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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81(中红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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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81 中红医疗 更新日期:2026-06-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4 16:08 │中红医疗(300981):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6-05-25 17:32 │中红医疗(30098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18:18 │中红医疗(3009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红医疗(30098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红医疗(300981):关于增加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红医疗(30098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中红医疗(300981):中红医疗关于增加2026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2026-05-18 18:32 │中红医疗(30098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32 │中红医疗(30098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5-07 16:48 │中红医疗(30098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 2026-06-04 16:08│中红医疗(300981):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8 号 )同意注册,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670,000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8.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24,745,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128,288,946.2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6,456,353.74 元,扣除募投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后超募资金为 1,3 16,713,653.7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到账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50Z0002 号)。 二、本次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 况下,对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的额度不超过 7 亿元,单个产品 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和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 权人员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实施。 近日,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上述银行和保 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户 1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1101041060000441691 份有限公司 京分行 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101041060000441691,截止 2026 年 5 月 26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账户不透支、不得购买支票等付款凭证、不通兑、不提现,可以通过企业网银付款,网银付款需经乙方落地审核。 3.为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使用,甲方申请资金对外支付应向乙方提供资金划款付款指令或审核同意的网银付款指令;乙方在收到 付款指令或网银付款指令后,应对各项支付要素的完备性和表面一致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以转账方式划转资金。甲方可通过柜面 、网银系统进行账户资金划付,具体按乙方要求办理。 4.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5.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及《关于 2026 年度拟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 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6.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葛龙龙、雷浩可以在乙方营业时间内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 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 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7.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8.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电子邮箱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fd00b09d-2efe-4691-9167-b1b78cafabba.PDF ─────────┬──────────────────────────────────────────────── 2026-05-25 17:32│中红医疗(30098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8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5 亿 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 1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红”)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口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湖口县支行”)签署了 16,482.5925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口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湖口支行”)签署了8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属于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 项范围,且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李民刚 3. 注册资本:55,000 万元 4. 成立日期:2017 年 10 月 30 日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砂湾园区 7. 经营范围:生产 PVC 手套、丁腈手套、PE、乳胶系列制品、塑料杯、塑料袋及其它塑料制品、包装制品,一类医疗器械批发 ,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江西中红 100%的股权 9. 江西中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江西中红资产总额 113,293.52 万元,净资产86,264.69 万元,负债总额 27,028.82 万元,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26,593.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86%;2025 年度,江西中红实现营业收入 52,178.24 万元,利润总额-789.10 万元 ,净利润-1,173.77 万元。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江西中红资产总额 117,933.99 万元,净资产86,569.62 万元,负债总额 31,364.38 万元,其中流 动负债总额 30,944.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59%;2026 年 1月至 3月,江西中红实现营业收入 11,311.21 万元,利润总额 335.9 6 万元,净利润 304.92 万元。 经核实,江西中红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湖口县支行关于江西中红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县支行 2.债务人: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壹亿陆仟肆佰捌拾贰万伍仟玖佰贰拾伍元整。 5.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①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 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②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③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④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 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⑤若发生法律 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 年。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口支行关于江西中红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 2.债务人: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捌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相关情况说明 江西中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其他人员或法人同时为其提供担保,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 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8.9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农业银行湖口县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银行湖口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e62bd6b0-df03-4e42-9d8b-8211c5cbc573.PDF ─────────┬──────────────────────────────────────────────── 2026-05-20 18:18│中红医疗(30098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中红普林医疗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428,864,95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36,202股后的 427,428,7 57 股为基数进行。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427,428,757 股*3.5 元/10 股=149,600,064 .95 元(含税);按公司总股本428,864,959 股(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 股=149,600,064.95 元/428,864,959 股*10 股=3.488279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 0.3488279 元/股。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28,864,95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预 案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为 427,428,757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即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600,064.9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的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428,864,959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截至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后为 427,428,757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3.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6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50 中红普林集团有限公司 2 08*****403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3*****268 桑树军 4 08*****976 上海滦倴商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 87 号中红医疗证券管理本部 咨询联系人:郭蕊 咨询电话:0315-4155760 传真电话:0315-4167664 咨询邮箱:gr@zhonghongpulin.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b3219f-2290-4c82-955a-6333fde10a6c.PDF ─────────┬──────────────────────────────────────────────── 2026-05-20 00:00│中红医疗(30098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为满足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Zoupure Medic Co., Ltd.(以下简称“SEA3 公司”或“泰国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红香港”)、公司控股子公 司 SEA3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GUILIN HBM PROTECTIONS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恒保国际”)、Rayong group holdi ng Co.ltd.(以下简称“RG 公司”,持有 SEA3 公司 25%的股权比例)签订了《借款合同》,中红香港为 SEA3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 民币 1亿元借款,恒保国际和 RG 公司为此以其拥有的 SEA3 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事项涉及的中红香港 、SEA3 公司和恒保国际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该事项已经履行相关主体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Zoupure Medic Co., Ltd. 2. 注册资本:810,288,300.00THB 3. 成立日期:2016 年 9月 4.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5. 注册地址:泰国 6. 经营范围:从事医用手套(橡胶)、塑料手套的生产、销售,所有类型的其他手套以及所有类型的卫生或制药用具;进出口业 务:所有类型的重轻型机械工业机械各类通用机械;作为一般产品和工业产品的经销商进行经营;受雇经营业务,按照个人、法人和 政府组织的目标进行生产; 7.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持有恒保国际 100%的股权,恒保国际持有 SEA3 公司 2 2.5%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红香港持有 SEA3 公司 52.5%的股权; 8. SEA3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SEA3 公司资产总额 20,844.15 万元,净资产7,874.86 万元,负债总额 12,969.29 万元,其中流 动负债总额 12,969.29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22%;2025 年度,SEA3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20.58 万元,利润总额-293.22 万元, 净利润-293.22 万元。 截至2026年 3月31日,SEA3公司资产总额21,659.05万元,净资产8,280.6万元,负债总额 13,378.4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3,378.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77%;2026 年 1 月至 3 月,SEA3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67.45 万元,利润总额-140.48 万元, 净利润-140.48 万元。 经核实,SEA3 公司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 2.债务人(乙方):Zoupure Medic Co.,Ltd. 3.担保人:GUILIN HBM PROTEC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和Rayong groupholding Co.ltd. 4.借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 5.借款利息:合同项下借款年利率为 3%(百分之三)。利息自甲方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6.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项下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若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 率等条款发生变更,担保人仍在变更后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7.担保方式:担保人以其持有的 Zoupure Medic Co.,Ltd.股权向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并在本协议生效 后 7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的质押登记手续。 8.担保期间: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与 Zoupure Medic Co.,L td.就合同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担保人的担保期间自动顺延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9.违约责任:若担保人违反合同的约定,未及时办理担保财产的质押登记手续或擅自处分、转移担保财产的,担保人应向中红国 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借款金额 25%的违约金,并赔偿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若担保人未能按照本协议 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承担责任金额的 5‰向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 四、相关情况说明 Rayong group holding Co.ltd. 持有泰国 SEA3 公司 25%股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质押其持有的 SEA3 公司股权的方 式对本次 SEA3 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以保障公司权益。 Rayong group holding Co.ltd.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控股子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恒保健康防护有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同意子公司 GUILIN HBM PROTECTIONS INTERNATIONAL LI MITED 以其持有的 ZoupureMedic Co.,Ltd.22.5%的股权为 Zoupure Medic Co.,Ltd.向中红国际(香港)商贸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 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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