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1 凯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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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 │凯淳股份(3010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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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 │凯淳股份(3010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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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 │的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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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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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0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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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 │凯淳股份(3010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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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 │凯淳股份(30100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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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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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0 │凯淳股份(3010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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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6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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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凯淳股份(3010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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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9695bca7-1a1d-447b-aa33-b804fcfaf1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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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凯淳股份(3010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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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1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且授予日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 年 6月 1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4.49元/股。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4793635c-b0e2-4632-8b4c-9bec4c0644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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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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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8日至2026
年 4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1、自查期间,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847,306 股,其本次股份减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预先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其本次股份减持的实施与其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上述减持行为系依据已披露公告执行,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策划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
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0317ceb-7877-4aa2-80bb-55fe48166c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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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2│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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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a02bbe34-d785-4d9a-b724-a34a41cf92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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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9:40│凯淳股份(301001):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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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
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日披露了《上海凯
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6 年 6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关于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并确定授予相关事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激励对象的调整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进行了调整,并将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分配至其他激励对象。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 人
调整为 32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
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一)除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关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列示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
人员。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
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c9fe5be-30ee-4740-9867-8507d8fe0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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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凯淳股份(3010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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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5d2705a6-c446-4caf-b6ca-7f421683c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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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凯淳股份(30100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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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1 日以电话、微信、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
达。董事长王莉女士于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进行了说明。
2、本次董事会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楼元宇宙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 7人,现场出席董事 6 人(王莉、宋鸣春、冯玉缨、张驰、忻榕(Katherine Rong XIN)、杨艳),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1人(葛新宇)。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
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将前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分配至其他激励
对象。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3人调整为 32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除上述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冯玉缨女士、张驰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定 2026年 6月 11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6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月 11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表决结果: 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关联董事冯玉缨女士、张驰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1e73adc-1549-4119-aa7f-2e81221e60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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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2│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完成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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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冯玉缨女士、张
驰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c0b3bc6-e6fd-4007-bd60-50e866013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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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30│凯淳股份(3010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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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淳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凯淳公司
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资料并现
场见证本次会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上述会议通知中所告
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凯淳公司股东的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及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本所律师
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3 人,所持公司股份份数为 42,312,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912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于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详见附录一)均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未提出新的议案。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
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d43d93e-24f3-46eb-99f4-555683046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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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46│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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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
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
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行公路 2339 弄智慧之岸一期西区 3 号楼 5 楼元宇宙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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