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08 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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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6 │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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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5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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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5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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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05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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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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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01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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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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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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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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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9 │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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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6│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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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483ac24-ccc6-4efb-8588-12a318e818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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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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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昌科技”)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500万元投资基金——金华市金
启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目标规模为5,010万元,主要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其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为北
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
26年7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机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271251559
成立日期:2014-12-16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蔚洋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3层A2318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北京水木华坤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50(万元) 35.00%
2 华义控股(北京)有限公司 400(万元) 40.00%
3 浙江华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50(万元) 25.00%
登记备案情况:私募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0519。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或利益安排。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名称:金华市金启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不超过 5,010万元(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
4、基金管理人: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向合伙企业出资
6、出资进度:根据资金需要发出《出资缴款通知》
7、合伙人及其拟认缴出资情况:普通合伙人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10万元占0.20%;有限合伙人宏昌科技认
缴出资1,500万元占29.94%;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500万元占69.86%(最终以工商登记实缴出资额为准)。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期限(“存续期”)为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为免歧义,本协议项下所约定的“合伙企业成立之日”
均以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之日为准)起,满八(8)年之日止。上述存续期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存续期可延长一次
,期限为两(2)年。延长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继续延长。
9、管理费:作为为合伙企业服务的报酬,合伙企业应向合伙企业管理人支付一定额度的管理费。
(1) 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当向合伙企业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2%。
(2) 合伙企业退出期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当向合伙企业管理人支付的管理费合计为:合伙企业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1%。
(3) 为免疑义,合伙企业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10、合伙企业目的及经营范围:发起设立私募创业投资基金,通过对外投资获得资本的长期稳健增值。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
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投资决策:执行事务合伙人应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四(4)名委员组成,其中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3
名,【宏昌科技】委派1名。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协议实施投资项目决策以及项目处置决策时应经全体委员
四分之三(含)以上同意后方可做出决定。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对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等重大投资事项
之建议做出决策。
12、收益分配:合伙企业取得的收益,应按照下列顺序和方式在合伙人之间分配:
(1) 资本回报:按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例分配合伙企业所获全部收益,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全体合伙
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已等同于全体合伙人届时合计的实缴出资额;
(2) 优先回报:如收益按照方式(1)分配后仍有剩余,则剩余部分根据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所形成的相对比例在全体合
伙人之间分配优先回报,直至依据累计方式计算,在截至(1)完成的时点,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所有分配收益的总额根据该合伙人
实际缴纳的出资额计算收益率达到6%(单利)的年化收益率。具体计算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出资本金分期分批出资,本金分批分期退
回,按照出资本金实际持有天数,计算年化6%优先回报收益。
(3) 80/20分割:任何剩余的投资收益应当按照(A)80%在全体合伙人间按照其各自的实缴出资相对比例分配;(B)20%分配给
普通合伙人。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不能控制该合伙企业,且不具有重大影响,不将其纳入公司的并表范围。
5、与普通合伙人无关联关系的有限合伙人有权各自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各委派一(1)名观察员,投资决策委员会观察员有权列席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不享有表决权。
为避免疑义,虽有本条前款约定,观察员有权对以下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1) 合伙企业从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投资;
(2) 合伙企业从事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投资;
(3) 7.2条款约定的其他限制投资的内容。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不
超过 1,500 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金华市金启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投资的目的
本次拟投资金华市金启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创造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标的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情况变化、行业政策监
管、市场竞争格局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价值,甚至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北京华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
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募集、
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金华市金启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27583ce-66d8-4e05-b91c-de2019a0f0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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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1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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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债权转股权和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致远”)增资4,000万元,同时再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对宏昌致远进行增资。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交易对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
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资金拨付等全部相关手续。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夯实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经营基础,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满足全资子公司宏昌致远的生产经营、项目拓展及市场拓展资
金需求,提升其市场信用与综合竞争力,公司计划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宏昌致远增资4,000万元,同时再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对宏
昌致远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7,8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债权是由该公司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形成,详见2025年3月披露的《关于增加可转债募投
项目的实施主体、调整投资结构暨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宏昌致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公
司以借款的形式向由其实施“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故,在实施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过程中,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宏昌致远形成债权4,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结项,详见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交易对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工商变更、资金拨付等全部相关手续。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E9D0WX5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35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陆灿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年01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
本次增资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1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00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5,616.37 5,425.26
净资产 -194.50 -690.35
营业收入 4,120.05 965.85
营业利润 -1,194.47 -495.86
净利润 -1,194.50 -495.85
经核查,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无重大对外担保、大额逾期负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经营资质齐全,不存在
重大法律风险。
三、投资资金来源与支付安排
资金来源:本次增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对该子公司形成的债权和日常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
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支付安排: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公司将在1个月内完成2,800万元增资款全额实缴至标的公司资本金专用账户;资金实缴完
成后,由标的公司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增加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债转股及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对宏昌致远增资4,000万元,同时再使用自有资金2,800万元对宏昌致远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7,8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增加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充实资本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企业资信,便于开展银行综合授信、大型客户招投标、项目合
作等经营活动;保障子公司汽车零部件新产品研发、原材料备货、市场渠道拓展所需资金;落实公司“家电零部件+汽车零部件”的
业发展战略,强化汽车零部件业务板块布局,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与长期盈利能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对象为全资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对该子公司形成的债权和部分自有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本金充实后将
增强子公司持续经营与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4643bc8-f2fc-4e53-99d1-1f7e3c48f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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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0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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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连续2个
交易日累计偏离3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行为。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db5b2b7-f2bc-47bc-8ffb-c43b6bed2f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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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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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6年4月28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075.00股后的130,957,1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2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
.25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253 浙江宏昌控股有限公司
2 00*****879 陆宝宏
3 01*****797 周慧明
4 01*****016 陆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调整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6,07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
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3,666,800.45元÷130,963,234×10=0.279987元(
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279987元/股。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
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咨询联系人:佘砚
咨询电话:0579-84896101 传真电话:0579-82271092
七、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a6d2bbbc-6c22-4961-a179-b9884876ac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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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20:01│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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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管吴红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红平先生合计持有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0,000股(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68%),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合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减持22,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017%)。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情况 目前持股情况(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吴红平 副总经理 90,000 0.068%
注:上述比例均指根据公司总股本为130,963,2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075股后的总股本130,957,159股计算出
来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股票。
3、减持方式及减持数量和比例:集中竞价。吴红平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的总股本0.017
%。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内进行;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注:上述比例均指根据公司总股本为130,963,234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6,075股后的总股本130,957,159股计算出
来的比例。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吴红平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截至本公告日,吴红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吴红平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吴红平先生将根据其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
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3、吴红平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d7b905e5-109e-430a-9048-7e5ce9cdf5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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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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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股东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持有公司股份1,261,6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6%。金华宏合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不超过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3%。董事会秘书佘砚
先生、财务总监陶珏女士计划通过本次减持间接减持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华宏合出具的《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股) (%)
金华宏合 集中竞价 2026年2月27日 32.959 330,000 0.25
-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金华宏合 合计持有股份 1,261,600 0.96 931,600 0.71
其中:无限售条 417,401 0.32 213,400 0.1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844,199 0.64 718,200 0.55
份
注:上述减持比例均指按照公司总股本130,963,2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6,075股计算出来的比例。
三、其他说明情况
1、金华宏合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的情形。
3、金华宏合严格遵守了在《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不存
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金华宏合出具的《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17f4446-a6bf-4e0d-9b6a-3b3a66428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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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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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1bbd525-dc5c-4496-bc7f-78f4ea256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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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3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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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
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全程采用线上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
公司已于202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届时公司总经理陆灿先生,董事会
秘书佘砚先生、财务总监陶珏女士、独立董事吕岚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
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cc4c268-b4ec-4d49-b228-5c81020f1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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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9│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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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3cd738-32af-4609-88b6-ae0c97cd70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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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39│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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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载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
、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 日 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18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1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4,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
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4,185,06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69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计 131名,代表股份数 1,210,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32%。
(三)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
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
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7、议案 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cb46ae-f338-4106-a279-292623f4be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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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2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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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 8月 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月 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
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人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 年 4 月,公司、保荐人与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新增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3,817.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开户行 账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注销前账户余
额(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 356020100100412685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限公司义乌城中 件产业化项目
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660201040020898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份有限公司金华 件产业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9902426510008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限公司金华分行 件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c0c0c6-25da-4500-b0a4-a6b215d20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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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7│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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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生产场地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将已结
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生产线摆放位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背景及原因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结项。为优化公司生产场地资源配
置,提升生产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生产线布局,公司将“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项下的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进行调整
。调整后该生产线仍专门用于电子水泵生产及管理。
二、调整具体内容
原摆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566 号 3 号厂房(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厂房)
调整后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566 号 2 号楼 4 楼(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闲置厂房)
调整标的: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电子水泵生产线
用途说明:本次仅为生产线物理位置调整,不改变生产用途、不新增投资、不改变原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仍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生产活动。
三、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调整仅为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的场地优化,不涉及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核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4768df6-69af-42ac-955e-e22537a4e3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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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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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a170430-3819-4484-a03f-c488516705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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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06│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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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c4f11e8-319f-4440-b83a-93611ca72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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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7│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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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121)。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6)。
4、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0.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激励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5、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5月13日披
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200,000.00股后的112,76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实
施完毕。
基于前述事由,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二) 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票面金额。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9元/股变为9.99元/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8人考核指标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6175万股取
消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70
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4.3175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9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或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部分激励对象当期
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及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
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
需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ca50fb0-c258-4b0d-91de-16a7ec526c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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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7│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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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ac5e770-41bc-41b4-9ce6-5c9586350b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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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7│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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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916c248-6dc7-424b-85ee-c549c8dcb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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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6│宏昌科技(301008):国信证券关于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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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宏昌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5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本保荐人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宏昌科技出具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如下: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的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保荐代表人 唐帅、傅国东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股证券代码 3010008
法定代表人 陆宝宏
注册资本 13,096.32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实际控制人 陆宝宏、陆灿、周慧明
公司网址 www.hongchang.com.cn
电子邮箱 hckj@hongchang.com.cn
联系电话 0579-8489610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21 年 6 月 11 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 年 8 月 30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1 年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7 日披露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及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
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
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遵守
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如下: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公司资源的制度;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包括行业发展前景、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的变化、资本结构的合理性及经营业绩的稳定性等;定期对公司进
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以书面方式告知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
承诺;查阅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文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定期向监管机构提交持续督导工作的相关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2024年度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97.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40%;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69.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9.72%,业务下滑主要系:(1)因行业竞争、原材料采购
价格波动、厂房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2)销售及管理人员薪酬支出、业务招待费用增加以及折旧摊销费用增加
导致期间费用增加;(3)当期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导致期间费用增加。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督促公司重视上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及时、充分揭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的相关风
险。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因土建承建单位施工进度慢,项目土建工程建设工期有所滞后,后期又因相关方组织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不及时等原因,导致项
目整体完工进度相应延后;且部分生产设备和实验设备需安装调试后才能投入使用,直接影响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进度。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将“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6月30日调整为2025年6月30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年产1,900万套家用电器磁感流体控制器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结项工作,募投
项目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提请公司关注投资进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募投项目延期或变更的情形,若内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结
合实际情况审慎评估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保荐人将持续督导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
规范。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及时向本保荐人、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材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本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核查工作,为保
荐人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人及
时通知本保荐人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本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
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宏昌科技在本次持续督导期间在深交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宏昌科技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结论
通过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本保荐总结报告书出具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节
余募集资金均已补充流动资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户正在
办理销户中。
十、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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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6│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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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了关于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
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
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陶珏女士回避表决。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佘砚先生、
陶珏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b6cec43-fffa-4f45-9111-348215feee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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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6│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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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5f0a719-6728-4446-b861-10ec7d8e49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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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6│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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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b62ae155-718a-472e-b938-7426bd6f8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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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6│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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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874f08d7-6f46-4af6-a02d-60bbd18ee8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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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6│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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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
董事7人,董事陆灿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陆宝宏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963,2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00,000股后的股
份数129,763,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633,370.55元(含税)
。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告》。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事项
,确定其审计费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
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适用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
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10、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
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公告》。
1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5、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上,全体委员和董事均回
避表决,直接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备搬迁的议案》。
同意将已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CT设备由新宏路665号2号楼搬迁至新宏路788号综合楼。
1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34ddf1fd-2c1d-46d2-b0d2-8a28b00dc3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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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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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e54d325-e04e-4b81-9030-3df32552f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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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天健审〔2026〕4451号-宏昌2025年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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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4451 号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昌科技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宏昌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bbbb5f13-7a7c-4a30-bd26-72e3a70ef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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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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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a530705-ddc3-4365-944a-375b80862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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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天健审〔2026〕4449号-宏昌2025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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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4449 号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科技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宏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宏昌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宏昌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
修订)》(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宏昌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宏昌科技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bee41563-f349-43bb-8e3e-4abc038e41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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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天健审〔2026〕4450号-宏昌2025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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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天健审〔2026〕4450号-宏昌2025年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6419af10-c7f0-4517-9106-c22bacba9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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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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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1、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 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 PR1、PR2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理财
产品等,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拟购买的相关产品
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好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
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与
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在对理财产品进行充分预估和测算的基础上,合理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0950165-3891-4aac-9b74-6601a16584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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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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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预计公司与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伟迪”)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与兰溪伟迪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541.42万元。
2、预计公司与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航包装”)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1,200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与起航包装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886.95万元。
3、预计公司与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业”)2026 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500万元。公司 2025年度
与金华欣业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248.16万元。
4、预计公司与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欣质”)2026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 800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与金华欣质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0.00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价原 预计金额(万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容 则 元) (万元)
向关联人采 兰溪伟 采购铁板 参照市场价格公 3,000 2,541.42
购商品 迪 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 起航包 采购纸箱 参照市场价格公 1,200 886.95
购商品 装 允定价
向关联人采 金华欣 采购电力 协议价 500 248.16
购电力 业
向关联人提 金华欣 提供注塑件 参照市场价格公 800 0.00
供商品 质 允定价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人关系
(一)兰溪伟迪
名称: 兰溪市伟迪五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1350074413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蓝伟平
注册资本:368万元人民币整
成立日期:2015年 7月 14日
营业期限:2015-07-14 至 2045-07-13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兰江街道春兰路 18-2号
经营范围:五金工具、五金配件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1,815.57万元;净资产 478.52万元;营业收入 2,662.42万元,净利润 42.18
万元。
(二)起航包装
名 称:金华市起航包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2M3J9A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航
注册资本: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 4月 13日
营业期限:2021年 4月 13日至长期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宇路 118号金华融合科技产业园(一期)A8幢 3单元 103、203(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办公服务;包装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纸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资产1,154.19万元;净资产114.75万元;营业收入968.15万元,净利润22.27万元。
(三)金华欣业
公司名称:金华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2MACLYFDE1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3年 6月 8日
营业期限:2023年 6月 8日至长期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中街道金茂大厦 13J(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
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993.53万元;净资产 984.90万元;营业收入 254.25万元,净利润-23.76万元
。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金华欣质
公司名称:金华欣质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DNQ0409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伍佰万圆整
成立时间:2024年 6月 24日
营业期限:2024年 6月 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线、电缆经营;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
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
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25.68万元;净资产 20.43万元;营业收入 60.87万元,净利润-13.60万元。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关联关系
兰溪伟迪为公司铁板供应商,其控股股东蓝伟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的远亲。起航包装为公司纸箱供应商,其控股股东傅航
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慧明妹妹之子。金华欣业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金华欣质为公司控股股东宏昌控股的控股子公
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按照关联方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参考市场价格及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充分利用双方优势和特有资源,交易必要且定价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
董事陆宝宏先生、陆灿先生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的议
案表决进行了回避,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fb57891-0dc9-4c99-95e6-ad34914c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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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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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弘驰”)的融资效率,公司拟为金华弘驰向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
结合等形式,预计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
保金额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新增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 关联
例 资产负债 近一期净资 担保
率 产比例
公司 金华弘驰 100% 41.89% 2,000万元 2,000万元 0.89% 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金华市弘驰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双林南街258号2#厂房
法定代表人:陆宝宏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模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及配件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软件开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
的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14.30
净资产 2,448.63
项目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26.79
利润总额 69.09
净利润 69.10
金华弘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担保合同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十二个月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签署担保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的主要
内容将由公司、金华弘驰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相关担保事
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将在签订担保合同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公司在对全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
决定,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2f35f86-3ce2-4845-b7a3-c31a31810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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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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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并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拟向各银
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各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根据授信额度,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子公司为公司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文件),
适用期限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借款利率由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4f6c0bc-3854-4b94-aa2c-e7d5fa2fb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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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国信证券关于宏昌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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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国信证券关于宏昌科技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4d83137-fc45-43fc-a8a7-5356deaf40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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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5│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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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c71e4cb-6aeb-4312-b7a1-e9408909ee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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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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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8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
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
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1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788号 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部分闲置厂房、宿舍对外出租的议案 √
10.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三)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其中:提案7.00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刘斌红女士、吕岚女士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届时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
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5年度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6年4月24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
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
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 788 号董事会办公室6、会议日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5 年
9 月16 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
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9dea2940-049a-4cbe-82ee-6176d54341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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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屹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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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2019年12月至2025年4月期间,担任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的相关会议。现将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屹,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年12月至1997年9月,历任浙江省肉
类联合加工厂成本会计、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1997年10月至1999年8月,任金华开发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1999年9
月至2002年5月,历任金华天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2年6月至今,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质量控制合伙
人、技术支持合伙人、部门经理。2019年12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技术支持合伙人
、杭州统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4月,因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2次董事会,实际出席2次。应出席1次股东会,实际出席1
次。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
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董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应出席四次会议,实际出
席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度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沟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
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但因换届,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足15个工作日。本人
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关注事项进行及时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张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ce41615-867e-451d-a5cd-871cc2909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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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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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福利等。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
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公司可
以按照相关非独立董事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另行拟定。
第八条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年度绩效、超额利润奖励、项目奖励)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年薪标准: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奖励是指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核定年度奖励总额
,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完成个人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超额利润奖励是指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净利润指
标,超出指标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发放的奖励;项目奖励是指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进
行发放的奖励。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度经营绩效、工作能力
、岗位职级等进行绩效评价并审核确认。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开始发放,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津贴应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制度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公司不予发放年终奖励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十八条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符合监管要求的激励方式,具体实施需另行制定
专项方案并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
订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
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4d43aa67-ecba-46cd-b1ff-201c0931e5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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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争荣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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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19 年 12 月至 2025 年 4月期间,担任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的相关会议。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伍争荣,男,196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浙江粮食学
校教师;1993年9月至今,历任浙江工商大学教师、贸易经济教研室副主任、人力资源管理系主任、薪酬管理研究所所长、人事处副
处长、教授。2019年12月至2025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4月,因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 2次董事会,实际出席 2次。应出席 1次股东会,实际
出席 1次。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专
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董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本人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应出席四次会议,实际
出席四次会议。就《关于公司内审部 2024 年度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的沟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董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两次会议,实际出席两次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及薪酬绩效的考核方案,履行了《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
的相应的职责。就《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管年终薪酬绩效发放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达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董期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在本人担任公司独董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但因换届,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足 15 个工作日。
本人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推动公司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关注事项进行及时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_________
伍争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a600e28-78c5-434d-bfe9-67107fcec9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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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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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现将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伟先生: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金华市联运公司会计;金华市联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金华市检察司法会计中心司法会计;金华天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金华中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
理、审计部经理、副所长、所长。现任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浙江中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
技术委员会委员;杭州图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金华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9次董事会,实际出席9次。应
出席2次股东会,实际出席2次。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
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六次会议,实际出席六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时出席会议。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半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参与两次,实际参与两次,开展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关注事项进行及时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报告期内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公允、合规。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
刘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b2a3528-2168-4dd8-acc4-160ad5b8c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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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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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吕岚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汉族,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曾任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金华新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华新联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拥
有多年审计、验资、评估、工程审价从业经验。吕岚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9次董事会,实际出席9次。应出席2次股东会,实际出席2
次。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
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为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九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六次会议,实际出席六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时召集会议。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半年度工作计划》《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
项进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参与两次,实际参与两次,开展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关注事项进行及时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报告期内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公允、合规。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
吕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14e9ba20-6279-4e9f-832e-5c2d14cf8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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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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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报告期内尽职尽责,严谨、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斌红女士: 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副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从
事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教学研究三十多年,曾任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学科竞赛部主任等职务,金华市审计
局咨询委员,2022年9月-2024年12月担任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师范大学经管学院财会系副教授,金华市内
部审计协会第三届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在本人担任独董期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9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应出席9次董事会,实际出席9次。应出席
2次股东会,实际出席2次。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
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和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全方位获悉公司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应出席六次会议,实际出席六次会议。本人作为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按时召集会议。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和2025年半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事项进行审议,经战略
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应出席一次会议,实际出席一次会议。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就《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审议,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15个工作日。本人除按规定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外,还通过以下方式履职:
1、主动查阅监管动态,时刻关注专业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不定期获取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
常经营情况及资本市场最新动态;
2、通过现场办公、座谈、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工作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召开了两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参与两次,实际参与两次,开展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关注事项进行及时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
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一)2025 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报告期内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真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开展的目的和影响、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认为相关关联交易公允、合规。
2、审议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确保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3、聘任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 _________
刘斌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4ee3ffb8-7f97-4cd1-becf-0d3e1a38b3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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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桂荣届满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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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桂荣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243baf69-f18e-4b18-b84a-f98ea0981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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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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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尚需
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资金安排的总体考虑,公司拟定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44,128,139.16元,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32,836,401.1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8,516,831.76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
积3,851,,683.18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1,836,217.75元,资本公积金为1,086,407,536.9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为:拟以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0,963,23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00,000股后的股份数129,763,23
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3,633,370.55元(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633,370.55 11,073,300.3 47,438,281.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836,401.17 52,465,734.87 85,912,431.98
(元)
研发投入(元) 47,082,815.44 44,379,920.82 40,161,203.49
营业收入(元) 1,146,755,959.08 1,026,866,947.15 884,529,285.6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61,836,217.75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44,051,467.19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2,144,952.05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7,071,522.67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62,144,952.05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131,623,939.75
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 4.30
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3f9bc1ec-9111-45e3-9ce6-54549d888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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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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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报告于2026年4月7日披露,为了让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4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
行。
本次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
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陆灿先生;独立董事吕岚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佘砚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陶珏女士;保荐代表人唐帅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进一步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投资者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宏昌科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交您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录活动界面进行互
动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7d28aff7-e950-43ab-8f98-2a8840b86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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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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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成立时间: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超过 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与相关审计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相关审计人员在相关资质、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并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独立
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
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3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会计师2025年度审计计划沟通的事项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审计部成员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
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
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
、治理层的沟通事项》。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完成提交2025年关联方资金占用报告、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2026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
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103d50af-2f32-466f-a503-ce7c7da738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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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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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要求,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刘斌红女士、吕岚女士出具的《关于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刘伟先生、刘斌红女士、
吕岚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伟先生、刘斌红女士、吕岚女士的任职经历等材料,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c869fe6b-d6c1-44ef-b25b-6cc951a60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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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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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c2267da-5355-4bb8-a66c-7c91dccd3c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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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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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a4c7bd2d-b3fe-4dae-a49a-9cd298b39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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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6 15:32│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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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7/d51d4891-21ef-4004-b92a-91228339542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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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宏昌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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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43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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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宏昌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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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7/12250801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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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宏昌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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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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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宏昌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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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8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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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宏昌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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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3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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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宏昌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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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31/12229419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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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宏昌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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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5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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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宏昌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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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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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宏昌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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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833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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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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