公司公告☆ ◇300964 本川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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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52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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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52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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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46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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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4 │本川智能(300964):中信证券关于本川智能2024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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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4 │本川智能(300964):中信证券关于本川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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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5:40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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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 │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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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 │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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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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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2 │本川智能(30096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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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52│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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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硕鸿”)与宁波银行签订授
信业务合同项下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融资担保和业务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上述预计总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以及其他单独审议的担保事项。担
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内,每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事宜的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公
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次担保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上述
授权,公司对珠海硕鸿可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前,珠海硕鸿尚未使用前述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开始履
行后,公司为珠海硕鸿已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5,000万元,尚余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珠海硕
鸿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9.05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 年 10 月 22 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业东路 3 号 1 栋
4、注册资本:6,755.76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董超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
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资信状况良好;
9、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44,779,654.69 64,022,879.22
总负债 1,049,197.43 22,600,344.00
净资产 43,730,457.26 41,422,535.22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56,008.84
利润总额 -1,874,672.85 -2,264,267.17
净利润 -1,830,921.27 2,307,922.04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
2、最高债权限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
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 3.72 亿元(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为 0.15 亿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56%;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况;不存在涉及逾期债务、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cc091e7-8a11-4ea2-8d29-8eb53e4ad9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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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15:52│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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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郑小春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郑
小春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郑小春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
第三届监事会已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任期届满,鉴于新规衔接要求以及公司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换届选举工作将适当
延期,第三届监事会人员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郑小春女士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小春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8,7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郑小春女士辞职后将继续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郑小春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郑小春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6de1c6e4-8457-495b-9f79-1fe59bd519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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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46│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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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因前述期限届满后公司募
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信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担任公司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与东北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计算,至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东北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
荐机构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东北证券委派
王丹丹女士、杭立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8b14318b-383b-45c4-ae51-bd95d5ceb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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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4│本川智能(300964):中信证券关于本川智能2024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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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中信证券关于本川智能2024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1d7dff68-6f00-4922-b35f-0367e6b83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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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9:24│本川智能(300964):中信证券关于本川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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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董晓俊
证券简称 本川智能
证券代码 300964.SZ
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8 月 5 日
股票上市地 深交所创业板
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资本 7,729.83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孔家路 7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孔家路 7 号
电话号码 0755-23490987
电子邮箱 security@allfavorpcb.com
官网 www.allfavorpcb.com
经营范围 生产、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
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
电路板及封装载板)、计算机辅助产品(三维
CAD、CAM)、其他电路板、小功率变换器、
标铭牌、电力自动化产品及零部件;销售自
产产品,提供相关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
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
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1〕226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本川智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9,324,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32.12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2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620,706,152.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9,810,632.16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560,895,519.84 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1)第 441C0005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三、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
,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
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四、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人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对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工作中的尽职调查、现场检查、口头或书面问询等
工作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存在影响持续督导工作开展的情形。
六、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中信证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
具相关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中信证券的工作。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
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访谈。
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项目的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义务。
九、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8c7ba4b4-eec1-4233-97cc-5572fa68c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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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 15:40│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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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a268a119-b822-4dba-8ee6-66571caf8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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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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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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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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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d4cfadd2-3515-4b69-9ec9-cfd570b623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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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3│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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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暂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e1ea9dac-123a-4c3d-ba8a-946ba75e7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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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2│本川智能(30096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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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38073e32-8ba5-4f4a-bb3b-f3555166f6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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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9:22│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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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夏俊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
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全体与会独立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该方案切实可行,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
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内容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使公司具备符合行业发展方
向及满足市场、客户订单需求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
状、未来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业务布局、发展战略的需要,并充分论证了公司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
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作出了详细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战略发展方
向,有助于使公司具备符合行业发展方向及满足市场、客户订单需求的生产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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