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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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2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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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38 │深圳瑞捷(300977):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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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24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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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6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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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6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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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6 │深圳瑞捷(30097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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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5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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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5 │深圳瑞捷(30097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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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4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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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4 │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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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02│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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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于 2025年 8月 29 日在公司内
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月 29 日至 2025 年 9月 9日,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2025 年 8月 29 日至 2025 年 9月 9日,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办公系统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企业微信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反馈。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的聘
用或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授予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
4.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拟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a0dba687-b702-4cba-8b2b-3e79efc43a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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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38│深圳瑞捷(300977):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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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b410f252-18a1-4231-87e2-2098f7bb9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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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7:2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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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50万-6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0.39%,回购价格不超过 2
9.74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84.4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披露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8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
东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1 范文宏 39,037,950 25.64
2 黄新华 37,507,050 24.64
3 深圳市瑞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012,650 8.55
4 深圳市瑞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502,350 8.21
5 深圳市瑞宏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0,000 3.72
6 深圳市瑞华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0,000 3.72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多策略 1,003,659 0.6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398,509 0.26
9 刘丽 395,900 0.26
10 陆晨博 377,775 0.25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无限售
(股) 条件流通股的
比例(%)
1 深圳市瑞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3,012,650 13.73
2 深圳市瑞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502,350 13.19
3 范文宏 9,759,488 10.29
4 黄新华 9,376,763 9.89
5 深圳市瑞宏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0,000 5.98
6 深圳市瑞华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70,000 5.98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多策略 1,003,659 1.06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8 J. P. Morgan Securities PLC-自有资金 398,509 0.42
9 刘丽 395,900 0.42
10 陆晨博 377,775 0.4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f4e1cf00-2070-4c8b-a3f3-76a0d61d3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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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8:46│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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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预计本次回购股份约为 50 万-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0.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29.74 元/股(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数量
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84.4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7a1f3ee1-58f9-4010-9f98-454ea0050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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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6│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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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0679129-a24e-4909-8e2d-d35bc8528c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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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6│深圳瑞捷(300977):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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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7f5a22b-2ea7-47ac-a1b7-ec2fe9313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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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5│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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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8fb5c6d-b377-4ad8-bb65-353396749a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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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5│深圳瑞捷(300977):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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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
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因临时新增议案,于 2025 年 8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补充通知,并于 2025 年 8月
28日在深圳市坂田街道雅星路 8号星河 WORLD 双子塔 东塔 26层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孟祥薇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及使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制定及内容符合《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助力公
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资格,符合《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不存在以下所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监事孟祥薇先生、李姣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
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七)审议了《关于<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能有效确保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办法》。
关联监事孟祥薇先生、李姣媛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
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2026 年-2028 年激励基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设立 2026 年-2028 年激励基金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整体
业绩提升和战略目标达成。公司本次设立激励基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c88d9b3-602e-4dc3-8470-9b974eefb0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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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4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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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深圳瑞捷”)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6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 9:15—15:00。5.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10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雅星路 8 号星河 WORLD 双子塔东塔 26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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