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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1(凯淳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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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01 凯淳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23d4274-e3d2-4b59-a7f7-70da2bfc88b7.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 凯淳股份(30100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290459a7-015b-4b6c-98ad-9191e522c8fb.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祖滨)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祖滨,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00年 7月至 2001 年 6月任江苏省气象台信息服务 科信息服务工程师、行政执法专员;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深圳泰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经理、IE 工程师;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马勒(南京)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 6月至 2004 年 7月任中国沃尔玛南京分公司购物中心新街 口店薪酬经理;2004年 8月至 2005年 3月任上海拓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5年 4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上海智比企业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7月至 2012年 6月任南京丰盛产业控股集团执行总裁;2012年 3月至今任上海德锐人效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任南京德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 12 月 1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 6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1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 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评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公司拟购置房产、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在 2023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3 年 10 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定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董秘办、财务、内审部门保持沟通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六、 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违规事项和损害广大投资者权益的行为,有效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还通过会谈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地沟通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 八、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 确认意见。公司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 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九、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 司协会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十、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一、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相关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祖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bc61257-c9ea-443a-8e90-24516270d7a0.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 凯淳股份(301001):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af5e433e-6dbf-4a28-9997-f9bae3156279.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凯淳股份(301001):公司章程(2024年4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fe5719d4-8104-460f-8a7c-f0cf5d6a9377.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力) ─────────┴──────────────────────────────────────────────── 凯淳股份(30100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谢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3d58a822-bb8d-4431-aa10-de8f4a5b8d76.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厉洋) ─────────┴────────────────────────────────────────────────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厉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厉洋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1 年 2 月期间,在安永会 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1年 2月至 2002年 6月期间,在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年 7月至 2002年 10月期间, 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2年 11月至2004 年 7 月期间,任德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 12 年11月期间,任上海诺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2年 12月至今,任上海思倍捷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6月至今,任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 阅会议议案,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公司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6 6 0 0 否 3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2023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2 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财务信息披露进行了内部审核、阅读,保证公司重大财务信息的 完整、真实。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 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表建 议。2023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充分了解的前提下,本人基于自 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公正和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1、在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就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公司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公司拟购置房产、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在 2023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授信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前,就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3、在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 2023 年 10 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现场检查、审阅定期报告及其他董事会议案、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 机构报告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以及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度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并与年度审计机构保持 良好沟通,做好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指导,支持促进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六、 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提供良好的信息渠道。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通 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对投资者问题保持关注,如需要与独立董事沟通,公司会及时将 相关意见建议向独立董事转述,鼓励中小股东与独立董事进行交流。 七、 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 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 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就该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九、 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参加公司组织的、上市公 司协会举行的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十、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十一、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抽出更多的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 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厉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ddf319ae-a7dd-4922-81a0-eaf2efa59fd0.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凯淳股份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凯淳股份(30100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凯淳股份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ad3c214-3621-445c-9de3-671239182710.PDF ─────────┬──────────────────────────────────────────────── 2024-04-23 00:00│凯淳股份(30100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凯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淳股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凯淳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03号文)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1年5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0,800,000.00元,扣 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4,772,499.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6,027,500.40元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01Z002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经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的项目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元) 1 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 220,711,130.00 三年 2020-310104-64- 建设项目 03-001623 2 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 91,533,833.00 三年 2020-310104-64- 平台建设项目 03-001616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3,782,537.40 —— —— 合计 446,027,500.40 —— —— 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的项目具体情况 变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元) 1 品牌综合服务一体化 220,711,130.00 四年 2020-310104-64- 建设项目 03-001623 2 智能数字化技术支持 91,533,833.00 三年 2020-31010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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