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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0(晶雪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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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0 晶雪节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2 18:31 │晶雪节能(301010):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投资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 ├─────────┼──────────────────────────────────────────────┤ │2025-08-28 20:39 │晶雪节能(301010):总经理工作细则 │ └─────────┴──────────────────────────────────────────────┘ ─────────┬──────────────────────────────────────────────── 2025-09-02 18:31│晶雪节能(301010):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 晶雪节能(301010):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d8e3c83b-5ce0-4ca9-a112-e47fbe7221fa.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205214f-7c22-43f0-8379-a951cb220460.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49ddc655-7f5e-454a-bc48-01a437ef21d1.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9217e49-a8ee-46e3-8eda-383e51563271.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d976d19-4527-4412-9238-0fd01c90dea9.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投资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投资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dfee24a-6c64-46ed-a15e-a51d6fc7a891.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312f8ee-681f-419e-a454-fa55088ae10a.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60ec0d9-d3b8-4afb-a953-baae235f161e.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晶雪 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总数的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 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根据本制度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增补新的委员。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 组,工作小组由公司企业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等业务归口管理部室有关人员组成,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 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研究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计划 或方案,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 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制度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 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f795bf8-040e-42f1-9695-954f402ba1c3.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总经理工作细则 ─────────┴──────────────────────────────────────────────── 晶雪节能(301010):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5a8079d-97f0-40cc-bb3d-3e1d9fd36ebb.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58a2110-5c42-4544-8040-e9cae0801621.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晶雪节能(301010):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3dead25-c46c-42e5-b995-c890eefa05c3.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维护公司及股 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 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通过,董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 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订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法律文件。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法律文件,对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追究 当事人的责任。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担保,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合同及出具的担保法律文件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和财务部门。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充分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资信情况,认真审 议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信用情况和所处行业前景,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以在必要时候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担保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六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后,应跟踪了解被担保人的债务偿还情况,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 务,或是被担保人破产、清算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管理层应及时报告董事会。第七条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应当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谨慎判断反担保的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第八条 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含等于 10%的情形)的担保,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外,还必须经超过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董事审议同意并做出决议。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做出决议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第九条 下述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 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6、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7、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上述第5种情形,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 一款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可以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每年发生数量众多、需要经常订立担保协议而难以就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的, 公司可以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以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的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 议。前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对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过70%时,应当以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 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就其合法合规性、对公司的影响及存 在风险等发表独立意见,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异常,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证券 交易所报告并披露。 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 第十一条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原则上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相关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的 ,董事会应当披露主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等。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及时进行清理检查,并定期与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核对,保证存档资料 的完整、准确、有效,关注担保的时效、期限。 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程序通过的异常担保合同,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指派专人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 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如发现被担保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债务逾期、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或者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有关责任人应当及时 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四条 对外担保的债务到期后,公司应当督促被担保人在限定时间内履行偿债义务。若被担保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 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第十五条 公司担保的债务到期后需展期并需继续由其提供担保的,应当作为新的对外担保事项,重新 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公司担保行为进行定期核查。公司发生违规担保行为的,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应当采取合理、有 效措施解除或者改正违规担保行为,降低公司损失,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及时偿债,导致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采取追讨、诉讼、财产保全、 责令提供担保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 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比照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应遵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地交易所的有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外担 保的信息披露义务。第二十条 本制度指导并约束涉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事宜,且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应视作对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效补充,并对涉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优先适用。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接受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上市地交易所的有关规则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若有冲突,应予及时调整。本制度未列明之事项,以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47091b2-260e-431c-8b6c-7f8a3b579788.PDF ─────────┬──────────────────────────────────────────────── 2025-08-28 20:39│晶雪节能(301010):股东会议事规则 ─────────┴──────────────────────────────────────────────── 晶雪节能(301010):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bc2b42f3-a0f7-4add-984d-c81dca1e8fae.PDF ─────────┬──────────────────────────────────────────────── 2025-08-28 20:38│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afa4985-0596-4a7a-b4fe-92060a53a30f.PDF ─────────┬──────────────────────────────────────────────── 2025-08-28 20:38│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efb1b5d-61e4-4d4f-a2b8-8f579f7d174a.PDF ─────────┬──────────────────────────────────────────────── 2025-08-28 20:37│晶雪节能(3010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a0abbc3e-24c3-478c-a186-dc16029f8ddf.PDF ─────────┬──────────────────────────────────────────────── 2025-08-28 20:37│晶雪节能(3010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表》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确保公司内部制度与现行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则有效衔接,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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