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7 德迈仕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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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4 │德迈仕(3010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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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4 │德迈仕(3010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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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 │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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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 │德迈仕(3010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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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 │德迈仕(3010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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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 │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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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 │德迈仕(30100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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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 │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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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 │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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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18 │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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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4│德迈仕(301007):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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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9月 1日至 2026年9月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官网
4.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人提出意见或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
司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等文件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6c49b9ca-399a-47d9-bdf4-05651a00a5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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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04│德迈仕(3010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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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dbf8413e-7f8e-4466-87d9-c9d9b8495f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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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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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6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 1.00、2.00、3.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6 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3:00-14:00(三)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9
月 15 日 16:00 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768f0243-9cb8-41a7-adf9-78c291ba9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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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德迈仕(3010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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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08月28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8月31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通讯出席董事7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5、本次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增强凝聚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
与核心团队利益的有机统一,公司遵循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实际情况编制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
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骆波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合规与顺利实施,推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骆波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
的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对授
予/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的权益份额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确认是否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或作废不符
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直接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如适用);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资料;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与本激励计划相关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规定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
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权利的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3.提请股东
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派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或机构可依据本激励计划或本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约定直接决策并办理相关事项,其他未明确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骆波阳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09月16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81b2a404-9b5d-4cf3-bc6a-ac088634ab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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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德迈仕(301007):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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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价格、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能够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式在职员工,授予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
、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内部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岗位,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
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1748e366-495a-4152-95d8-70352cf09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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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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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94070269-37b7-4b95-a771-9f42bf52e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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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德迈仕(30100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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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6703fd34-aae1-436e-aeda-8678c5791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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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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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c587dcf2-1e1b-4501-8b33-649f26c89a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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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20│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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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d8702e7c-5cb5-46b1-b4f6-8439029cc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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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31 19:18│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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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31/150e2103-a69c-484d-bd38-75a423776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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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30│德迈仕(301007):国信证券关于德迈仕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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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国信证券关于德迈仕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持续督导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560858e-d9fa-493f-a3d5-7c6c6eb6ea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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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8│德迈仕(3010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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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年 8月 25日在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大连德
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德迈仕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
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
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8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8月 1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
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8月 25 日 15:00在辽宁省大连市旅顺
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8月 2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
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2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23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805,02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21%,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2,67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7414%。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6,134,7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0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1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6,024,7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0%。除上述公司股
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876,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18%;反对 63,400股,占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4%;弃权 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76,029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18%;反对
6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4%;弃权 8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8%。
关联股东潘异、何建平、宋博、陆松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722,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74%;反对 63,400股,占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3%;弃权 2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722,129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774%;反对
6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3%;弃权 2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3%。
关联股东潘异、何建平、宋博、陆松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d7d0cb2-7651-40c8-afd0-43ba86d7c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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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8:28│德迈仕(301007):202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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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8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5 日的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8 月 25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 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名称 分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股
) ) ) )
1.00 《关 总表 5,876 97.53 63,40 1.052 85,30 1.415 2,780 31.57 同意
于增 决情 ,029 18% 0 4% 0 8% ,300 63%
加 况
2026 其 5,876 97.53 63,40 1.052 85,30 1.415 0 0%
,029 0 4% 0 8%
年度 中, 18%
公司 中小
及全 股东
资子 的表
公司 决情
向金 况
融机
构申
请授
信额
度的
议
案》
2.00 《关 总表 5,722 94.97 63,40 1.052 239,2 3.970 2,780 31.57 同意
于对 决情 ,129 74% 0 3% 00 3% ,300 62%
外投 况
资暨 其 5,722 94.97 63,40 1.052 239,2 3.970 0 0%
关联 中, ,129 74% 0 3% 00 3%
交易 中小
的议 股东
案》 的表
决情
况
1、上述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银行授信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潘异、陆松泉、何建平、宋博回避了上述议案的表决,上述议案由
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2、上述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怡星、郑钰莹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335cba1-6ba1-4934-ba6c-90c39acf9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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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3│德迈仕(30100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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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226bcc51-98a2-4030-bb70-eb06c82038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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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3│德迈仕(30100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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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e9ab084d-5166-42bb-af82-e8a9ced07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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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2│德迈仕(30100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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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博先生及宋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宋博先生及宋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博先生及宋艳女士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
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69d41e8-703b-4fa1-8180-b59df3515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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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2│德迈仕(30100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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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33ec6b98-82b0-4090-89ae-3a9dbe529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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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2│德迈仕(3010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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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68b21481-eb90-47fe-b14c-cdae056c7e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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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11│德迈仕(3010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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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规
定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8日上午11:00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通讯出席董事7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副总经理候选人列席了会议。
5、本次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及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拟聘任宋博先生、宋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2-1《聘任宋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2《聘任宋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87a0a244-aced-408f-a0f2-9d605584b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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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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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说明
(1)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本次会议无特别决议事项。
(3)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请于 2026 年
8 月 15日前将临时议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
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 2)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
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 2026 年
08 月 24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邮编 116041(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2、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
兴发路 88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6 年 08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4:00。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2)会务联系人:孙鹏飞
联系电话:0511-62187998-2212
传真:0511-62187955
电子邮箱:jam.sun@cdms-china.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67cec466-9fff-4281-8c04-e3c082b0b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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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德迈仕(3010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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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4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规
定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7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通讯出席董事7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5、本次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布局、结合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增加人民
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6年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批准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潘异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德盈智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上海数明半导体有限公司的25%股权,具体以各方
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潘异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8月25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53bc9804-4f33-4203-9b9d-1480b17830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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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00:00│德迈仕(301007):关于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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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860a32d6-8276-40c5-8ee3-59d75090ea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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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28│德迈仕(30100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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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a0a20475-481d-4027-b1f5-5f21c4491b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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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27│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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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333,100
股后股份为基数 (现有总股本为153,340,000股,剔除后为152,006,9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10,640,483.00元(含税)。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52,006,900
股×0.070000元/股=10,640,483.0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
本× 10=10,640,483.00÷153,340,000×10=0.693914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0693914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3914元。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340,
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333,100股后的股份数152,006,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70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10,640,48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利润
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亦未
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3,3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333,100股后的股份数
152,006,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6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
补缴税款0.1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不存在由公司自行派发的股东。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152,006,900股
×0.070000元/股=10,640,483.0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10,640,483.00÷153,340,000×10=0.693914元。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的比例=0.0693914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93914元。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
咨询联系人:孙鹏飞、李泽民
咨询电话:0411-62187998-2212
传真电话:0411-62187955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50ecf823-ffab-441a-963d-e49bbc82f2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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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6│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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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2日(星期二)15: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年 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共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533,36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2%(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7,53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88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11,88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8,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9%;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78,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0%;反对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52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反对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09%;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76,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1%;反对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3,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33%;反对 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005%;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43,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63%;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3%;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9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13%;反对 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3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98,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13%;反对 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3313%;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关联股东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潘异、潘但铨、唐柱学、李友发、李芬、陆松泉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192,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07%;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005%;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542,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79%;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3%;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议案 4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本次股东会议案 4、5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均获得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怡星、郑钰莹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f724dec-5fd8-4581-89c3-91da80e7b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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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6│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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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日在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大连德迈仕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德迈仕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13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会通知》。该《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
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 日 15:00在辽宁省大连市旅顺
经济开发区兴发路 8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
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
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104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533,36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
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7,53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72%。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
简称“中小投资者”)共计 1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1,88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7%。除上述公司
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
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7,528,9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 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78,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0%;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25%。
表决结果:通过。
(二)《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7,526,9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 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876,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 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9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7,193,0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33%;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5%;弃权 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43,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63%;反对 338,0
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43%;弃权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9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
过。
表决情况:同意 5,998,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13%;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13%;弃权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998,863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213%;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13%;弃权 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3%。
关联股东大连德迈仕投资有限公司、潘异、潘但铨、唐柱学、李友发、李芬、陆松泉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37,192,0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07%;反对 3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5%;弃权 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42,0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279%;反对 338,0
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43%;弃权 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8%。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228c081-a5f4-4b19-b61b-8d96ea81b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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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0│德迈仕(30100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1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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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6年第1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3d9b43d-76ce-4bcf-b595-81071466e2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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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1│德迈仕(3010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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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4e4603-8619-4fb2-bb52-ef61f8495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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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2│德迈仕(301007):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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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郭维军先生的辞职报告。郭维军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郭维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维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郭维军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郭维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郭维军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郭维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
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e607686-3f9e-4c61-8757-1e62ce700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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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6:30│德迈仕(30100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4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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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5年第4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b665c0e-3726-4136-af79-23fb1ac61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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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0:39│德迈仕(301007):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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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4f61a700-3eeb-4dae-a5fc-c373bd0ab4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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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德迈仕(3010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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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9bb70be-0ad5-4c2a-937f-40a376589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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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9│德迈仕(3010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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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兆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62453dc0-e0b6-4087-9f64-2b0be7471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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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8│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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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96411d1f-5b00-4d18-b665-48c682764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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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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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
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6] 0011007621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1,684,497.59元,提取盈余公积 3,961,573.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85,093,566.42
元,扣除 2024年年度现金 23,001,000.00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309,815,490.78元;母公司报表数据: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 39,6
15,732.32元,提取盈余公积 3,961,573.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19,318,583.04元,扣除 2024年度现金分红 23,001,000.00元后
,未分配利润余额 231,971,742.1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 231,971,742.13元。
3、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由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合理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3,3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1,333,100股后的股份数 152,006,900股为
基数,在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共计派 10,640,483.00元人民
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
如在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
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
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640,483 35,268,200 23,001,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684,497.59 53,979,989.72 53,350,186.50
研发投入(元) 32,037,685.57 29,691,610.08 29,770,875.66
营业收入(元) 643,798,171.79 690,444,814.69 646,653,914.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8,909,68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68,909,68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91,500,171.31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是?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8,909,683.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会触及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
响。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ef89135d-66b9-4275-8f32-fb79c3b5d3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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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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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2026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
全景网召开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潘异先生、总经理何建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鹏宇先生;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孙百芸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骆波阳先生;独立董事孙小雲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提问。此次业绩说明会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互动平台界面进行互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c80b3bbc-ba4d-4fac-86c3-aee814a8a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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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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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ac670b01-cbf3-4faa-8ea9-126aff84fb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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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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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9767f4e4-2640-4339-b07a-f63d10fdd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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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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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勇先
生、耿云江女士、孙小雲女士及原任独立董事周颖女士、杨波先生、魏兆成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苏勇先生、耿云江女士、孙小雲女士及原任独立董事周颖女士、杨波先生、魏兆成先生在公司的履职情况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fab12973-181a-41d5-8239-10eadb8f3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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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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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
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
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对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组织架构如下: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14bc864-e980-44fc-b00e-3fee9fca4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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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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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
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4)首席合伙人:梁春
(5)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
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1月 26日,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 8月 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 9月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 11月 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
复。2012年 2月 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2、人员信息:
(1)合伙人数量: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 150人(2)注册会计师数量: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8
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 210,734.12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2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收费总额 12,475.4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亿元。职业风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
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
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
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4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纪律处分 3
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8 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纪律处分 5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勇胜,2008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2 年 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0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琪,2021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 1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4 年 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2家次。(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胡红康,2012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 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3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6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件、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及评估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内审部通过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多次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
听取了大华所对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概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等的汇报,双方就本次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了解
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运行。
(三)2026年 4月 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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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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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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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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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1dc2aec8-d957-4c93-8f6f-aa9c27d7b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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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德迈仕(3010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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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f496490d-4c5c-454a-9bb2-3f41b1cfd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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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德迈仕(30100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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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03月31日以书面方式等《公司章程》
规定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4月10日下午13: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本次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人,通讯出席董事3人,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
4、本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潘异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5、本次公司董事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以总经理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管理层2025年度主要工
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任独立董事苏勇
先生、耿云江女士、孙小雲女士及原独立董事周颖女士、杨波先生、魏兆成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
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在任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出具了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
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勇、耿云江、孙小雲、周颖、杨波、魏兆成)。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
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持续回报股东,公司拟以152,006,900股(扣除回购账户股数后总股本)为基数,在未来实
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共计派发10,640,483.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
为现金分红,不涉及股本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充分展示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实际履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2025年度)》。
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
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包含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申请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潘异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委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持续提升公司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
案的进展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为充分利用公司资源,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6年5月12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60ece75-e5e4-49c8-abba-f9e347e1b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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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德迈仕(30100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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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
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
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
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六)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二)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三)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
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四)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
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六)聘请保荐人(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
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九)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
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
化时,可酌情决定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一)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
调整;
(十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审议程序
(一)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公司股东会授权
上述事项后,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项目建设、资金情况、融资需求等实际情况在授权期限内审议,报请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最终实施情况和实施时间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aaa87c14-f4bd-4dcc-9fca-1541796f1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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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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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91fb7c04-e007-4cc2-a601-7cf5ffb64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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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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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3b5f71b-3455-430b-91cd-0e654bafbc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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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德迈仕(301007):德迈仕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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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090 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迈仕)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德迈仕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勇胜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孟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a147cf4-4f81-4f0e-9d13-67af99eea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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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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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908842b9-f9af-422b-b449-7835f8496a9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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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9│德迈仕: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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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9/1225479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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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德迈仕: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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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德迈仕: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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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德迈仕: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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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德迈仕: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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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德迈仕: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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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德迈仕: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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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德迈仕: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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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德迈仕: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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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德迈仕: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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