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5 奇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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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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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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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06 │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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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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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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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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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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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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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 │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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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 │奇德新材(30099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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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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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7a64a5-0021-4ecb-937a-b16004f8e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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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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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星期三)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其中:董事长饶德生、董事陈云峰、独立董事谢泓、于海
涌和陈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a7ebc2-6a7c-4fb6-8b7b-f6fa45aa1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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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0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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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45,420 股后的84,10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0,092,172.80 元÷84,146,860 股×10 股=1.19935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月 17 日)收盘价-0.1199352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84,146,8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
股份 45,420 股后的股本,即84,10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
币 10,092,172.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
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2、本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420股后的84,101,44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
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46 饶德生
2 08*****385 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3 03*****118 陈云峰
4 08*****492 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
5 03*****057 陈栖养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84,146,860 股-45,420 股)×1.2 元÷10 股=10,092,172.8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0,092,172.8 元÷84,146,860 股×10 股=1.199352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
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收盘价-0.1199352 元/股。
2、调整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云峰
咨询电话:0750-3068310
传真电话:0750-3068315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d46f24ad-b987-4e39-ba64-b47ff1288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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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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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47,574,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7,467,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8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3%;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3%;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1%;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6%。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8%;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6%。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3%;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7,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0%;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73%。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3,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1%;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73%。
提案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4%。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40%。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79%。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81%。
提案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0%。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43%。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69%。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69%。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李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6b9af880-a837-4bbe-86a5-1cdd6b118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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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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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90f77501-d641-4af0-9f3e-6c769abf32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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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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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 5月 17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与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
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饶德生先生(董事长)、尧贵生先生、黎冰妹女士
2、独立董事:谢泓先生、于海涌先生、陈进军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云峰先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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