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6 共同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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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2 │共同药业(30096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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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06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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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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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共同药业(30096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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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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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共同药业(300966):共同药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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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 │共同药业(300966):共同药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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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 │共同药业(300966):共同药业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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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1 │共同药业(30096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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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1 │共同药业(30096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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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12│共同药业(300966):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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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共
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及《湖
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6年 4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发布了《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
4月 29日至 2026年 5月 12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号》《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三)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797364a-be4d-49e5-a6b7-df981df27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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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7:06│共同药业(300966):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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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
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使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
.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会人员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系祖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明磊先生;董事会秘书陈文静
女士;财务总监刘向东先生;独立董事龙子午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gRejJaiQ或者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0d3a8a9-3d4e-4288-bc11-ac7eddb6b3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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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共同药业(300966):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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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
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说明
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企业名称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共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Hubei Goto Biopharm Co.,Ltd. Hubei Goto Biopharm Group Co.,Ltd.
证券简称 共同药业(不变)
证券代码 300966(不变)
二、公司名称变更原因说明
公司作为甾体药物生产企业,精耕甾体药物行业二十余年,主要从事甾体药物原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甾
体药物生产所需的起始物料、中间体和原料药。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已构建起以母公司为中心、多家子公司协同发展的企业集
团架构,为了更好地落实公司集团化发展战略,提升集团化经营管理效能,公司拟将名称由“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
湖北共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便于统筹各子公司业务板块协同发展。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湖北共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ubei Goto Biopharm Co., Ltd. 英文名称:Hubei Goto Biopharm Group Co., Ltd.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300966”;公司证券简称不变,仍为“共同药业”。
2、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为了保证本次变更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
定人士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
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3、公司名称变更后,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原签署的合同、协议继续有效;公司更名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更名后的公司
承继;涉及公司名称的规章制度等均作相应修改,不影响其原有法律效力。
4、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长远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
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f075145-638d-4e79-b7ea-c92a19f6e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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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共同药业(30096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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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30096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4fe9312-7c56-4a6a-80a7-18a59414c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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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共同药业(300966):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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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6.845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湖
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3年2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姬建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公司拟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三)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收到两名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员工所在单位已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当事人未再提出其他问询。
除此以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首次
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六)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中伦(武汉)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八)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中伦(武汉)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
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之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考核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2025年 154% 103%
票第三个归属期/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归属期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期归属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Am X=100%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