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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80(祥源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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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80 祥源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4 19:04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4 19:04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3 17:34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08-28 21:13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21:13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21:12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8 21:12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5-08-28 21:12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8-28 21:11 │祥源新材(300980):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1:10 │祥源新材(300980):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9-04 19:04│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s://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 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在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魏志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经查验,本次会议无股东(股东代理人)以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现场出席,故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5人,代表股份11,298,28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2%(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股份数)。 除贵公司股东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查验,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11,284,1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52%; 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717%; 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31%;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11,294,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55%; 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19%; 弃权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27%;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无股东(股东代理人)以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由本所律师、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最终表决结果经统计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152e3006-93c8-4d8c-8470-2404da7033b9.PDF ─────────┬──────────────────────────────────────────────── 2025-09-04 19:04│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4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汉川市经济开发区华一村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志祥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1,29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人,代表股份11,29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11,29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8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人,代表股份11,298,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3802%。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股份数。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1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84,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2%;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3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31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4,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5%;反对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潘波、付雄师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e7d13cb3-5b7d-467c-8b48-0ff29b1c12cc.PDF ─────────┬──────────────────────────────────────────────── 2025-09-03 17:34│祥源新材(300980):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741号),公司于 2023 年 7月 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 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60,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 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 456,000,000.00元 ,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7月 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 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16,764.15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3,983,235.85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355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孝感汉川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办理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2025 年 9月 3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及保荐机 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用途 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 (万元) 湖北祥源新 招商银行股份 712900064810001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 0.00 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孝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有限公司 分行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汉川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下属支行,此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名义签署。注 2:公司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金额为 0 元,主要系截至 2025 年 9月 3 日,募集资金尚未划 转至该募集资金专户。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丙方”)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李露、韩志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为提高财务支付效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可开立网银,单笔 1,000万以下的支付款项,甲方可通过网上银行 支付,无须丙方线下审核,乙方需按月向丙方提供专户的银行流水。 (八)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 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解除。 (十一)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协议项下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交 由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0b0244a5-8a0a-48fa-821d-c4eb39040d7c.PDF ─────────┬──────────────────────────────────────────────── 2025-08-28 21:13│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690ea3b-0fd3-4855-ae48-524df8de5c64.PDF ─────────┬──────────────────────────────────────────────── 2025-08-28 21:13│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180f80b-b483-473e-8abe-763220259b58.PDF ─────────┬──────────────────────────────────────────────── 2025-08-28 21:12│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祥源新材(300980):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2879acf-dcd9-4351-b3f4-1008e26c5bd0.PDF ─────────┬──────────────────────────────────────────────── 2025-08-28 21:12│祥源新材(300980):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祥源新材(300980):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790fe1d-b88d-4fe0-9ebf-d25439bc56e0.PDF ─────────┬──────────────────────────────────────────────── 2025-08-28 21:12│祥源新材(300980):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志祥先生的通知,获悉魏志祥 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 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售股(如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押 第一大股 (万 比例 比例 是,注明 充质 日 日 用 东及其一 股) (%) (%) 限售类 押 途 致行动人 型) 魏志祥 是 400 13.06 2.89 是(高管 否 2025 办理 湖北 个人 锁定股) 年8月 解除 省铁 资金 26日 质押 路发 需求 手续 展基 之日 金有 限责 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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