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5 商络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9 17:14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4 17:4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3 15:4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6 17:26 │商络电子(3009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25 19:56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5 18:16 │商络电子(300975):2026-040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8 19:56 │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9:56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6:1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18:12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
2026-06-29 17:14│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 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功”)与 NXP Semiconductors Netherlands B.V.(
以下简称“NXP”)签署相关业务合同,为满足子公司香港立功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
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申请办理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子公司香港立功向客户 NXP合计开立履约保函 1,300万美元,保证金为 0
,占用公司在恒生银行的授信额度。
(1)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香港立功与 NXP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6)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年 6月 24日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300万美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6月 29日汇率折算约为 148,198.13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10%,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分离式保函-香港立功-恒生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c9062d7-d043-46bb-9cec-a1fdd7e623c6.PDF
─────────┬────────────────────────────────────────────────
2026-06-24 17:4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
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常之日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6月 24日汇率折算约为 148,203.63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10%,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展宏-中国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7f0d3c5-a913-4024-9773-f8fd4291c67c.PDF
─────────┬────────────────────────────────────────────────
2026-06-03 15:4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立功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
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7亿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6月 3日汇率折算约为 144,700.6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
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65%,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立功科技-中信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937a31f-7b7f-4897-91d7-0042c52010ed.PDF
─────────┬────────────────────────────────────────────────
2026-05-26 17:26│商络电子(3009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商络电子,证券代码:300975)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年 5月 22日、2026年 5月 25日、2026年 5月 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7c191cf-27a8-483b-81d2-7cb6110ba65c.PDF
─────────┬────────────────────────────────────────────────
2026-05-25 19:56│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621,59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7,005,60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21,593股后的 683,384,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83,384,011股×0.66元/10股=45,103,344.73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 687,005,604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
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45,103,344.73元÷687,005,604股×10股=0.65652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5652 元/股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83,384,01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21,593股后的 683,384,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2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1*****525,股东名称:沙宏志
股东账号:01*****314,股东名称:谢丽
股东账号:01*****918,股东名称:张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 4号绿地之窗 C3-6层
咨询联系人:杨伟婷
咨询电话:025-83677688
传真电话:025-836776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ab9d6b8-9d2b-42aa-8994-d5f06cfe7020.PDF
─────────┬────────────────────────────────────────────────
2026-05-25 18:16│商络电子(300975):2026-040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立功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省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5月 25日汇率折算约为 143,237.4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5%,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立功科技-交通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335f556-b5ae-491d-ad4f-9931ba2c5ba9.PDF
─────────┬────────────────────────────────────────────────
2026-05-18 19:56│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4022090-3f81-407b-82a9-a6acb5c0a4b2.PDF
─────────┬────────────────────────────────────────────────
2026-05-18 19:56│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078,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740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49,837,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8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
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230名,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6%。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其中
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230人,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1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04%;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0%;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1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04%;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0%;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990,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54%;反对 70,3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30%;弃权 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
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99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9%;反对 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993%;反对 50,9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002%;弃权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0
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91,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5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98%;反对58,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63%;弃权2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98,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3%;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59%;反对50,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1%;弃权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12%;反对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6%;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412%;反对58,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46%;弃权3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41%。
本议案关联股东沙宏志、唐兵、刘超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97,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0%;反对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234%;反对51,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05%;弃权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85,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1%;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407%;反对50,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1%;弃权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0,987,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6%;反对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454%;反对69,9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07%;弃权2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2bd1299-9651-4afc-ab11-1c0928737062.PDF
─────────┬────────────────────────────────────────────────
2026-05-11 16:1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9日
召开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子公司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工商银行广州天平架支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
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
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6)有效期: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6,000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债权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人签字( 自然人适用)或盖章(单位适用) 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5月 11日汇率折算约为 136,378.43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22%,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立功科技-工商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0a051b2-f5ab-41c7-a55d-93d6f694ffae.PDF
─────────┬────────────────────────────────────────────────
2026-05-08 18:1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当前行业市场形势动态变化、公司整体业务持续拓展扩张,为匹配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需求,保障各主体业务稳
健有序推进,现需对原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调整。2026年5月8日,公
司董事会收到沙宏志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
日,沙宏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5.04%,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沙宏志先生具备提出
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取
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除上述议案调整外,原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对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
打勾
的栏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5为公司股东沙宏志提请增加的临时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5和议案9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7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已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5月1
4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和受托人的《居民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65d754f-87b3-4269-b3bf-853949eba596.PDF
─────────┬────────────────────────────────────────────────
2026-05-08 18:1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0ccb7bf-4817-4405-8f54-946526580dbe.PDF
─────────┬────────────────────────────────────────────────
2026-05-08 18:10│商络电子(30097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沙宏志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
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
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
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本次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
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沙宏志先生根据相关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提请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沙宏志先生作为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且提案内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具有明确议题
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同意取消原《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
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c0af301-c830-41d1-a4d2-0f4debeae6c5.PDF
─────────┬────────────────────────────────────────────────
2026-04-24 00:34│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1bd0b2-4c72-4b4e-b504-188a54a96ce5.PDF
─────────┬────────────────────────────────────────────────
2026-04-23 20:25│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c7d93dc-3127-42da-9bbd-c54800379556.PDF
─────────┬────────────────────────────────────────────────
2026-04-23 20:25│商络电子(3009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
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
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
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会董事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acbc0e-8450-4f6e-bc56-97f08526d2ef.PDF
─────────┬────────────────────────────────────────────────
2026-04-23 20:25│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8b6a8bd-54d6-44f0-9b19-9b1e5e7cf7db.PDF
─────────┬────────────────────────────────────────────────
2026-04-23 20:25│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a755b02-abc4-414e-83c2-1593e06bdb06.PDF
─────────┬────────────────────────────────────────────────
2026-04-23 20:25│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10亿元(含本数)的综
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
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
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对应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
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以银行与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情况为准。
二、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签订相关授信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
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
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89e1c0-74ee-4a24-88c5-3e063807afab.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 4号绿地之窗 C3-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议案 5和议案 9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7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已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 4号绿地之窗 C3-6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的《居民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
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56a6c09-b4c1-400e-bb5a-ed5773d012b8.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晓东
─────────┴────────────────────────────────────────────────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 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6 月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
于景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董事、董事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今于上海景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合
伙人;2024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7 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
勤勉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
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 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
名委员会年度总结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4 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
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
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
完整和如期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
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
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
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新聘任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
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
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
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晓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69990a-77be-4019-a2f4-3fd1055ec278.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商络电子(30097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1d5d46-db35-472d-ab2e-749e1dc257fb.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林伟
─────────┴────────────────────────────────────────────────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
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 2015年 4月至 2020年 12月于众物(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1年 1月至 2022年 6月于华景传感科技(无锡)
有限公司担任首席策略官,2024年 1月至今于深圳市泰德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 2月至今于上海南麟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首席战略官;2025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6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
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
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 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委员会年度
计划的议案》《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
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增加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3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
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
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
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
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新聘任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
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
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林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f2d1dc6-986a-45a5-83ea-1041c22982e3.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文兵荣
─────────┴────────────────────────────────────────────────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 12月 3日召开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 1998年 8月至 2001年 4月历任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办税员、财务主管;2001年 5月至 2008年 5月历任江苏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助理、项目经理;2008年 6月至 2012年 5月任江苏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 12月至 2023年 12月,任江苏
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 6月至今,任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4年 5月至今,任江苏共创
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7次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
职责,未有缺席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
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票和弃权票。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 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
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2025年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取得控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增加对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4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
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提请外部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的审计领域和明确关键审计事项,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与审计机
构沟通的重点主要在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期间,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和有效地沟通,积极督促年审
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和如期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
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
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六)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
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新聘任了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
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
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
层的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提高董事会决策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付出努力,同时为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文兵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1f9d08c-5766-4378-a89a-53c1c10139e2.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五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
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
披露。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
具体构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
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月支付,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公司不向外部董事发放津贴;外部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
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董事:公司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经股东会
批准,公司可另行向内部董事发放董事职务津贴。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作为年度基本报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绩效奖金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年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统算兑付,按年发放
。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适时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方式,具体方案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兼多职的(包括在子公司兼任岗位或职务),其薪酬标准原则上按就高不就低确定,不重复计算。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应当根据公
司总体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以经营业绩为主要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可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具
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定期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五条 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对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十六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
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公司对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
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月
发放。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保费用
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
付追索程序。
第六章 其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管理失职、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
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
解释。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本制度追溯至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ed797f-36d8-46af-ad35-b72ae79bba1a.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六顺(已离任)
─────────┴────────────────────────────────────────────────
作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
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会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本人已于 2025年 3月 7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5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 12月 3日召开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 2011年 7月至 2018年 6月于美满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8年 6月至 2019年 11月于思佳讯商贸(深
圳)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19年 12月至 2022年 12月于三星电机(深圳)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2023年 6月至 2025年 1月于昂
迈微(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联创首席运营官。
2025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做到勤勉
尽责地履行职责。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1次股东会,会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
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
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
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
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
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五)其他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应有
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补选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提名程序规范,候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
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报告期内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配合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六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49af456-3014-4d81-af70-c1a2a3900569.PDF
─────────┬────────────────────────────────────────────────
2026-04-23 20:24│商络电子(30097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商络电子(30097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276e2be-ea0a-49fa-b1f8-061f0b58bba4.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6,024,847.9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
6,602,484.7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56,553,819.35元,扣除已支付 2024年度现金分红 8,200,606.78元,实际可供分配 利 润
为 597,775,575.68 元 。 公 司 2025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1,236,882,323.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年度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97,775,575.68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现有总股本 68
7,005,604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3,621,593股后的总股本 683,384,011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元
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5,103,344.7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
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4,510.33万元,2025年度未进行股份回购,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合计 4,510.33万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8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5,103,344.73 8,200,608.13 7,517,224.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2,866,220.11 70,798,752.96 33,992,355.73
(元)
研发投入(元) 21,380,340.23 21,074,599.17 18,548,445.61
营业收入(元) 8,548,071,443.11 6,545,594,990.51 5,102,884,087.1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236,882,323.92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597,775,575.68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0,821,176.98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35,885,776.2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0,821,176.98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61,003,385.01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0.30%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60,821,176.9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6cf66c-3b72-4659-8e7b-5b5675646ace.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
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6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2013年 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
2人。
(7)公证天业 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0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
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娄新洁
2014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 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天臣医
疗(688013)、中熔电气(301031)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雪姣
2020年 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签署了 2家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商络电子 (3009
75) 、派克新材(605123) 、天元智能 (60327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项目公证天业向公司收取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00万元(不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0万元(不含税),内控
审计费用 10万元(不含税)。
公司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 13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 12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
费用不超过 10万元(不含税),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增加。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
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
026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最终的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公证天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证天业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7b48da-bfec-4b0c-9106-d6e8449eec8a.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
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
及胜任能力等因素,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12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处工作岗位、专业能力及履职情
况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能力、履职情况以及胜任能力,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 12.00万元/年(税
前),按月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年
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
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bdadb6-38d8-47e3-a707-aae405fa095e.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华泰联合证券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fe3c55-468f-4918-8579-16208f7b9bb9.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造成
不利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方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3)交易额度: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
2.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 风险提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6年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
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
不断上升,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抵御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
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
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
高合约价值的10%。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六)交易对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有
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
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分析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
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
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
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持续保持对汇率走势的记录与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汇率波动情况,相应调
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策略。
2、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公司开展此项
业务的相关事宜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交易由财务部门会同销售部门根据预计的收入及收汇情况以及汇率变动趋势等信
息确定持有金额与时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
4、公司规定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前提,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ac94859-38b2-4089-b631-79775e1d472f.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晓东、文兵荣、林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提交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4000e17-1cc9-44b7-963a-20951290e3fa.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
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
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72f940f-74a3-4096-b783-e475d99b3435.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随
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抵御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 5 亿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
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
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02
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包括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五)交易对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
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
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通
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控制经营风险、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具有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
率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
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
延期交割风险。
(二)控制措施分析
1、公司将持续保持对汇率走势的记录与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由公司管理层根据汇率波动情况,相应调
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策略。
2、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管理。公司开展此项
业务的相关事宜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交易由财务部门会同销售部门根据预计的收入及收汇情况以及汇率变动趋势等信
息确定持有金额与时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
4、公司规定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前提,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规模需求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
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制的,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提高
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具备可行性。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0f41d09-b516-40e2-9ed4-a8b01c4cac21.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30573b-06f6-41a9-82c9-04f6a6630a47.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说明
─────────┴────────────────────────────────────────────────
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c0dd35b-cc45-4f2c-a710-800a1143f689.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室。
截至 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 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
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
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在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
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对公司年报相关议案的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afc18a-5740-44a8-9998-4cc158a09ab2.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205669-bd65-4123-9449-2e2cef1c36f2.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c6dde6-63fd-4682-9d46-5da44a142c88.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5873bd3-5bbb-4b08-b67b-52a12c565202.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7db2f1c-bcb1-45aa-84da-c3e052de44c8.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商络电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375f74f-ec4a-460a-ac1c-89e2d7055e2b.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2025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度证券与衍
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审议批准情况
经公司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开展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为防范和控制汇率、利率风
险,进一步提高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等值其
他货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025 年度公司套期保值情况
套期保值 额度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期末占用额度金额 期末占用额度金
类型 额占公司报告期
末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比例
外汇套期 2 亿美元 2025年 5月 2026年 5月 50万美元(折合人民 0.14%
保值 12 日 18日 币 343.23万元)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汇兑损失及利息支出,帮助公司将汇率
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
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衍生品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通过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一)针对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持续保持对汇率走势的记录与研究分析,密切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并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汇率波动情况,相应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策略。
(二)针对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等相应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管理。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相关事宜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交易由财务部门会同销售部门根据预计的收入及收汇情况
以及汇率变动趋势等信息确定持有金额与时机,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针对客户违约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努力将客户违约风
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四)针对回款预测风险,公司规定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前提,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71346b4-0b32-4f61-b568-005a30446f2c.PDF
─────────┬────────────────────────────────────────────────
2026-04-23 20:2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
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5:
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投资者可登录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沙宏志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蔡立君先生、独立董事陈晓东先生
、保荐代表人徐文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i1XmmXnYk 或使用微信扫
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6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a42e34-74eb-49ca-954a-e31a48202098.PDF
─────────┬────────────────────────────────────────────────
2026-04-23 20:21│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45e9dd8-9969-421f-b2b2-7b2f9472884d.PDF
─────────┬────────────────────────────────────────────────
2026-04-23 20:21│商络电子(3009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abf45bc-9e3c-4335-9248-5c070d25ae09.PDF
─────────┬────────────────────────────────────────────────
2026-04-23 20:21│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
─────────┴────────────────────────────────────────────────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b4c2f11-cd04-40b3-9606-6acb7920224f.PDF
─────────┬────────────────────────────────────────────────
2026-04-23 20:21│商络电子(30097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82efca-ea08-42e1-91d9-3c9c8294acb3.PDF
─────────┬────────────────────────────────────────────────
2026-04-15 18:54│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56425cc-3e76-42db-8d0b-576ddab2a3e7.PDF
─────────┬────────────────────────────────────────────────
2026-04-03 18:0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9日
召开了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
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对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功”)与 Nexperia B.V.(以下简称“Nexperia”)签署相
关业务合同,为满足子公司香港立功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恒生银行”
)申请办理分离式保函业务,为子公司香港立功向供应商Nexperia 开立履约保函 50 万美元,保证金为 0,占用公司在恒生银行的
授信额度。
(1)债权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立功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香港立功与 Nexperia约定的业务合同相关履约责任(6)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 2027年 4月 1日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50万美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4月 3日汇率折算约为 110,164.38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
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89%,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分离式保函-香港立功-恒生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693b844-ef74-4fea-aa82-9ebed0ad88d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755.PDF
─────────┬────────────────────────────────────────────────
2026-04-24│商络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9766.PDF
─────────┬────────────────────────────────────────────────
2025-10-28│商络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3236.PDF
─────────┬────────────────────────────────────────────────
2025-08-27│商络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3283.PDF
─────────┬────────────────────────────────────────────────
2025-04-24│商络电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6982.PDF
─────────┬────────────────────────────────────────────────
2025-04-21│商络电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1/1223150460.PDF
─────────┬────────────────────────────────────────────────
2024-10-25│商络电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3128.PDF
─────────┬────────────────────────────────────────────────
2024-08-28│商络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199.PDF
─────────┬────────────────────────────────────────────────
2024-04-26│商络电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47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