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0 祥源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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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17 │祥源新材(3009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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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4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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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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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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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楷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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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熊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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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楷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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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邓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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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 │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熊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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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1 │祥源新材(300980):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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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9:17│祥源新材(30098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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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利润
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38,356,88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3,390,550 股后
的股份数 134,966,3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4,293,940.84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0
=24,293,940.84/138,356,888*10=1.755889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即按公司总股
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1755889 元/股,因此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参考
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55889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份数 134,966,33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24,293,940.8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
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发生股份回
购事项,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8,356,888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 3,390,550 股后的股份数 1
34,966,3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 6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025 魏志祥
2 02*****575 魏琼
3 01*****392 魏琼
4 08*****872 武汉祥源众鑫新材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因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390,55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
分红金额(含税)=(本次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公 司 总 股 本 ) *10= ( 24,293,940.84/138,356,888 )*10=1.75588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下同)。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755889)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
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
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公式 P=P0-V 进行调整,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公
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若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予价格按照公式 P=P0-V 进行调整,其中,P0 为
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
咨询电话:0712-8806405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传真电话:0712-8282558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9ec1054d-48d1-4ffd-869f-cdc2d291c8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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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4│祥源新材(3009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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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现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 应选人数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人
1.01 《关于补选周楷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02 《关于补选邓文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03 《关于补选熊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
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以上提案已经由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刊登在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
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
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6月9日
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
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盼
电话:0712-8806405
传真:0712-8282558
邮箱:ir@hbxyxc.com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进行签
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f43edd9e-eea7-487d-8367-7925939995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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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祥源新材(30098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邓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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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邓文娟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
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
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4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962810ee-a893-4318-ae1c-720c98f543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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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2│祥源新材(300980):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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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苏灵女士、王正家先生和卢爱平先生的辞职报告。独立董事苏灵女士、王正家先生和卢爱平先生因
任期将满 6 年,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苏灵女士、王正家先生和卢爱平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不再有
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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