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0 同飞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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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2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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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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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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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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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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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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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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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 │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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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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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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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5:42│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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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和 2026 年 7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 2026年 7月 17日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廊坊
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82601219411Y
2、名称: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张浩雷
5、注册资本:壹亿柒仟壹佰贰拾壹万陆仟伍佰玖拾元整
6、成立日期:2001年 01月 11日
7、住所: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
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池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备查文件
1、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3f6f822-0f1b-43cd-8920-8c58e4c91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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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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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c9084f03-a2f6-40cf-b85b-7d738cf67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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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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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6c7592c-2dda-4f2b-acac-bb8f2c466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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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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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65b370b1-2f22-485f-ba19-17127b699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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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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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
心出具的《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的内容,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为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据此对募集说明
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969ba48-c4bb-470c-a92f-3ebdd10328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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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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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4f95852-ebb9-42a4-9b3c-ffdb0d6b8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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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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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7月 1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7月 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
事 9名(其中董事李丽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崔玉女士、独立董事张吉祥先生、赵亚超女士、康金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首次披露预案以及预案修订稿中,公司的总股本数量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发生变化,公司在两次预案公告中
均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对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数量的 30%进行了计算列示,导致《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
提交注册文件中针对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中“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的客观列示结果与公司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数量上限存在差异。
公司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谨慎性考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
关内容,现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为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f4aa6ae0-0494-4c1d-beed-492ed9f40f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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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9:18│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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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预案首次披露及审议情况
2026年 1月 29日,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
根据《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数量系“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由于发行价格
尚未确定,发行数量亦尚未确定。公司《发行方案的议案》仅确定了发行股票数量的具体计算方式,未确定具体发行股票数量。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
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因此,《发行方案的议案》中客观列示了“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70,579
,150股的 30%,即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
2026年 2月 26日,公司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包含上述发行数量确定方式、发行数量上限等内容的《发
行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的原因及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9日,因调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2
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调减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根据《调减的议案》,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公司总股本从170,579,150股增加至 171,216,590股,公司基于上
述限制性股票归属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在调减募集资金规模时,同步更新列示了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数量以及与之对应 30%股份的数量,即“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71,216,590股的 30%,
即不超过 51,364,977股(含本数)”。上述更新为公司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 号》的规定,在公司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
况下进行的客观阐述,非公司主观调整本次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仍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
由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本次《调减的议案》等与发行相关的议案无需公司
股东会再次审议。
三、本次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相关表述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首次披露预案以及预案修订稿中,公司的总股本数量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发生变化,公司在两次预案公告中
均按照《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对公司发行前总股本数量的 30%进行了计算列示,导致《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
提交注册文件中针对公司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规定中“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的客观列示结果与公司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数量上限存在差异。
公司基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谨慎性考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
关内容,公司于 2026年 7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
议案》,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为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同时,公司将《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提交注册文件中涉及的相关内容同步修订
。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71,216,590
股的 30%,即不超过51,364,977股(含本数)”。
修订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也不
超过 51,173,745 股(含本数)”。
由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的议案》,本次《关于确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
的议案》无需公司股东会再次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3/35ce5ff3-bb7e-40b3-8071-416feedb53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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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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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8108c7b-fade-4b59-bdf0-3cb3db98c4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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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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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6年 7月 9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会议于2026 年 7月 9 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陈振国先生、独立董事赵亚超女士、康金
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7月 9日,以 49.2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2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74万股限制性股票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1587105-7fd0-4ac8-9d48-9d1d75c3a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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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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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
和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五、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符合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6年 7月 9日,并同意
以 49.2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42名激励对象授予 267.7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3fc5610-e131-454a-b143-8ce052c2e4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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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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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26be60a-6eef-4506-b327-c0ee5fc3e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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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26│同飞股份(3009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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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9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山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1,040,4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9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股份120,88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049%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2 人,代表股份 153,2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
2、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030,7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0%;反对 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1,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3,6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84%;反对 8,0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69%;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拟作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拟作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5%;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拟作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高欢、刘艳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50eb0cd9-caea-4e68-b00d-77b2b8085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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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26│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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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2025年 12 月 18日至 2026 年 6月 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以及公司自查,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自查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高宇先生、陈振国先生、吉洪伟先生、张殿亮先生及兰志炎先生的股份发生变动,
该变动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后完成归属登记导致,具体详见公司 2026年 5月 25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二)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期间,除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共有 3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
后完成归属登记或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交易公司股票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在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
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481dd192-ea1b-4c98-b8b4-c2c686a3d6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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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 17:24│同飞股份(30099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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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意
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或议案的内容及前述事项或内容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
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同披露。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并于 2026年 6月 22日公告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9日下午 14:30在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
路 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7月 9日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95人,代表股份 121,040,48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944%,其中: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3人,代表股份 120,887,24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04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情况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82 人,代
表股份 153,248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5%。上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身
份验证系统验证其股东资格。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未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任何议案进
行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本所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为:
(1)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030,7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0%;反对 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6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484%;反对 8,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69%;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74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1,023,1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 1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1%;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35,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10%;反对 1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3%;弃权 1,74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7%。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769e0c06-2b5f-4725-95b1-050e07041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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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2│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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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b9354be-5955-4dfe-bfc7-13490b4e54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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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2│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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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8e74c4d-78cb-4242-ad45-2d8000787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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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2│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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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deec5aa-a08b-4391-8ccf-27b0431e6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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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2│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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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
心出具的《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和公司实际情
况,形成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e08729c-7d80-4d18-9efc-c227fd551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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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2│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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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ef4f56e3-2341-48ee-89a6-1f448db53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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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6:37│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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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年 6月 22日至 2026年 7月 2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有关异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记录有关信息。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
协议、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
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963083a-3b4d-43c2-a99f-7b235b08d4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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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8│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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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
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3f0748f5-e8bf-453f-aa49-c473e86e9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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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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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02e25e2-f0d6-472e-8b95-a73b0b089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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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
│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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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4eeebc6-681d-42b5-bbf5-7697f6f9e5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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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同飞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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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同飞股份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e01f1be-9e08-4a67-afdd-ca9db19fa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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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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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fc84286-2881-412f-95de-f08e652cd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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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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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757e1fba-9096-485b-98eb-ce227098cb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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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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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cfccb71-0f88-4aa5-836e-23155f618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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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7:0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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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2847ebf-50e5-4beb-9b58-bb47363f1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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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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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2.00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审议《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00、2.00、3.00和 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拟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上述2-4项议案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就
上述议案的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他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号,办公楼四层会议室。
4、信函邮寄地址: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崇义路 30号。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316-3215889
传真:0316-3215889
邮编:065200
邮箱:IR@tfzl.com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72f18728-2634-43bc-9213-6defb95057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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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9│同飞股份(300990):《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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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公司章程》(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95f0c99a-74c9-4aa5-a5c2-472810271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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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同飞股份(300990):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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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579,150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216,59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0,579,150股,全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1,216,590 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变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cc927ff-7ab1-4a49-80fb-d514fe6b13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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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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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b8c639e-0f75-41eb-8e59-990aa6d26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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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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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718924e-075e-4f4d-b54c-1754e2d669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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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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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1d90433-7964-45b5-89bf-3ee47e3d5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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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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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f54d18b1-44b1-43e2-bab0-99390649e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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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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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均符合《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
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日、归属条件、归属比例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五、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
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414b7710-7f74-4988-9561-f6dabc9d83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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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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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1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
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 6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暂缓归属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暂缓归属部分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上市,股本总数由 170,5
79,150股增加至 171,216,59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579,150.00元增加至人民币 171,216,590.00元。同时,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
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
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
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⑥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⑦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
准;
⑧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7月 9日(星期四)下午 14:30召
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8de858fa-4a86-45a9-b982-19ae8ae791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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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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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 33.50元/股,截至 2026年 5月12日收到 1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共计 1,664,280.00元,认购限制性股票 49,680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9,680.00元,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人民币 1,614,600.00元。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 24.10元/股,截至 20
26年 5月 12日收到 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共计2,313,600.00元,认购限制性股票96,000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6,
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2,217,600.00元。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 33.50元/股,截至 2026年 5月 12日收到 14
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共计 16,473,960.00元,认购限制性股票 491,760股,合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91,760.00元,增
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5,982,200.00元。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579,150.00元,经上述增资,拟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216,590.00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下表: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579,15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1,216,59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0,579,150 股,全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71,216,590 股,全部
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修订后
的《公司章程》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6月修订);
3、《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 6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1b0f8bd6-61d5-4d47-8f6d-79baf9717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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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2│同飞股份(300990):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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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
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并拟实施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内确定。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于公司(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者
聘用协议。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绩效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6年 36亿元 3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年 38亿元 34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8年 40亿元 36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A)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6 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7-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考核年度 营业收入(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 38亿元 34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8年 40亿元 36亿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X)
营业收入(A)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期实
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
由董事会裁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公司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在接到考核通知的
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记录保存期 10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统一
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的
,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9cd31ab-0d67-433e-83f0-bff8bdbcb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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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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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
议案。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公司同步修订了本次发行的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等文件中的对应内容。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就本次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 重要提示 更新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行
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更新了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
预案(修订稿)》 股票方案概要 总额、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2、更新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至最
新情况;
3、更新了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情况;
4、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5、更新了 2025 年财务数据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 1、更新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更新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审批程序情况;
3、更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至最新情况;
4、更新了 2025 年财务数据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 更新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及实
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情况
第四节 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1、更新了 2025 年财务数据;
说明 2、更新了业务与经营风险相关风险
的说明;
3、更新了审核程序的情况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 更新了报告期内利润分配和现金分
执行情况 红情况
第六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更新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分析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2、更新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更新了募集资金总额、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金额;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更新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至最新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的背景和目的 情况
分析报告(修订稿)》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1、更新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基本情况 2、更新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审批程序情况;
3、更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至最新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更新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至最新
有限公司 2026 年度 的背景和目的 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四、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 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 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
报告(修订稿)》 五、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 1、更新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2、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六、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及 更新了审议程序的情况
合理性
文件名称 修订章节 主要修订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 1、更新了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指标的影响分析 发行股票数量、募集资金总额;
2026 年度向特定对 2、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影响情况;
回报情况与填补措施 3、更新了 2025 年财务数据
及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公告》
除上述修订外,本次发行预案及相关文件无重大变化。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获得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0abe5f0-5edf-4d38-aec6-f28ecd427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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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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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9b62a6c-eeb5-4c54-858d-d51e8c54ef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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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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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a7f5998-e6cd-4578-9ee2-dbba99f07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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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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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44fb98d-5c8f-47ad-9f47-793e682a74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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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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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a64f48e-e959-474b-b555-d0741a4c4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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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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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6月 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
事 9名(其中董事长张国山先生、董事陈振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山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减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将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亿元(含本数)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 11.40亿元(含本数),同时,公司因实施股
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从 170,579,150股变更为 171,216,590股,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其他未经调整事项仍按照原
方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减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据此编制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据此编制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并据此编制了《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股份发行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4、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72aa3f9d-36ef-453c-8c68-af072ef80b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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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同飞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调减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
│发行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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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调整发行方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全面了解
和认真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调减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如下:
一、关于调减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实
际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该报告论证分析切实、充
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审查意见
经审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相关分析及制定的填补措施切实可行,
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7218b64-750e-4fd8-bb18-97bee1d900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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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8:36│同飞股份(300990):关于调减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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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2月 26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发行方案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
调减,同时因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总股本增加,相应调整股份发行数量。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南方总部暨工业领域冷却设备及组件项目 6.00 6.00
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 3.00 3.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 3.00
合计 12.00 12.0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70,579,150股
的 30%,即不超过 51,173,745股(含本数)。
调整后: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4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
下项目:
单位:亿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南方总部暨工业领域冷却设备及组件项目 6.00 6.00
2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液冷温控项目 3.00 3.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40 2.40
合计 11.40 11.40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71,216,590股
的 30%,即不超过 51,364,977股(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无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获得批复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882db90-ed21-4f2e-a297-6440d42dca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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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同飞股份(30099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
│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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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同飞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8bf1899-8c8d-4b7c-9f45-2e676d478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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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9:32│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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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300990):中信证券关于同飞股份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01fbbbcb-1c1a-4ee8-81d5-ab8c3a370ea0.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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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同飞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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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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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同飞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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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1/1225066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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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同飞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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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9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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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同飞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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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9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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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同飞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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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11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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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同飞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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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11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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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同飞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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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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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同飞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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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7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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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同飞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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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16/1219619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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