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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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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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8:40 │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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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8:40 │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 │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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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28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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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31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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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丽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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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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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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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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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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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0│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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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44512c44-31bc-4ebf-adee-e50554a02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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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8:40│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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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945d9067-0807-441c-81ca-f7daf398e1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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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8:40│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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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81259334-0579-46d8-90dd-7e0af13f4d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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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28│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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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888406ee-7878-42e6-851a-f618dae1b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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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31│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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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c96be1fe-d890-4d01-bd96-600c1c463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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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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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丽珍,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和美国管理技术大学,拥有
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资格。曾先后担任安达信(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审计及商业咨询经理、香港中华煤气大陆区管理总部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全球内控环境与能力建设中心负责
人、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督察等职,2021年 10 月至 2024年 10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担任北京神龙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经理,深圳神龙博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泰源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次,本人应出席 5次,实际出席 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5 次,
本人应出席 4次,实际出席 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召集、召开和审议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在认真审核董事会各
项议案材料后,对所出席的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相关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听取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等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管理情况及对本人所提问题回复的汇报,督促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制度修订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4 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参与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出席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重点事项的进展情况。
同时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进展以及公司重点事项的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得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积极回应,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积极沟通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通过现场到
访、电话通讯等方式持续监督公司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内部控制等事项情况
,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持续学习
2024年任期内,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各机构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了公司董事、管理层关
于公司经营、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状况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还通过现场到访
、邮件、电话通讯等,持续跟进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按时提供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材料,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编制了定期
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履行了相关的审议、决策和披露程序。
本人认为: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名范文宏先生、黄新华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秀玲女士、何祚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4年任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并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以及作废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于 2024 年 8 月 5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人在上述议案审议前充分审阅了议案材料,认为本次股权激励相
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公司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七)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本着勤勉、谨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各项议案,并基于自身的专业能力,独立、公正地表达意见,保障
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efe7cad5-3d46-4480-be22-0c95e34d79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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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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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6 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28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00 《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5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
理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00 《关于 2025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1. 提案 1.00-7.00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 8.00、9.00 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 提案 7.00、提案 9.00均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3.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 以上提案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10:00-12:00,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
东须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 16: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8129(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
请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式:(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
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 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林辉、HE HO ROXANY
(2)电话:0755-8950 9995(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传真:0755-8486 2643
(4)电子邮箱:ir@szridge.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5. 其他事项: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相关议案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eaff4e82-7220-4b9e-9390-39a4275be5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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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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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何俊辉,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硕士。曾先后担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
所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惠云钛业独立董事,深圳瑞捷独立董事,现任国浩律师(深
圳)事务所合伙人。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7次,本人应出席 5次,实际出席 5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次,
本人应出席 4次,实际出席4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秉着勤勉、忠实、负责的原则,经过客观、谨慎考量,本人对所出席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投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等议案,
监督公司薪酬政策执行情况,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公司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认真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3.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制度修订等
事项,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4.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沟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季度审计工作报告等事项,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专业的意见。同时,本人就公司重大事项以及定期报告等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有效促进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本人注重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监督,并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2.本人时刻留意法律法规的变动情况,持续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颁布的新规,加深对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认识
和理解,不断加强自身的履职能力,对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起到推动作用。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事前认真审阅了会议材料,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听取关于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的情
况,并通过到访、电话通讯等方式,及时了解市场行情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为公司稳健发展提出专业意见,
保障公司决策的科学性。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与本人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能够主动告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
重大事项的进展,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相关部门事前能够及时提供较完整的会议材料,协助本人履行相关
职责,确保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得以发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充分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人认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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