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4 久祺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8 18:35 │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8:35 │久祺股份(3009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辛蓉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加宁(届满离任)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永海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群华(届满离任)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力先 │
├─────────┼──────────────────────────────────────────────┤
│2026-04-28 18:34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祝立宏(届满离任) │
└─────────┴──────────────────────────────────────────────┘
─────────┬────────────────────────────────────────────────
2026-04-28 18:35│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久祺股份(30099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c5dce54-6839-4f47-9343-32195dd8cc5b.PDF
─────────┬────────────────────────────────────────────────
2026-04-28 18:35│久祺股份(30099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190 号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祺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久祺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久祺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278f56-b147-4bbc-8390-5ba3d08cd388.PDF
─────────┬────────────────────────────────────────────────
2026-04-28 18:34│久祺股份(30099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
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 15楼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 6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余
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
效持股凭证原件;(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 2026年 5月 19日 17:00前送达,信函地址:浙江省杭州
市上城区新塘路 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 16楼。
联系人:雍嬿
联系电话:0571-87809605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
路 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 1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塘路 58号新传媒产业大厦 16楼会议室。(2)联系人:雍嬿 陆佳骐
(3)联系电话:0571-87809605
(4)传真:0571-87803855
(5)邮箱:yongyan@joykie.com yiran_lu@joykie.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现场会议为期半天,
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6f314d1-d6b8-4f64-aeff-565fde52c42d.PDF
─────────┬────────────────────────────────────────────────
2026-04-28 18:34│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辛蓉
─────────┴────────────────────────────────────────────────
本人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久祺股份”)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久祺股份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议。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辛蓉,女,1971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1月至1997年5月,于浙江兽王集团担任成本会
计经理;1997年5月至2002年2月,于担杭州保安服务集团公司任财务主管;2002年2月至2004年3月,于顺丰速运集团浙江分公司担任
财务经理;2004年4月至2013年8月,于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审计总监;2013年9月至2016年1月,于杭港地铁
公司担任审计总监;2016年1月至今,于绿城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财务总监、采购总监;2023年5月至2025年9月,于环宇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5月至今,于久祺股份担任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本人不在久祺股份担
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久祺股份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本人任职期内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参加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均按
规定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
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4次,本人任职期内应出席股东会3次,实际出席股东会3次,会前对2025年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出席3次,应参加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亲自出席2次。任期内暂未召开应参加的提名委员会。本人任职期内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募
集资金、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立场发表专业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
作。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的全部会议,对涉及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意见。公司积极配合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
学性和客观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并保持
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5、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7天。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市场开拓、内部控制等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
人员积极进行沟通,多角度、多方面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 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久祺股份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久祺股份均及时
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
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
策,具体情况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2025年久祺股份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三季度报告。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规定,对于不了解的内容及时向公司寻求解释。本人认为公司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2、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2025年5月13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3、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职期间,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事项。
4、募集资金使用相关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参加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对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进行监督。
5、股权激励
本人任职期间参加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独立、公正、审慎、准确地发表自己的
独立意见和建议,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定期会议,履行自己应尽的监督审查工作,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辛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529966-9a39-4852-a0f5-05084e830c95.PDF
─────────┬────────────────────────────────────────────────
2026-04-28 18:34│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加宁(届满离任)
─────────┴────────────────────────────────────────────────
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加宁(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00c1ee-063d-4edf-add3-997252db5199.PDF
─────────┬────────────────────────────────────────────────
2026-04-28 18:34│久祺股份(300994):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永海
─────────┴────────────────────────────────────────────────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原则,在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中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
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作为久祺股份独立董事,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议。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程永海,男,198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12年10月,于坤元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项目经理;2012年11月至2018年9月,于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2
年10月,于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担任负责人;2022年11月至今,于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担任负责
人;2025年5月13日至今,于久祺股份担任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截至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亦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专项意见。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董事会召开9次会议,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参加7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均按规定出
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
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会3次,实际出席股东会3次,会前对2025年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
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亲自
出席3次,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亲自出席2次。任期内暂未召开应参加的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任职期内应参加1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开
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了任期内应参加的全部会议,对涉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
下发表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负责审计工作的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事前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关键审计事项与注册会计师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
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
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七)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
情况等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为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