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5 商络电子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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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4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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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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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6 │商络电子(3009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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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6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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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 │商络电子(300975):2026-040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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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6 │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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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6 │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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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18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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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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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12 │商络电子(300975):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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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4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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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
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前海蛇口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深圳商络展宏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基于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
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常之日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6月 24日汇率折算约为 148,203.63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10%,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深圳展宏-中国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7f0d3c5-a913-4024-9773-f8fd4291c6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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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5:48│商络电子(300975):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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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立功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
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7亿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6月 3日汇率折算约为 144,700.6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的
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65%,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立功科技-中信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5937a31f-7b7f-4897-91d7-0042c5201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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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26│商络电子(30097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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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商络电子,证券代码:300975)股票连续三个交易
日(2026年 5月 22日、2026年 5月 25日、2026年 5月 2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的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7c191cf-27a8-483b-81d2-7cb6110ba6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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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56│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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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621,59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7,005,60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21,593股后的 683,384,0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683,384,011股×0.66元/10股=45,103,344.73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 687,005,604 股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
数和公式计算如下: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
45,103,344.73元÷687,005,604股×10股=0.65652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65652 元/股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683,384,011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21,593股后的 683,384,0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6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9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2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6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股东账号:01*****525,股东名称:沙宏志
股东账号:01*****314,股东名称:谢丽
股东账号:01*****918,股东名称:张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9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 4号绿地之窗 C3-6层
咨询联系人:杨伟婷
咨询电话:025-83677688
传真电话:025-836776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ab9d6b8-9d2b-42aa-8994-d5f06cfe7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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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16│商络电子(300975):2026-040 关于公司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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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和 2026年 5月 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6年 5月 1
8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部分子公司向
业务相关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亿元,担保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广州立功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主合同提供最高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省分行
(2)担保人:南京商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州立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最高额担保
(5)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6)有效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本金金额:最高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
(8)生效条件:担保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按 2026年 5月 25日汇率折算约为 143,237.4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公告签署
的担保)(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9.05%,均系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等情形。
四、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立功科技-交通银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f335f556-b5ae-491d-ad4f-9931ba2c5b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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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6│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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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络电子(300975):商络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4022090-3f81-407b-82a9-a6acb5c0a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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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56│商络电子(30097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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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玉盘西街4号绿地之窗C3-6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宏志先生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23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1,078,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6.740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4名,代表股份249,837,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58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
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230名,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16%。
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2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4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其中
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230人,代表股份1,24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81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1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04%;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0%;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1,017,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04%;反对43,3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0%;弃权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990,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1%;反对 7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弃权 1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9%。
中小股东总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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