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9 蕾奥规划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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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5:42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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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8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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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42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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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12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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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 │蕾奥规划(30098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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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 │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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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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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26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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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24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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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24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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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5:42│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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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6f928471-9e69-43c6-a244-b78c37f5c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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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8│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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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158,71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比例 7.2290%)的股东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蕾奥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2026年 3月 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96,927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1.00%)。公司董事长王富海先生为蕾奥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蕾奥合伙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蕾奥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蕾奥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158,71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7.22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蕾奥合伙部分合伙人自身有资金需求。蕾奥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蕾奥合伙本次减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员
工获取部分资金改善生活的需要,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蕾奥合伙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96,92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比例 1.00%。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送股、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
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 12月 10日至 2026年 3月 9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离任董事金铖先生、离任监事王卓娃女士不在本次减持范畴中。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蕾奥合伙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1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
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期间,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集合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
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
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2、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承诺
2.1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前股东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3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
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
间,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本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期间,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集合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
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
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2.4 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和约束措施”
的章节内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未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未触发稳定股价条件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蕾奥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
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公司董事长王富海先生为蕾奥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蕾奥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蕾奥合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后续减持公司
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3217ed8-719d-4f29-b596-4b6d59dea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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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5:42│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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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d70bc7d8-0dd7-4ee5-a159-7766de0a26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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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17:12│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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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b6e6fa8-f661-4bfe-ad1a-3df06b5f6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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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蕾奥规划(30098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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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于2025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王富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文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吕雅萍女士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bc08440-b8e9-4905-83a8-e037d9184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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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4│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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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b819305-dde0-4e5a-8587-90c2a8217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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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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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文超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秘书吕雅萍女士不再兼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黄文超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其任职
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文超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965219
传真电话:0755-23965216
电子邮箱:ir@lay-out.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 A 塔楼 8 层,邮政编码:51805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0fdaa3c-04e6-4db1-b8b9-2c1116b3c7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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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26│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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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卓娃女士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股(占当时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 0.1714
%)。
近日,公司收到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卓娃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票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占最新剔除回购
(股) 专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卓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15 日至 357,000 0.1702%
股票并上市前已发 2025年 9月 25日
行股份(含该等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后因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获得的股份)。
注:(1)本次减持计划中已注明“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实施送股、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
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公司总股本
为 211,340,389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210,073,660股;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公司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11,340,389股变更为 210,959,534股,本次减持数量及比例按公司最新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209,692,805 股计算(下同),在本次减持计划范围内。
(2)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当时剔除回购 股数 占最新剔除回购
(股) 专户股份数量后 (股) 专户股份数量后
公司总股本比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卓娃 合计持有股份 1,460,564 0.6953% 1,103,564 0.52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5,141 0.1738% 8,141 0.003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95,423 0.5214% 1,095,423 0.522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卓娃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卓娃女士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
3、王卓娃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王卓娃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结束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dbc3d820-acb2-4ceb-863b-65935bef3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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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20:2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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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
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副董事长:陈宏军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朱旭辉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独立董事:胡贞桃先生、高中明先生、张宇星先
生
职工代表董事:张源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投融资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审计委员会 胡贞桃先生 胡贞桃先生、陈宏军先生、高中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 张宇星先生 张宇星先生、朱旭辉先生、胡贞桃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中明先生 高中明先生、钱征寒先生、张宇星先生
战略委员会 王富海先生 王富海先生、张震宇先生、张宇星先生
投融资委员会 王富海先生 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胡贞桃先生
执行委员会 王富海先生 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张宇星先生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朱旭辉先生
常务副总经理:张震宇先生
副总经理:钱征寒先生、蒋峻涛先生、徐源先生、张建荣先生
财务总监:林竞思女士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吕雅萍女士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吕雅萍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3965219
传真电话:0755-23965216
电子邮箱:ir@lay-out.com.cn
通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天健创智中心 A塔楼 8层,邮政编码:518053
三、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情况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之后,金铖先生因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职务
,离任后仍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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