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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64(本川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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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64 本川智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4 17:14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4-12-13 17:10 │本川智能(300964):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 │2024-12-13 17:10 │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7:09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13 17:07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 │2024-12-13 17:06 │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0 16:24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以自有资金收购股权的进展公告 │ ├─────────┼──────────────────────────────────────────────┤ │2024-12-08 20:36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4-12-03 17:16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4-12-02 15:42 │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 2024-12-24 17:14│本川智能(30096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晓俊先生通知,获悉董晓俊 先生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东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司总 售股(如 为补 期日 用途 名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股本 是,注明 充质 称 东及其一 比例 限售类 押 致行动人 型) 董 是 4,000,000 21.27% 5.17% 否 否 2024-12-23 解除质 深圳市高 补充 晓 押登记 新投小额 流动 俊 之日为 贷款有限 资金 止 公司 合 - 4,000,000 21.27% 5.17% - - - - - - 计 注 1: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注 2: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限售和冻结 质押 (股)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数量(股) 股份 记数量 比例 比例 (股) 董晓俊 18,802,000 24.32 3,230,000 7,230,000 38.45 9.35 0 0 0 0 % % % 南京瑞 15,400,000 19.92 0 0 0 0 0 0 0 0 瀚股权 %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合计 34,202,000 44.25 3,230,000 7,230,000 21.14 9.35 0 0 0 0 % % % 注 1: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 2:上表比例合计存在误差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晓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6d48406b-dfda-465a-a691-f7c4905a3af8.PDF ─────────┬──────────────────────────────────────────────── 2024-12-13 17:10│本川智能(300964):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川智 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本川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2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2.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12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70.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1.06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89.5 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1C 0005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 48 万平高频高速、多 本川智能 30,647.05 30,647.05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层及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生 产线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川智能 4,058.97 4,058.97 3 补充流动资金 本川智能 2,668.98 2,668.98 合计 - 37,375.00 37,375.0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89.55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 募集资金 18,714.55 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变更为利用公司现有场地,根据场 地规划建设研发实验室,引进关键研发设备、仪器及软件,保证公司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消展厅、接待中心、仓库、培训中心 、办公室、会议室等其他原规划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项目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对各个内部项目 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调整前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化额 1 建设投资 681.75 - -681.75 1.1 其中:土建工程 409.05 - -409.05 1.2 装修工程 272.70 - -272.70 2 设备投资 2,027.22 3,008.97 981.75 2.1 其中:硬件设备 1,117.08 2,348.97 1,231.89 2.2 软件设备 766.00 660.00 -106.00 2.3 办公设备 144.14 - -144.14 序号 项目 调整前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化额 3 研发支出 1,300.00 1,050.00 -250.00 4 预备费 50.00 - -50.00 合计 4,058.97 4,058.97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后,后续若需提交相关政府部门备案、办理环境评价等手续,公司将严格按照国 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对募投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受到外部宏观环境、行业内部环境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匹配现阶 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创造更大的效益价值,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根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展情况,重新评估 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本次调整是在募集资金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目的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 项目的实施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作出的审慎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后,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要求,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 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保证项目按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目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 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是根据当前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 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 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募投 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 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54fc3823-9ed5-4345-9768-081514d11df3.PDF ─────────┬──────────────────────────────────────────────── 2024-12-13 17:10│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本川智能(30096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02e148ca-f466-467a-82b4-dd28c6ba4274.PDF ─────────┬──────────────────────────────────────────────── 2024-12-13 17:09│本川智能(300964):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 7、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29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所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参会登记,具体登记方式如下: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者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 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4年 12月 29日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者邮件时间为准 )。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超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 9 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3490987 传 真:0755-23490981 电子邮箱:security@allfavorpcb.com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请携带上述证件或证明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签到入场。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及代理人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d852709-1145-4977-9776-956299e19096.PDF ─────────┬──────────────────────────────────────────────── 2024-12-13 17:07│本川智能(30096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并调整其内部投资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26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2.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12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70.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81.06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89.5 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1 C0005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号 金额 1 年产 48万平高频高速、多层 本川智能 30,647.05 30,647.05 及高密度印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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