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5 奇德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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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2 │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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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2 │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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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 │奇德新材(300995):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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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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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 │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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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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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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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
│ │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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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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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 │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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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2│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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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 人,代表股份 50,856,8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23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7,480,5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7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3,376,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5,098,4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7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 人,代表股份 3,376,3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73%。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0,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2,2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35,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1%;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77,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2%;反对 1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0%;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18%。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41,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81%;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3,5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8%;反对 1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5%;弃权 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18%。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运、王慧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ac9ffc2-3cfe-4054-91ca-59097bb30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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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7:22│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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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223号
致: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称“信达”)接受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信达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信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6年7月10日下午14:30召开本次股东会。
2.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
、出席会议对象、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及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等相关事项。
3.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4.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主持会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8名,代表
公司股份数47,480,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72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3,376,31
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73%。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称“中小投资者”)共69名,代表
公司股份数5,098,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78%。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人数共计7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50,85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39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在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按规定指定的股东代表和信达律师对现场投
票进行了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
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40,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1%;反对 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82,2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3%;反对 15,6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35,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1%;反对 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7%;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77,1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2%;反对 15,6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60%;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0,841,9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7%;反对 1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08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8%;反对 14,3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5%;弃权 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8%。
经验证,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729479ae-e15b-4904-a4b5-03787b021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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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奇德新材(300995):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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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
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以及购买设备、支付工程建设费等。鉴于以下原
因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
行托收的方式进行,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使用外汇结算部分购买设备、支付工程建设等款项,相关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需通过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项目经办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单据,按照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
通过的付款申请单据,使用自有资金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付款凭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和汇总表,按月统计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对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财务部按月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并附汇总表和明细台账,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经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3a14b169-bea8-4463-bf0c-19cf421193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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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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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
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该部分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募投项目支付的款项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薪酬相关费用,以及购买设备、支付工程建设费等。鉴于以下原
因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
行托收的方式进行,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3、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使用外汇结算部分购买设备、支付工程建设费等款项,相关款项无法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需通
过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先行支付。
因此,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
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项目经办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交付款申请单据,按照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进行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
通过的付款申请单据,使用自有资金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财务部汇总收集相关付款凭据,并建立以自有资金等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台账和汇总表,按月统计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对付款凭据等资料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3、财务部按月发起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审批流程,并附汇总表和明细台账,经公司付款流程批准,并经保荐机构与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审核同意后,将等额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此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
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2375e14-79ed-45b0-95a7-d01392edf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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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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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7月 1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星期一)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其中:董事尧贵生、独立董事谢泓、于海涌和陈进军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此事
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
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艳群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邓艳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翠华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6632af89-88a8-4d3e-947f-3be7651dd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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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8:38│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变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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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为贯彻执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准则》,落实董事会秘书岗位独立履职及满足董事会秘书专业化的监管要求,
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陈云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邓艳群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离任后,陈云峰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邓艳群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云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8.58万股,通过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1.23万股;邓艳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万股,通过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7.6万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在《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运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和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6 年7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聘任邓艳群女士(简历见附件 1)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
审查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何翠华女士(简历见附件 2)为公司财务
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拟任董事会秘书邓艳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
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要
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邓艳群女士
电话:0750-3068310
传真:0750-3068315
联系邮箱:zqb@qide.cn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号
邮政编码:529000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85941655-5710-4c30-87c6-9ee981417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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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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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于 2025 年 5月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全部事宜,指定或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6年 1 月 21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具体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存放金额(元)
号
1 广东奇德新 中国银行 726381639139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 272,248,750.79
材料股份有 股份有限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限公司 公司江门 年产碳纤维制品4.5
分行 万套扩建项目
2 奇德汽车零 中国银行 10000030153744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 -
部件材料 (泰国)股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泰国)有 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
3 广东奇德新 招商银行 750900371410002 年产碳纤维制品4.5 -
材料股份有 股份有限 万套扩建项目、补充
限公司 公司江门 流动资金项目
分行
合计金额 272,248,750.79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于近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如果以存单方式存放上述募集资金须及时通知丙方,并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于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及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应购买乙
方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若甲方以募集资金购买其他机构金融产品的,甲方应要求金融产品发行机构与甲方及丙方共同签署《金融产
品三方监管协议》。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
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侯立潇、程久君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
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的,甲方和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
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并且乙方需按照甲方与丙方的共同指令将募集资金余款划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得以任何
理由扣留。
9、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
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a44e81b-57b7-4410-ac37-700cc8c4eb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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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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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84,146,860 股增加至92,110,949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4,14
6,860 元变更为人民币92,110,949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他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
更(备案)登记的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具体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
三、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情况
公司拟修订部分制度,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49afcfa-e697-422f-9816-8c24b49312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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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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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08.8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2,865.90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2,865.9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
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 14,961.99 14,900.00 2,461.00 2,461.00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9,679.03 9,600.00 404.90 404.90
4.5 万套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 -
总计 27,641.02 27,500.00 2,865.90 2,865.90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2.92 万元,拟置换金额为 42.92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不含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188.68 9.43 9.4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0.19 12.08 12.08
律师费用 42.45 16.98 16.98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3.80 4.43 4.43
合计 275.12 42.92 42.92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1 募投项目 2,865.90 2,865.90
2 各项发行费用 42.92 42.92
合计 2,908.82 2,908.82
上述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6GZAA3B0489)。
五、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908.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8.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
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56c947c-a321-4f64-ab75-f9013ff676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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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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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
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醒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照常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 12 个月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得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
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
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醒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及
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2a6b63a-dd7c-4623-8cad-685dc6da6c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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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6│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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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6月 15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其中:董事尧贵生、独立董事谢泓、于海涌和陈进军以通
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已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原84,146,860股增加至92,110,94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4,14
6,860元变更为人民币 92,110,949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等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新增或修订。公司董事对本议
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2.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关于上述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其中子议案 2.1 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08.82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从奇德
碳纤维变更为奇德新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醒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
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
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16a072d-6385-4d09-b4c7-e918c645bd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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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5│奇德新材(30099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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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64,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3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99,99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751,242.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5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4.5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照常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
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超过12个月、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不得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
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要求,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
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
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
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
通过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提醒股东会,在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及总经理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146367c-47ba-41d8-8d22-a3c9da2e53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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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5│奇德新材(30099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奇德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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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奇德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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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5│奇德新材(300995):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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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奇德新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奇德新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德新材”)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碳纤维制品4.5
万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从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奇德新材。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2,24
8,750.79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碳纤维制品 4.5万套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碳纤维项目”)。碳纤维项目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碳纤维”)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场地。现拟变更碳纤维项目
实施主体为奇德新材,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万套扩建项目 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料有限公司 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德碳纤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变更
后实施主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主体,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
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号
4、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5、注册资本:84,146,860元
(注:本次募集项目对应增加的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6、成立日期:2007-08-16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
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
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综合管控能力与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本次变更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
应,提升运营决策执行效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
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
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6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碳纤维制品 4.5万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从奇德碳纤维变更为奇德新材。本次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同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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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5│奇德新材(300995):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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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64,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3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99,993.1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751,242.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5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4.5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2,865.90万元,拟置换金额为2,865.90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至披露日自有 拟置换金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额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 14,961.99 14,900.00 2,461.00 2,461.00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年产碳纤维制品4.5万 9,679.03 9,600.00 404.90 404.90
套扩建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 -
总计 27,641.02 27,500.00 2,865.90 2,865.90
(二)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42.92万元(不含税),拟置换金额为42.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不含税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188.68 9.43 9.43
审计及验资费用 30.19 12.08 12.08
律师费用 42.45 16.98 16.98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3.80 4.43 4.43
合计 275.12 42.92 42.92
上述金额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6GZAA3B0489)。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908.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
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08.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与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奇德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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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5│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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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奇德新材”)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碳纤维制品4.5
万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从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奇德新材。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
)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4,999,993.17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751,242.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
248,750.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468)。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
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泰国复合材料及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14,961.99 14,900.00
2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 9,679.03 9,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合计 27,641.02 27,500.00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为“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碳纤维项目”)。碳纤维项目由公司全资
子公司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碳纤维”)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为公司现有场地。现拟变更碳纤维项
目实施主体为奇德新材,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 广东奇德碳纤维复合材料有限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建项目 公司 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前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德碳纤维,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变更
后实施主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主体,除上述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外,募投项目不存在其他变更,其投资总额、建
设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由董事会作出决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
4、法定代表人:饶德生
5、注册资本:84,146,860 元
(注:本次募集项目对应增加的注册资本尚未完成工商注册变更)
6、成立日期:2007-08-16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
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胶表面处理;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
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基于长远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经营管理实际作出的审慎决策,亦是公司优化内部管理架
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综合管控能力与治理效能的重要举措。本次变更有利于强化公司各业务板块间的协同效
应,提升运营决策执行效率,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未改变募投
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碳纤维制品 4.5 万套扩建项目”实施主体从奇德碳纤维变更为奇德新材。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系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之间进行,不构成募集资金用途的改变,同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
资总额,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fca0de6-74aa-486e-8a3a-188bbc724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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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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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议案 1 和议案 2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
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7日和 7月 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证券事务部。
4、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云峰
联系电话:0750-3068310
传真:0750-3068315
邮编:529000
邮箱:zqb@qide.cn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e20d806-d76e-463c-85dc-76da8dda3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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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奇德新材(300995):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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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113220b-d004-435b-9ec1-7fdb6b3e5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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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奇德新材(30099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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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1f4c3111-9c77-4046-b1bd-588254b18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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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奇德新材(300995):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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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d20006c-50d0-4b40-b0ff-75a31605e1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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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奇德新材(300995):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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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9ab06cb-5972-4611-903f-7e7172f97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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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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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7bd781d5-891d-4c5f-9aed-5d14c3c0c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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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4│奇德新材(300995):收到客户碳纤维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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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通知书概况
广东奇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重要客户国内某头部汽车主机厂(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
以下简称“客户”)的《碳纤维零部件的中标通知书》,获得其新车型的前保、后保、尾翼等碳纤维零部件项目中标。根据客户规划
,项目预计本年内进入量产,将为公司碳纤维项目带来积极贡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客户作为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头部企业,双方已在长期合作中建立起良好关系,本次中标进一步体现了行业头部客户对公司
碳纤维产品技术及质量的高度认可。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深化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碳纤维零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推动公司持
续发展,并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中标通知不视为客户与公司必须开展商务合作的承诺,具体合作内容、规模及条款以双方最终签署的有效交易文件为准
。
2、尽管该项目的顺利实施预计将为公司带来积极影响,但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汽车行业项目的实施受汽车市场整体行情、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实际供货量存在不确定性。此外,
尽管合同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因产品开发遇阻、客户业务调整、不可抗力等情形,导致项目出现延期
、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产品开发、生产、供应等各环节工作,同时加强全过程风险管控,努力减少市场波动可能带来的
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94b222f-a187-48f0-b705-ae7a3f5ad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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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2│奇德新材(300995):国信证券关于奇德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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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国信证券关于奇德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d1d8ae8-a1b4-4022-a60a-9f306e9448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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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2│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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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763aae1-0790-4554-afe9-9983725b6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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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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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6b31b049-8f9d-4685-9d11-327952bd8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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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32│奇德新材(300995):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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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
)同意注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64,089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53 元/股。本次发行完成及相关股份登记事项办结后,公司总股本由原 84,146,860 股增加至
92,110,949 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不变,
持股比例因股本总数变动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 职位 变动前股本 84,146,860 股 变动后股本 92,110,949 股
质 股数(股) 占剔除公司已回 股数(股) 占剔除公司已回
购股份后的总股 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饶德生 董事长、总 27,079,500 32.20% 27,079,500 29.41%
经理
陈云峰 职工董事、 3,685,759 4.38% 3,685,759 4.00%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
书
尧贵生 董事 - - - -
黎冰妹 董事 - - - -
谢泓 独立董事 - - - -
于海涌 独立董事 - - - -
陈进军 独立董事 - - - -
邓艳群 财务总监 35,000 0.04% 35,000 0.04%
注:上表中的持股数量指登记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名下账户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本次发行后持股比例按总股本 92,11
0,949 股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92,065,529 计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1b0f607-ce2b-4f5f-accc-3060297e5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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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46│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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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cb20d5f-5944-4082-975d-3e05fa51c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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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46│奇德新材(300995):国信证券关于奇德新材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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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国信证券关于奇德新材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6d9d123-d830-4ba6-bbd6-82e3961d9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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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4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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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5ad82a0-cfd3-48a6-919e-2b8d6e8c56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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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6:46│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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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280cae0-3a1d-4d3e-955e-662310f94c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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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08│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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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bec86a7-8c8a-4bf6-a264-338b9c470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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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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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f7a64a5-0021-4ecb-937a-b16004f8e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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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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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
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星期三)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人(其中:董事长饶德生、董事陈云峰、独立董事谢泓、于海
涌和陈进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此议案。《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a7ebc2-6a7c-4fb6-8b7b-f6fa45aa1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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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8:0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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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
份 45,420 股后的84,10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0,092,172.80 元÷84,146,860 股×10 股=1.19935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月 17 日)收盘价-0.1199352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的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6 年 3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84,146,86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公司
股份 45,420 股后的股本,即84,101,4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
币 10,092,172.8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出现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
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 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股利分配总额。
2、本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5,420股后的84,101,44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
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46 饶德生
2 08*****385 江门市邦德投资有限公司
3 03*****118 陈云峰
4 08*****492 广东奇德控股有限公司
5 03*****057 陈栖养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
例,即(84,146,860 股-45,420 股)×1.2 元÷10 股=10,092,172.80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10,092,172.8 元÷84,146,860 股×10 股=1.199352 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
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7 日)收盘价-0.1199352 元/股。
2、调整股东承诺最低减持价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陈云峰
咨询电话:0750-3068310
传真电话:0750-3068315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d46f24ad-b987-4e39-ba64-b47ff12884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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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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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47,574,2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56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47,467,4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4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1 人,代表股份 1,8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72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1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70%。
3、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各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7%;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3%;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43%;反对 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41%;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6%。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4,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9%;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98%;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 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116%。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0,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0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3%;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提案 4.00《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57,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10%;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60%;反对 1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73%。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43,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41%;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8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73%。
提案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4%。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2%。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40%。
6.02.候选人: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79%。
6.03.候选人: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81%。
提案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79,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0%。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47,467,5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34,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243%。
7.02.候选人: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69%。
7.03.候选人: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722,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69%。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李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6b9af880-a837-4bbe-86a5-1cdd6b118b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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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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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90f77501-d641-4af0-9f3e-6c769abf32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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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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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6年 5月 17日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与同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第五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顺
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饶德生先生(董事长)、尧贵生先生、黎冰妹女士
2、独立董事:谢泓先生、于海涌先生、陈进军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云峰先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
1、审计委员会:陈进军先生(主任委员)、黎冰妹女士、谢泓先生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饶德生先生(主任委员)、陈云峰先生、谢泓先生
3、提名委员会:谢泓先生(主任委员)、饶德生先生、于海涌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海涌先生(主任委员)、陈云峰先生、陈进军先生
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
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进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12 日、2026 年 4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聘任情况如下:
1、总经理:饶德生先生
2、副总经理:陈云峰先生
3、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先生
4、财务总监:邓艳群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赵美美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且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通过。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事
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先生、证
券事务代表赵美美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其任职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饶德生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统一决策与执行,减少沟通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公
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
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
权,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相关安排具有合理
性。
总经理饶德生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陈云峰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第
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邓艳群女士、赵美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云峰先生、赵美美女士
电话:0750-3068310
传真:0750-3068315
联系邮箱:zqb@qide.cn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号
邮政编码:52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aa6ceb52-e0f6-41e0-85dd-061135b015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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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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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4046a663-09b7-4422-b678-cf123967df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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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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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8439f5a3-8d7c-4edd-8502-663a6f7f3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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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56│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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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d9cedf9-1e86-48ad-b562-1674612ef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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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奇德新材(30099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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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6-002
投资者关系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活动类别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电话会议
□其他:
参与单位名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http://irm.cninfo.com.
称及人员姓 cn)线上参与奇德新材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广大投资者。
名
时间 2026 年 3月 30 日下午 15:00 至 16:00
地点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公司接待人 董事长、董事、总经理:饶德生
员姓名 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陈云峰
财务总监:邓艳群
独立董事:陈进军
投资者关系 问答交流主要内容:
活动 1、随着小米新车型陆续公开消息,目前碳纤维订单是否可以披露,公司去年获
主要内容介 得得小米碳纤维定点,是否是今年上市的车型
绍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获得小米汽车碳纤维制品项目定点,产
品应用于前舱盖、侧裙等关键零部件,涉及不同车型。具体订单情况涉及客户商
业信息不便披露,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2、各位领导,请问定增目前进度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再融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敬请留意公司公
告,如有最新进展我们将第一时间披露。感谢您的关注!
3、公司目前处于产能扩张期,为何不降年底分红转为产能建设,而是拿出很大
比例用以分红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在产能扩张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回报。
目前公司分红与产能建设所需资金均已在年度资金规划中统筹安排,两者并不矛
盾。稳健的分红政策既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也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理
回报。感谢您的关注!
4、公司持续说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但去年高位减持后,股价持续下跌,业
绩也迟迟未兑现,严重损害普通投资者权益,公司有哪些实质性举措可以保护好
中小投资者利益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坚持以扎实业绩回报投资者,公司股价短期波
动受市场多种因素影响,具体实质性举措请留意公司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5、年报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强调,预计 2026 年推进新能源汽车轻量化碳纤
维的产业化、低空经济的产业化,是否可以认为今年碳纤维订单预计可以大幅放
量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正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及低空飞行器领域
碳纤维制品的产业化应用。目前公司已启动碳纤维制品产能扩建项目,以满足下
游客户订单需求。相关业务的具体进展及订单情况,请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感
谢您的关注!
6、公司在年报和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强调今年确保实现人均营收的显著增
长,这一增长有无预计范围。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将“提高人均产值与运营效率”确立为年度重
点工作之一,并将通过优化人才结构、深化流程再造、强化技术赋能等一系列举
措,致力于推动人均营收实现显著增长。
关于您提及的具体增长预计范围,鉴于该指标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格局、
公司业务拓展节奏等多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审慎性与合规性,
公司暂不便提供具体的预测数值。管理层将聚焦战略落地,通过深挖新兴赛道、
提速海外业务扩张,致力于实现高质量的业绩增长。感谢您的关注!
7、请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前期沟通中,是否已与部分大型机构投
资者(如知名公募/私募基金、产业资本等)进行了接洽,目前的认购意向情况
如何?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通过深交所审
核,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尚未进入认购阶段。公司将根据发行
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8、1、北京米奇德碳纤维目前有无开展运营,具体包括哪些工作,是否包括汽车
注塑件的业务。 2、飞行器业务有无新进展,如前期沟通的汇天汽车、亿航等
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北京米奇德碳纤维的具体运营情况请以公司公告为
准。公司正积极拓展低空飞行器领域应用,目前客户合作进展暂不便披露。感谢
您的关注!
附件清单 无
日期 2026 年 3月 30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657061b5-ac8d-4e7c-969e-16033bb6eb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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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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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501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df2fc023-c8e1-4b92-bb71-e46cc65a2d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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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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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adb61d5f-ce4c-464b-9dc8-030e6628e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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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06│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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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0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3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确定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 选举饶德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6.02 选举尧贵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6.03 选举黎冰妹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
董事
7.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选举谢泓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2 选举于海涌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7.03 选举陈进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议案 4 全体董事回避并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4、议案 6 和议案 7 需逐项审议,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3 人,采用等额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
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请股东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书面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3月 30 日和 3月 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
海路 323 号奇德新材证券事务部。
4、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 323 号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
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云峰
联系电话:0750-3068310
传真:0750-3068315
邮编:529000
邮箱:zqb@qide.cn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cbf07bfc-0ff8-4f98-ad2a-75e74719b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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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6:40│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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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0767286-bfcd-4e35-a4e0-80b37e6c46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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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00:30│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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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fe97da99-84fc-405b-ab05-36eb608ee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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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20:40│奇德新材(300995):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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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奇德新材”)于 2026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累积额度不超过 1亿元,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子公司贷款和融资效率,在综合分析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基础
上,公司拟在 2026 年度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日常经
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提供的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
、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上述担保额度包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
内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 被担保方 担保 被担保方 截至 累计 担保额 是
保 方持 最近一期 目前 担保 度占上 否
方 股比 资产负债 担保 额度 市公司 关
例 率 余额 最近一 联
期净资 担
产比例 保
奇 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 100% 58.81% 0 1 亿 - 否
德
新
材
注:(1)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为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照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财务数据计算得出;
(3)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由公司持股 98%,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奇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持股 2%,公司对泰国汽车零部件公司
合计持股 100%。
公司董事会提醒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前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
件。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对超出上述担保对
象及总担保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奇德汽车零部件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3日
注册地址 199 号,第 5组小区,尼空帕他那镇,尼空帕他那县,罗勇府
注册资本/实收资 6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4459 万元)
本
法定代表人 陈卫明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工程塑料、塑料粒、塑料色母、
塑料色粉、塑料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及橡胶制
品制造。复合材料及其制品、注塑加工塑料制品、模具设计
及加工。研发、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部件塑料制品及其它塑料
制品汽车配件。玻璃纤维制品、碳纤维制品;塑胶表面处理,
婴童用品制造。技术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从事进出口代办业务。出租业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厂房租赁,自有房产租赁、住房租赁,设
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98%,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奇德科技孵化器有限公
司持股 2%,公司合计持股 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的关联关系或其
他业务联系。
最新信誉等级状 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况 人。
2、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760.92 7,468.01
负债总额 6,916.30 2,956.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876.25 2,917.53
净资产 4,844.62 4,511.4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483.88 1,036.58
利润总额 -236.94 44.02
净利润 -234.25 57.5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根据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
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升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提供担保
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被担保对象经营业务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相
应的偿债能力,被担保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本次担保风险仍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
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累计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亿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0亿
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亿元,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
失金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912c4640-8d60-483b-9bfa-1022059419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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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20:40│奇德新材(300995):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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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与广东昱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昱佳”)存在日常经营性交易,预计 2026 年度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为董事会权限范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 合同签订 截至披 上年发
联 内容 原则 金额或预 露日已 生金
方 计金额 发生金 额
额
关联采购 昱 采购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300 12.99 105.58
佳 服务 公允定价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 关联 实际金额 合同签 实际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联 交易 订金额 发生 生额与
人 内容 或预计 额占 预计金
金额 同类 额差异
业务
比例
(%)
关联采购 昱 采购 105.58 15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佳 商品、
服务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不适用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不适用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昱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5701DH7F
法定代表人:王心怡
注册资本:6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8月 16 日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金都花园 5号 105 铺首层(一址多照)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
赁;金属结构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池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
、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2025 年总资产 409.94 万元,净资产 433.36 万元,总收入104.91 万元,利润-15.21 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作为昱佳股东,持股比例为 25%,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关联人,基于审慎性原则予以审议。
3、履约能力分析
昱佳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相关履约能力,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价原则,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公司与昱佳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电费的采购。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往来,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价格
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
人形成依赖。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的定价和结算方式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
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方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f964ab10-e404-4bfd-8ad3-7dc36cfd7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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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20:35│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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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德新材(30099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8a340a6a-a003-4361-87dc-8fcd2807f92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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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奇德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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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8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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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奇德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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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2/1225005527.PDF
─────────┬────────────────────────────────────────────────
2025-10-29│奇德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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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9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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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奇德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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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853.PDF
─────────┬────────────────────────────────────────────────
2025-04-29│奇德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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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8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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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5│奇德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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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73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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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奇德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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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60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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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奇德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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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3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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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奇德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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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462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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