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6 志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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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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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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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国信证券关于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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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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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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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12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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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1 │志特新材(3009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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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1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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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1 │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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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51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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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6│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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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将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00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号翠亨大厦 B栋 15楼。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
预案》
5.00 《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 √
关事宜的议案》
8.00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3)
9.01 《公司章程》 √
9.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
9.03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6.00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上述议案中,议案 9.00共设 3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其中议案 9.01及议案 9.02 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此外,议案 4.00、议案 5.00及议案 7.00亦需股东会以特别
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议案 6.00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议案 9.01、9.02表决通过是议案 8.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6)本次会议将就董事会批准的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9:00至 11:30,13:30至 16:00。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18
日 16: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号翠亨大厦 B栋 15楼
4、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
,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非法人组织股东参照法人股东登记资料
。
5、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
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董事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0-85211462
联系传真:0794-3614888
邮箱地址:geto@geto.com.cn
联系人:黄萍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号翠亨大厦 B栋 15楼
邮政编码:528449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3814186-48e7-40e1-8ac9-9a6d45daa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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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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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
、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
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74e57e-be75-4b87-90b3-6ea66adcd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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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志特新材(300986):国信证券关于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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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新材”“公
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限至2025 年 12
月 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国信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
质询与调查。
3、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蒋猛、周燕春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 目 内 容
公司名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代码 300986
法定代表人 高渭泉
注册资本 41,197.3975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广昌工业园区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和信路 18号翠亨大厦 B栋 15 楼
实际控制人 高渭泉、刘莉琴
公司网址 www.geto.com.cn
电子邮箱 geto@geto.com.cn
联系电话 0760-8521146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21年 4月 30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 4月 2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6年 4月 25日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
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
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遵守
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如下: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定期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
承诺;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
(一)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亏损
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190.12万元,主要原因为:受国内经济波浪式发展,恢
复向好的同时也面临有效需求不足,下游建筑市场需求疲软等因素的影响,终端市场表现低迷,回暖不及预期,导致产品租赁单价有
所下滑,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防护平台整体出租率较低,装配式 PC产品规模占比上升,且毛利相对较低,因此,公司整体毛利率有
所下滑。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重视上述问题,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下游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强化经营风
险防范意识,积极做好应收账款催收,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管理,以应对行业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23年 9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 9月 22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计划将“江门志特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产能规模,由年产 30万平方米铝模及 10,000个机位附着式升降作业安全
防护平台(以下简称“防护平台”)调整为年产 70 万平方米铝模及 15,000 个机位防护平台,投资总额由26,783.05万元增加至 54
,866.92万元,计划投资总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部分,将以自筹资金补足。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仍为 23,478.69万
元,本项目为增加投资总额,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
“重庆志特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9,924.61万元,现拟将其中 10,000.00 万元用于实施新增的“
装配式产业园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差额部分,将以自筹资金补足。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提请公司关注投资进度,若内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结合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并
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保荐人将持续督导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本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本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
荐人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
时通知本保荐人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相关制度,抽查重
大信息的信息披露审批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等,并对经营管理层进行访谈。基于前述核查程序,保荐人认为
: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
已届满,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九、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1e76758-8dbd-4db4-8b77-303c2da2b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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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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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7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渭泉先生召集
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7f29f0-cc5f-42fd-994f-dd8dbfb08c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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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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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44739ac-b9b3-4012-a9e2-92c91623b1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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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16:1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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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5月 13 日召
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 331,470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4,77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6,7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范围包括
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可在有效
期限内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同时,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
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装
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门志特”)向广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
装配”)共同提供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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