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2 万辰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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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董事长辞任、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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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 │万辰集团(300972):万辰集团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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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 │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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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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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
│ │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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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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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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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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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相关事项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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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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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万辰集团(300972):关于董事长辞任、选举董事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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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去职务的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健坤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
人精力分配原因,王健坤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
期为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6 年 9 月 21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万辰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健坤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王健
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健坤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公司董事的工作。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健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0,000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19%。王健坤先生辞任公司董事长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后,所持公司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王健坤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
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向王健坤先生致以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等议案
。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丽卿女士担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丽卿女士担任。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丽卿女士(召集人)、林丽叶女士、王泽宁先生
(2)审计委员会:赵景文先生(召集人)、林丽叶女士、林该春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丽叶女士(召集人)、王丽卿女士、蔡清良先生
(4)提名委员会:蔡清良先生(召集人)、王泽宁先生、赵景文先生
四、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
基于内部管理要求和工作岗位调整,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免去王丽卿女士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王泽宁先生担任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泽宁先生自聘任为总经理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王丽卿女士、王泽宁先
生简历附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23fa8b17-7be0-4c18-8725-3551a3a66c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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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万辰集团(300972):万辰集团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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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
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
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万辰生
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是公司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董事会的核心工作之一。第四条 公司在开展市值管理过程中,应当牢固树立回
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
,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
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
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
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建立在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四)常态化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市值管理
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
第七条 工作职责
(一)制定市值管理的计划
分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根据董事会的规划,确定市值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市值管理的计划
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
(三)跟踪评估市值管理的计划和效果,完善和修订市值管理计划
市值管理计划在实施工作中,如发现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外部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视情形
决定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八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九条 公司应积极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覆盖范围,从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第十条 必要时,公司可通过剥离不适应公司长期战略、缺乏成长潜力或影响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部门、产品或不良资产,使资
源集中于核心主业,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资产质量和资源有效配置,进而提高公司质量和价值。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市场和行业变化周期规律,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审慎、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或降低财务
成本,满足公司产业布局中必要投资的资金需求,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在开展资本运作过程中,应当充分做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合规审查工作,避免因资本运作不当而导致相关法
律风险、经营风险、市场风险等。
第二节 长效激励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实现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的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相一
致,激发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奋斗的动力,共同推进公司发展,帮助公司提高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
的内在价值。
第三节 权益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可积极引入长期战略投资者,优化股权结构,引入耐心资本。通过长期战略投资者的市场影响、管理经验和信息
渠道,在获取资金支持的同时,提高公司产业竞争力,提升公司价值。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相应的权益管理,适时采取股份回购或增持等方式,避免股价剧烈波动,增
强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市值稳定。
第十六条 公司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规划,积极实施分红,切实回报投资者。
第四节 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 合规有效的信息披露: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真实投资价值,促使公司
市值合理反映公司价值。
第十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进行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
(二)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接待来访等方式回复投资者的咨询;
(三)通过召开股东会、业绩说明会、投资机构交流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保障投资者现场参与交流
公司经营管理的机会,争取价值认同。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管理:
(一)与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保持联络,形成良好的沟通关系;
(二)建立日常媒体关系网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保障财经媒体渠道的畅通,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与专业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关公司等保持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第二十条 舆情与危机管理:
(一)建立及时全面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保证内外部信息沟通流畅,强化危机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
形象;
(二)持续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二级市场表现、行业和同业可比公司表现,及时发现市场和舆情关注热点,及时高效地调整
相应工作重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机制。
第二十二条 当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当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市值管理的禁止行为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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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40│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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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与
表决董事 8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名。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丽卿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
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王
丽卿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丽卿女士担任。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指定专人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王丽卿女士(召集人)、林丽叶女士、王泽宁先生
(2)审计委员会:赵景文先生(召集人)、林丽叶女士、林该春女士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林丽叶女士(召集人)、王丽卿女士、蔡清良先生
(4)提名委员会:蔡清良先生(召集人)、王泽宁先生、赵景文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基于内部管理要求和工作岗位调整,董事会同意免去王丽卿女士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王泽宁先生担任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泽宁先生自聘任为总经理之日起,将不再担任副总经理一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5b67b320-d9dd-4f77-a852-3311a62c6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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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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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
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毅勇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数量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0 人调整为 68 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1.8125 万股调
整为 219.31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7.4500 万股调整为 175.45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由 44.3625 万
股调整为 43.8625 万股。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由69.58 元/股调整为 69.18 元/股。
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人数、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3、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本次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存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并同意以 69.18 元/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75.4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83934ece-1158-454a-a4cf-95c2ce848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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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万辰集团(300972):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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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67b3d39c-0789-406d-820f-e1c6d824c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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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26│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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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健坤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0 人调整为 68 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1.8125 万股调整为 219.3125 万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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