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69 恒帅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4 16:26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
├─────────┼──────────────────────────────────────────────┤
│2025-07-11 15:46 │恒帅股份(300969):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1 15:46 │恒帅股份(30096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1 15:46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
│2025-07-11 15:46 │恒帅股份(30096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01 19:49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01 19:47 │恒帅股份(300969):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年7月 │
├─────────┼──────────────────────────────────────────────┤
│2025-07-01 19:47 │恒帅股份(300969):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书面承诺 - 独立董事 │
├─────────┼──────────────────────────────────────────────┤
│2025-07-01 19:47 │恒帅股份(300969):候选人同意接受提名并保证切实履职的书面承诺 - 非独立董事 │
├─────────┼──────────────────────────────────────────────┤
│2025-07-01 19:47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
2025-07-14 16:26│恒帅股份(3009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1c5d454-3818-44a4-b5cc-a5608a87fbde.PDF
─────────┬────────────────────────────────────────────────
2025-07-11 15:46│恒帅股份(300969):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帅股份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恒帅股份吸收合并全资子
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全资子公
司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宁电子”),吸收合并完成后,通宁电子的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通宁电子的全部业务
、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
投项目”)之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通宁电子变更为公司
,相关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一切事宜。
二、 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通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欣盛路 599号
法定代表人:许宁宁
注册资本:2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76,267,776.04 178,491,779.84
所有者权益 173,148,982.99 177,280,726.33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10,546.89 2,296,532.18
净利润 -4,460,741.72 -868,256.66
三、 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作为合并方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通宁电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其他相关权利和义务,合并完成后通宁电子
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公司存续经营,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并基准日并签署协议,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
损益由公司承担。
4、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工商登记等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的资产转移、工商登记等手续。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全资子公司
吸收合并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四、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7 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68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1,360.00 万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865.3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94.62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
021]1625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1 年产 1,954 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 18,059.00 12,000.00
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2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清洗系统 47,164.00 25,494.62
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65,223.00 37,494.62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因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的实施,拟注销通宁电子的独立法人资格,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新能源汽车微电机及热管理系统、智能感知 通宁电子 公司
清洗系统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五、 本次吸收合并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通宁电子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 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通宁电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财务报表已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因此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需要,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6d126ac0-4d81-4259-b97b-6f8e3f74b06f.PDF
─────────┬────────────────────────────────────────────────
2025-07-11 15:46│恒帅股份(300969):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7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月 4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宁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6f2eae6c-5f43-4db3-97a9-c3de66917d41.PDF
─────────┬────────────────────────────────────────────────
2025-07-11 15:46│恒帅股份(30096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
恒帅股份(300969):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8086766b-1329-49e8-83fc-f5547438a71c.PDF
─────────┬────────────────────────────────────────────────
2025-07-11 15:46│恒帅股份(30096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恒帅股份(300969):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9c22c01d-17a5-453a-86f3-7b44189bbe7d.PDF
─────────┬────────────────────────────────────────────────
2025-07-01 19:49│恒帅股份(3009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7月 17 日下午 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7月 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
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应选人数(3)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许宁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俞国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应选人数(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陈章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李耀强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2)
3.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3.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3.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
3.08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
3.09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制度》的议案 √
3.1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3.1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3.12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议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举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
述提案 3.00项下子议案 3.01、3.02、3.03 为特别决议事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 7月 17日 09:00—15: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7月 16日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蒋瑜
联系电话:0574-87050870传真:0574-87050870Email:hszqb@motorpump.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通宁路 399号 邮编:315033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相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股东参会登记表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a2b9fb47-d082-4f98-883a-ba4131f49b33.PDF
─────────┬────────────────────────────────────────────────
2025-07-01 19:47│恒帅股份(300969):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2025年7月
─────────┴────────────────────────────────────────────────
第一条 为切实激励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董事能够
更好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为客观反映公司独立董事所付出的劳动、所承担的风险与责任,切实激励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决策与管理,保证公司独立
董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公司规范高效运行,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一定数额的津贴。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津贴自独立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或自愿放弃享受或领
取津贴的,自次月起停止向其发放相关独立董事津贴。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董事津贴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计算
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处取得其他利益。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证券交易所谴责或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处罚以及其他行政或司法部门的处分或处罚的
,董事会可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作出扣减、停止津贴发放的处分议案,报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本规则没有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第十二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