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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1(华立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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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1 华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5 18:28 │华立科技(30101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25 18:28 │华立科技(30101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6-25 18:28 │华立科技(3010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8:26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 ├─────────┼──────────────────────────────────────────────┤ │2026-06-12 18:06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9 16:38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1 19:00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8 20:06 │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5-08 20:06 │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6-05-07 18:54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6-25 18:28│华立科技(30101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立科技)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和《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且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省)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法律法规适用之目的,中国境内特指中国内地)现行 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并不依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法律意见。本所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华立科技股票价值、考核标 准等问题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 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 1. 公司已经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全部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 或证明; 2. 公司提供给本所及经办律师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本所披露,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3. 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相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华立科技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说 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进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进行本次激励计划调 整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 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1.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与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 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行权/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权激励授予协议书》;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交所提出行权/归属申请、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 2026年 6月 22日,华立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联委员AOSHIMAMITSUO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3. 2026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权益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91元/份调整为 14.76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7元 /股调整为 8.72元/股。关联董事AOSHIMAMITSUO回避了该议案表决。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 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关于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七)款“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 程序”的规定,“如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即以公司总股本 154,352,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 利 1.5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6月 9日披露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A股权益分派结果反馈表》及公司出具的说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6年 6月 17日;截至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 6月 17日实施完毕。 2026年 6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 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91元/份调整为 14.76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7元/股 调整为 8.72元/股。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bdd57b3-3b7d-4b4a-8739-35d54c960e7e.PDF ─────────┬──────────────────────────────────────────────── 2026-06-25 18:28│华立科技(30101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审阅相关资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4.91元/份调整为14.76元/份,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8.87元/股调整为8.72元/股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会议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ef07f61-4ecd-44c3-b497-ff3a8dd4dc6b.PDF ─────────┬──────────────────────────────────────────────── 2026-06-25 18:28│华立科技(30101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以邮件、短信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6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7日实施完 毕,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拟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4.91 元/份调整为 14.76 元/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8.87元/股 调整为 8.72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该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685ba62-6bb3-4a3f-9633-061eab651525.PDF ─────────┬──────────────────────────────────────────────── 2026-06-25 18:26│华立科技(301011):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ae929ad9-01aa-4e13-bc89-dfd1f209de24.PDF ─────────┬──────────────────────────────────────────────── 2026-06-12 18:06│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 )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两类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元和人 民币1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 事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策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策辉有限”)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近日就策辉有限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人 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策辉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期限: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担保范围: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 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31.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生效的担保金额有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港币 3,010 万元,折合人民币为 2,722.45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港币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为 4,3 49.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人民 币 2,0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4,071.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6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710,894.99 元。除此之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1、策辉有限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授信协议》; 2、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5b32a7c-34f3-4178-9ad1-943e010e059e.PDF ─────────┬──────────────────────────────────────────────── 2026-06-09 16:38│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以后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保证考虑未来股本变动后的预计 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的范围。 2、自上述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今,公司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股本总额变更为 154,457,126 股。 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最终以总股本 154,457,126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23,168,568.90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4,457,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 .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0.30 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6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 3、红利发放日为:2026 年 6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00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价格调整。公司经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14.20 元/股调整至 10.77 元/股;经 2022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10.77 元/股调整至 8.28 元/股;经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8. 28 元/股调整至 8.08 元/股;经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8.08 元/股调整至 7.88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格由 7.88 元/股调整至 7.73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将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咨询联系人:黄益 咨询电话:020-39226386 传真电话:020-3922633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eaa45f6-bcb5-40e3-97a3-4515eb28975a.PDF ─────────┬──────────────────────────────────────────────── 2026-06-01 19:00│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6年度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 )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两类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分别为人民币12,000万元和人 民币1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 事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策辉有限公司(BRIGHT STRATEGY LIMITED)(以下简称“策辉有限”)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 司拟为策辉有限因销售交易所产生的对鈊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负担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港币5,000万元整。近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签署了《连带保证付款承诺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四、《连带保证付款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鈊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连带保证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策辉有限公司(BRIGHT STRATEGY LIMITED); 担保金额:港币5,000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务发生期间: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保证范围:主债务暨其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其他从属于主债务之负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经审批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31.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生效的担保金额有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港币 3,010 万元,折合人民币为 2,722.45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港币5,000 万元,折合人民币为 4,3 49.5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2,071.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2.60%。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710,894.99 元。除此之外,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亦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签署的《连带保证付款承诺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b03ed0a3-29d3-4a03-a31c-fbd8c09a90f3.PDF ─────────┬──────────────────────────────────────────────── 2026-05-08 20:06│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人名称: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立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建高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志伟 联系电话:020-382865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是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 、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 、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 、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 、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 、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 、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 、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 、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4月9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案例分享 11 、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 、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 、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 、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 、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无 不适用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 无 不适用 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 、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无 不适用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因及解决措施 1、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 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买回 是 不适用 承诺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社保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租赁物业存在瑕疵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2、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是 不适用 对象发行股票,所持股份的限售 安排承诺 13、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是 不适用 对象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承诺 14、自愿承诺不减持所持股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 无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下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8c5883c-c9f2-4925-a00e-d2c9f5622b04.PDF ─────────┬──────────────────────────────────────────────── 2026-05-08 20:06│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1692277-a8d2-4a68-9052-9bde2543f91e.PDF ─────────┬──────────────────────────────────────────────── 2026-05-07 18:54│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5d17cad-5860-4f53-8ce5-738c01a4a3aa.PDF ─────────┬──────────────────────────────────────────────── 2026-05-07 18:54│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3352035-7859-4188-aa2c-4cdfff6a836d.PDF ─────────┬──────────────────────────────────────────────── 2026-04-28 12:21│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003201-e723-4c8b-ac9e-bbb8c800c375.pdf ─────────┬──────────────────────────────────────────────── 2026-04-27 18:11│华立科技(30101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邮件、短信或 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4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八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人,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9e32e0-a3b6-44e8-b87d-3d0fac0b183d.PDF ─────────┬──────────────────────────────────────────────── 2026-04-27 18:08│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338e6ff-e1d5-4470-b30a-281513fe9d52.PDF ─────────┬──────────────────────────────────────────────── 2026-04-23 18:38│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科技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f0ce06-e262-4675-b3d1-4dbf2fc294e7.PDF ─────────┬──────────────────────────────────────────────── 2026-04-20 18:09│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产业园 H1 公司会议室八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苏本立先生 6、 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62,7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4,352,95 9 股的 1.3364%。其中:A、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08,85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 154,352,959 股的 0.524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6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53,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154,352,959 股 0.8124%。 (2)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1,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03%;反对 15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0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1,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03%;反对 157,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0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二:《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570%;反对 7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86%;弃权 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 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6,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70%;反对 76,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86%;弃权 3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7,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864%;反对 1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3%;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 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97,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864%;反对 122,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3%;弃权 4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并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钟泳、尹舜锋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a754cd5-8e79-452d-b188-4f629f04ad61.PDF ─────────┬──────────────────────────────────────────────── 2026-04-20 18:04│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3173c7b-f2f5-4bc3-aff1-1ca1327a5515.PDF ─────────┬──────────────────────────────────────────────── 2026-04-14 18:45│华立科技(30101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司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立科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制定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为外汇衍生品套期保 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密 切相关,进行适当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外汇风险管控,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开展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性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支出 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 办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 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 限、业务流程、保密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 、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保值 避险为目的,并严格按照《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证券部、财务中心、内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 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 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公允地反 映在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 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了降低原材料和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经营风险。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方面 风险,公司已制定《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针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制定了较为切实可 行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3a00942-d03e-4e0d-9667-9b8128a22c9a.PDF ─────────┬──────────────────────────────────────────────── 2026-04-14 18:44│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7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非累积投票 √ 案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 √ 议案 提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 √ 案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非累积投票 √ 要的议案 提案 4.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 数(4) 4.01 非独立董事苏本立先生 2025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 √ 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提案 4.02 非独立董事 Ota Toshihiro 先生 2025 非累积投票 √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提案 4.03 非独立董事苏永益先生 2025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 √ 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提案 4.04 非独立董事 Aoshima Mitsuo 先生 非累积投票 √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 提案 方案 5.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津贴情 非累积投票 √ 况及 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提案 6.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 √ 议案 提案 7.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8.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 √ 额度的议案 提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3、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王立新女士、刘善敏先生、王智波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议案4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6年4月3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舜阳先生、黄益女士 联系电话:020-39226386 电子邮箱:IR@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43号星力产业园H1公司会议室八 邮政编码:511400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ef588ab-acc4-42ff-b2af-e108418ab1f5.PDF ─────────┬──────────────────────────────────────────────── 2026-04-14 18:44│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 ─────────┴──────────────────────────────────────────────── 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善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46f8a01-b3f8-4fe6-9cab-79fc3d26c15a.PDF ─────────┬──────────────────────────────────────────────── 2026-04-14 18:44│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立新-届满离任) ─────────┴──────────────────────────────────────────────── 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立新-届满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05908df-a0e3-44e0-b339-1b03b3ac2626.PDF ─────────┬──────────────────────────────────────────────── 2026-04-14 18:44│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智波) ─────────┴──────────────────────────────────────────────── 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智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dfe2c9f-d22e-4620-bb34-0a7a31d7401c.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③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④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 ⑤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 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⑥审计收入: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 6,779.21 万元。 ⑦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 ,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 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不含税)为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 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 10 人次。 2、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覃易,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5 年,2011 年 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 4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21年 5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 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咏宏,经理,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1 年,201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1 月 21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2022 年 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任何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华峰,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1994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 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 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 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 2026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报审计费用和 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 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审查了司农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司农事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 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确定其年报审 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司农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bdbca9d-207f-4a1e-8b64-85875dc6de06.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5 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 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 房-2;(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6)审计收入: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 6,779.21 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不含税)为 5,407.17 万元,具有公司所在行业 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 施 10 人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司农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 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月 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 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司农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 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经查阅司农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司农 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司农 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和审计程序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 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3.2026 年 4月 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会议,注册会计师汇报了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委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 进行充分沟通。 4.2026 年 4月 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阅了经司农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准确、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 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f5606ed-7c99-4530-8929-7c06f4123584.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4月 21 日(星期 二)15:30-16:30 举办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5:30-16: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http://www.ir-online.cn) (四)出席会议人员名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苏本立先生、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财务总监冯正春先生、董事会秘书华舜阳先 生。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wjXWUhWdr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征求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广大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1 日 16:30 前,通过上述线上交流平台的“进入会议-互动交流-我要提问” 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5fcfa69-f82d-4270-8ba2-57521e2bd349.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 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上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其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全面预算、担保业务、经营合规性与履约、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及对子公司的控制等内容。 公司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业务经营、市场拓展、财务、原材料供应、销售、产品质量与安全、投资担保 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对策规避风险。公司目前风险评估政策主要是贯穿在各业务环节的具体内部控制制 度之中,并通过内部审计及监督进行风险防范及控制。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 、市场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技术进步风险、财务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1% 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 错报<营业收入 ≤错报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总额的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重大错报的纠正; 3)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在下列领域的控制存在缺陷,经综合分析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判定为重要缺陷: ①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控制; ③对财务报告流程与相关信息系统的内控。 2)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缺陷,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2)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3)连续 3 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重要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 200 万元且小于 500 万元; 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连续 2 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一般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小于 200 万元; 2)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未按年度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严重缺失; 2)管理层不胜任、不作为,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3)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合规; 5)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岗位人员非正常流失严重; 6)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7)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8)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 1)对重要业务的管理制度或授权控制存在缺陷; 2)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存在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情形; 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5)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可能对其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苏本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9f2cb92-dd68-4d1b-b162-9795c2b83520.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5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100033号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立科技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立科技年度报告必备 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华立科技董 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 格式》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立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覃易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万蜜 中国 广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规定,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号) 注册批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7,959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60.00 万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45.3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742. 07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18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司农验字[2025]250045300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注 1) 14,742.07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9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2.97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7.64 减: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2,389.18 减:投入募投项目 3,721.9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49.06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113.19 注 1: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系部分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完所有发行费 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5 年 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62******89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907******018)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情况良 好。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管理,相关款项已全部用 于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662******891 5,353.31 正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 120907******018 759.88 正常 合计 6,113.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4156c9f-27c9-4844-bd39-3fa8bdc5478d.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 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f7c5209-f506-4b06-8a9b-ac678c74eed0.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2af8780-1950-4f2d-baf2-bdb5beab3fdc.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4b28b9c-73cf-4e77-8078-5c2c5317858f.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王智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善敏先生、王智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在 2025 年度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b5cb62e-4031-450b-b6f4-45b3686da12b.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38f1917-a46b-40e5-99e2-d05a0ec46436.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美元、日元、港币 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 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规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 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为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和使用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 募集资金。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组 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 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 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具有可行性。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通过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 ,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性原则,所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 成本可能超过预期,从而造成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 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 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损失。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 、业务流程、保密措施、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 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保值避 险为目的,并严格按照《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公司的经营管理层、证券部、财务中心、内审部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 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人民银行 批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真实、公允地反 映在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性原则,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保值避险为目的。 公司制定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综上所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 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具备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98513ed-0e2f-4da0-bf12-151de54c3b92.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334ce1b-1764-47f0-a475-392d45acde82.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f9e68e3-d106-4384-8af6-5ad6ec6ae6ad.PDF ─────────┬──────────────────────────────────────────────── 2026-04-14 18:42│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513044c-0c7f-4e20-b570-48453fb63700.PDF ─────────┬──────────────────────────────────────────────── 2026-04-14 18:41│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f8d6335-13c6-4098-96e0-64aaf865e165.PDF ─────────┬──────────────────────────────────────────────── 2026-04-14 18:41│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d37bb58-d9eb-4366-b092-e81727640cca.PDF ─────────┬──────────────────────────────────────────────── 2026-04-14 18:41│华立科技(3010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3008fbd-851f-4a21-8d9b-0ef98b866f49.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报告正文……………………………………………………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6001100029号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立科技”)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立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立科技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6d31b0f-b2dc-4548-b36f-c66795895542.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以下称“《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万联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华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和交流,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文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规章管理制度,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治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全面预算、担保业务、经营合规性与履约、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信息系统、信息披露、内部监督及对子公司的控制等内容。 公司风险管理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对业务经营、市场拓展、财务、原材料供应、销售、产品质量与安全、投资担保 等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并采取相应对策规避风险。公司目前风险评估政策主要是贯穿在各业务环节的具体内部控制制 度之中,并通过内部审计及监督进行风险防范及控制。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需要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市场风险、原材料价格风险、技术进步风险、财 务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针对公司实际情况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营业收入 1%≤错报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重大错报的纠正; 3)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在下列领域的控制存在缺陷,经综合分析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判定为重要缺陷: ①是否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选择和应用的控制; ②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控制; ③对财务报告流程与相关信息系统的内控。 2)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缺陷,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有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 500 万元; 2)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3)连续 3 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重要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 200 万元且小于 500 万元; 2)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连续 2 年及以上未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一般缺陷: 1)造成公司直接或潜在经济损失小于 200 万元; 2)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3)未按年度维护、更新内控体系文件,未形成完整的内控抽样底稿。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严重缺失; 2)管理层不胜任、不作为,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3)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或信息披露不合规; 5)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岗位人员非正常流失严重; 6)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7)有关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8)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造成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 1)对重要业务的管理制度或授权控制存在缺陷; 2)企业经营管理流程存在明显不符合经济效益情形; 3)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或资本市场定价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4)有关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得到整改; 5)企业重要信息泄密或知识产权受到侵权,削弱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并未造成重大损失。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可能对其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立科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于 2025 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1b16fea-ea1c-4d89-bf97-a6923741d776.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非经常性损益报告 ─────────┴──────────────────────────────────────────────── 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1100041号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 有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我们的责任是对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 据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0064483-5cad-441d-a038-4c826a2df657.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553dd3c-389e-49ae-bdc1-f0f07efe614e.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 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立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号) 注册批复,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7,959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860.00 万元,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45.3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742. 07万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年 9月 18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司农验字[2025]2500453004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万元,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注 1) 14,742.07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9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2.97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7.64 减: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2,389.18 减:投入募投项目 3,721.9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49.06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6,113.19 注 1: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系部分发行费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完所有发行费 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5 年 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662******89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907******018)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情况良 好。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管理,确保款项用于募投 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662******891 5,353.31 正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 120907******018 759.88 正常 合计 6,113.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b2d7804-a966-4c78-a05e-9ea548998009.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华立科技(30101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d6a6403-e392-4900-b70f-115dc09ec54a.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056798c-6494-4986-ba02-08dd09cfd60a.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 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 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 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等高 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与进展情况,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 ,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a4b2305-7f95-4754-a5cc-55a855be312b.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cbef213-b575-4be1-b536-cb228f4edd48.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2、投资额度: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下同),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自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 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 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拟投资 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资金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等产 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 易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 ,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 宜。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等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 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等高 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与进展情况,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间, 公司将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 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39d339c-6d0b-404b-b1bb-d5a5d9218754.PDF ─────────┬──────────────────────────────────────────────── 2026-04-14 18:40│华立科技(301011):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2026 年度公司及合并 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 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 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拟对相关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 元(含等值外币)。上述关联方在保证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对该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形式、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拟用于向银行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质 量保函、商票保贴、收购贷款等有关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 女士、Ota 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苏本立先生、OtaToshihiro 先生回避表 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事项,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 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融资、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ong Kong Wahlap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公司编号 52520105 成立日期 2010-6-28 已发行股份总数 7,400万普通股 已缴或视作已缴的 8,354.25万港元 总款额 注册办事处地址 Rooms 1001-1003, 10/F, Wing On Kowloon Centre, 345 Nathan Road, Kowloon, Hong Kong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主营业务与发行主 业务范围为投资控股,与华立科技不存在同业竞争 营业务的关系 2、苏本立,加拿大国籍,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本立先生直接持股占比 1.86% ,间接持股占比 24.9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26.79%。 3、陈燕冰,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配偶。 4、Ota Toshihiro,公司董事。 5、苏本力,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之弟。 经核查,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 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上述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亦无需提供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与期限等以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国际、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及其配偶陈燕冰女士、OtaToshihiro 先生、苏本力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为受 益方,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控股股东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导致未来对公 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此次接受关联人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五、2026 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6 年年初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新增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 已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9,346.45 万元(不包含本次,均为无偿担保)。 2026 年年初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元,与上述关联人的关联企业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87.24 万元,交易内容为租赁费、物业管理费及网络服务费。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9日,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发展的融资问题,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 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4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方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经营发展的重要措施,有利 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需求,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拓展,有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关联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afd81e3-3bf1-461e-a724-e62fc845ab5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华立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23148.pdf ─────────┬──────────────────────────────────────────────── 2026-04-15│华立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223147.pdf ─────────┬──────────────────────────────────────────────── 2025-10-29│华立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6424.PDF ─────────┬──────────────────────────────────────────────── 2025-08-28│华立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7799.PDF ─────────┬──────────────────────────────────────────────── 2025-04-29│华立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1567.PDF ─────────┬──────────────────────────────────────────────── 2025-03-29│华立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49738.PDF ─────────┬──────────────────────────────────────────────── 2024-10-29│华立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582.PDF ─────────┬──────────────────────────────────────────────── 2024-08-28│华立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8817.PDF ─────────┬──────────────────────────────────────────────── 2024-04-26│华立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147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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