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8 津荣天宇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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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36 │津荣天宇(300988):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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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4 │津荣天宇(300988):2025-03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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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4 │津荣天宇(300988):2025-039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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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5:36 │津荣天宇(300988):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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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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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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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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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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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2025-036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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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 │津荣天宇(3009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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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20:36│津荣天宇(300988):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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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0,297,357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
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67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03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29,658.61元
(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34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7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减持意向的承诺:“……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两年内,本人若减持公司上市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上述价格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
联系电话:022-83750361
传真:022-27531650
联系邮箱:jrtyzq@tjjinrong.com
联系人:褚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3e00332b-5c43-4090-8ae0-9189a038da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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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4│津荣天宇(300988):2025-038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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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6月 20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会议由
董事长孙兴文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持续推动管理层结构升级,致力于构建更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基于公司战略安排,现年 62岁的云志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前述职务后,云志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张小丽女士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博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小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
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22a716eb-107d-4dc0-9ee3-8e0fe13cf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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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04│津荣天宇(300988):2025-039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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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近年来,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国际化征程上不断提速,为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和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持续推动管理层结构升级,致力于构建更加专业化、年轻化、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为此,公司引入新成员,不
仅有助于进一步优化管理层的年龄构成,还能提升团队活力,增强专业能力,并拓宽多元化视角。
在上述战略背景下,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云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云志先生现年 62 岁,为公司服务多年,凭借其深厚的经
验和卓越的领导力,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基于公司战略安排,云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辞
任前述职务后,云志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云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云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执行。
云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小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孙博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的要求。张小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关于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职业操守。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2-83750361
电子邮箱:jrtyzq@tjjinrong.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四路 3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26e99b73-3288-49cf-afed-779e4a4b08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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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5:36│津荣天宇(300988):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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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闫学伟先生持有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公司”)32,415,78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23.1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止,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0
8,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5,94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合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2,9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闫学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股东:闫学伟。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学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41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因权益分派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闫学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08,9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
(1)集中竞价减持信息: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减持股数1,402,973股;
(2)大宗交易减持信息: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拟减持股数2,805,947股;
(3)拟合计减持股数:不超过4,208,920股。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情况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暨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闫学伟先生就股份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果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明确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在持有
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十五个交易日或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发行人的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
规定。
3、若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人减
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或国家法律、法规对上述相关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学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闫学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股东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谨慎决策。
五、备查文件
闫学伟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b8bca58e-c063-468a-a8de-aa89ceefdf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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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津荣天宇(30098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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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下午2:00在华苑产业区
(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的监
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国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
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确定 2025 年 6 月 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
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cd2ad5d3-2f18-4425-ab11-6153ea507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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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津荣天宇(30098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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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宇”或“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津津荣
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 2025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三、截至授予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2025 年 6 月 5 日为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以 9.2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f724df04-0c86-4fb8-b400-09105d76f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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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津荣天宇(30098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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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上午9:30在华苑产业区
(环外)海泰创新四路3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5月30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到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
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兴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天津津荣天
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2025年6月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969c007b-c36e-442e-840e-7e7ebb5db9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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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04│津荣天宇(30098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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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激励对象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草案公告日股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 1,290,000 86.58% 0.92%
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的其他人员(14 人)
预留部分 200,000 13.42% 0.14%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 1,490,000 100.00% 1.06%
量合计
注:1、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 核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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