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9 蕾奥规划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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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5:54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4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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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6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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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 │蕾奥规划(300989):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蕾奥规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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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 │蕾奥规划(300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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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20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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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50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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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50 │蕾奥规划(30098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
│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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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46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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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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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蕾奥规划(3009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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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5:5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4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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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4年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e7d245df-506e-4311-a684-8b70d0d12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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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5:46│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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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
通知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围:区域与城乡规划设计;城市设计; 营范围:一般项目:区域与城乡规划设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策划与规 计;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划;交通规划设计;园区运营与管理咨 旅游策划与规划;交通规划设计;园区
询;城市信息系统研究与应用咨询。 运营与管理咨询;城市信息系统研究与
应用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
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销售;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
维护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电
信增值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外,公司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本次变更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962f2cba-8b12-4cea-834f-69bd188db9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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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蕾奥规划(300989):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蕾奥规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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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蕾奥规划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0386f625-32bd-425c-acaf-0dad97d768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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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8:16│蕾奥规划(300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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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399f5177-ab48-4dab-89f8-2f5ea116e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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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20│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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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 万元
(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回购股份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8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16 元/
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60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66,729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 0.60%,最高成交价为 14.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251,053.9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支付的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回购情况与
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
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监事王卓娃女士计划在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7 月 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4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325,000 股。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监事王卓娃女士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除此之外,本次股份回购提议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
回购事项之日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66,72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0%,回购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60,727,231 28.73% 1,266,729 61,993,960 29.33%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50,613,158 71.27% -1,266,729 149,346,429 70.67%
股份
三、总股本 211,340,389 100.00% 0 211,340,389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配股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
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
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e20a3410-8a80-4ad0-82b2-b6809ba69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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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50│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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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5e63d67e-e964-44ea-9949-8d696720f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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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50│蕾奥规划(30098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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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蕾奥规划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58cb9013-f4a1-4983-9a7a-48e57abdeb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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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46│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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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000 万元
(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回购股份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3-080)。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15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3.16 元/
股(含)。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
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53,243 股,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最高成交价为 14.8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77,003.94元(不含交
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3df25471-a309-4861-9c0c-81c196b46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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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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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8楼会议室
(八)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栏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及说明
1、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7楼蕾奥规划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
《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及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
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
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11月13日17:00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7楼蕾奥规划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3;
邮箱地址:ir@lay-out.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文超;
联系电话:0755-239652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A塔7楼蕾奥规划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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