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6 志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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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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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 │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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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0 │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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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公司章程(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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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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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少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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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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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文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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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帅(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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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 │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明强(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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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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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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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1│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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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85698800-f6f6-4fe0-ae8b-b2d1b71e77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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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7:10│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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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60fbb8c-69a4-4cc9-85cd-4551a17f4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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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公司章程(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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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公司章程(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9946046b-7e7e-4a59-8ca0-e53dbc5c94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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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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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郭晓红:女,1979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7年 6月至 2023年 6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助
教、讲师、副教授;2015年6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堪萨斯分校访问学者;2017 年 5 月至2018年 11月,任江西志
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 6月至今,任上海政法学院副教授;2024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和技术咨询等服务,且未在公司关联单位任职。
本人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6次董事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董事会 4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4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 1次,以通
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3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 1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1次,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期间,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
由于本人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此
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未出席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1、2024年度,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2024年度,本人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2024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2024年度,本人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积极沟通,积极跟进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定期报告内容与会计师事
务所交流意见,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探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检查。时常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波动
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度,公司与独立董事保持密切沟通,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充分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年 11 月 11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人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其中财务总监的聘
任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经核查,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财务
总监符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
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
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的提名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2024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经核查,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被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未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股权激励情况
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相关登记手续。
本人认为上述股权激励事宜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虽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的时间较短,但仍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
认真研究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查阅相关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对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范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郭晓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6a71b3f7-d817-40c7-a41e-14c40318b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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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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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少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61a50add-98a7-4e03-8666-ac671994b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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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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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8ab65dc3-d664-448d-98e5-cdb8c67330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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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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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潘文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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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帅(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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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帅(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bed53440-ac10-4369-9e0d-e3f9b3faa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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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明强(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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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明强(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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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3│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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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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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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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db74e242-b9f7-4fc0-afc0-85740a719b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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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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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704f8d1f-1f19-4651-9022-45ac82f026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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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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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92c4b456-86db-40dd-92b6-0b4c0abaaf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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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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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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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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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43929854-492d-4900-8b5b-e279456f9b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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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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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300986):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e64b0690-7b54-4797-9c96-209808dd2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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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9:42│志特新材(300986):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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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反映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
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计提了相应
的减值损失,共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 133,978,924.65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损失以“-”号列示) 2024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127,762,633.39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6,559,544.6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5,857.79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837,230.9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列示) -6,216,291.26
项目(损失以“-”号列示) 2024 年度计提减值损失金额(元)
其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567,049.7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888,792.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3,168,679.46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541,769.85
商誉减值损失 -50,000.00
合计 -133,978,924.65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
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长
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
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
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
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管理人员以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低风险组合的往来、员工借款、保证金、税金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等应收款项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
账龄组合用风险特征 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低风险组合 不计提 /
账龄组合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
(二)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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