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8 东箭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9 19:16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9-17 18:16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7 18:16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5-09-15 19:26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26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20:46 │东箭科技(300978):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0:44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0:43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7 20:43 │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20:42 │东箭科技(300978):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
2025-09-19 19:16│东箭科技(300978):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股东、董事马汇洋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9 月 18 日)以集中竞
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864,2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4,227,0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则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不超过
8,454,05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近日收到马汇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马汇洋 集中竞价 2025 年 6月 24日-2025年 9月 16日 11.70 4,227,000 1.00%
马汇洋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马汇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64,250 2.81% 7,637,250 1.81%
有限售条件股份 35,592,749 8.42% 35,592,749 8.42%
(高管锁定股)
合计持股 47,456,999 11.23% 43,229,999 10.23%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马汇洋先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马汇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进展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
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马汇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马汇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e6b860db-2a7b-47dd-b8d6-21d01899f4b4.PDF
─────────┬────────────────────────────────────────────────
2025-09-17 18:16│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422,702,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1,135,
136.95 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报告期。董事会审议利
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
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2,702,7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3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9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永涛及其控制的广东东箭汇盈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刘少容、马汇洋及其控
股的新余东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投资者关系部
咨询联系人:王曼婷
咨询电话:0757-2808 247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370675b9-78eb-40f6-89f2-81ed85a87f55.PDF
─────────┬────────────────────────────────────────────────
2025-09-17 18:16│东箭科技(300978):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司
协会联合举办的“向新提质 价值领航——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
为 2025 年 9月 19日(周五)15:30-17:00。
届时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
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9713a42e-9825-4a77-bc64-3ac1f0abc759.PDF
─────────┬────────────────────────────────────────────────
2025-09-15 19:26│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军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40,587,71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65%。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239,101,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4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4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6%。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4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6
%。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48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6%。
3、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40,539,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0%;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36%;反对 39,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09%;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覃正伟、高灵灵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e06e641c-8bc5-47d4-910f-d51d24fd8cf0.PDF
─────────┬────────────────────────────────────────────────
2025-09-15 19:26│东箭科技(30097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覃正伟律师、高灵灵律师参加了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下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本所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审查了贵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贵公司保证其所
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其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律师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
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合法性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
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依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贵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下午15:00在广东
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B333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系统。本次股东会同时遵照
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了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1、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81人,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587,7
1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6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9,101,
51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64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计数据,在有效时
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6,20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6%。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参会
系统参会,本所律师认为通过视频参会系统参会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
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监票人、计票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和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代
表股份数、占贵公司总股份的比例和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汇总统计,并由其对真实性负责。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0,53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636%;反对39,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09%;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已经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
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5/a348cf57-9b30-4efc-a48f-3033234f6ef4.PDF
─────────┬────────────────────────────────────────────────
2025-08-27 20:46│东箭科技(300978):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
事人数 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人,其中,董事马永涛先生、马汇洋先生以及独立董事郭葆春女士、李伯侨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会
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28 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42,270.2739 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21,135,136.9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报告期。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公司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同时该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股
东的利益而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星期一)15:00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西 B333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