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2 万辰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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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02 │万辰集团(3009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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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02 │万辰集团(3009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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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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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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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
│ │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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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
│ │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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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
│ │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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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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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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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 │万辰集团(30097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
│ │批次)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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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02│万辰集团(3009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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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 0183号致: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接受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公司 2026年 5月 14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法律意见书中
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
集。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29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等
事项。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日 14点 30分在福建漳浦台湾农
民创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
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
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18,088,88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02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8,7
79,6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96%;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309,25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32%。
上述所有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均为截至 2026年 5月 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或其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2、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18,086,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8%;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4,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0%;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9c6d9c9-2298-4f9d-956a-7cbe98125a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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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02│万辰集团(300972):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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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博。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福建万辰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8,088,88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0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8,779,6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0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9,30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3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966,95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 7,871,7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3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逐项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086,8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4,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777%;反对 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0%;弃权 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23%。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本次股东会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张博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366fbe5-e5a8-4471-8a4a-a0a2ef27bf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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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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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
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或“《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
、2024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2024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作废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对 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2、关于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拟归属的 1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第二批次)拟归属的 8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拟归属的 1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4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 3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61eea00-9cfc-49ba-9046-f59af3f9c9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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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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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丽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或“《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1.50万股;由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名激励对象因其对应考核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作
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0.0466 万股。综上,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5466万股
由公司作废。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94,216,034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在册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8.372088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3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
6年 5月 6日。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为 13.58元/股。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
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1名激励对象办理 297.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认为 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办理4.75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
事会认为 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 2024 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办理1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61d1c6d-d4c7-4bd5-a238-7f2b28ffb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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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
│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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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4c26b1-7fca-41b4-b425-b53c587e6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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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
│次)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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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b841ea1-04bb-494f-b49d-77d08a0f0e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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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
│次)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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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条件成就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c4b5352-d3e2-44f6-9722-2dfab8b324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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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04│万辰集团(300972):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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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万辰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辰集团”)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2024年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公司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4.42元/股调整为 13.
5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2、2024年 4月 10日至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对 2024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
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并于 20
24年 4月 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4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4年 4月 26日为 2024年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15.17 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0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以上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对首次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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