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6 共同药业 更新日期:2025-11-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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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02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共同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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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 │共同药业(3009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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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00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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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56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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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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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3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不向下修正共同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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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7:33 │共同药业(300966):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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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6:24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共同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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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2 │共同药业(30096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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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12 │共同药业(300966):二〇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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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8:02│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共同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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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共同转债”(债券代码:123171)将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按面值支付第三年利息,每 10张“共同转债”(面值 1,000
.00元)利息为 11.00元(含税)。2、债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27日(星期四);
3、除息日:2025年 11月 28日(星期五);
4、付息日:2025年 11月 28日(星期五);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27日,票面利率为 1.1%;
6、“共同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1月 27日,截至 2025年 11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共同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5年 11月 27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
息;
7、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80%;
8、下一付息起息日:2025年 11月 28日。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共同转
债”或“可转债”),将于 2025年11月 28日支付 2024年 11月 28日至 2025年 11月 27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
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共同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共同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71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8,000.00万元(38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8,000.00万元(38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 12月 16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年 11月 28日至 2028年 11月 27日;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3年
6月 2日至 2028年 11月 27日;9、票面利率:第一年 0.40%、第二年 0.60%、第三年 1.1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
年 3.00%。
10、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根据东
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共同转债”信用等
级为 A。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期为“共同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 11月 28日至 2025年 11月 27日,票面利
率为 1.1%,即每 10张“共同转债”(面值 1,00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11.00元(含税)。
1、对于持有“共同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
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8.80元;
2、对于持有“共同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11.00元;
3、对于持有“共同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张派发利息 11.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
券利息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四);
2、除息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
3、付息日:2025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1月 2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共同转债”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共同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第 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
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号)等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
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共同药业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卧龙大道江山南路环球金融城 1号楼 33层
咨询电话:0710-3523126
传真:0710-3523126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5a699ce0-cc71-4844-8d77-884f9a48c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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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34│共同药业(30096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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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30096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f9c2323-63d6-4f00-8a50-1a662522c3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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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6:00│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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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23.84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20日、2025 年 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5-008)。
截至 2025年 10月 17日,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
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 3月 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6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
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 2025年 10月 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 1,069,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278%,最高成交价为 2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1,969,81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根据公
司管理层决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时间实际区间未超过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
2个月内)。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
方案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变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实施过程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本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912,850 33.75% 39,982,450 34.6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6,368,227 66.25% 75,298,627 65.32%
三、股份总数 115,281,077 100.00% 115,281,077 100.00%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
权利。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badf21f8-5b15-4e61-856f-562088c08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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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56│共同药业(30096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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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 23.84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2月 20日、2025 年 2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68,400股,占公司当前
总股本的 0.84%,最高成交价为 2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768,28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本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04fdd12c-50b6-44b2-997a-0348c43a2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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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6:26│共同药业(300966):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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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共同转债”(债券代码:123171)的转股期限为 2023年 6月 2日至 2028年 11月 27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7.12
元/股。
2、2025 年第三季度,共有 453 张“共同转债”(票面金额共计 45,300 元人民币)完成转股,合计转成 1,661股“共同药业
”(股票代码:300966)股票。
3、截至 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3,798,888张,剩余票面总额为379,888,8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21 号),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1月 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
8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 38,0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2年 12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
称“共同转债”,债券代码“123171”。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共同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年 6月 2日至 2028年 11
月 27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共同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7.14元/股。
2、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15,278,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股分配现金 0.16元(含税)。根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共同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7.14 元/股调整为 27.1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共同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共同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共同转债”因转股减少 453 张,转股数量为 1,661 股。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共同转债”尚有 3,79
8,888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379,888,800元。2025第三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股份变动后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量(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8,614,444 33.50% +298,406 38,912,850 33.75%
其中:高管锁定股 38,614,444 33.50% +298,406 38,912,850 33.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6,664,972 66.50% -296,745 76,368,227 66.25%
三、总股本 115,279,416 100.00% +1,661 115,281,077 100.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共同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24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共同药业证券部,联系电话:0710-3523126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共同药业”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共同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463ebf47-65fb-4402-820f-3d1f9b026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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