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89 蕾奥规划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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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20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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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7:04 │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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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 │蕾奥规划(30098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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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 │蕾奥规划(30098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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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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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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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 │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王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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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 │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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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 │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交信慧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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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 │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陈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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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20│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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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64fa616d-d53d-4096-bcec-55719f6e52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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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 17:04│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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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7b103668-36ca-49c8-bae0-82c2d7a37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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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蕾奥规划(30098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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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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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蕾奥规划(300989):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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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于2026年1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王富海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
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6年 12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国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b2ba319e-46ac-4979-9ec9-3965e9fb3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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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06│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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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9c5f250f-16dc-44b1-b9dd-67d1366cba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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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08│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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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df04dec0-cd51-46ab-9ee6-b6f46e2ef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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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王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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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王富海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8ad152a9-f3a4-4a0d-b96a-9366539b13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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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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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
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乙方”)的通知,转让方与交信慧
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信慧城”或“受让方”或“甲方”)于近期就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
项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于
2025 年 6月 4日与交信慧城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或“原协议”),转让方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交信慧城转让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714,95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为 5.1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价格为 15.00 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160,724,35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等相关公告。
注:原协议转让事项披露前,公司总股本为 211,340,389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210,073,660 股;公司于 2
025 年 7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211,340,389 股变更为 210,959
,534 股,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中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均以公司最新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09
,692,805股计算(下同)。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情况
鉴于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完成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及《公司章程》修订工作,《股份转让协议》原转让方五/乙方五金铖
先生因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职务;《股份转让协议》原转让方六/乙方
六牛慧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所持有股份需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需锁定六个月。为有序推进本次股份转让事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
、王雪先生、金铖先生、牛慧恩女士、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与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方签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调整参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转让方情况
《股份转让协议》 《补充协议》
转让方 转让股数 转让方 转让股数
(股) (股)
转让方一/乙方一 王富海 2,768,559 转让方一/乙方一 王富海 3,698,457
转让方二/乙方二 朱旭辉 1,310,310 转让方二/乙方二 朱旭辉 1,310,310
转让方三/乙方三 陈宏军 1,310,310 转让方三/乙方三 陈宏军 2,240,208
转让方四/乙方四 王雪 1,310,310 转让方四/乙方四 王雪 1,310,310
转让方五/乙方五 金铖 929,898 原转让方五/乙方五 金铖 0
转让方六/乙方六 牛慧恩 929,898 原转让方六/乙方六 牛慧恩 0
转让方七/乙方七 蒋峻涛 824,228 转让方五/乙方五 蒋峻涛 824,228
转让方八/乙方八 张震宇 697,423 转让方六/乙方六 张震宇 697,423
转让方九/乙方九 钱征寒 634,021 转让方七/乙方七 钱征寒 634,021
合计 10,714,957 合计 10,714,957
《股份转让协议》中转让方五/乙方五金铖先生、转让方六/乙方六牛慧恩女士涉及的条款内容自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后不再适用
。
2、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第二条“股份转让”的相关条款内容
2.1 乙方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协议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共计 10,714,9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5.11%);其中,乙方一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3,698,45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乙方二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1
,310,31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乙方三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2,240,208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
乙方四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1,310,31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62%;乙方五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824,228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乙方六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697,42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3%;乙方七向甲方转让上市公司 6
34,02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0.30%。
2.2 甲方同意按照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将持有上市公司 10,714,957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1%。
3、调整《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转让价款以及支付”的相关条款内容
3.1 转让价款:股份转让价款总额=《股份转让协议》第 3.1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格×本补充协议第 2.1条约定的股份转让数量
。
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陆仟零柒拾贰万肆仟叁佰伍拾伍元整(¥160,724,355.00),其中,甲方应向乙方一支付的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伍仟伍佰肆拾柒万陆仟捌佰伍拾伍元整(¥55,476,855.00);甲方应向乙方二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玖佰
陆拾伍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19,654,650.00);甲方应向乙方三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叁仟叁佰陆拾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
3,603,120.00);甲方应向乙方四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伍万肆仟陆佰伍拾元整(¥19,654,650.00);甲方应向乙
方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叁拾陆万叁仟肆佰贰拾元整(¥12,363,420.00);甲方应向乙方六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壹仟零肆拾陆万壹仟叁佰肆拾伍元整(¥10,461,345.00);甲方应向乙方七支付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玖佰伍拾壹万零叁佰壹拾伍元
整(¥9,510,315.00)。
3.2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3.2.1 在《股份转让协议》第 4.1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满足或被甲方事先书面豁免(或附条件豁免)的前提下,自本次股份转
让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支付金额为 8
0,362,177.50元。其中,甲方向乙方一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27,738,427.50元;甲方向乙方二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9,827,325.00 元
;甲方向乙方三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16,801,560.00元;甲方向乙方四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9,827,325.00元;甲方向乙方五支付第
一期转让价款 6,181,710.00 元;甲方向乙方六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5,230,672.50元;甲方向乙方七支付第一期转让价款 4,755,157
.50元。转让价款支付账户以乙方书面确认为准。
3.2.2 自标的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完成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支付金
额为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剩余款项,甲方向各乙方支付的第二期转让价款分别为本补充协议第 3.1条约定的甲方应向各乙方支付的转
让价款扣除甲方根据本补充协议第 3.2.1 条已向各乙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价款。
4、除上述修改外,《股份转让协议》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继续有效。
5、本补充协议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仍适用《股份转让协议》的
约定。除本补充协议另有明确约定的外,本补充协议中所使用的定义和术语与《股份转让协议》中使用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鉴于王富海先生、陈宏军先生本次签署补充协议后转让股数发生变更,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富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宏军先生、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将于同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
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王富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三)陈宏军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四)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报备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2b3ea07b-4e41-4a40-b8b0-98f58f414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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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交信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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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交信慧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471371cf-216b-439d-8d6a-889c68351d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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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28│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陈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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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陈宏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bb490441-0cc8-48c3-a028-f343edb43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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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30│蕾奥规划(3009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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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f181c095-cd16-4f12-ae41-070dcf2b50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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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5:42│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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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奥规划(30098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6f928471-9e69-43c6-a244-b78c37f5c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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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9:08│蕾奥规划(300989):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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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5,158,71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比例 7.2290%)的股东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蕾奥合伙”),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 10 日至2026年 3月 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096,927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1.00%)。公司董事长王富海先生为蕾奥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蕾奥合伙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蕾奥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蕾奥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5,158,713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7.22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蕾奥合伙部分合伙人自身有资金需求。蕾奥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蕾奥合伙本次减持主要是为了满足部分员
工获取部分资金改善生活的需要,以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同时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蕾奥合伙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096,92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比例 1.00%。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送股、派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
减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年 12月 10日至 2026年 3月 9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离任董事金铖先生、离任监事王卓娃女士不在本次减持范畴中。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蕾奥合伙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1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1.2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
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期间,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集合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原《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同意将
该等股票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
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2、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承诺
2.1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发行前股东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2 股份锁定和限制转让的承诺: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
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3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
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
间,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本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期间,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集合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4)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同意将该等股票减持
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5)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
足届时监管规则的要求。
2.4 稳定股价的预案承诺:详见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和约束措施”
的章节内容。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未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未触发稳定股价条件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蕾奥合伙及通过蕾奥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蕾奥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
进行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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