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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2(崧盛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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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02 崧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9 15:56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30 15:42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9 16:36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6-11 15:40 │崧盛股份(301002):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5-20 18:52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18:52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52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20 18:52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特定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5-15 16:10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2 17:22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 2026-07-09 15:56│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 年 5月 20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对控 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 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王宗友、田年斌及由田年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 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 分宝中额保字第 20260706001号),为保证华兴银行与崧盛创新签订的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公司作为主合同崧盛创新的 保证人向华兴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最高人民币 800万元。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王宗友、田年斌、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7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2,5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按最高限额人民币 800万元计算,暂不计算利息和其他费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2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54.54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601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3,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6.3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3 5.00% 4 田年斌 272.73 5.00% 5 王宗友 272.73 5.00% 合计 5,454.54 100.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9.71 14,440.45 负债总额 18,713.55 21,394.34 净资产 -6,433.84 -6,953.9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89.99 4,508.99 利润总额 -4,657.48 -509.98 净利润 -4,628.84 -509.98 注:上表系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主合同债权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乙方(保证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范围 债务人从 2026年 7月 6日到 2029年 7月 5日与甲方签订的所有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主合同的签订日应在上述期限内,主合 同的履行期限不限于上述期间内。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 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上述债务本金的最高余额为(折合)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 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 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2、保证期间 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 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3、保证责任 乙方对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当债务人到期( 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或发生主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时,甲方既可向债务人求偿,也可直接向乙方求偿。乙方 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当债务人到期(含合同到期和提前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在甲方的银行账户上扣收已到 期的债权金额。 无论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否提供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而无需先行处分担保物。 4、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保证,不受债务人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不因债务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 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变化。 5、无论最高额保证担保项下债权是否已确定,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 乙方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主合同或主合同项下具体业务合同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甲方仍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 返还约定的授信本息及其他款项。在上述情况下,本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仍应按本合同载明的条件 承担担保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 8,2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0.05%。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5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5.32%。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2cbdb53e-bf4d-4023-a156-f4d193a87002.PDF ─────────┬──────────────────────────────────────────────── 2026-06-30 15:4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 年 5月 20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对控 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 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王宗友、田年斌及由田年斌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 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40000 0227-2026年福永(保)字0313 号),公司为崧盛创新与工商银行在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7 年 6 月 28日期间签订的本外币 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等合同或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人民币 1, 000万元最高余额内的担保。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王宗友、田年斌、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7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1,7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按最高限额人民币 1,000万元计算,暂不计算利息和其他费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000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54.54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601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3,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6.3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3 5.00% 4 田年斌 272.73 5.00% 5 王宗友 272.73 5.00% 合计 5,454.54 100.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9.71 14,440.45 负债总额 18,713.55 21,394.34 净资产 -6,433.84 -6,953.90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89.99 4,508.99 利润总额 -4,657.48 -509.98 净利润 -4,628.84 -509.98 注:上表系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保证人(乙方):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1、被保证的主债权 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06月 29日至 2027年 06月 28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0,000,00 0.00元(大写:壹仟万元整)(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 )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 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文件(下称主合同)而 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2、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 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 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5、主债权的确定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确定: A. 第 1条约定的期间届满; B. 新的债权不可能再发生; C. 债务人、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解散; D.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6、违约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即构成违 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 9,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1.03%。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7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4.34%。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eb1c24d4-6639-4781-8bb4-432c83a1a0d7.PDF ─────────┬──────────────────────────────────────────────── 2026-06-29 16:36│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田年斌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 份解除质押,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本比例 第一大股 (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田年斌 是 8,080,000 28.96% 5.99% 2025年 1 2026 年 6 渤海国际信托 月 20日 月 26日 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 合计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股) 例 质押股 占其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量 所持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股) 股份 例 冻结、标 比例 冻结合计 比例 比例 记合计数 数量(股) 量(股) 田年斌 27,898,899 20.68% 0 0.00% 0.00% 0 0.00% 0 0.00% 王宗友 27,898,902 20.68%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5,797,801 41.35% 0 0.00% 0.00% 00 0.00% 0 0.00%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不存在司法拍卖情形,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非经常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解除质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解除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1b8ff7c-0d16-4b72-8e64-3157814a0e24.PDF ─────────┬──────────────────────────────────────────────── 2026-06-11 15:40│崧盛股份(301002):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崧盛股份(301002):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511d7b0-4c92-4921-8159-187c4e9de1f3.PDF ─────────┬──────────────────────────────────────────────── 2026-05-20 18:52│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a3f7efd-caf9-489a-b50e-09a0fbd100e2.PDF ─────────┬──────────────────────────────────────────────── 2026-05-20 18:52│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b3945816-99da-40cd-9532-0cffa1111428.PDF ─────────┬──────────────────────────────────────────────── 2026-05-20 18:5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4fe2cda-974c-473c-a76d-a83ed7eb6c03.PDF ─────────┬──────────────────────────────────────────────── 2026-05-20 18:5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特定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2月 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特定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宗友先生 及田年斌先生(二者互为一致行动人)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8,098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王宗友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 74,683股(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9,366 股(含),合计减持不超过 2,024,049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50%);田年斌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74,683 股(含),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9, 366股(含),合计减持不超过 2,024,049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②公司特定股东泰安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原名“淮安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崧盛投资”)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3,462 股(含)(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3%)。③公司董 事兼副总经理邹超洋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股(含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3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宗友先生与田年斌先生、特定股东崧盛投资、董事邹超洋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减持股份来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源 王宗友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11日 54.63 674,600 0.50%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 大宗交易 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49.24 1,349,366 1.00% 发行股份及 5月 19日 其孳生股份 田年斌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11日 54.63 674,600 0.50%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 大宗交易 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49.24 1,349,366 1.00% 发行股份及 5月 19日 其孳生股份 崧盛投资 集中竞价 2026年 5月 8日-2026年 53.29 1,349,300 1.00% 公司首次公 5月 11日 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及 大宗交易 2026年 5月 19日 50.88 844,162 0.63% 其孳生股份 邹超洋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7日- 52.41 500,000 0.37% 公司首次公 2026年 5月 19日 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及 其孳生股份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宗友 合计持有股份 29,922,868 22.18% 27,898,902 20.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80,717 5.54% 5,456,751 4.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42,151 16.63% 22,442,151 16.63% 田年斌 合计持有股份 29,922,865 22.18% 27,898,899 20.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480,716 5.54% 5,456,750 4.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442,149 16.63% 22,442,149 16.63% 崧盛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2,660,964 1.97% 467,502 0.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60,964 1.97% 467,502 0.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邹超洋 合计持有股份 3,009,311 2.23% 2,509,311 1.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2,328 0.56% 252,328 0.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6,983 1.67% 2,256,983 1.67%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 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减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2e032f2-1382-4934-941a-2f1fcf3fb5ce.PDF ─────────┬──────────────────────────────────────────────── 2026-05-15 16:1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田年斌、王宗友及由田年斌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60423T 00006301),鉴于崧盛创新与招商银行即将签署编号为 755XY260423T000063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 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招商银行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崧盛创新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700万元 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额度,公司自愿为崧盛创新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招商银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田年斌、王宗友、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 0,7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按贷款及授信本金最高限额人民币 700万元计算,暂不计算利息及其他费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 币 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54.54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601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3,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6.3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3 5.00%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田年斌 272.73 5.00% 5 王宗友 272.73 5.00% 合计 5,454.54 100.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9.71 14,440.45 负债总额 18,713.55 21,394.34 净资产 -6,433.84 -6,953.90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89.99 4,508.99 利润总额 -4,657.48 -509.98 净利润 -4,628.84 -509.98 注:上表系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申请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鉴 于 崧 盛 创 新 与 招 商 银 行 签 订 了 ( 或 即 将 签 署 ) 编 号 为755XY260423T000063号的《授信协议(适用于 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以下简称“授信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内, 向授信申请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含等值其他币种)授信额度(以下简称“授信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保证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自愿为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所欠贵行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保证范围 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 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 相关费用。 2、本担保书为最高额担保书。 3、保证方式 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授信申请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授信申请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 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贵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 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贵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授信申请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4、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5、本担保书的生效 本保证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本担保书于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名章并加盖本保证人公章/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 1.23%。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7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11%。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55XY260423T000063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2ce1f0-f788-4bc4-97e2-84e797250e5f.PDF ─────────┬──────────────────────────────────────────────── 2026-05-12 17: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798601b-0bcb-4cbc-93a8-b83dfceb89a1.PDF ─────────┬──────────────────────────────────────────────── 2026-05-11 18:06│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ba1abcd-0b68-4a3e-b689-ca3a08341d1e.PDF ─────────┬──────────────────────────────────────────────── 2026-05-07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并接受崧盛创新其他股东暨公司关联方——田年斌、王宗友及由田年斌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按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的同等比例反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 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成 宝崧盛保 2026001),公司为崧盛创新与建设银行在 2026年 5月 6日至 2027年 4月 7日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 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1,5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 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 公司与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田年斌、王宗友、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订了《反担保协议》,崧盛创新的其他股东将按照其对崧盛创新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8,5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 000 万元(本次担保金额按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500万元计算,暂不计算利息及其他费用),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700万 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6GBX8K 法定代表人:田年斌 成立日期:2022年 1月 7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454.54万元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601 主营业务:储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崧盛创新为公司持股 55.00%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崧盛股份 3,000.00 55.00% 2 深圳崧盛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36.35 30.00% 3 深圳崧盛创新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72.73 5.00%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4 田年斌 272.73 5.00% 5 王宗友 272.73 5.00% 合计 5,454.54 100.00%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279.71 14,440.45 负债总额 18,713.55 21,394.34 净资产 -6,433.84 -6,953.90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8,089.99 4,508.99 利润总额 -4,657.48 -509.98 净利润 -4,628.84 -509.98 注:上表系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数据。 3、崧盛创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债务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 鉴于乙方为深圳崧盛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连续办理发放人民币/外币贷款授信业务而将要(及/或已经)与债务人在 2026 年 5月 6 日至 2027 年 4月 7日期间(下称“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 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在主合同签订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甲方 愿意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1、保证范围 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 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 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 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 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2、保证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 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4、主合同变更 甲方同意,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或对主合同进行任何变更,均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仍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 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主合同项下债权转让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随之转让。 主合同项下债权或债务的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崧盛创新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700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为 2.08%。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2.25%。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9eb785b-0101-4143-9348-50edf5d29de4.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举办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5 年度及 2026 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 26 年 5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举办 2025 年度及 2026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宗友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谭周旦先生,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君先 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6c4466f-54e4-4507-b653-d36dd6a1a098.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960,265.50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9,470,461.26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29,218,945.85 元,其中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1,320,112.58 元;截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 486,146,681.79 元,其中母公司资本 公积473,743,442.7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合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及后续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2,287,639.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60,265.50 -11,573,538.74 27,095,555.36 研发投入(元) 117,136,591.81 115,464,227.20 92,084,873.78 营业收入(元) 956,418,251.23 883,532,796.98 763,099,975.9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9,218,945.8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1,320,112.5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2,287,639.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53,917.0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2,287,639.1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324,685,692.7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2.47%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12,287,639.1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未实现盈利,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 合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及后续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定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647136c-5e04-4efc-84b7-20f8c6174f8c.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26年 4月 23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26 年 4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49e78a-7832-4a81-ad10-dcab1b1d7ac4.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 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 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2,095.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 其他变 年末余额 动 信用 应收票据坏账 - - - - - - 减值 准备 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 1,917.73 1,436.26 - - - 3,353.99 准备 其他应收款坏 497.72 8.99 310.48 - 6.00 196.24 账准备 资产 存货跌价准备 887.78 649.97 - 506.01 - 1,031.73 减值 /合同履约成 损失 本减值准备 合计 3,303.23 2,095.22 310.48 506.01 6.00 4,581.96 注:数据如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组合类别 确定依据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信用风险等级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按照收入确认日期开始计算的账龄 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按照业务发生时开始计算的账龄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095.22万元,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2,095.2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的相关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7e4fcbf-0641-402e-9262-33c0cfc56e7d.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 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对立信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 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执业规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 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4a45800-8428-4082-807c-c32cc63a153a.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2 025年度立信为 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3月 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范围、关键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年度主要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 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9803aa-21ed-4dff-a3ef-73c68ea805cf.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2025 年 7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 5号”)规 定,企业在发行并初始确认可转换债券时,若该可转换债券作为复合金融工具、其金融负债成分的计税基础等于债券票面金额并产生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实际来自于可转换债券中的权益工具成分,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负债豁免确认条件,因此企 业应就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 摊销,相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自会计类 5号发布之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根据上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 2025年 7月 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 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 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 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本公司执行该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 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 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公司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对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执行 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 合并 母公司 项 2025年 12月 3 2024年 12月 3 2024年 1月 1 2025年 12月 3 2024年 12月 3 2024年 1月 1 目(单位:元 1 1 日 1 1 日 ) 日/2025年度 日/2024年度 日/2025年度 日/2024年度 递延所得税负 239,941.39 2,521,894.93 4,841,334.95 239,941.39 2,521,894.93 4,841,334.95 债 其他权益工具 -7,614,099.84 -7,706,959.85 -7,707,009.5 -7,614,099.84 -7,706,959.85 -7,707,009.59 9 未分配利润 7,374,158.45 5,185,064.92 2,865,674.64 7,374,158.45 5,185,064.92 2,865,674.64 所得税费用 -2,189,093.53 -2,319,390.28 不适用 -2,189,093.53 -2,319,390.28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c5310c1-fd42-4a5a-b08a-0e71d7ea3455.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2026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2026年 4月 23日,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 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公 司 《 2026 年 一 季 度 报 告 》 已 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 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0e76ec5-572b-4c58-b7e0-aca2afb2fb6e.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与组织架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会计系统、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控制制度、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以及付款业务、固定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与仓储管理等内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表潜在的错报金额 一般缺陷 (1)涉及总资产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0.5%; (2)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 (3)涉及收入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0.5%以下; (4)涉及利润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2%以下。 重要缺陷 财务报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 重大缺陷 (1)涉及总资产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1.5%以上; (2)涉及净资产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3%以上; (3)涉及收入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1.5%以上; (4)涉及利润的错报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或间接造成影响,数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 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需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2)外部审计师发现的、未被识别的当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以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或者整改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在选择和实施与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2)对非常规(非重复)或复杂交易未进行有效控制 ; (3)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扰; (4)对财务报告流程中涉及的信息系统未进行有效控制。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按照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或损失可能的绝对金额,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绝对损失金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 缺陷导致绝对损失金额 额 占 本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在 本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占 本 企 业 资 产 总 额 1.5%以上 0.5%-1.5%之间 0.5%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内容不直接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并且间接造成的影响额很难确定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 所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认定其缺陷等级。具体如下: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3)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1)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认定标准的重要财产损失,控制活动未能防范该失误; (2)财产损失虽然未能达到和超过该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除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缺陷,认定为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59a82f-6055-4648-9fa5-d75f07705d17.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本激励计划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7.50万股进行作废。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4月 27 日至 2023 年 5月 7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3 年 5 月 9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3年 5月 17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8 人调整为4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94.50万股调整为 192.50万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74.50万股调整为 172.50 万股,并同意以 2023 年 6月 19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0.33元/股的价格向 47名符合条 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7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同时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五)2024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2024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七)2025年 5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八)2025 年 6月 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九)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2025年 4月 30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期间,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 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0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归属期 对应 相较于 202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 相较于 2022 年的净利润增长率 考核 (A) (B)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目标值(Bm) 触发值(Bn) 首次 第三个 2025 68% 45% 40% 30% 授予 归属期 预留 第二个 2025 68% 45% 40% 30% 授予 归属期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在当年所产 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能达标。根据《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 期对应的 77.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7.50万股,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 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 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7.50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相关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f969475-a42a-4f58-b6be-23fd660f2cfb.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具体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54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4.3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94, 35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94.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0 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 券简称“崧盛转债”,债券代码“123159”。因“崧盛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2月 5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崧盛转债”,“崧盛转债”已于 2026年 2月 25日摘牌。2025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2月 5日 期间,“崧盛转债”累计转股 10,878,983股,公司总股本由124,057,695 股增加至 134,936,678 股,注册资本由 124,057,695 元 变更为134,936,67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057,695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4,936,678元。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24,057,695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34,936,67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24,057,695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4,936,678股。 以上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 章程(2026年 4月修订)》。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 宜,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a0c77aa-82cd-4d9e-8b49-03681ffaa376.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855f7a0-24e5-4619-9d7a-17ecb45be122.PDF ─────────┬──────────────────────────────────────────────── 2026-04-24 16:22│崧盛股份(30100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d4a219-6466-4147-a41e-621809bc7e9b.PDF ─────────┬──────────────────────────────────────────────── 2026-04-24 16:21│崧盛股份(30100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崧盛股份”)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 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 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 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 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2)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调整和实施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发行时机等; (3)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4)为本次发行股票设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集中存放、管理和使用,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及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5)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 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 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 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12)以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 。 若启动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 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2de726c-a4f9-4722-9dfd-1567c1e63185.PDF ─────────┬──────────────────────────────────────────────── 2026-04-24 16:21│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65cd9ee-6f34-48a2-b196-b2cd930c72d8.PDF ─────────┬──────────────────────────────────────────────── 2026-04-24 16:21│崧盛股份(30100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60e86ac-c054-456f-8a11-a635bdc31039.PDF ─────────┬──────────────────────────────────────────────── 2026-04-24 16:21│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4905b3c-3d4a-4dc5-a4a1-782649256992.PDF ─────────┬──────────────────────────────────────────────── 2026-04-24 16:21│崧盛股份(30100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0efaba7-aee0-421b-8585-12179027759c.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网站(Website):www.sundiallawfirm.com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已经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信达励字(2026)第 041号 致: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或“公司”)与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签订的《 专项法律顾问聘请协议》,信达受崧盛股份委托,担任崧盛股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项目之 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1号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就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经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作废”)事项,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 一、信达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 表法律意见,并不对任何中国司法管辖区域之外的事实和法律发表意见。 二、信达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验资、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信达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如引用有关会计报表、审计 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或结论时,并不意味着信达对这些数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 保证。 三、信达在进行相关的调查、收集、查阅、查询过程中,已经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公司已向信达提供了信达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必需的和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电子文档、书面陈述、口头陈述等;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副本、复印件 、电子文档等均与原件、正本一致,文件中的盖章及签字全部真实;公司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的口头、书面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 的,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四、信达及信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的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信达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授予及本次作废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愿意 就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有需要,信达同意公司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七、信达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授予及本次作废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第二节 法律意见书正文 一、本次作废的批准和授权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关于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2026年 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上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1号指南》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并经公司出具书面确认,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1.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期间,《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 4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0万股。 2.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 77.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3.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3 年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87.50万股。 基于上述,公司本次合计需作废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87.50万股,根据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 召开股东会审议。信达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作废相关事项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3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9ceb53-eb18-410f-84ff-e180c98af6e2.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06c737-6def-4803-9cee-18275971f177.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0825c67-9e05-47b8-acbe-ae7787f0670a.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二、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53 号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崧盛股份”)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崧盛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1页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崧盛股份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c0fe4fa-0da6-4bfe-94bb-21bd67556c69.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477a1e0-0aab-43c9-867c-c3b9a37f5a70.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况汇总表 三、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54 号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崧盛股份”)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52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崧盛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崧盛股 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崧盛股份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崧盛股份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崧盛股份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3日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25年期初 2025年 2025 2025 2025 占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占用资金余 度占用 年度 年度 年期 用 联关系 计科目 额 累计发 占 偿还 末 形 生金额 用资 累计 占用 成 (不含 金的 发 资金 原 利息) 利 生金 余 因 息(如 额 额 有) 控股股东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实际控 制 人及其附 属企业 前控股股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东、实际 控 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方及附属 企业 总计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其它关联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25年期初 2025年 2025 2025 2025 往 往来性质 资金往来 名称 市公司的关 核算的会 往来资金余 度往来 年度 年度 年期 来 (经营性往 联关系 计科目 额 累计发 往 偿还 末 形 来、 生金额 来资 累计 往来 成 非经营性往 (不含 金的 发 资金 原 来) 利息) 利 生金 余 因 息(如 额 额 有) 控股股东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 - - - - - 不适用 、实际控 制 人及其附 属企业 上市公司 广东省崧盛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收 1,771.31 1,516. - 2,672 615.1 - 非经营性往 的子公司 电源技术有 款 19 .38 2 来 及其附属 限公司 企业 广东省崧盛 全资子公司 其他应付 376.12 62.13 - 424.5 13.71 经营性往来 电源技术有 款 4 限公司 深圳崧盛创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 8,034.19 2,525. 191.1 4,286 6,464 - 非经营性往 新技术有限 款 71 7 .72 .35 来 公司 SOSEN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 1.43 - - - 1.43 - 非经营性往 INNOVATION 款 来 (HONG KONG) LIMI TED 广东省崧盛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 - 10.94 - - 10.94 创新技术有 款 限公司 本表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1fec9cf-58ed-40da-b4c4-aa8ceea05e23.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崧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崧盛股份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a846c71-c807-41fe-98a0-d12ca710d01a.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 用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及/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其他说明 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上述投资品种范围内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由财务负责人监督,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上述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各阶段的闲置资金规模,制定详细的理财管理计划,严格控制投 资规模和期限,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f8d9cac-d1a9-44fe-ba38-8691e923f1f8.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崧盛股份”)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崧盛”)拟与公司参股公司江门市鑫睿思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睿思电子”)签署《采购框架合同》,约定广东崧盛(含其母公司等关联企业)向鑫睿思电子采购 底座等原材料,合同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三年。鑫睿思电子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结合广东崧盛计划采购原材料种类及后续年度公司产品销售情况预测,公司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董事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 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 内容 价原则 计金额 生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鑫睿思 底座等原 市场定价 不超过 9,000万元 0元人民币 0元人民币 原材料 电子 材料 人民币 小计 不超过 9,000万元 0元人民币 0元人民币 人民币 注:上述预计金额为公司按照 3年合同有效期预计的最高采购额,如后续实际采购金额超过本额度,公司将针对超额部分另行履 行审议程序。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上一年度公司无日常关联交易发生。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名称:江门市鑫睿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KBHH424M 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8日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一工业区邓坑土地 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子真 实际控制人:周子真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1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 80.00 4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司 2 周子真 120.00 60.00% 货币资金 自有资金 合计 200.00 100.00%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气) 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 ;新材料技术研发;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主要财务数据:鑫睿思电子成立于 2026年 4月 8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与公司关联关系:鑫睿思电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将鑫睿思电子列为公司关 联方。 鑫睿思电子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正常,具备一定的生产交付和业务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睿思电子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采购框架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江门市鑫睿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实际需求,甲方决定向乙方采购一定数量产品作为甲方产品的零部件。 1、买卖原则 本合同甲方包括甲方、甲方的母公司等其他关联公司。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关联企业可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下达采购订单等相关文 件,本采购框架合同和甲方关联企业签署的采购订单等相关文件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但未经另行约定,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就各自采 购订单互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仅能向采购订单方主张权利。 2、合作内容 本协议项下的《采购订单》及其他附件均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乙方为生产商,长期为甲方供应如下产品:面盖、底座、挡板 (五金件)。 甲方以采购订单形式,列明产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为订购内容传送给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订购单的 2个 工作日内对订购单内容进行书面确认。 3、价格及支付 本协议项下货款支付期限及方式以双方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执行,除非另有约定,采购订单中的价格已经包含产品价格、税费、 运费等所有费用。 订货价格以双方审核批准的报价单为准,双方定期评估和审议。如甲方有新产品需求,则以双方确认的新报价单为准。在市场行 情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有权要求重新确定协议价格,新的价格确认后,以正式落单给乙方的价格为准。乙方承诺向甲方所供货物 /物料价格系其同等条件下对外销售的最低价,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同等条件下的最低价结算。 4、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名且公司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 3年,期限届满后本协议失效,双方若继续合作需另行签署 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鑫睿思电子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 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鑫睿思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原材料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价格及质量具备市场竞争力,公 司与其合作将有益于公司 LED驱动电源业务的有序开展及质量把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定价的公允及合理,公司付款条件遵循正常商业习惯,不存在利益倾斜或者 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采购框架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0f34dfc-6b85-4244-905a-e4c5c16f50a5.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 │保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fb529de-b2c1-467a-82ce-4d1c84f46aea.PDF ─────────┬──────────────────────────────────────────────── 2026-04-24 16:20│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 ─────────┴──────────────────────────────────────────────── 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c836ff-62f4-4de3-994a-8dbeb02cf64d.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10楼公司会议室 9、持有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6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非累积投 √ 案的议案》 票提案 4.00 《关于 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非累积投 √ 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票提案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非累积投 √ 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非累积投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票提案 9.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 √ 案》 票提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 √ 度>的议案》 票提案 1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采购框架合 非累积投 √ 同>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票提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议案 3、议案 4、议案 7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议案 8、议案 9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 9:00-11:30,14:30-17:3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 号鹏展汇 1栋 10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 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邮件或信函请 在 2026年 5月 14日 17:30前送达至公司,同时请在邮件或信函上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均可, 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原件; (2)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中心路 233号鹏展汇 1栋 10楼 2、联系人姓名:刘佳佳 3、电话号码:0755-29596655 4、传真号码:0755-29358816 5、电子邮箱:investor@sosen.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14d3882-0b59-48fe-ba7d-9b8008f209a6.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立辉)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12 月 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周立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中 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5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经理、副财务总监 ;2017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深圳市前海平方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期间曾任董事;曾任深圳前海葡萄酒创新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深圳龙盛实业有限公司、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南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2 月 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 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1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并亲自出 席。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决。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相 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全面核查,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提问情况,以及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 点、诉求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 作内容多样化,包括: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展开现场交流,检查 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不定期进行沟通等。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 与监督作用,并为公司提供多维度的见解与建议,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 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任 职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 案》,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本人及时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对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和公 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合规治理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的决 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a89e5dd-b97c-42f6-82b7-40909a7bc914.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周立辉、李志君、代新社,及已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卜功桃、王建优、温其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任期 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b4a762b-09b3-4618-8af4-615f376365c1.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优-届满离任)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优-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e8061ea-2bab-4f0e-85f2-52493b6c0b5b.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崧盛股份(30100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b9eaff2-9793-465e-9445-aad6f264e965.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君)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 循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 2 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9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志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气体放电专业,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曾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开发部经理,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飞乐音响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至今,任上海复矽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法定代表人;2025 年 12 月 9 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本 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1 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并亲自出 席。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及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提问情况,以及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督促 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八)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除通过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外,还积极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 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方 面的汇报,未发现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异常情况。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跟踪 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职的 要求。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回应独立董事关注事项,为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协助,提供 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 (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一)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经验及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 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 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 案》,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 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96ccecc-9b48-4448-8ec9-018e98c73f31.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代新社)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2025年 12月 9日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代新社,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 11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南大学电气技术专业。1997 年 7 月 至 2001 年 11 月,就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001 年 11 月至 2007 年 4月,担任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大区总监;2007 年 5 月至 2010 年 4月,担任易达 Eltek 中国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2010年 5月至 2018年 1月,就职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5月至 2020年 5月,就职于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9月至 2024年 4月,担任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年 10月至 2022年 12月,担任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鼎泰佳创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5 年 2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12月 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或 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2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 2次、出席股东会 1次。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2 2 0 0 2 1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审慎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在本人任职期间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 效。因此,本人对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计 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提名 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及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议并表决。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了《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未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提问情况,以及网络、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督促 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会议,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本人不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 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本人在任职期间内累计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履 职的要求。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行使独立董事职权过程中,得到了公司股东、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相关 人员的配合和支持,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协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公司及相关 工作人员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九)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和公司经营情况,充分运用经验及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 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 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共同投资的议案 》,于 2025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针对上述议案本人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关 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27719ec-3686-4043-9e85-cda4a4d820cd.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其东-届满离任)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其东-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c7e566-6301-48d2-a51c-ba7ca7dd2756.PDF ─────────┬──────────────────────────────────────────────── 2026-04-24 16:19│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卜功桃-届满离任) ─────────┴──────────────────────────────────────────────── 崧盛股份(30100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卜功桃-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19157a3-28f5-49e6-af91-269b4f93fe6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崧盛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973.PDF ─────────┬──────────────────────────────────────────────── 2026-04-25│崧盛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983.PDF ─────────┬──────────────────────────────────────────────── 2025-10-25│崧盛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361.PDF ─────────┬──────────────────────────────────────────────── 2025-08-23│崧盛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6163.PDF ─────────┬──────────────────────────────────────────────── 2025-04-25│崧盛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712.PDF ─────────┬──────────────────────────────────────────────── 2025-04-25│崧盛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749.PDF ─────────┬──────────────────────────────────────────────── 2024-10-29│崧盛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909.PDF ─────────┬──────────────────────────────────────────────── 2024-08-22│崧盛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8724.PDF ─────────┬──────────────────────────────────────────────── 2024-04-24│崧盛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500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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