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1 凯淳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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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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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 │凯淳股份(30100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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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6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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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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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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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2:31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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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2:31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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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0 │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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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0 │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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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4 │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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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凯淳股份(301001):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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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 26.625 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含本数),该价格未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生效日期为 2025年 6月 10日。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3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
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26.62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高
度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6.625 元/股(含)调整为40元/股(含)。该价格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自 2025年 6月 10 日起生效。
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40元/股(含)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25万股至 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125%至 0.625%。上述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比仅为测算,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系结合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
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6.62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0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属于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是为了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构成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承诺或保证。如回购期限
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
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05d8666e-32f8-426d-a8e0-4c4afc657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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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32│凯淳股份(30100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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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6月 6日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楼元宇宙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1人(宋鸣春),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6人(王
莉、徐磊、吴凌东、李祖滨、厉洋、谢力)。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6.625 元/股(含)调整为 40元/股(
含)。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调整后的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0日起生效。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5ae40642-e01d-467a-938a-9ccc0e0f9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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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16│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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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 月 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
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26.62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上述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自回购计划启动以来,公司持续关注资本市场的整体表现及公司股价走势,公司股价大部分时间超过回购价格上限 27.00 元/股
。综合考虑二级市场的动态变化以及回购方案的相关要求,公司目前暂未实施回购操作。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
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2961886c-5872-477b-b7bb-32353c53eb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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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凯淳股份(301001):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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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62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1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 月 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
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专项贷款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3.7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月 10日。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26.625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7.00-0.375=26.625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c0be06f6-5492-4678-8149-9ca1eaff5a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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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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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5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议案内容
如下: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5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00,0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现金分红总额不变。
2、 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750000 元(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3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发行
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行公路 2339 弄智慧之岸一期西区 3 号楼五楼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钱燕
咨询电话:021-55080030
传真电话:021-55087108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8fb70c90-4c14-432c-89e5-09963fd04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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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2:31│凯淳股份(301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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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01f41df0-722c-492e-97d8-9db003770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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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2:31│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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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变动触及1%暨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b24a4089-b5b2-42e9-a0b2-583c579311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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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0│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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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诺维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淳公司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凯淳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资
料并现场见证本次会议,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上述会议通知
公告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审议的议案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
根据对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凯淳公司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个人身
份证件等相关资料的查验及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本所律师确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8人,所持公司股份份数为 52
,17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165%。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于会议通知公告的各项议案(详见附录一)均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未提出新的议案。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本次会议审议的所
有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0806599b-8499-43d8-a4a3-3575af7c5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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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00│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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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333d165c-c19c-43b4-baac-6624a874b4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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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54│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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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3d3fd92a-d2c6-4cf7-b714-40daa2222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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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0:51│凯淳股份(301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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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7 月 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7.00元/股;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5)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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