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2 泰福泵业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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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8:46│泰福泵业(30099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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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毛世良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股份 2,779,900股的股东毛世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87,300 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
总股本 90,810,126 股的 0.98%,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073,900 股后总股本 88,736,226 股
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毛世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公司剔除回购
(股) 股本比 专户股份数后总
例% 股本比例%
毛世良 特定股东 2,779,900 3.0612 3.1328
二、本次减持计划具体情况
1、减持股东:毛世良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887,300 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90,810,126股的 0.98%,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剔除最新披
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073,900股后总股本 88,736,226股的 1%。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毛世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该承诺。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如
公司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将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
(二)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毛世良承诺: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人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发行人之股份
的可能。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并将严格遵守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公司,因此给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进行赔偿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世良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披露文件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在具体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1、毛世良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fea28120-2dbd-4c69-8ac4-6435b5a03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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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9:02│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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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月 7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
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50 万股至 5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75%至 5.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4-009)。
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93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793,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4.1783%,最高成交价为 18.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60,725,835.35元(不含交易费
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53b98bef-bfa5-4319-82f7-182a85cf17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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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泰福泵业(30099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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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监事 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9月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ed28ce23-7bca-4599-8533-9a87c2093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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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泰福泵业(3009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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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1deafea9-b583-47e9-ab83-50ac884013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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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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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269a254-a162-499c-8925-3af7c9056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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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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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6/0dc1dc3f-080d-48c2-bb44-ca3a2cd96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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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17:26│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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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和2024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100020466
3、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松门镇东南工业园区(海天名苑小区往东 800米)
5、法定代表人:陈宜文
6、注册资本:玖仟零捌拾万零壹佰壹拾玖元
7、成立日期:1993 年 05 月 21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机制造;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气体压缩机
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摩托车零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
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
配套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
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线、电缆经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纸和纸板容
器制造;木制容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
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岭市东部新区龙门大道 5 号)
二、备查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6e525444-ab97-4d51-ac98-117042a94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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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9:48│泰福泵业(30099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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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泰福转债”(债券代码:123160)转股期为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年 9 月 27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 19.75 元/股
。
2、2024 年第三季度,共有 0 张“泰福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0 股“泰福泵业”股票(
股票代码:300992)。
3、截止 2024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债为 3,348,864 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 334,886,4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现将 2024 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泰福转
债”或“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827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34.89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489.00 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
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33,489.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2年 10月 2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泰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泰福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 2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泰福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3.40 元/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向下修正泰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泰福转债”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9.89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5 月 16 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实施完成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
由 19.89 元/股调整为 19.8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9 日生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成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泰福转债”转股价格
由 19.82 元/股调整为 19.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24 日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泰福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泰福转债”无转股
情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泰福转债剩余 3,348,864 张(票面金额为 334,886,400 元人民币)。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股份数量 比例 转股数量 其他(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限售条件流 18,332,500 20.19 18,332,500 20.19
通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6,612,500 18.30 16,612,500 18.30
首发前限售 0 0 0 0
股
股权激励限 1,720,000 1.89 1,720,000 1.89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 72,467,669 79.81 72,467,669 79.81
流通股
三、总股本 90,800,169 100.00 0 0 90,800,169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一致,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泰福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9 月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募集说明书全文。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0576-86312868。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泰福泵业”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泰福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e6e3c020-4ba9-43e3-b4e6-f16367c3ac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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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9:48│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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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5f9231f4-fdc2-4906-a35f-b4658490b6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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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7:46│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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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泰福转债”(债券代码:123160)将于 2024年 9月 30日(原付息日2024 年 9 月 28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10张“泰福转债”(单张面值 100 元,10张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7.00 元(含税);
2、 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 9月 27日(星期五);
3、 除息日:2024年 9月 30 日(星期一)
4、 付息日:2024年 9月 30 日(星期一)
5、 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月 27 日,票面利率 0.70%。
6、 “泰福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截至 2024年 9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福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在 2024 年 9月 27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
的利息。
7、 下一年度的票面利率:1.00%。
8、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9 月 28 日(星期六)。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月 2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334.8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3,489.00 万元,债券简称为“泰福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60
”。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浙江泰
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在“泰福转
债”计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泰福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16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3,489.00 万元(334.89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3,489.00 万元(334.89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0 月 25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8 年 9 月2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2028 年 9 月27日
(九)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十)本次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2022 年 9 月 28 日(T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
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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