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2 崧盛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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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6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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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2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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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6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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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6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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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7:10 │崧盛股份(301002):崧盛股份主体及崧盛转债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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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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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崧盛股份(30100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 │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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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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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崧盛股份(30100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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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40 │崧盛股份(30100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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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8:46│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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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
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田年斌、王宗友及由田年斌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关于2025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
分宝中额保字第 20250701003号),为保证华兴银行与崧盛创新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作为主合同崧盛创新的保证人
向华兴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最高人民币 800 万元。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田年斌、王宗友、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7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
5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2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54.54 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 栋 601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3,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6.3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3 5.00%
4 田年斌 272.73 5.00%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5 王宗友 272.73 5.00%
合计 5,454.54 100.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05.42 4,940.57
负债总额 9,217.49 8,103.01
净资产 -5,612.07 -3,162.43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29.03 801.32
利润总额 -4,677.89 -873.48
净利润 -4,673.71 -873.70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主合同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乙方(保证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范围
崧盛创新从 2025 年 7 月 10 日到 2028 年 7 月 10 日与甲方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主合同的签订日应在上述期
限内,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不限于上述期间内。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
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债务本金的最高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
整。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
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
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3、保证责任
乙方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债务人到期(
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甲方既可向债务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乙方求偿。乙方
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当债务人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上扣收已到
期的债权金额。
无论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否提供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处分担保物。
4、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保证,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债务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
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5、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项下债权是否已确定,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乙方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或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甲方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
返还约定的授信本息及其他款项。在上述情况下,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条件
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9,200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10%。实
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
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
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0ccfd9f-a7a0-4120-ac01-87d49e93b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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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4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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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崧盛转债”(债券代码:123159)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8年 9 月 26 日;最新的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4.
35 元/股。
2、2025 年第二季度,共有 10 张“崧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1,000.00 元),合计转成 41 股“崧盛股份”
股票(证券代码:301002)。
3、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2,943,365 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 294,33
6,500.00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
定,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4.3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435.00 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94.3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崧盛转债”,债券代码“12315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 2028 年 9 月 26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披露《关于崧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崧盛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24.95元/股调整为 24.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30 日起生效。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关于崧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崧盛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24.45元/股调整为 24.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9 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崧盛转债”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4.35 元/股。
二、 “崧盛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二季度,共有 10 张“崧盛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00 元),合计转成 41 股“崧盛股份”股票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为 2,943,365 张,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人民币 294,336,500
.00 元。
2025 年第二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可转债 其他变动 变动后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转股数 (股)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 49,822,125 40.55 - -269,352 49,552,773 40.33
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9,822,125 40.55 - -269,352 49,552,773 40.33
二、无限售 73,054,380 59.45 41 269,352 73,323,773 59.67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22,876,505 100.00 41 - 122,876,546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 咨询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崧盛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
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
话:0755-29596655。
四、 备查文件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崧盛股份”、“崧盛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0c284f04-cc1b-4d61-82e7-079d81634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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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9:16│崧盛股份(301002):关于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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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技术开发合同确立了双方的合作计划,具体实施进度和最终成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技术开发合同的签署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
续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确定。
3、公司将及时针对本次合同的重大进展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精刚传动”)针对“
机器人谐波减速器及智能关节技术开发应用”项目签署《技术开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其中公司提供研发经费共计人民币
1,200万元,重庆精刚传动负责组建研发团队及技术攻关。实现设计开发具备高精度、轻量化、智能化等高性能特性的谐波减速器、
智能关节模组及关键零部件,并实现在机器人等工业领域的批量应用的开发目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合作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617NGK53
成立日期:2020年 11月 6日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凤集路 28号 7幢(自主承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俊阳
注册资本:714.28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航空航天、武器装备、自动化、机器人、新能源等领域高性能机电产品谐波减速器、行星减速器、传动与驱动组件的
设计分析、制造、测试评价与技术咨询,机电产品设计软件开发与销售,机电产品开发与销售等服务。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李俊阳 307.143 43%
重庆海沃金刚先进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 214.2857 30%
限合伙)
福州未来智造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44.63 20.2482%
斯摩维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33.9413 4.7518%
嘉兴东库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857 2%
合计 714.286 100%
实际控制人:李俊阳
经查询,重庆精刚传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重庆精刚传动未发生过其他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重庆精刚传动为一家从事谐波减速器等传动与驱动组件研发设计的技术型公司,在行业内具备一定技术积累和先发优势,其创始
人为重庆大学机械传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李俊阳教授,其具备多年精密传动、智能控制研究经验,故重庆精刚传动的人员
团队及技术实力具备本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精刚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项目名称:机器人谐波减速器及智能关节技术开发应用。
1.2 开发目标:充分利用乙方的技术资源与甲方的产业优势,推动技术与产品研发,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应用。设计、开发具
备高精度、轻量化、智能化等高性能特性的谐波减速器、智能关节模组及关键零部件,并实现在工业领域的批量应用。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 分工约定
甲方职责:
(1)提供研发经费共计人民币 1,200.00 万元(支付方式见第四条);
(2)与乙方研讨并共同提出技术需求和产品方案;
(3)提供产业化测试场景及设备支持;
(4)与乙方共同推进产品产业化,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布局和组织市场开拓,推动产品的市场化应用。
乙方职责:
(1)组建研发团队,完成技术攻关;
(2)提交阶段性研发成果及测试报告;
(3)开发相关的实验室、设备等科研条件;
(4)乙方将组建由李俊阳教授牵头的技术团队协助负责在技术、产品产业化和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
(5)乙方将利用其在产品产业化方面的相关资源为受托开发产品的市场推广和产业化生产提供包括产品打样、小批量生产、受
托加工在内的渠道资源(应甲方要求的条件下)。
2.2 联合工作组
双方成立项目管理组(成员名单双方讨论确定),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进度。第三条 合作期限
3.1 合作期限自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9 年 6 月 30 日。
3.2 若需延期,须提前 30 日书面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经费及支付
4.1 甲方支付总经费:人民币 1,200.00 万元(大写:壹仟贰佰万元整)。
4.2 甲乙双方均积极寻找目标市场客户并推动客户送样验收,若乙方已尽合理努力且达到前文技术协议要求,但仍出现无法满足
客户送样验收标准要求的情况,双方应协商调整项目目标、进度或经费。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终止后续付款,但乙方无需退还已完
成的、符合合同要求的研发成果对应的合理费用。
4.3 乙方须按合同研发需求,经费主要用于研发材料采购、测试费、人员劳务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双方原有知识产权
双方原有技术归各自所有。
5.2 新知识产权
在项目期内,甲乙双方独立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合作中产生的专利、技术成果等归属甲方所有。甲方免费授权给甲乙双
方投资成立的合资公司使用。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起 10 年。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技术细节、商业数据等保密信息。
6.3 泄密方须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期支付经费,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第八条 争议解决
8.1 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仲裁解决。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合同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
9.2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义务的,双方协商解决。
9.3 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合同签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为顺应中国机器人技术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技术实力,储备国际领先技术,公司拟与重庆精刚传动共同针对“机器人谐波减速
器及智能关节技术开发应用”进行技术开发合作。
重庆精刚传动为一家专门从事航空航天、武器装备、自动化、机器人、新能源等领域高性能机电产品谐波减速器、传动与驱动组
件设计分析及制造的技术型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李俊阳教授为重庆大学机械传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
擦学分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摩擦学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航空航天、工业机器
人等领域的精密传动与智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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