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8 东箭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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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2 │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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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2 │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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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4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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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4 │东箭科技(300978):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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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2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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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1 │东箭科技(30097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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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12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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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18:22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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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56 │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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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8:56 │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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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2│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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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0,602,08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9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39,092,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2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5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5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16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5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3、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166,5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4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9%;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589%;反对 401,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5960%;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5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正伟、周蒴婷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aa4bd12b-87d1-40ee-b4d0-f0c0bd09f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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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2│东箭科技(30097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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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
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贵公司保证其所
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贵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26年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6日15:0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
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本次股东会同时遵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
间和程序进行了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9:25、9:30-11:30、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9人,代表股份240,602,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239,092,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5人,代表股份1,510,0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2%。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
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票人、计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代
表股份数、占贵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汇总统计,并由其对真实性负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166,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0%;反对4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69%;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589%;反对40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60%;弃权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2450%。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已经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
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f46e4786-73f3-4714-b620-fa317b7b7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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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4│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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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6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 6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6 年 1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
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电子邮件需于 2026年 2月 3日 17:00 前送达公司(信函、电子邮件
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授权委托书(附件 2,如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股权登记日次日至 2026 年 2月 3日 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柳
电话号码:0757-28082476
邮政编码:528315
电子邮箱:touziguanxi@dongjiancorp.com
其他事项: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b0dff60d-12d1-4678-b8cd-94a6be45e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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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4│东箭科技(300978):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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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300978):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8a5c5d1f-b6c4-4493-823c-31d0bc472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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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2│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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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的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葛岸村
葛仙路 33 号”。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为契合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和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现有经营范围中增加“道路机动车辆生产”项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46 号)的相关规定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对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的要求,
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内容进行规范化表述。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 第五条 公司住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邮政编码: 葛岸村葛仙路 33 号,邮政编码:528315。
528315。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围为:研发、生产、销售:汽车轻量化 为: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材料
技术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
模具、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 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
用品制造;汽车装饰用品销售;五金产品
印片压花)、电子产品;汽车整车销售;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 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
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
料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销售;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
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
批);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
营销策划;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数据处
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
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制作、销售,数据处理服务,并提供相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
年 1月修订)。
三、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具体经
办人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注册地址、经营
范围的变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2b44eaaa-a7ab-46f2-bc04-374ef2624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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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9:31│东箭科技(30097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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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1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人数 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人,其中,董事马永涛先生、马汇洋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黄志雄先生、李伯侨先生、郭葆春女士以通
讯方式参与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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