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8 格林精密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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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32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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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6 │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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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2:10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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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4 │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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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4 │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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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 │格林精密(300968):招商证券《关于格林精密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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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 │格林精密(300968):招商证券《关于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 │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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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28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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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6:26 │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举办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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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7 │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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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6:32│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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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30096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f29e8417-e072-40aa-ad3c-fe8ebfc87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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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7:46│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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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413,3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0,669,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
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3,3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45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19 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442 豐駿投資有限公司
3 08*****443 HQH VENTURES LIMITED
4 08*****722 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日至登记日:2025年 6月 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6.87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
,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6.37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 6楼证券事务部
2、咨询联系人:潘志心
3、咨询电话:0752—3315828
4、传真电话:0752—331581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1cb11526-58b1-4274-a51f-aa74f6187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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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2:10│格林精密(30096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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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清超然”)持有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精密”
或“公司”)股份 9,245,2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4%。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45,28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24%。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乐清超然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乐清市超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9,245,287 2.24
合伙)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乐清超然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于 2024年 4月 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乐清超然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9,245,28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其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
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乐清超然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2025年 5月 28 日至 2025年 8月 28日)。
(六)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乐清超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
如下:
“1、格林精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格林精密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格
林精密股份,也不由格林精密回购该等股份。
2、在上述 36 个月限售期限届满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减持格林精密股票的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所持格林精密股
份总额的 50%。本企业将按照当时市场价格在二级市场或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转让。本企业在减持格林精密股票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违反上述限售期限及减持提前公告的承诺,本企业将自愿将所持格林精密股份限售期延长三个月。
3、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格林精密、格林
精密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截至公告披露日,乐清超然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乐清超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实施的不确定性。
2.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 乐清超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乐清超然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69c605ad-ebbe-4299-867d-e28fd065d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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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4│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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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8f5ba9ce-d9dc-4496-a6bb-f53473636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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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14│格林精密(30096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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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宝玉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8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30,984,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5.8771%。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
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29,256,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6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78人,代表
股份101,728,4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089%。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77人,代表股份 9,923,1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
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7人,代
表股份 9,923,1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00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78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7%;反对 18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4%;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23,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06%;反对 188,
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6%;弃权 1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798,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36,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26%;反对 180,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0%;弃权 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79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3%;反对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3%;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34,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74%;反对 180,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30%;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6%。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0,804,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8%;反对 1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42,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00%;反对 174,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80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 17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39,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18%;反对 178,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8%;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0,801,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5%;反对 1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39,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8%;反对 178,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8%;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80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4%;反对 17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5%;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739,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68%;反对 179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49%;弃权 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4%。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0,79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0%;反对 17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3%;弃权 1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5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733,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23%;反对 176,2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6%;弃权 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ac4eee30-6e1b-43d9-bf68-1ec9079e8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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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4 18:28│格林精密(300968):招商证券《关于格林精密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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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格林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汤玮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 是
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收集一次对账单,2 次
募集资金现场检查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事前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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