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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73(立高食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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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73 立高食品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5:42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10 17:58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7-03 18:29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17:02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29 19:38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6-24 17:10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立高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 │2026-06-24 15:54 │立高食品(300973):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18 16:12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6-06-18 16:12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15 16:52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 ─────────┬──────────────────────────────────────────────── 2026-07-13 15:42│立高食品(300973):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公司股东陈和军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 到公司股东陈和军先生的通知,获悉陈和军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完成后,陈和军先生持有的公 司股份无质押情形。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陈和军 否 2,070,000 25.82% 1.22% 2024年 7 2026年 7 云南国际信 月 4日 月 10日 托有限公司 注: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尚处于转股期,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持股比例”均按照截至 2026年 7月 10 日的股本 总数 169,340,646 股计算。 2、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陈和军先生所持股份及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记 比例 结合计 比例 合计数 数量 量(股) (股) 陈和军 8,015,710 4.73% 0 0% 0% 0 0% 0 0% 三、备查文件 《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02c18da-8d7c-4b6e-b14c-bd1c267899ac.PDF ─────────┬──────────────────────────────────────────────── 2026-07-10 17:58│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关于变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职责 。中信建投证券原保荐代表人周祎飞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刘泉先生(简历见附件)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翁嘉 辉先生、刘泉先生,其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公 司董事会对周祎飞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e68cedb-725d-4136-a2d6-e3240a751b59.PDF ─────────┬──────────────────────────────────────────────── 2026-07-03 18:29│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立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500. 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广东立澳其他股东共同为广东立澳此次借款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 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广东立澳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114.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立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广东立澳其他股东彭裕 辉先生、赵松涛先生、万建先生、袁向华先生亦与光大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事项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 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4.5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被担保方及担保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广东立澳的担保额度统计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 本次担保前对 本次担保后对 担保金额占上市 是否 持股比 一期经审计资 被担保方的担 被担保方的担 公司最近一期经 关联 例 产负债率 保余额(万元) 保余额(万元) 审计净资产比例 担保 立高食品 广东立澳 74.30% 97.10% 33,434.64 34,549.14 12.94%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101房 4、法定代表人:万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进出口;塑料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 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纸制品 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 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食品销售;乳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 7、股权架构: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4.30%股权,自然人万建、彭裕辉、赵松涛、袁向华持股比例分别为10.00%、7.8 0%、6.90%、1.00%。 8、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3,204,404.09 204,415,193.92 负债总额 207,026,760.79 200,893,975.28 净资产 6,177,643.30 3,521,218.64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5,268,350.04 44,353,488.81 利润总额 -25,876,073.40 -4,698,333.60 净利润 -24,908,337.83 -3,716,424.66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3、受信人:广东立澳油脂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1,114.50万元 6、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 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 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 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 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 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已获得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14,50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42.90%。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89,549.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5%。公司 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b5e8a26d-ee49-4e69-b01a-6c89d91b385b.PDF ─────────┬──────────────────────────────────────────────── 2026-07-01 17:02│立高食品(30097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62df5e1-0197-43bb-a291-34a6d6684989.PDF ─────────┬──────────────────────────────────────────────── 2026-06-29 19:38│立高食品(3009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白宝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 13,911,500 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 8.2151%,占 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3483%)的大股东、董事白宝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白宝鲲先 生计划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00,000股(含 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2.0403%。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董事名称:白宝鲲 2、减持股东、董事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宝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3,911,500股,占公司最新披露的总股本的 8.215 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8.348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40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2 .040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股东将按减持比例不变原则调整减持数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7月 21日—2026年 10月 20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及金额: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7、股东、董事白宝鲲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 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发生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得减持股份情形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拟 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本人将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履行情况:已履行完毕,承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 4、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职务期 间,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若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锁定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 弃履行该等承诺。 履行情况:履行中,承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现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 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白宝鲲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白宝鲲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白宝鲲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a75652b-1ca7-45b2-a5f7-e3105480a87e.PDF ─────────┬──────────────────────────────────────────────── 2026-06-24 17:10│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立高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债券代码:123179 转股期限: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9年 3月 6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 6月 16日至 2026年 6月 25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自 2026年 6月 16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立高转债,债券代码:123179)暂 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 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根据相关规定,“立高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月 26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db22507-b7c8-4f0c-9ca4-e278fa91f855.PDF ─────────┬──────────────────────────────────────────────── 2026-06-24 15:54│立高食品(300973):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8653d44-4a70-454c-b411-7920e532c409.PDF ─────────┬──────────────────────────────────────────────── 2026-06-18 16:12│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9 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2、“立高转债”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95.13元/股 3、“立高转债”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94.64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2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号)予以注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月 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 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合并、分立或任 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 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立高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97.02元/股。 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69,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84,67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初始的97.02元/股调整为 96.52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2024年 5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6.52元/股调整为 96.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2024 年 11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前三季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可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96.02 元/股调整为 95.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2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93)。 2025年 5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 元(含税)。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5. 82元/股调整为 9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025年 11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年前 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95.33元/股调整为 95.13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2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6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 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本次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已暂停转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69,340,646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702,077股,因此公司 2025年年度权 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为 166,638,569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83,319,284.5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总股本=0.49202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立高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95.13-0.4920217=94.64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为 94.6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9b7270a-68bc-45be-96a5-7eeea5f46a5f.PDF ─────────┬──────────────────────────────────────────────── 2026-06-18 16:12│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为基数(目前公司总股本 169,340,6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02,077股后的数量为 166,638,569股)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83,319,284.5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 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 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总股本×10=83,319,284.50/169,340,646×10=4.9202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4920217元/ 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其他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23179,债券简称:立高转债)自 2023年 9月 13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 ”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340,646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702,07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 派的股本基数为 166,638,569股。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83,319,284.5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 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量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为基数(目前公司总股 本 169,340,64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702,077股后的数量为 166,638,569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 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 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859 彭裕辉 2 03*****760 赵松涛 3 03*****251 白宝鲲 4 03*****038 陈和军 5 03*****082 彭永成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10=4.92021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 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4920217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按照《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对“立高转债”的转股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为 95.13 元/股,调整后“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为 94.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6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号 3A楼 咨询联系人:欧阳群 咨询电话:020-36510920转分机 8973 传真电话:020-36510920转分机 800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8de2eb46-2b7f-4390-884e-5e96ab95a6db.PDF ─────────┬──────────────────────────────────────────────── 2026-06-15 16:52│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立高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9 2、债券简称:立高转债 3、转股起止日期:2023年 09月 13日至 2029年 03月 06日。 4、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 06月 16日至 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 06月 26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号)予以注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万元,期限为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公开发行的 95,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年 3月 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立高转债”,债券代 码“123179”。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9年 3月 6日。 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详见附件),自 2026年 6月 16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债 (债券代码:123179,债券简称:立高转债)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32e5f5ad-2fb3-4c28-99f7-401aad3542f9.PDF ─────────┬──────────────────────────────────────────────── 2026-06-11 17:22│立高食品(300973):立高食品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立高食品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c2eec574-a87b-4c4a-a1aa-2e66d7983bf2.PDF ─────────┬──────────────────────────────────────────────── 2026-06-05 17:28│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775f118-e836-4aad-a175-cede57f46eb4.PDF ─────────┬──────────────────────────────────────────────── 2026-05-25 18:18│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 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5日在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号 3A楼立高食品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彭裕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经查 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203人,代表股份86,892,02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所持股份数)的 52.1440%。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6,664,3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80%; 反对 188,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71%; 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0%。 (二)表决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86,667,9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421%; 反对 18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29%; 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86,678,2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539%; 反对 174,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11%; 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0%。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86,663,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7365%; 反对 18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185%; 弃权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0%。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进行 了述职。 经查验,上述第四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6386f846-1f5d-448a-9e06-7ff5afcad37d.PDF ─────────┬──────────────────────────────────────────────── 2026-05-25 18:18│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6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1 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3号3A楼立高食品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裕辉先生主持。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3人,代表股份 86,892,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44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人,代表股份 68,983,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17,908,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0.746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7人,代表股份 17,911,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3,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1人,代表股份 17,908,22 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67%。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4,3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0%;反对 18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71%;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7,9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1%;反对 18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29%;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68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89%;反对 185,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8%;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 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78,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9%;反对 17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11%;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69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64%;反对 174,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3%;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3%。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663,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5%;反对 1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85%;弃权 3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桑健、曲艺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8e8ccd51-541a-4282-b18c-358b8856b38e.PDF ─────────┬──────────────────────────────────────────────── 2026-05-21 17:00│立高食品(300973):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近日,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89号)同意注 册,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2,3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28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7,375,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507,294.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5, 867,905.08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4月 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60000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12日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号)予以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5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 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部分)合计人民币 12,162,518.81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37,837,481.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3月 13日到位,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0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5,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 万元(含本数),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 金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公司及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奥昆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立高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河南奥昆食品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暂时补流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立高食品股份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9****0000 使用部分闲置 本次注销 限公司佛山分公 公司广州分行营业 募集资金暂时 司 部 补充流动资金 广州奥昆食品有 1209****0001 的管理、存放和 本次注销 限公司 使用 河南立高食品有 3719****0001 本次注销 限公司 河南奥昆食品有 3719****0000 本次注销 限公司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公司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计划,为方便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四个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账户注销后,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四个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3fdd119-0520-4e64-bd01-1a4e6ba14196.PDF ─────────┬──────────────────────────────────────────────── 2026-05-13 17:18│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 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2,500.00万元(其中首发募集资金 2,500.00万元,可转债募集资 金 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 了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7dac191-2969-4d01-8b8c-cf8d78b06ae4.PDF ─────────┬──────────────────────────────────────────────── 2026-05-11 16:41│立高食品(300973):中信建投关于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高食品” 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现持续督导期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层 法定代表人 刘成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翁嘉辉、周祎飞 项目联系人 翁嘉辉 联系电话 020-38381063 是否更换保荐机构或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生变更,保荐代表人变更过 1次,具 其他情况 体情况如下:中信建投证券原保荐代表人温家明先生因工作变动, 不再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 投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周祎飞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973.SZ 注册资本 169,340,511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工业园平岭工业区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号 法定代表人 彭裕辉 实际控制人 彭裕辉,赵松涛,彭永成 联系人 欧阳群 联系电话 020-36510920转分机 8973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3月 7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3月 2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报披露时间 2023年年度报告于 2024年 4月 29日披露; 2024年年度报告于 2025年 4月 29日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8日披露。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立高食品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 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立高食品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反馈、问询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 ,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其提交推荐证券发行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 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在立高食 品股票发行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督导公司规范运作,有效执行防止大股东、其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公司有效执行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持 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及经营业 绩的变动情况等。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等督导工作。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本保荐机构的保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 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在本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管理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立高食品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与管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 机构对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在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 前审阅及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立高食品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对立高食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间虽已届满,但鉴于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就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 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b14631b-18fd-462e-b5aa-b219317e785a.PDF ─────────┬──────────────────────────────────────────────── 2026-05-11 16:41│立高食品(300973):中信建投关于立高食品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中信建投关于立高食品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a65d5da3-6d2a-456c-8a9c-ec6c55661516.PDF ─────────┬──────────────────────────────────────────────── 2026-05-11 16:41│立高食品(300973):中信建投关于立高食品2025年度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立高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翁嘉辉 联系电话:020-383810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祎飞 联系电话:020-3838142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已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5年 12月 17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实控人、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监管要求与其他规范运作要 点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无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 不适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3 条的要求;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 不适用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4.4.8 条规定的情 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深圳证 不适用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 不适用 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 形;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不适用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股东会、董事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无 不适用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无 不适用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权激励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 2025年 9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 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 荐国遥新天地 IPO项目过程中,未充分 改情况 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和采购管理、发行 人股东出资来源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等 情形,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中信建投 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 醒、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 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 投行执业能力。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 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 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e8f6b37-eafb-45f2-af58-571b66db0aaf.PDF ─────────┬──────────────────────────────────────────────── 2026-05-07 17:58│立高食品(300973):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自 2026年 4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7日,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6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 5月 8日至 2026年 11月 7日),若再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 自 2026 年 11月 7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 决定是否行使“立高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43 号)予以注册,公司于 2023 年 3月 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95,000.00万元,期限为 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95,000.00 万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3月 2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立高转债”,债券代码“123179”。根据《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中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可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3年 9月 13日至 2029年 3月 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97.02元/股 。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由 97.02元/股调整为 96.5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日(权 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由 96.52元/股调整为 96.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28 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披露了《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由 96.02元/股调整为 95.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2月 2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由 95.82元/股调整为 9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披露了《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由 95.33元/股调整为 9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12月 2日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 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 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 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自 2026年 4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 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6年 5月 8日至 2026年 11月 7日),若再 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自 2026年 11月 7日后首个 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高转债”的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304709e-4cd1-4320-a852-2650d3247914.PDF ─────────┬──────────────────────────────────────────────── 2026-05-07 17:56│立高食品(30097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送达。董事长彭裕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 席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 2026年 4月 14日至 2026年 5月 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5%的情形,已触发《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条件。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 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2026 年 5月 8日至 2026年 11月 7日 ),若再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自 2026 年 11月 7日后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立高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立 高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立高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1a3f48b-505c-4224-9803-1ea5ab851a87.PDF ─────────┬──────────────────────────────────────────────── 2026-05-06 19:00│立高食品(300973):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陈和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 6年 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股东陈和军先生 计划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50,000 股(含本数 ),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1.5903%。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陈和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 减持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 东 方式 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购股份后 名 (元/股) (%) 总股本比 称 例(%) 陈 集中 公司首次公开 2026年 2月 5 29.82-45.47 34.10 1,125,000 0.6643 0.6751 和 竞价 发行股票上市 日-2026年 4月 军 前持有的股份 30日 大宗 公司首次公开 2026年 3月 19 25.50-28.90 26.43 1,500,000 0.8858 0.9002 交易 发行股票上市 日-2026年 4月 前持有的股份 30日 合计 2,625,000 1.5501 1.5753 注 1:减持比例以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最新总股本 169,340,636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 166 ,638,559股测算。 注 2:本公告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东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股 股数 占总股 占剔除回购 名 (股) 本比例 份后总股本比 (股) 本比例 股份后总股 称 (%) 例(%) (%) 本比例(%) 陈 合计持有股份 10,640,710 6.2836 6.3855 8,015,710 4.7335 4.8102 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0,178 1.5709 1.5964 35,178 0.0208 0.0211 军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80,532 4.7127 4.7891 7,980,532 4.7127 4.7891 注 1: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比例与 2026年 1月 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保持一致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比例是以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最新总股本 169,340,636 股以及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 份总数 166,638,559股测算。 注 2:本公告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陈和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和军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 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陈和军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 减持数量等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的实施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和军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d0b6ebc8-3397-4cde-a3f2-5ca325c4e7f0.PDF ─────────┬──────────────────────────────────────────────── 2026-04-27 19:45│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0ee2b7-28a0-4a3f-9962-85be72a262d8.PDF ─────────┬──────────────────────────────────────────────── 2026-04-27 19:45│立高食品(30097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立高食品(300973):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c611bb-f1d7-40e1-8100-b655fb78297a.PDF ─────────┬──────────────────────────────────────────────── 2026-04-27 19:44│立高食品(30097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5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号 3A楼立高食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上述议案 4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2和议案3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0日、2026年 4月 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议案 2、议案 3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议案 4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9:00-11:30及 14:00-17: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dongmiban@ligaofoods.com),请根据是否本人出席提交相应的证件手续(详见 如下登记所需文件)的扫描件。 3、登记地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兴石一路 3号 3A楼公司证券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 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群 联系电话:020-36510920转分机 8973 传真号码:020-36510920转分机 8000 电子邮箱:dongmiban@ligaofoods.com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ad776c7-d880-4798-a56a-5ceb238c551e.PDF ─────────┬──────────────────────────────────────────────── 2026-04-27 19:44│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莹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73a80b8-76d0-454a-a68e-042ca4be6f1e.PDF ─────────┬──────────────────────────────────────────────── 2026-04-27 19:44│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晨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235598f-30b3-45c4-b761-fc8b0053e7c7.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立高食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立高食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c214eb-ace2-49ac-99a9-862c080c8c74.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人、注册会计师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 处分 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相应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5年 5月2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 审众环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中审众环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对公司的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2月 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现场负责人召开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关于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 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1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现场负责人召开审计委员 会 2025年度与会计师就年审工作的第二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及审计 结果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 4月 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b92ee5-b00a-459a-a25e-6ade6f603d2e.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高食品”)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3、2022年 8月 29日至 2022年 9月 7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 9月 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4、2022年 9月 8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 9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2年 9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5年 8月 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 9、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离职作废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9.36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0.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作废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5年 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四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118.43% 标值的 80.0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2025年 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 票第三个归属期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118.43% 标值的 80.00%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本激励计划相关计算口径,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为4,353,632,629.84元,本考核年 度公司层面的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作废限制性股票共 75.81万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 85.67 万股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立高食品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程序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办理指南》、公司《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4、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dd93bc-ac37-463b-af0d-64ea740123a1.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公司对 2 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人、注册会计师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纪 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相应的投资者 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于 2025年 5月2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 审众环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财务报表审计方面,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内部控制审计方面,中审众环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对公司的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质量管理水平 1、质量控制制度 中审众环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业务质量(风险)控制体系和技术支持体系,为保障业务项目的质量提供了可靠的基础。在 2025 年 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 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出具了专业报告。 2、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以及签发报告复核。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现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项目组高职级员工复核低职级员工的底稿以及现场项目经理本人应当对重要的审计工作底 稿逐页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签 发报告复核:报告签发人对审计报告进行重点复核,并批准签发审计报告。 3、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 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时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 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体系监控和整改程 序管理办法》,完善了质量管理缺陷的监控,针对出现的缺陷由独立部门完成追责与持续跟进,以期达到整改效果。2025 年年度审 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5、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各业务板块的专业知识咨询。项目现场负责人 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6、信息安全管理 中审众环在业务开始前,与客户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中审众环 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 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公司对中审众环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完整、清晰、及时。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6580681-bab2-46b9-a51e-7e5ad3916efc.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191-5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号新闻大厦 7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2]AN191-5号致: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立高食品”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实行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具了“国枫律证字[2022]AN191-1 号”“国枫律证字[2022]AN191-2 号”“国枫律证字[2022]AN191-3号”“国枫律证字[2022]AN191-4号”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就立高食品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称“本次作 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如无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有关用语的含义与“国枫律证字[2022]AN191-1 号 ”“ 国 枫 律 证 字 [2022]AN191-2 号 ” “ 国 枫 律 证 字[2022]AN191-3号”“国枫律证字[2022]AN191-4号”法律意见书中相应用语的含义相同。本所律师在上述法律意 见书中的声明事项亦继续适用于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立高食品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责 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立高食品拟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立高食 品提供的有关本次作废事项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含子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劳动 关系或聘用关系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 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36万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5万股进行作废处理。 (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作废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目标值为 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 118.43%,触发值为 202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5年度目 标值的 80.00%;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610041号”“众环审字(2026)0600231号”《审计报 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上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因此拟作废限 制性股票合计 75.81万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合计作废85.6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事项 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已履行的程序 根据公司提供的会议文件并经查验,公司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履行如下程序: 1.2026 年 4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85.6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2.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公司 85.6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本所律师认为,立高食品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立高食品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程序及结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c188b6-8554-40c0-b55e-66c2fc5a7b45.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最新修订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1月 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 19号文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af1e84-bf53-4aa0-83e9-ffd9ebededd9.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f7b299-ca6d-41a1-a8f7-3b1cb7837613.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高食品”)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 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 ,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 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审众环合伙人 237人、注册会计师 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3,868.63万元,本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次 。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人次、纪律 处分 14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 为立高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蔡蓓,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 起为立高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 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3年起为立高食品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朱晓红、签字注册会计师蔡蓓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兵,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 13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5万元,与 2024年度审计费用金额持平 。 2026年度预计审计费用为 1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公司根 据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 4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中审众环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已经到期。中审众环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基于其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 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信息的说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94dc2cf-b64d-4a71-9e49-0cb8b0327eea.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de1d39-d8b3-42a4-a107-7d6b729cc0d7.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立高食品(30097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5eed6a-36d3-4727-9b31-2a0592fc7fc0.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6ca673-8707-4b4c-b6a1-64ed868da9ff.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立高食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2015d76-79df-4527-8fb9-618699c1b9c0.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及问题征集的公告 ─────────┴────────────────────────────────────────────────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 2026年 4月 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让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 5:00 至 17: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 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彭裕辉先生,副董事长赵松涛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王世佳先生,独立董事陈莹女士,独立董事梁晨先生,保荐代表人翁嘉辉先生。 为提升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特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投资者在 2026年 5月 11日 (星期一)17:00前将有关问题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 dongmiban@ligaofoods.com,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全景网问题征集 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2571365-c4f1-4266-af73-4be6cdc95de6.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c4e886-de58-4865-8bbd-f7e6af37323f.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20aad2-d491-4e4d-9d3c-adb69a31f484.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 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莹女士、梁晨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 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c4e74d6-a9ba-4760-a14a-5e6242df0e1e.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7bbec05-ca80-48ac-9d3c-f624cd59ad2c.PDF ─────────┬──────────────────────────────────────────────── 2026-04-27 19:43│立高食品(30097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该项议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本年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 5,720,509.71 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705,887.73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 923,533,742.25元,母 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 156,918,257.54元,按照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56,918,257.54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元( 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派送股票股利。截至 2026年 3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9,340,531股,如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2,702,077 股后的 166,638,454股股份为基数计算,预计 派发现金红利为 83,319,227.00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除本次进行 2025年度利润分配外,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3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 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3,327,686.80元(含税)。 公司 2025 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3,342,66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初步测算合计为 149,989,575.80元,占 2025年 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49.2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16,646,913.80 116,824,503.00 83,953,272.50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4,705,887.73 267,967,762.81 73,027,000.54 研发投入(元) 130,095,346.87 111,952,016.34 147,826,948.48 营业收入(元) 4,353,632,629.84 3,835,378,953.26 3,499,096,969.4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23,533,742.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6,918,257.5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17,424,689.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5,233,550.3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17,424,689.3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89,874,311.6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34%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否 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 1:上表中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包括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日实施完毕的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派发的现金红利 33,327,686.80元(含税)以及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169,340,531股,以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2,702,077 股后的 166,638,454 股股份为基数计算的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3,319,227.00元(含税)。 注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317,424,689.3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 资回报等因素,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7.7 条的规定,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如下相关资产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 未达 50%,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2月 31日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交易性金融资产 75,130,025.12 75,130,025.12 183,129,984.08 183,129,984.08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 - - - - 值工具除外)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155,760,416.67 155,760,416.67 361,519,583.34 361,519,583.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221,860.41 - 11,861,520.5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1,998,732.26 31,998,732.26 30,207,298.62 30,207,298.62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 - - - - 增值税、预缴税费、合 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 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小计 274,111,034.46 262,889,174.05 586,718,386.57 574,856,866.04 总资产 4,698,168,799.25 3,596,548,877.51 4,378,432,550.59 3,522,702,666.78 总资产占比 5.83% 7.31% 13.40% 16.32%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796d92-692a-4925-af89-7a95c562777a.PDF ─────────┬──────────────────────────────────────────────── 2026-04-27 19:41│立高食品(3009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d093e90-64b2-4322-91fb-b46408012b26.PDF ─────────┬──────────────────────────────────────────────── 2026-04-27 19:41│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报告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bc32023-7117-48f3-b4b4-b7737952be6d.PDF ─────────┬──────────────────────────────────────────────── 2026-04-27 19:41│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立高食品(30097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80e49c-18d9-45b3-a87d-ef311b05c514.PDF ─────────┬──────────────────────────────────────────────── 2026-04-27 19:41│立高食品(30097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立高食品(30097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80af84-90c0-4510-8bef-8e53043ac59c.PDF ─────────┬──────────────────────────────────────────────── 2026-04-27 19:41│立高食品(300973):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意见 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bdef81d-01c1-4924-875c-f80abd4adc1b.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立高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247.PDF ─────────┬──────────────────────────────────────────────── 2026-04-28│立高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7258.PDF ─────────┬──────────────────────────────────────────────── 2025-10-29│立高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399.PDF ─────────┬──────────────────────────────────────────────── 2025-08-29│立高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1424.PDF ─────────┬──────────────────────────────────────────────── 2025-04-29│立高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393.PDF ─────────┬──────────────────────────────────────────────── 2025-04-29│立高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7400.PDF ─────────┬──────────────────────────────────────────────── 2024-10-30│立高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2890.PDF ─────────┬──────────────────────────────────────────────── 2024-08-30│立高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457.PDF ─────────┬──────────────────────────────────────────────── 2024-04-29│立高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761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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