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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77(深圳瑞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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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20:17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11 19:52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5-11 19:50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7 18:30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07 18:28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5 00:31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14 20:30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 │2026-04-14 20:30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 │2026-04-14 20:30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14 20:30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 ─────────┬──────────────────────────────────────────────── 2026-05-13 20:17│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或“本公司”)2025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75.00 股后的152,226,65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33 ,997.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22,833,997.80 元;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 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10=22,833,997.80 元/152,226,727.00股×10≈1.499999 元;每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22,833,997.80 元/152,226,727.00 股≈0.149999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99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152,2 26,7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34,009.0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规则: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 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5.00 股后的 152,226,65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1 日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 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28 范文宏 2 02*****697 黄新华 3 08*****443 深圳市瑞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 08*****405 深圳市瑞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08*****494 深圳市瑞宏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至 2026 年 5月 21 日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 8号星河 WORLD 双子塔东塔 26 层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付林辉 咨询电话:0755-89509995 传真电话:0755-84862643 七、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1a7db67-a29c-4fe7-85fb-5ce76f7ddbc2.PDF ─────────┬──────────────────────────────────────────────── 2026-05-11 19:52│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 “公司”)于 2026 年 01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1)。公司董事吴小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1,19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1%),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2026 年 2月 26 日至 2026 年 5月 25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298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 0.003%)。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吴小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5月 11 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吴小玲 集中竞价交 股权激励(限 2026 年 5月 8日 22.30 5,298 0.003% 易 制性股票)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吴小玲 合计持有股份 21,193 0.014% 15,895 0.01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98 0.003%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95 0.010% 15,895 0.010% 注:1.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2.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吴小玲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小玲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吴小玲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f7c6c47-5881-482b-9cf1-98e681a54b19.PDF ─────────┬──────────────────────────────────────────────── 2026-05-11 19:50│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 6年 5月 7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近期,公司签订了部分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说明 投资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 产品 预期收益率(年) 关联 主体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关系 深圳 招商银行股份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 保本浮动 4,000 2026 年 5 2026年 8 1.0%或 1.6% 无 瑞捷 有限公司 区间累积90天结构 收益型 月 8日 月 6日 性存款 深圳 中国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 保本浮动 10,000 2026年 5 2027年 5 0.5%或 1.7% 无 瑞捷 有限公司 构性存款(机构客 收益型 月 11日 月 6日 户) 深圳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公司稳利 保本浮动 10,600 2026年 5 2027年 5 0.95%或 1.75% 无 瑞捷 银行股份有限 26JG7367 期(三层 收益型 月 8日 月 6日 或 1.95% 公司 看涨)人民币对公 结构性存款 二、审批程序 《关于 2026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董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创造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合同; 2. 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 CSDVY202616515; 3.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区间累积 90天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45b653e-6117-4df3-8387-98c7b6798274.PDF ─────────┬──────────────────────────────────────────────── 2026-05-07 18:30│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 师参加了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信达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信达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 鉴此,信达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 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1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7日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 8号星河WORLD双子塔东塔26层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10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113,421,69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5084 %。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33 名,持 有贵公司股份 547,475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6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现场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 票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3,955,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 %;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 2.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3,955,8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 %;反对2,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19 %;弃权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 3.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13,950,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 %;反对1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149 %;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 %。 4.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3,968,5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5 %;反对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5. 《关于 2026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113,962,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 %;反对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6. 《关于 2026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113,962,2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9 %;反对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0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7.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同意 529,17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692 %;反对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49 % ;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59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会议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 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8dfe732-30fe-4547-beb1-72d498962acb.PDF ─────────┬──────────────────────────────────────────────── 2026-05-07 18:28│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 8 号星河WORLD双子塔 东塔 26层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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