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7 深圳瑞捷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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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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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6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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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21 │深圳瑞捷(30097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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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17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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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52 │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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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20:01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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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04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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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08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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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39 │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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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39 │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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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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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cc2f1e2d-86c4-4cc0-892e-ac39b26a33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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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7:46│深圳瑞捷(300977):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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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2,200万元–3,400万元 盈利:4,086.64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53.83% - 183.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3,000万元–4,600万元 盈利:2,161.13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38.82% - 312.85%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中心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主动减少与信用风险较高客户的业务合作,导致营业收入同比略有下降。
2.报告期内,受行业周期性调整的影响,部分应收款项可能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后,增加高
风险客户单项坏账准备计提额。同时,部分客户的工抵房资产质量下降,可回收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部分工抵房进行减值测试
后,相应增加该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额,以上事项对本年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预计 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约 1,10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主要为结构性存款等交易
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二)关于公司 2024年经营业绩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4年年度报告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三)其他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dbe811bd-9fec-4a77-b3b1-a1193aefc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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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21│深圳瑞捷(30097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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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在 2025 年 1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
025 年 1 月 15 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 A 栋 31 楼公司尊重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由董事长范文宏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总监候选人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郑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4c6dd457-728f-491b-9ea2-532d06c1ea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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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8:17│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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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5 年 1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裁黄新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
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聘
任郑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之日起,公司总裁黄新华先生不再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郑琦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17db633c-d4b5-4199-8d74-35797b23ee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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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52│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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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300977):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3/b6c8c57e-1ba3-4a43-8803-765e5a699c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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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8 20:01│深圳瑞捷(30097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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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
“公司”)于 2024年 09月 0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2)。公司董事吴小玲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2,1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 10月 10日至 2025年 1月 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0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原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7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2025 年 1 月 9 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9,8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吴小玲先生和原财务总监张剑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 2
025年 1月 9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吴小玲 集中竞价交 股权激励(限 2024年 10月 16日 19.30 21,094 0.01%
易 制性股票)
张剑辉 集中竞价/大 股权激励(限 2024年 10月 10 日- 0 0 0
宗交易 制性股票) 2025年 1月 9日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的情况
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 例(&)
吴小玲 合计持有股份 42,187 0.028% 21,093 0.01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094 0.014% 5,273 0.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093 0.014% 15,820 0.010%
张剑辉 合计持有股份 19,676 0.013% 19,676 0.01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838 0.006% 0 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38 0.006% 19,676 0.013%
注:1.部分合计数与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2.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1日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吴小玲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担任公司非独立
董事。张剑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张剑辉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任后六个月内不
得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
项的说明》。
三、其他相关情况
1.吴小玲先生、张剑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吴小玲、张剑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9546a0d-6506-4f23-b91b-ce0a5e26f2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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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18:04│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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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瑞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深圳瑞捷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
督导工作现场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工作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1.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保荐代表人:梁咏梅、付林
3.培训时间:2024年 12月 20日
4.培训人员:梁咏梅、杨郑宇
5.培训地点:深圳瑞捷会议室和线上远程会议
6.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
7.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就以下事项进行了
重点培训: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及要求;
(2)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
(3)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现场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培训对象积极参与,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
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工作现场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进行了 2024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情况有了
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c609d946-df0e-4dc7-9d32-6ea7ea620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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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 17:08│深圳瑞捷(300977):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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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瑞捷”“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
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3)。
近期,公司签订了部分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的产品基本信息及关联关系说明
投资 受托人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产品 产品 预期收益率(年) 关联
主体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关系
深圳 中国银行股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基本存款 2024/9/30 2025/9/29 0.95% 无
瑞捷 份有限公司 额度 10
万元
深圳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性 保本保最 9,700 2024/11/11 2025/5/15 1.05%或 1.33%或 无
瑞捷 份有限公司 存款【CSDPY 低收益型 1.6%或 1.88%或
20240699】 2.15%或 2.43%或
2.7%
深圳 中国银行股 人民币结构性 保本保最 7,000 2024/12/13 2025/5/15 0.7%或 1.00%或 无
瑞捷 份有限公司 存款 低收益型 1.3%或 1.6%或
【CSDPY20240 1.9%或 2.2%或
797】 2.5%
二、审批程序
《关于 2024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和期限均在
审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谨慎评估各项投资可
能发生的收益及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合同;
2. 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CSDPY20240699】;
3. 中国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委托书【CSDPY20240797】;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f004a1b0-ad26-4e00-a5be-6ef3437f9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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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39│深圳瑞捷(300977):关于深圳瑞捷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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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
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按照律
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4年10月30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年11月14日15:00,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雅宝路1号A栋31楼公司尊重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
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7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113,421,093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4.5080 %。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93 名,
持有贵公司股份 539,27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3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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