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2 泰福泵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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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6 │泰福泵业(300992):泰福泵业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 │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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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 │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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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 │泰福泵业(30099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
│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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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 │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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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 │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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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 │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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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 │泰福泵业(30099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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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 │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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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9 │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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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9 │泰福泵业(300992):泰福泵业章程(2025年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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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5:46│泰福泵业(300992):泰福泵业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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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浙江泰福泵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泰福泵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
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827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489.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8
9.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89.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9.86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009.14 万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2]531 号”《验资报告》。
二、“泰福转债”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泰福转债”、上市代码为“123160”
3、发行规模: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33,489.00 万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期限: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至 2028 年 9 月27 日。
6、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50%、第二年 0.70%、第三年 1.00%、第四年1.80%、第五年 2.50%、第六年 3.00%。
7、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
后一年利息。
8、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9、本金支付日: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0、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泰福泵业主体信用等级为 A
,评级展望稳定。
1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2 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1470】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2023 年 6 月 19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3 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15】号 01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2024 年 6 月 21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 2024 年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299】号 02
),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泰福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
12、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 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的 115%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
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13、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2)
附加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
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1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端水泵项目。
1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松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开立专项账户。
16、承销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
17、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8、登记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重大事项
2025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25 年 2 月 19 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9)。
根据已披露的《2024 年度业绩预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 2024 年营业收入和 EBITDA 与《激励计划》规
定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认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因此,发行
人作出决议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0 万股、作废处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6.50 万股。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将减少 688,000 股。
“泰福转债”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自前次变更注册资本(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止,“泰福转债”累计完成转股数量为 5,065,533 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 5,065,533 股。
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 90,800,119 股变更至 95,177,652 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90,800,119 元变更至 95,177,652 元。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运作正常,本次做出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安全,不会对公司
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其他重大未披露事项及重大风险等。
长江保荐作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长江保荐将持续关注本次可转债后续本
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d877c8b8-93dd-4854-8dea-71119b7b99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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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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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351d8411-efde-4b91-8a2c-bdc2eaaf0e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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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泰福泵业(30099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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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cfdb7403-c84f-4b14-9515-0a96b9812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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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2│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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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a8060c55-b235-4f97-87a2-d77a362f5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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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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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355fcadb-98e9-4428-a0db-6a7001a3c1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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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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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30e34643-29ba-4b6e-962c-0e3f9144db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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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泰福泵业(30099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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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宏伟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
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回购注销和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
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
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5 年 2 月 17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7.5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6a297093-1b27-4c38-8c49-2e92e32c8a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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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0│泰福泵业(30099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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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泰福泵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
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权益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存在聘用关系、劳务关系或劳动关系。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激励计
划》《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4、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2025年 2月 1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7.52元/股的价格
,向 6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00 万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7f89c70a-c2d5-4d48-9561-9d267c889a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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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9│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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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f1b04629-26db-47a2-85b9-08a9cdf9a8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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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9│泰福泵业(300992):泰福泵业章程(2025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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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300992):泰福泵业章程(2025年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05662293-e702-4111-a389-eae559b7e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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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26│泰福泵业(30099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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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福泵业”)于 2025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2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3 月 2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通过公司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 3月 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4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 5 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4年 8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年 2 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及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2024年 5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 6月 1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应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
相应的调整。”之规定,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7.59-0.075=7.52元/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本激励计划授予后,有 8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4.50万股。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24年营业收入和 EBITDA与《激励计划》规定
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相差较大,认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成。因此,公司将
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0 万股、作废 5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2.00万股。
综上,本次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0 万股、作废处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76.50万股。
四、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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