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79 华利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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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 │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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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6 │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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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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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0 │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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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0 │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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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6 │华利集团(300979):关于增加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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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6 │华利集团(30097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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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6 │华利集团(300979):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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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22 │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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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20:02 │华利集团(300979):兴业证券关于华利集团2024年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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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0│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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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f8a7f179-b061-4087-8e77-ea94cf31f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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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6│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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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利集团(300979):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e3af5dbb-cf4a-4cf1-9aeb-f3710eff3e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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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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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止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总股本 1,1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84,1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 自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时间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20.7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4.6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2.3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2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75 俊耀集团有限公司
2 08*****788 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6.42 元。
七、 咨询方法
(一) 咨询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 2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 咨询联系人:方玲玲、宋秋谚
(三) 咨询电话:0760-28168889-3009
(四) 咨询邮箱:lingling.fang@huali-group.com、qiuyan.song@huali-group.com
(五) 咨询传真:0760-86992633
八、 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1d5766f2-f8e8-4df5-a0bd-e44a611d9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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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0│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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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b0b6d3b7-a3ab-48e1-bfb6-1ee8b0c82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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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50│华利集团(30097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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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日 9:15-15:00。
(二)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南朗街道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 栋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聪渊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60,777,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
978%。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60,775,6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977%。
4、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2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9,862,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58%。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9,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二)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9,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三)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9,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8,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3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五)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9,6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3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9%;弃权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六)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俊耀集团有限公司、中山浤霆鞋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20,915,0
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9,264,9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13%;反对 589,5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
所持股份的 1.4788%;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9,264,9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5013%;反对 589,50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788%;弃权 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198%
。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4,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0%;反对 3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32%;弃权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八)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0,738,94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 29,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28%;弃权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535,9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59%;反对 5,232,9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33%;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十)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562,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84%;反对 5,206,1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8%;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562,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84%;反对 5,206,1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8%;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562,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84%;反对 5,207,1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09%;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1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5,562,05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84%;反对 5,207,89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股份的 0.4910%;弃权 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1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60,178,64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6%;反对 591,4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558%;弃权 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了瞿霞、田夏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162c8745-c844-4744-bccc-6dac3a1a81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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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8:56│华利集团(300979):关于增加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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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利集团”)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9 亿人民币(或
等值美元、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87 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越南盾
、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
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
计的议案》。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 风险提示: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主要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政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增加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9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87 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交易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
体由公司总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利集团母公司和集团管理总部、开发设计子公司主要位于广东中山,负责原材料采购与产品销售的贸易子公司主要位于中国香
港及广东中山,生产子公司主要位于越南,印度尼西亚的成品鞋工厂已于 2024 年上半年开始投产。公司采购、销售主要以美元计价
结算;越南工厂、印尼工厂分别以越南盾、印尼盾支付工人薪酬以及当地开支;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支付员工薪酬和境内开支
,同时公司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出具合并报表。为管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0.2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 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监管部门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鉴于目前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外汇市场波动性较大,如果人民币、越南盾、印尼盾等公司日常经营使用币种对美元的汇率发
生较大波动,则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根据业务规模,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
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模式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情况而开展的,充分运用外
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利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
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二)涉及的币种、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人民币、美元、越南盾、
印尼盾等。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
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9 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越南
盾、印尼盾等日常经营使用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7 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越南盾、印尼盾等日常
经营使用币种)。上述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交易额度。
在额度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总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和管理。
(三)交易方式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公
司将按照已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开展相关业务。交易对手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公司除部分业务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
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
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
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可能由于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或操作失误、系统等
原因给公司带来损失。
(三)履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公
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四)政策风险
中国以及境外子公司所在国家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外汇管理方面政策调整,可能对市场或操作造成的影响,将给公司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上述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结合市场情况,适时
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
风险处理、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三)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公司总财务部门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
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五)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公司已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将及时追踪境外政治局势、社会治安状况,提前识别不可控风
险,及时做出应对措施,避免境外资金兑付与收回风险。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目前国际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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