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5 恒宇信通 更新日期:2025-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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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9 │恒宇信通(300965):2025-07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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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8 │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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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8 │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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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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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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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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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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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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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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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 │恒宇信通(300965):2025-06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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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9│恒宇信通(300965):2025-07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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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14:00 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二十六路 169 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集成区(一期)东区 5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提示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00、议案 2.00 的子议案 2.01、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其余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上述提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
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
函在 2025 年 9月 9日下午16:30 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二十六路 169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
集成区(一期)东区 5号楼,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71011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
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9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二十六路 169 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集成区(一期)东区 5号楼,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
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纬二十六路 169 号中交科技城高端产业集成区(一期)东区 5号楼,恒宇信通航空装备(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张娜
(3)联系电话:029-63389916
(4)传真:029-63389919-8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0b99bf3-4b7a-4cd2-a1db-af6067fe4d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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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8│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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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fed545c-04a7-45da-b55e-68e255aea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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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8│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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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30096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daf2086-3906-4b38-ac1d-89b750d797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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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恒宇信通(300965):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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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
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5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858,979.39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
配利润66,826,148.94元,减去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21,000,00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6,685,128.33元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为17,751,611.02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106,307,548.7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
6,685,128.33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报告期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25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6,000万股进行测算,公司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800,000.00元(含税)。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30元(含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分红总金额。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
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f0b09ea-1e86-4de5-b681-469d60528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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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恒宇信通(300965):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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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0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本次具体修订、制定
的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5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6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修订 否
7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9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0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1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修订 否
13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修订 否
制度
17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8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19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0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否
2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23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4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6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是
27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本次修订、 制定的相关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第 1、2、8、19、23-26 项的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6785678-abb8-451e-9462-5ee56d3f8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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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27│恒宇信通(300965):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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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续聘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中审
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6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
、纪律处分 6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承担公司业务的执业人员从业经历、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安素强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 1:安素强,2007年 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04年 8月起从事审计行业,2005 年 12 月从事证券业务审
计,从事证券业务 15 余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3年开始于中审众环执业,于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本期拟签字会计师 2:靳凯,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3 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奕蔚,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
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最近 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及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经初步协商,2025年度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另行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决定其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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