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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83(尤安设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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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983 尤安设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3 16:56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6:56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2-02 18:00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 │2024-12-02 18:00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 ├─────────┼──────────────────────────────────────────────┤ │2024-12-02 18:00 │尤安设计(30098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 ├─────────┼──────────────────────────────────────────────┤ │2024-12-02 18:00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02 18:00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22 17:31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22 17:30 │尤安设计(30098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4-11-22 17:30 │尤安设计(30098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 2024-12-13 16:56│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ad78a957-325e-4643-a4f7-e281fc854944.PDF ─────────┬──────────────────────────────────────────────── 2024-12-13 16:56│尤安设计(300983):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上海尤安 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点起在上海市 宝山区高境路371号高境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607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以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资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 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部门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起在上海市宝山区高境路 371 号高境镇社区党 群服务中心 607 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网络投票时 间与通知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 与股东会通知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8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0,553,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516% 。其中: 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129,6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75 人,代表股份 953,2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16%。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由当场 推选的代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和计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 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合并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没有否决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 按《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会对各提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且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 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058bedd-aaea-40c7-aa5f-47882c672433.PDF ─────────┬──────────────────────────────────────────────── 2024-12-02 18:00│尤安设计(300983):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向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两案均为原告。 3、涉案金额:本次诉讼的主要诉讼请求为财产权确认,涉案确权财产的价值合计人民币103,091,11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涉诉房产交付的不确定性,以及尽管公司已就在建房产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及产权调查, 但具体状况和后续进展仍待进一步确认;且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及判决,诉讼结果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尚不能确认对公 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尤安设计”)就公司与绿地集团西安嘉业置业有限 公司、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向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如下: (一)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房产交付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绿地集团西安嘉业置业有限公司 送呈法院: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日期:2024年11月27日 2、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1年,原告向被告订购被告建设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的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项目21501-21508、21601-21608、2170 1-21708共计24套办公房屋,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共计向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57,986,610.00元,并于2023年12月18日与 被告签订了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该等合同约定了被告应当于2024年5月30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以及被告因未及时交付而应承 担的违约责任;并约定被告应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以及由被告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 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等。然而,该等合同签订后,被告实际并未按约交付房屋,亦未按约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交付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绿地丝路全球贸易港商业项目21501-21508、21601-21608、21701-2 1708共计24套办公房屋; (2)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办理完成该等房屋的网签合同备案手续; (3)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办理完成该等房屋的预告登记手续; (4)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4年5月31日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5)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4、诉讼进展情况 相关民事起诉状及财产保全申请已于2024年11月27日送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 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精神,已向公司出具(2024)陕0111诉前收字1127号《选择诉前化解机制确认书》,案 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二)绿地鼎汇商务中心C塔楼房产交付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本公司 被告: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送呈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日期:2024年11月27日 2、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2021年,原告向被告订购被告建设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的绿地中央广场C座(现鼎汇商务中心C塔楼)1801-1816、1819-18 27、3501-3529共计54套办公房屋,于 2021年 9月至 2023年 6月期间共计向被告支付购房款人民币45,104,500.00元,并于2023年6 月19日与被告签订了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该等合同约定被告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以及被告因未及时交付 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 法(2004修正)》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被告应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及由被 告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预告登记等。然而,该等合同签订后,被告至今未履行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义务。 3、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办理鼎汇商务中心C塔楼1801室-1816室、1819室-1827室及3501室-3529室54套房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 续; (2)判令被告将该等房屋交付给原告; (3)判令被告支付自2025年1月1日起至上述54套房实际交付原告之日止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4、诉讼进展情况 相关民事起诉状及财产保全申请已于2024年11月27日送呈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诉讼保全费用已缴纳,正在等候立案受理中。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36项,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11,93 5.65万元;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项(公司已胜诉),涉案金额合计约人民币8.96万元。前述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主要系业务或劳动合同纠纷,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提起本次诉讼的原因 公司向被告购置合肥、西安两地办公房产,系用于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然而项目实施过程中,该 两处办公房产在购房款已缴纳,购房合同已签署的情形下,被告声称由于地方政策以及开发商自身建设资金原因,暂时无法在当地房 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该等房产的合同备案登记手续,需待开发项目整体竣工备案后方可办理产权证及交付手续;而近期,公司通过查询 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站讯息获知,尽管公司已购在建房产在该等官网上仍显示为未冻结状态,但相关开发项目的其他部分在建房产 则已有被查封情形。 鉴于上述已购房产交付存在不确定性,以及该等房产所在开发项目存在其他部分在建房产被查封情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公司财 产安全,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立即对已购的在建房产采取资产保全措施,申请查封冻结相关资产,并对相关开发商提起诉讼,要 求其按约及时履行相关合同备案登记、产权证办理以及房产交付手续。同时,由于目前相关房产的讯息仅为公司从有关房地产管理部 门的网站获知,故公司已向法院申请产权调查,以核实该等已购在建房产的具体权利状况。 2、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该等已购房产交付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公司与相关开发商的诉讼事项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继续开展的现状,经公司于20 24年11月30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暂缓实施“设计服务网络扩建 项目”的建设。 由于涉诉房产交付的不确定性,以及尽管公司已就在建房产向法院申请资产保全及产权调查,但具体状况和后续进展仍待进一步 确认;且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及判决,是否受理及诉讼结果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尚不能确认对公司本期利润 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作出相应调整,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及相关立案资料; 2、购房相关文件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9eca8381-5b42-4c28-8b8e-94d1fb481323.PDF ─────────┬──────────────────────────────────────────────── 2024-12-02 18:00│尤安设计(30098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 尤安设计(30098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96b1352e-fc48-4cbd-b569-f5178dbbebad.PDF ─────────┬──────────────────────────────────────────────── 2024-12-02 18:00│尤安设计(30098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 尤安设计(30098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e1203cf9-bc61-4f82-bef7-2729174752a6.PDF ─────────┬──────────────────────────────────────────────── 2024-12-02 18:00│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30日上午11:00在上海市宝山 区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 (尤安楼)公司六楼会议室(陈从周馆)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允哲先生主持,会议 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暂缓实施“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基于所涉部分房产交付存在不确定性,以及与相关开发商的诉讼事 项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继续开展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4be67b54-5bac-42ae-b01c-79b74dfb6030.PDF ─────────┬──────────────────────────────────────────────── 2024-12-02 18:00│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宝山区 殷高路1号中设广场3号楼(尤安楼)公司六楼会议室(陈从周馆)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泽淞先生主持,会议应参 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暂缓实施“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1988b36e-0a1c-4532-823e-1d25806e3b3d.PDF ─────────┬──────────────────────────────────────────────── 2024-11-22 17:31│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尤安设计(300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3026e706-ab32-4d47-bf38-d8d37622c6a9.PDF ─────────┬──────────────────────────────────────────────── 2024-11-22 17:30│尤安设计(300983):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安设计”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尤安设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9 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241,6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27,701,132.07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88,298,867.93 元,已 由国投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存入公司账户内。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1,773,631.4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 ,266,525,236.4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223 号验资报 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设计服务网络扩建项目 50,711.64 50,711.64 2 总部设计中心扩建项目 20,215.69 20,215.69 3 总部基地升级建设项目 36,227.63 36,227.63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10,944.52 10,944.52 5 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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