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997 欢乐家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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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52 │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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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8:26 │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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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2 │欢乐家(300997):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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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2 │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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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46 │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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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2 │欢乐家(30099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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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8 │欢乐家(3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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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22 │欢乐家(3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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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7:36 │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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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36 │欢乐家(30099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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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6:52│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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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8de453f3-e41b-47fb-a05b-29808626f3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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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18:26│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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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0be158b-fc15-45a4-9db0-3cdabe925b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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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2│欢乐家(300997):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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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300997):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3863ded4-98e7-4149-8ffe-8263fe1478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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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9:02│欢乐家(300997):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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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资”)、李兴先生和朱文湛女士保证向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参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
为豪兴投资、李兴和朱文湛(以下合称“出让方”);
公司总股本为 437,473,475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9,273,430 股。本次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9%,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4.07% ;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
后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 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 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本次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
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1 豪兴投资 229,428,428 52.44% 54.86%
2 李兴 51,685,176 11.81% 12.36%
3 朱文湛 38,123,251 8.71% 9.12%
(二) 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豪兴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出让方李兴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并持有豪兴投资 5
9.95%的股权;出让方朱文湛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并持有豪兴投资 39.97%的股权。豪兴投资、李兴先生、朱文湛女士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 5%。
(三) 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规定的不得减
持股份的情形。出让方启动、实施及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时间不属于《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中规定的窗口期。出让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
5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其作出的承诺。
(四) 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承诺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
有关义务。
二、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1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89%,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序号 拟转让股东 拟转让股份 占公司总股 占剔除公司已 占出让方所持 转让原因
名称 数量(股) 本比例 回购股份后的 股份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1 豪兴投资 8,000,000 1.83% 1.91% 3.49% 自身资金需求
2 李兴 3,000,000 0.69% 0.72% 5.80% 自身资金需求
3 朱文湛 6,000,000 1.37% 1.43% 15.74% 自身资金需求
合计 17,000,000 3.89% 4.07% - -
(二) 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股东与中信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
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年 12 月 22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
信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 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
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 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 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3) 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股份总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17,000,000 股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 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17,000,000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 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中信证券
联系人:中信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project_hlj2025@citics.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5-23835141
(四) 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等,包括:
1.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
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
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2. 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
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 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风险、控制权变更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八章第二节规定的应当披露的风险事项;
(二)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三)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
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险;
(二) 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险。
五、 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
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af35631e-ed77-4ffc-ac62-77313ff22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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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46│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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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家(300997):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17ea7441-5280-449a-a962-16d49ea8e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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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2│欢乐家(30099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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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6 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 36.16%(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
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公司自查及采用通讯、现场问询和发送函件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
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899c2992-b165-4fce-bf92-6c539f6c1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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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8│欢乐家(3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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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1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就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
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20 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
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
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对原有被担保对象的各自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调剂后公司 2025 年度
融资担保额度不变,担保额度有效期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月 29 日、2025 年 4月 18 日、2025 年 10 月 27日和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关于在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4)和《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101)。
二、 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 ZHHT25000
17151400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欢乐家”)与其签订的编号为
“公授信字第 ZHHT25000171514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授信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 2025年度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是否
方 持股比 近一期经审 前,被担保 后,被担 被担保方已 已使用的 剩余可用担 关联
例 计(2024 年 方的担保 保方的担 审议的担保 2025年度担 保额度 担保
度)资产负债 余额 保余额 总额度 保额度
率
公司 山东欢 100% 69.32% 11,650.60 11,650.60 25,000.00 8,000.00 11,000.00 否
乐家 (注 1)
注 1:上表中“本次担保前已使用的 2025 年度担保额度”为公司单独为山东欢乐家所担保的额度,除此之外,公司亦存在为全
资子公司湖北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武汉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湛江欢乐家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众兴利华供应链有限公司和山东欢
乐家向银行申请借款合计担保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4 日和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7)。
注 2:因本次担保对应的授信尚未实际发生,因此本次担保前及担保后,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
余额)未发生变化。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欢乐家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1 年 11 月 1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孟良崮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 曾繁尊
注册资本 人民币 8,000 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经营范围 罐头、饮料生产、销售(按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范围经营,有效期以
许可证为准);聚酯(PET)无汽饮料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不含专营)、
果品购销;经营企业产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 年 12月 31日
(人民币/万元)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794.97 38,140.40
负债总额 16,761.75 26,438.38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3,154.15 25,818.50
银行贷款总额 6,898.10 8,057.41
净资产 12,033.22 11,702.02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 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7,940.01 55,810.58
利润总额 448.69 4,531.82
净利润 331.20 3,396.73
四、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保证人(甲方):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三) 主合同: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山东欢乐家签订的编号为公授信字第ZHHT25000171514 号的《综合授信合同》,该合同及其
修改/变更/补充协议与该合同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用款申请书及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或电子数据共同构成本合同的主合同。
(四) 甲方所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五)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2日(皆含本日)。为避免疑义,被担保的主债权
的发生期间也指债权确定期间。
(六) 各方在此确认,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主债务人与乙方已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应纳入本合同担
保的债权范围。
(七) 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八) 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九) 甲方的保证范围为本合同第 1.2 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
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
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
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
响。被担保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67,8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9.78%,
实际担保余额为 42,11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7.1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七、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6.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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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7:22│欢乐家(30099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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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情况概述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月1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就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总额度进行统一授权。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含分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
性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20 亿元,均为生产经营所需。同时公司及子
公司预计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担保。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授权期限、融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无
需再对单笔融资授信以及上述担保事项逐笔另行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 2025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对原有被担保对象的各自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调剂后公司 2025 年度
融资担保额度不变,担保额度有效期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3月 29 日、2025 年 4月 18 日、2025 年 10 月 27日和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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