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004(嘉益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004 嘉益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6 11:40 │嘉益股份(301004):浙商证券关于嘉益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 │ │理事务报告 │ ├─────────┼──────────────────────────────────────────────┤ │2025-10-13 18:22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10-13 18:22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嘉益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0-13 18:22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嘉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5-10-13 18:22 │嘉益股份(30100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0-09 18:40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10-09 18:40 │嘉益股份(3010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09 18:40 │嘉益股份(3010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09 18:40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09 18:40 │嘉益股份(301004):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 2025-10-16 11:40│嘉益股份(301004):浙商证券关于嘉益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 嘉益股份(301004):浙商证券关于嘉益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cb4efe84-1730-4c10-bddc-6ba830456922.PDF ─────────┬──────────────────────────────────────────────── 2025-10-13 18:22│嘉益股份(301004):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7.76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6.77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10月 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9.86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 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6日和 2025年 5月 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2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因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9.8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7.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嘉益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自 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合计增加 81股。 在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嘉益转债”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86,080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5,446,9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6,080股后的 144,360,85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合计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44,360,858.00元(含税)。因公 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44,360,858元÷145,446,938×10=9.92532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按总股本折 算每股现金红利(0.9925328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5 年 10 月 2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 因实施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7.7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6.77 元/股,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5 年 10月 20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调整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97.76元/股-0.9925328元/股=96.77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调整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96.77元/股,按照回购金额上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826,703股—1,653,4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为 0.57%—1. 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6ba1aad2-0824-4f5a-b2b6-4b519f89c935.PDF ─────────┬──────────────────────────────────────────────── 2025-10-13 18:22│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嘉益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起至 2030 年 11 月 6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10 月 20 日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益 转债;债券代码:123250)自 2025年 10月 10日起至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0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嘉益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根据相关规定,“嘉益转债”将在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10 月 20日)起恢复转股 。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b6abdf03-bdc7-49e6-9490-d03b3190162a.PDF ─────────┬──────────────────────────────────────────────── 2025-10-13 18:22│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嘉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250,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80.7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79.76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10月 20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3]274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979,384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 39,793 .84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4年 11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嘉益转债”,债券代码“123250”。 根据《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 ,在“嘉益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 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所必需的股份回购除外)、公司合并、分立 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 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 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嘉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6.05元/股调整为 80.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5月 7日开始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发行的“嘉益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自 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合计增加 81股。 在本次权益分派期间,“嘉益转债”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86,080股,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5,446,9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6,080股后的 144,360,85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 元(含税),合计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44,360,858.00元(含税)。因公 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 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 )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44,360,858.00 元÷145,446,938×10=9.92532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 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9925328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除息除权日为 2025 年10 月 2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嘉益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0.75元/股调整为 7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0 月 20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D=80.75元/股-0.9925328元/股=79.7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0为本次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P1为本次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D为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本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 综上,“嘉益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7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10月 20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e0813aca-877b-40f4-9065-264980e06353.PDF ─────────┬──────────────────────────────────────────────── 2025-10-13 18:22│嘉益股份(30100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5,446,93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6,080股后的 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0元(含税),合计拟现 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44,360,858.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含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股 份 ) ×10=144,360,858.00 元÷145,446,938×10=9.92532 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 股现金红利(0.9925328元/股)。 3、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益转债,债券代码:123250)目前尚在转股期,自 2025年 10月 10 日至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嘉 益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暂以 2025年 6月 30 日总股本 145,446,857 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5,446,857元(含税),本次分红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的 47.7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发行的“嘉益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自 2025年 6月 30日至 2025年 10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合计增 加 81 股。自 2025 年 10 月 1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嘉益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 1,086,08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086,080股后的 144 ,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4,360,858.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86,080股后的 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0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0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 年 10 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浙江嘉韶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428 武义嘉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984 戚兴华 4 01*****152 陈曙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10月 10日至登记日:2025年10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 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144,360,858.00 元÷145,446,938×10=9.92532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9925328元/股)。 (二)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本 合伙企业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嘉益股份上市至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嘉 益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对应的发行价将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分别 对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 序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条款的规 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50,债券简称:嘉益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嘉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 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蔡锐 咨询电话:0579-89075611 传真电话:0579-89075611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92e0becf-87f5-4a11-8633-51ed02ef8272.PDF ─────────┬──────────────────────────────────────────────── 2025-10-09 18:40│嘉益股份(30100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0 月 9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 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已不符合《公司 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因其他原因身故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50 元/股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为 3.50元/股(若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准),上述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 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应的回购数量为 3.36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3)。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由 145,350,660股减少至 1 45,317,0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45,350,660元减少至 145,317,060元。若回购注销期间内,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最终变动数据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回购注销数据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 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通知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