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4 本川智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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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29│本川智能(30096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本川智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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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编号:GLG/SZ/A3104/FY/2024-1185致: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
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年 11月 13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现场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听取
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
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
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本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
、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
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并载明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3日 15:00如期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召开,召开的实
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3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1、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并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4,490,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5.18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应当出席/列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因工作安排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远程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3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55%。
(三)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56%。
(四)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
并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股东大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并
于网络投票截止后公布表决结果,同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统计。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均已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对所审议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6938ea4d-1da1-4e8a-a676-c983546d1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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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8:29│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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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91b3a656-1ee5-4806-b4fe-b260312f2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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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21:06│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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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592c6120-7a55-4f5c-807a-0a753afda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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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6:46│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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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d3624ed5-cb50-48ce-928c-dfdebff28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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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15:40│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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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与专业投资机构深圳市保腾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腾资本”)及其他有限合伙人签署了《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腾福顺”),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
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投资进展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保腾福顺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保腾福顺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YD14P5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深南大道 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 11C
成立日期:2024年 9月 4日
出资额: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基金第一期资金募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第一期出资额的缴付,保腾福顺第一期资金 4,500 万元已募集到位,出
资方式均为货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情况具体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第一期实缴出资
额(元)
深圳市保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500,000 1% 450,000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000 46.67% 21,000,000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0 20% 9,000,000
深圳市福田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9,500,000 19.67% 8,850,000
深圳市保腾联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9,000,000 12.66% 5,700,000
合计 - 150,000,000 100.00% 45,000,000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1ef45c65-466b-4e88-8863-864f4241e9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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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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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0月 20日以电子邮件
、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 2024年 10月 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
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过半数同意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3,950 万元收购珠海硕鸿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本次交
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就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
他人士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为达成本次交易的其他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441a2ec3-5327-43c0-ad24-a886ba8ace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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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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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
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4年 11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者邮件时间为
准)。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 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security@allfavorpcb.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36f4586-c796-48cc-8edc-1c502bb82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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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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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3aeadc67-e714-4cb0-8ec4-568b20315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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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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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f929f5a1-5843-4181-95eb-93f7a9a978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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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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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c4fc78d3-8a61-4097-900d-052d065dbe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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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20:28│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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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300964):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f3b83e6c-0f55-4434-871e-827258c3f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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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6 15:40│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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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王文睿先生、杨彦
君先生作为公司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现因杨彦君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胡跃明先生接替工作,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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