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5 *ST恒宇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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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06 │*ST恒宇(30096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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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6:02 │*ST恒宇(300965):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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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38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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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14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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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21:02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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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20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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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6:22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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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16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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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20:08 │*ST恒宇(300965):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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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20:06 │*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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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9:06│*ST恒宇(30096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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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
次解除限售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1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75%。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742号文《关于同意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并于2021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45,000,000股变更为60,000,0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6,428,7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27.3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43,571,25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2.62%。
自上市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承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恒宇”)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企业持有恒宇信通5%以上股份期间,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淄博恒宇在《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
及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秉承对社
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自愿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再延期一年(自2024年4月2日
延期至2025年4月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
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自愿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二)上述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
况。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4,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675%。
3.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账户数共计1个。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2 -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淄博恒宇同德信息咨询 4,180,500.00 4,180,5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公司董事长吴琉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郭小冬、靳宇鹏;公司监事顾建斌、杨永、周卫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娜、周芳
通过淄博恒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述人员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东将自觉遵守其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将同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将继续督促相关股东在减持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情况。
四、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2d20869c-9272-4dfc-b721-aadd4d1d3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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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16:02│*ST恒宇(300965):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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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300965):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31/ac269510-3542-497f-9ce2-3aa6ddb1e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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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9:38│*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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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561dd0f0-e77e-428d-8ee4-9dce34b8ce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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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6:14│*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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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0.3.11 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0.3.5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后
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2,921,806.89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
75,897,036.78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恒宇信通”变更为“*ST恒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
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5条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2月12日、2月26日、3
月1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
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
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第五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2,300.00万元至2,850.00万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1,170.00万元至1,720.00万
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
为2025年4月11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
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e4bf2509-9113-4c03-ae26-7f9781caf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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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21:02│*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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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2024 年修订)》的规定 “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度报
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司已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经公司自查并与中审众环沟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0800012 号),强调公司 202
3 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10.3
.1 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在披露年度报告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5日披露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
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现就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2024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4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 2,300.00 万元至 2,850.00 万元、2024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 1,170.00 万
元至 1,720.00 万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 16,000.00 万元至 2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范围为 16,000.00万元至 2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及审计结果,最终以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推进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审众环正在按照既定的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
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也将继续按照计划积极推进年报编制、配合年度审计工作。
公司目前暂未发现可能导致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和情形,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类型、审计
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公司与中审众环目前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5年 4月 18日,最终财务
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ba0c8028-2f80-4d8c-b194-5c50862c4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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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8:20│*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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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10.3.11 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0.3.5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对可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
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
于 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
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
低于 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
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
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
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经审计后
的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实现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2,921,806.89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
75,897,036.78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退市风险警示情
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2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恒宇信通”变更为“*ST恒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
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
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
、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
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
报告。(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
所审核同意。(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5条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2月12日、2月2
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公
司将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其他事项
1、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1),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范围为2,300.00万元至2,850.00万元、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范围为1,170.00万元至1,720.00万
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
入范围为16,000.00万元至20,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
为2025年4月18日,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
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d0997ef8-9ac9-4e68-9dc0-926c2e61cb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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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 16:22│*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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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6/22ad78ef-0f37-4f37-ba28-2f4077560a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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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16│*ST恒宇(300965):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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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一天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4 月 26 日复牌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3.11 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10.3.5 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10.3.1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为公司第二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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