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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68(格林精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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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68 格林精密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4 16:48 │格林精密(300968):《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2-14 16:48 │格林精密(300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2 16:28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3 16:48 │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1 17:52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1 17:52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5-01-21 17:51 │格林精密(300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5 17:56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1-06 18:11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4-12-17 16:50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 2025-02-14 16:48│格林精密(300968):《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 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舆情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避免和消除 因媒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四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 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应对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各类舆情的应对处理 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对外信息发布事项。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舆情信息监测、收集的主要部门,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证券事务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 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 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证券事务部要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 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八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多媒体官方账号及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 客、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舆情信息主要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两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做好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持对外信息的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 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前提下,客观耐心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积极面对。舆情发生后,应积极面对,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平稳有序,积极配合处理好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知悉舆情信息后须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应立即向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报告。 第十四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 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具体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表达积极态度,客观传达公司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若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行为,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妥善处置。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所涉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公司有权视情节参照《员工纪律管理细则》及相关 制度进行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主管机关。 第十七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 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矛盾或冲突之处,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1689ff9c-4856-49be-9d40-1b196e4475cd.PDF ─────────┬──────────────────────────────────────────────── 2025-02-14 16:48│格林精密(300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2 月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其中董事吴宝发先生委托董事白国昌先生代为出席及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吴宝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 、有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舆情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131017e3-9313-4fce-8309-16136b909223.PDF ─────────┬──────────────────────────────────────────────── 2025-02-12 16:28│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723770e9-5d47-4a6c-a28e-f017090e9c05.PDF ─────────┬──────────────────────────────────────────────── 2025-01-23 16:48│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200.00 万元–6,760.00 万元 盈利:1,297.8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00.66% -42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320.00 万元–6,880.00 万元 盈利:962.33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452.82% - 614.93% 说明:本公告中的“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强化成本费用管控、优化内部管理、积极提升运营效率、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等,使得 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额约为120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4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ccea51f6-bb35-4c4b-b567-722a2a93474e.PDF ─────────┬──────────────────────────────────────────────── 2025-01-21 17:52│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7fc9cc12-797f-4f5c-b0d7-ce011ed1f1ac.PDF ─────────┬──────────────────────────────────────────────── 2025-01-21 17:52│格林精密(30096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cae54b63-4fca-43c8-99d6-f9b37db80e6e.PDF ─────────┬──────────────────────────────────────────────── 2025-01-21 17:51│格林精密(300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格林精密(30096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d7639b4c-59d8-48bc-b3a2-9b27ab16901a.PDF ─────────┬──────────────────────────────────────────────── 2025-01-15 17:56│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股东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股东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州君强”)计划自减持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0.4064%。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惠州君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惠州君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股) (股) 惠州君强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 11月 18日至 20.32 1,679,902 0.4064% 2025年 1月 13日 合计 1,679,902 0.406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惠州君强 合计持有股份 6,722,912 1.6263% 5,043,010 1.21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6,722,912 1.6263% 5,043,010 1.2199%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惠州君强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有关承诺。 2、惠州君强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告知函出具日,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 一致。 3、惠州君强是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豐駿投資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惠州君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3500dc45-11d6-472d-ae3a-f2acf5436873.PDF ─────────┬──────────────────────────────────────────────── 2025-01-06 18:11│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股东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4-047),公司股东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超然”)计划减持公告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267,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 0%。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乐清超然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乐清超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变动比例 股) (股) 乐清超然 集中竞价交易 2024年 10月 28日至 13.20 4,133,800 1.00% 2024年 10月 31日 大宗交易方式 2024年 10月 28日 15.48 4,133,800 1.00% 至 2025年 1月 3日 合计 8,267,600 2.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乐清超然 合计持有股份 17,512,887 4.24% 9,245,287 2.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7,512,887 4.24% 9,245,287 2.24%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乐清超然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有关承诺。 2、乐清超然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承诺实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 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 乐清超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乐清超然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e78880f8-2b4b-450d-b6bf-586c2752acf5.PDF ─────────┬──────────────────────────────────────────────── 2024-12-17 16:50│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2d0dca85-5d78-4427-9f2e-6fee7651c327.PDF ─────────┬──────────────────────────────────────────────── 2024-12-17 16:50│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项目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海外客户多方面需求,顺应国际化发展趋势,加快推进与完善海外制造基地战略布局,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International) PTE. LTD.(格林精密部件(国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格林国际”)通过在越南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VIETNAM CO.,LTD(格林精密部件越南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越南格林”)与 VSIP BAC NINH CO.,LTD(以下简称“VSIP”)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书,计划向 VSIP 租赁位于 VSIP BACNINH II INDUSTRIAL PARK.(越南北宁省 VSIP 第二工业园区)的土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 VSIP 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建设越南生 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International) PTE. LTD.(格林国际)在越南投 资建设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并通过格林国际在越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 5,618 万美元,包括但 不限于新设公司、购置土地、土建工程、购置生产设备及配套、铺底流动资金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及业务发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越南生产基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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