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8 15:4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8-05 16:46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忠洲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燎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燎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弟海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弟海 │
├─────────┼──────────────────────────────────────────────┤
│2025-07-25 17:12 │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忠洲 │
└─────────┴──────────────────────────────────────────────┘
─────────┬────────────────────────────────────────────────
2025-08-08 15:4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部分案件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财产权确认,本次判决所涉部分案件的确权财产购置价款总计人民币11,475,499.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被
告方是否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涉诉房产的交付以及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支付违约金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公司与绿地集团西安嘉业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嘉业”)、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紫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向西安市灞桥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灞桥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河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请求灞桥法院判令西安嘉业
立即交付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项目21501-21508、21601-21608、21701-21708共计24套办公房屋,并立
即办理完成该等房屋的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请求包河法院判令合肥紫峰立即办理鼎汇商务中心C塔楼1801室-1816室、1819
室-1827室及3501室-3529室54套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该等房屋交付给本公司。
包河法院和灞桥法院根据本公司诉请,分别作出(2024)皖0111财保462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陕0111财保114号至(2025)陕0
111财保137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因本次诉讼事项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资产完成全部查封。之后,灞桥法院作出(2025)陕0111
民初1991号至(2025)陕0111民初2009号、(2025)陕0111民初2011号共计20份《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西安嘉业向本公司交付位于国
际港务区向东路以北、杏渭路以东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项目第2幢2单元17层21701室至21708室、第2幢2单元16层21601室至21608
室以及第2幢2单元15层21504室、21506室、21507室、21508室共计20套房屋;并履行办理该等房屋的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支付违约
金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以及2025年8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
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灞桥法院作出的(2025)陕0111民初2010号、(2025)陕0111民初2012号至(2025)陕0111民初2014号共计4份《民事
判决书》,相关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交付位于国际港务区向东路以北、杏渭路以东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
项目第2幢2单元15层21501室至21503室、以及21505室共计4套房屋;
2、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网签备案登记;
3、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4、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合计229,509.98元;
5、驳回本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原告均已预交,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灞桥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诉西安嘉业的24项财产权确认案已全部取得一审判决;而本公司诉合肥紫峰的财产权确认案则尚在
进行中,相关一审判决尚未取得。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被告方是否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涉诉
房产的交付以及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支付违约金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根据诉讼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60d12680-ce7a-4db6-bb0e-d6b79df42349.PDF
─────────┬────────────────────────────────────────────────
2025-08-05 16:46│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部分案件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财产权确认,本次判决所涉部分案件的确权财产购置价款总计人民币46,511,111.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被
告方是否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涉诉房产的交付以及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支付违约金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公司与绿地集团西安嘉业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安嘉业”)、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紫峰”)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向西安市灞桥区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灞桥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包河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请求灞桥法院判令西安嘉业
立即交付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项目21501-21508、21601-21608、21701-21708共计24套办公房屋,并立
即办理完成该等房屋的网签合同备案和预告登记手续;请求包河法院判令合肥紫峰立即办理鼎汇商务中心C塔楼1801室-1816室、1819
室-1827室及3501室-3529室54套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该等房屋交付给本公司。
之后,包河法院和灞桥法院根据本公司诉请,分别作出(2024)皖0111财保4622号《民事裁定书》和(2025)陕0111财保114号至(20
25)陕0111财保137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因本次诉讼事项而向法院申请保全的资产完成全部查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
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以及2025年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提起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灞桥法院作出的(2025)陕0111民初1991号至(2025)陕0111民初2009号、(2025)陕0111民初2011号共计20份《民事
判决书》,相关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交付位于国际港务区向东路以北、杏渭路以东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
项目第2幢2单元17层21701号至21708号、第2幢2单元16层21601室至21608号以及第2幢2单元15层21504室、21506室、21507室、21508
室共计20套房屋;
2、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网签备案登记;
3、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办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4、被告西安嘉业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合计930,222.22元;
5、驳回本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述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原告均已预交,均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灞桥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
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诉西安嘉业的另外4项财产权确认案以及本公司诉合肥紫峰的财产权确认案尚在进行中,相关一审
判决尚未取得。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 ,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被告方是否能按照法院判决履行涉
诉房产的交付以及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支付违约金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根据诉讼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cdc8b5e7-b8c2-4a0a-a0d7-da739533f932.PDF
─────────┬────────────────────────────────────────────────
2025-07-25 17:1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71号2幢6楼大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
真讨论和民主选举,同意选举汪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汪蕾女士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独立董事以及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汪蕾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569d2136-d040-445c-b92a-7db5e512584f.PDF
─────────┬────────────────────────────────────────────────
2025-07-25 17:12│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在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
款修订后,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制订及修订。
本次具体制订及修订的制度如下:
序号 治理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4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 修订 否
规则》
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制订 否
制度》
9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修订 是
范》
1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4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是
19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修订 是
2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修订 否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修订 否
24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5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 修订 是
管理制度》
26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7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修订 是
28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29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 修订 是
法》
30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 修订 否
任追究制度》
31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 修订 否
制度》
32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修订 否
上述治理制度中,第1-3项、第9项、第11-15项,第17-19项、第21项、第24-27项和第29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其中第1-2项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他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修订后的治理
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930ba669-a505-47d4-a198-ae36f657999c.PDF
─────────┬────────────────────────────────────────────────
2025-07-25 17:12│尤安设计(30098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忠洲
─────────┴────────────────────────────────────────────────
提名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忠洲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
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
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