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6 志特新材 更新日期:2026-06-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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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28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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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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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0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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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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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8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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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2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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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8:52 │志特新材(300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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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6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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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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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1 │志特新材(300986):国信证券关于志特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 │换公司债券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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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6:28│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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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 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
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
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注)、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注:该保证金额覆盖公司与广发银行 2025 年 6 月签署的原《最
高额保证合同》下的 2,000万元保证金额,原《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后终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8,543.92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8.6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b2f95ed-ee60-472d-8f3d-d1dd2b6e4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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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26│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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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 5月 19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 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
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以下简称“甘肃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甘肃志特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志特”)向甘肃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甘肃志特的少数股东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江门志特装配式建
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装配”)向广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江门装配的少数股东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志特模架科技有
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甘肃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所述之本金,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全部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诉讼及执行中相关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平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
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
应付费用。
6、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尚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2,000万元分别调剂至子公司甘肃志特、江门装配使用。
(一)甘肃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2日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经济循环园区新城大道 7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 60%股权,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江门装配基本情况:
名称:江门志特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 6月 8日
住所: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环翠东路 8号 1座(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王在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砌块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制
造;建筑砌块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
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砖瓦制造;楼梯制造;楼梯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
主要股东: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门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海南志特装配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49%股权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7,656.69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8.23%。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甘肃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2、公司与广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华夏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764dc11-f203-4d44-b4b0-9175e9e727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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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6:50│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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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提供不超过 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
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
可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
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志
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债权额本金人民币 2,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
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债权人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
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7,908.82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8.3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1922834-430b-4f62-9ae2-127e9ac23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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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06│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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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 5月 19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 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
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甘肃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
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志特”)向甘肃农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与甘肃志特的少数股东甘肃晟赫源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甘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1,5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
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尚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5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甘肃志特使用。
甘肃志特基本情况:
名称:甘肃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2日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经济循环园区新城大道 7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晓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品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
属合金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
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 60%股权,甘肃晟赫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27,908.82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8.34%。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4645bb3-ddae-4483-bffc-567681d54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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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08│志特新材(300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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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 5月 19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2026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 361,295.00 万元的预计担保额度(含前期已审尚未失效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44,0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7,295.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
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止,可在
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议。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同时,公司可
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剂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志特澳
丽居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特澳丽居”)向广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债权额本金为人民币 1,000万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志特澳丽居的少数股东桁兴投资(广东)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按持股比例为本次事项提供反担保,承担相应的连带
赔偿责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2、保证人: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债权额人民币 1,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的说明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子公司广东志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尚
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00万元调剂至子公司志特澳丽居使用。
志特澳丽居基本情况:
名称:广东志特澳丽居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住所:鹤山市共和镇新兴路 366号之一、之二(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沈长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
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家具
安装和维修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业设计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钢压延加工;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用钢筋产品
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
;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楼梯制造;楼梯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合成材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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