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0 肇民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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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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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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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 │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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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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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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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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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 │肇民科技(30100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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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1 │肇民科技(30100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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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0 │肇民科技(301000):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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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0 │肇民科技(301000):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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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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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肇民科技”)于 2025 年4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信息如下:
一、协议双方情况介绍
1、发包人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585243154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邵雄辉
注册资本:24215.94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7日
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除特种设备),精密注塑产品、模具、电磁
阀及汽车发动机缸体安全性防爆震传感器的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2、承包人信息:
公司名称:大连凯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3777260039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 年 07 月 28 日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命3路27-10栋-3-5-1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空调暖通设备、管道设备安装(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为准,
并凭资质证书经营);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
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
2、工程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中发路与仙贵路交叉口东南侧。
3、资金来源: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4、工程总日历天数:377 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4 月 12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4 月 24 日。
5、工程含税总造价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肆仟陆佰万元整
(246,000,000元)。
6、承诺:①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②承
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
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③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
相背离的协议。
三、本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投资建设“年产八亿套新能源汽车部件及超精密工程塑料部件生产新建项目”,是基于公司中长期
战略发展规划,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1e5f818b-d93a-4e06-8ca6-36cc4be60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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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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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当前公司股本
票数量(万股) 票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9.00 12.70% 0.08%
)人员(共40人)
预留授予部分合计 19.00 12.70% 0.0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谷*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 廖*建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 张*梁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 严*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 颜*庄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 龙*明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7 张*炎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 张*波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 刘*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 肖*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1 聂*梅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2 赵*晶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3 饶*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4 朱*霞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5 宋*菊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6 李*娣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7 龚*赞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 赵*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9 何*凤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20 王*雅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1 陈*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2 粘*涛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3 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4 许*正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5 李*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6 黄*媛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 王*宇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8 梁*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9 方*彬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0 戚*方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1 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2 赵*圆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3 邵*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 肖*芳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5 刘*林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6 陈*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7 曹*蓉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 岳*培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9 周*涛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0 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472b4435-299f-4718-8f75-247a4f51b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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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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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7d8a466a-8d07-4a71-ad5d-b56e26ab00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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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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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
会议地点:线上通讯会议
会议召集人:颜爱民
出席委员:颜爱民、刘浩、邵雄辉
一、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2、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委员的发言要点
(一)审议《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6.88 元/
股调整为 6.68 元/股,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
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本次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
日,以 6.6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相符。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含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3939a5c5-cd5a-44a4-894a-75691b10b7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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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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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0553a435-88d0-43c4-9749-ae6979fc0f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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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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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民科技(301000):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3c5e3f10-f554-43f9-b266-ec0b6e9d7e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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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2│肇民科技(301000):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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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上海肇民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调整
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7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刘益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
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 年 7 月 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3日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
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7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的报告。
(六)2025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
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2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242,159,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48,431,8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 9月 21日,公司披露了《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9月 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9月 27日。
鉴于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
须大于 1。
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6.88-0.20=6.68元/股。
经过本次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6.88元/股调整为 6.68 元/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及授予预留限制
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确定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以及调
整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以及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已按照《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ab10af2d-9d2d-4734-8e87-d54d58d44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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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9:31│肇民科技(301000):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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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月 29日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线上通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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