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5 商络电子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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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32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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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4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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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4 │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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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5:42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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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5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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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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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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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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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 │商络电子(3009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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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暨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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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3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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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909 号),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965,000 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5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7,942,411.3
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557,588.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出具“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63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哈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开立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号 开户行名称
1 南京商络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 125902008510229 商络电子供应链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 总部基地项目
南京恒邦电子 城东支行 125910778410922 本次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2 南京商络电子 中国民生银行 637419355 商络电子数字化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升级项目
南京哈勃信息 南京雨花支行 637415926 已注销
科技有限公司
3 南京商络电子 大华银行(中 1023404538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125902008510229
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125910778410922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23404538
(二)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有关安排
鉴于公司“商络电子供应链总部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相应募集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南京商络-招商银行);
2、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南京恒邦-招商银行);
3、账户关户确认单(南京商络-大华银行);
4、相关银行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3bcbe6b3-840c-4adf-b89a-3f2c7239d3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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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4│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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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9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94名,代表股份262,111,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55
0%(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60,192,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741%;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
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0名,代表股份1,919,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09%。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291名,代表股份5,472,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8%。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1名,代表股份3,552,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0名,代表股份1,919
,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
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261,814,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5%;反对231,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弃权6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2%。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74,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45%;反对 231,34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6%;弃权 6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改公司相关内部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61,837,3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2%;反对 254,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7%。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19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12%;反对 254,34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79%;弃权 2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1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61,817,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反对 228,2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 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5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177,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138%;反对 228,24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09%;弃权 6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5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61,820,6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8%;反对 247,9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180,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60%;反对 247,94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309%;弃权 4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261,786,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9%;反对 254,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 70,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5,147,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574%;反对 254,34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79%;弃权 70,8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1,786,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7%;反对254,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弃权7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7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46,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46%;反对254,34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79%;弃权71,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61,793,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252,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弃权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51%。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53,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753%;反对252,94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23%;弃权6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2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六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261,77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0%;反对230,9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38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139,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58%;反对230,94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0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39%。
表决结果:王六顺先生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ed3650be-3998-46a5-95f7-e89fbabb96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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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8:24│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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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d79b59ef-81c8-4c8e-9a74-fc7f6ac5c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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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5:42│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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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2月 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
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公告发布
于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将剩余的 7,9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
二个月。至此,公司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54779e80-1edc-4648-94eb-b827f32005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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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5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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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为公司部分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
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
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其中为资产
负债率大于等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上述担保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相关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近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邦”)与宁波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于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京恒邦与浦发银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南京恒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除了担保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恒邦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5 年 7 月 11 日汇率折算约为 69003.4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
署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87%,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宁波银行-南京恒邦》;
2、《最高额担保合同-浦发银行-南京恒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0dac06ab-8583-4c9f-b1c0-6621575518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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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7│商络电子(300975):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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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工代表认
真审议、民主表决,同意选举张伏兵(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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