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6 迈拓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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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 │迈拓股份(301006):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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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 │迈拓股份(30100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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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 │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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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6 │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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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4 │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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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迈拓股份(301006):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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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迈拓股份(30100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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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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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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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6:46 │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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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迈拓股份(301006):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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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舆情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e79113cd-3fc8-40bc-a199-7ed7b6770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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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迈拓股份(30100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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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b0646ed9-4aa0-4256-a0cf-ef045df70d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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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7:22│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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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
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孙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辉金鹏先生、朱
卓君女士、独立董事王永利先生、陈怀颖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23b1f0a6-4fd2-4b77-9550-cadd4c722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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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6:16│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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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
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经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7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8,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1837%(以 2024年 11 月 29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39,280,000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2 元/
股,最低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89,51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b3c6d8f3-f246-425b-8b66-92a1c48abd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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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6:54│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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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
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经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7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48,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比例为 1.1837%(以 2024年 10 月 31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39,280,000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2 元/
股,最低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89,517.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df20702f-73b5-462d-9ec6-9c98c25fa0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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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迈拓股份(301006):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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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2024 年 1-9 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13,567,566.99 元。
一、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和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
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2024 年 9 月 30 日存在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
值测试后,公司2024 年 1-9 月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明细如下。
类别 项目 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0
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1,835,222.0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64,349.57
小计 -12,399,571.5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565,608.39
以“-”号填列)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602,387.02
存货跌价损失 0
小计 -1,167,995.41
合计 -13,567,566.99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本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
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1)对于应收款项、应收票据、合同资产:
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单独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理由 如有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信用风
险较大,则对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单独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除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
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
法如下: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分析组合 账龄分析法
合并范围内往来组合 不计提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合同资产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5.00
1 至 2 年 10.00 10.00 10.00
2 至 3 年 30.00 30.00 30.00
3 至 4 年 50.00 50.00 50.00
4 至 5 年 8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2)除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
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
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本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
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公司
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本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
标。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
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4)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 2024 年 1-9 月利润总额13,567,566.99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580bd519-5fbe-4fc1-a822-978b47ab24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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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迈拓股份(30100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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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244b2c0-382f-4dff-9d34-d4b4c98e43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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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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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正新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556f4fd-db0f-41f4-9f0c-2c4401db53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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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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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fc0f83e4-2c04-43c8-8e62-bc7bb4d1ee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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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 16:46│迈拓股份(30100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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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
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7 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
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配已实施完毕,经此次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后,上述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9.87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4 年 7 月 9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01,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1.0062%(以 2024 年9 月 30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39,280,000 股为基准计算),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3 元/股,最
低价为 9.9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6,258,86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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