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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08(宏昌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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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08 宏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2 19:0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 │2026-05-06 16:3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4-28 17:39 │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4-28 17:39 │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16:22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 │2026-04-22 16:07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的公告 │ ├─────────┼──────────────────────────────────────────────┤ │2026-04-22 16:06 │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6:06 │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4-15 17:07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4-15 17:07 │宏昌科技(30100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作废及归属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5-12 19:0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宏昌科技(30100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1bbd525-dc5c-4496-bc7f-78f4ea256ebc.PDF ─────────┬──────────────────────────────────────────────── 2026-05-06 16:3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 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全程采用线上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 公司已于2026年4月7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届时公司总经理陆灿先生,董事会 秘书佘砚先生、财务总监陶珏女士、独立董事吕岚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 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cc4c268-b4ec-4d49-b228-5c81020f1104.PDF ─────────┬──────────────────────────────────────────────── 2026-04-28 17:39│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63cd738-32af-4609-88b6-ae0c97cd70ca.PDF ─────────┬──────────────────────────────────────────────── 2026-04-28 17:39│宏昌科技(30100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Grandall Building, No.2&No.15, Block B, Baita Park, Old Fuxing Road, Hangzhou, Zhejiang 310008, China电话/Tel: (+86)(571) 8577 5888 传真/Fax: (+86)(571) 8577 5643 电子邮箱/Mail:grandallhz@grandall.com.cn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关 于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 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存在的事实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 4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载了《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 、会务联系方式等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在会议通知中还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说明。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8 日 15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陆宝宏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截至 2026年 4月 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3,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8189%。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 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13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54,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 表决的股东,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身份。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4,185,06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1696%。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计 131名,代表股份数 1,210,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332%。 (三)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该等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具备出席、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出 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股东代表以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和监票,并统计了投票的表 决结果。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 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股东 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形成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获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7、议案 1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cb46ae-f338-4106-a279-292623f4beeb.PDF ─────────┬──────────────────────────────────────────────── 2026-04-23 16:22│宏昌科技(301008):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 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于2023年 8月 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8,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8月 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 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城中支行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经济开发区支行开设账户作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保荐人与上述银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5 年 4 月,公司、保荐人与浙江宏昌致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新增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3,817.6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 开户行 账户 账户用途 账户状态 注销前账户余 额(元) 1 兴业银行股份有 356020100100412685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限公司义乌城中 件产业化项目 支行 2 中国农业银行股 19660201040020898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份有限公司金华 件产业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支行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579902426510008 电子水泵及注塑 已注销 0.00 限公司金华分行 件产业化项目 (二)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手续。募集资 金专户注销后,该账户对应的相关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c0c0c6-25da-4500-b0a4-a6b215d20a45.PDF ─────────┬──────────────────────────────────────────────── 2026-04-22 16:07│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的公告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的议案》。为优化公司生产场地资源配置,提升生产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将已结 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生产线摆放位置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背景及原因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完成结项。为优化公司生产场地资源配 置,提升生产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生产线布局,公司将“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项下的电子水泵生产线摆放位置进行调整 。调整后该生产线仍专门用于电子水泵生产及管理。 二、调整具体内容 原摆放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566 号 3 号厂房(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厂房) 调整后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新宏路 566 号 2 号楼 4 楼(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闲置厂房) 调整标的:电子水泵及注塑件产业化项目的电子水泵生产线 用途说明:本次仅为生产线物理位置调整,不改变生产用途、不新增投资、不改变原募集资金使用方向,仍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生产活动。 三、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调整仅为已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资产的场地优化,不涉及募集资 金用途变更、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核心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4768df6-69af-42ac-955e-e22537a4e3b2.PDF ─────────┬──────────────────────────────────────────────── 2026-04-22 16:06│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宏昌科技(3010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a170430-3819-4484-a03f-c4885167051b.PDF ─────────┬──────────────────────────────────────────────── 2026-04-22 16:06│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宏昌科技(30100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c4f11e8-319f-4440-b83a-93611ca726bd.PDF ─────────┬──────────────────────────────────────────────── 2026-04-15 17:07│宏昌科技(301008):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121)。 3、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126)。 4、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12月10日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以10.0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符合激励条件的75名激励对象授予395.7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5、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调整事由、调整方法和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5月13日披 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1,200,000.00股后的112,76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上述方案已于2025年5月19日实 施完毕。 基于前述事由,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二) 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票面金额。 (5)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调整结果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0.09元/股变为9.99元/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和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需作废,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8人考核指标未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6175万股取 消归属;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退休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70 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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