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2 扬电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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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 │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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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 │扬电科技(3010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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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 │扬电科技(301012):扬电科技章程(2026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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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34 │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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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6 │扬电科技(30101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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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 │扬电科技(30101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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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 │扬电科技(3010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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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 │扬电科技(3010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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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7 │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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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7 │扬电科技(301012):关于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并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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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并取得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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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聂琨林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现已完成经营范围与法定代表人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于 2026年 7月 23日取得泰州市数据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140797736U
注册资本:19696.0162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3年 12月 31日
法定代表人:聂琨林
住所: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磁性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设备研发;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4a97022-b690-45e7-a987-1473e5a8c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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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扬电科技(30101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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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系公司2026年新拓展的业务板块,目前尚处于起步培育阶段,相关业务资质、团队建设、运营管理体系仍
在持续完善中。算力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客户拓展进度及订单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该业务能否
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盈利能力尚需市场进一步验证。
4、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的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自查及通讯等方式,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算力服务业务系公司2026年新拓展板块,目前处于起步培育阶段
,未来客户拓展进度及盈利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系公司2026年新拓展的业务板块,目前尚处于起步培育阶段,相关业务资质、团队建设、运营管理体系仍
在持续完善中。算力行业技术迭代快、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商业化普及程度、客户拓展进度及订单持续性存在不确定性,该业务能否
形成稳定的收入来源和盈利能力尚需市场进一步验证。
3、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6年8月25日。目前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处于编制阶段,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
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不存在需要披
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a84e40a-04bd-4152-9298-745168432c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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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2│扬电科技(301012):扬电科技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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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扬电科技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a6ac98ea-356f-464f-870b-bfb474a15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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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3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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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6c1f318e-b738-4f2c-9f67-2790b8315b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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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6│扬电科技(301012):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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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在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
目路 69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新的董事后,为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召开临时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8 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8日 16:00 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会过半董事推举董事聂琨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84c7a76f-ea37-4291-80e9-cb23aa4a4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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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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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董事长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聂琨林先生为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聂琨林先生,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
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聂琨林先生(董事长)、汤雪梅女士、石志斌先生
2、独立董事:邓路先生、肖延高先生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
调整,调整后的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主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
1 战略委员会 聂琨林先生 聂琨林先生、肖延高先生、石志
斌先生
2 审计委员会 邓路先生 邓路先生、肖延高先生、聂琨林
先生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邓路先生 邓路先生、肖延高先生、聂琨林
先生
4 提名委员会 邓路先生 邓路先生、肖延高先生、聂琨林
先生
注:邓路先生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人数超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构成,新任委员
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调整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4adc644-d6a7-4daf-a734-a6d09b3d6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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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扬电科技(3010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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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15时00分开始。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8日(星期三)15时00分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8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8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石志斌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44,627,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43,975,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652,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296,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644,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652,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10%。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66,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37%;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49%;反对 4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4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503%。
提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6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90%;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3,2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98%;反对 4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99%;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4503%。
提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541,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0%;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51%;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886%;反对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2%;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993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943bd2f0-99a4-4bd1-a449-f358a0a95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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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14│扬电科技(301012):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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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通过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6 年 6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6 年 6月 23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江苏
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股
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8日下午 15:00在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由公司董事石志斌主持。
2、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8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月 3日。经查验,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
份 43,975,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271%。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97名,代表股份652,03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0%。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01名,代表股份 44,627,47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6581%。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出席、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相关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相关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
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44,566,8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2%;反对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37%;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35,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3249
%;反对 4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47%;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4,564,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8%;反对 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990%;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33,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98
%;反对 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99%;弃权 1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 44,541,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80%;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51%;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1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886
%;反对 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82%;弃权 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3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095ee08-7303-4e1b-9129-bb9586f3c3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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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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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发展算力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变更前: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磁性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
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磁性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
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一体化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模块化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配电设备各种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
售及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五条 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
围:一般项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备制造;磁性材料生产;配电开关控制
磁性材料生产;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 设备研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
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配电开关 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
控制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制造;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磁
电机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磁性材料 性材料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
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 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
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 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
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
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造;通信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资源
与技术平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一体化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模块
化数据中心、数据中心配电设备各种软
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生产、销
售及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前述经营范围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
案等办理完毕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da025158-603c-4e8f-b6a8-d309a3ebf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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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并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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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长、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汤雪梅女士、非独立董事朱振国先生提交的书面
辞职报告。汤雪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汤雪梅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仍作
为职工代表董事履职。朱振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朱振国先生辞去上
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汤雪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导致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汤雪梅女士将继续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董事会选举产生新任审计委员
会委员后,其关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正式生效;除此外,汤雪梅女士辞去董事长职务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自辞职报
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振国先生原定的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汤雪梅女士与朱振国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及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非独立董事与
董事长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雪梅女士与朱振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汤雪梅女士与朱振国先生
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汤雪梅女士与朱振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聂琨林先生(简历附后)为
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afd0600-c5db-4299-a553-7dd241b76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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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6│扬电科技(30101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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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 6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江苏泰
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4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4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会过半董事推举董事石志斌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辞职并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
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子公司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5ed2356-b6be-4f5a-bc30-bd1976e06e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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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5│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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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05584d5-ceda-4f40-89fc-abd6ca422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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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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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08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凡在 2026 年 7月 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新增向金融机构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www.cninfo.com)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4、提案 2.00、提案 3.00 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
前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登记;
(3)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26 年 7 月 6 日上午 9:00-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现场会议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荀洁
地址: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25500电子邮箱:190473221@qq.com 或 qqj@jsydd
q.cn
电话:0523-88857775
2、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请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1b11fc9e-3474-4095-94b8-11273e445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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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54│扬电科技(301012):子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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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f4d0b7cc-086c-4bea-9ac1-4481a49a7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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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4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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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月 22日,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
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含未
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
保,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
内,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
额度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近日,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或“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
信”或“债权人”)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担保确认函,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06,000,000.00 元。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1、公司向海通恒信出具担保确认函作出以下不可撤销的确认及承诺:同意公司就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向海通恒信申请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并签署的相关融资租赁合同(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06,000,000.00元,期限不超
过36个月,具体条款以具体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及文件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和责任向海通恒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类
1 /
型、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责任等具体事项以公司与海通恒信签署的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2、公司与海通恒信签订《保证合同》(编号:GCL26C004719001),同意债务人作为承租人与海通恒信作为出租人订立的《融资
回租合同》(编号:L26C004719001)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简称或合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的公告》(2026-01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和形式
1、保证人全面确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的主合同,即保证人不对主合同提出任何异议。
2、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
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
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
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
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3、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保证,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保证人无条件地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第二条 担保责任的履行
1. 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发生主合同项下任一违约情形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无论债权
人是否拥有其他担保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债权人无须先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追偿或起诉或行
2 /
使其他担保权利(无论是否由债务人提供),而有权直接先向保证人进行追偿。
2、在收到债权人发出的索付通知七日内,保证人应无条件向债权人支付债务人应付的一切款项和其他应付费用(上述费用计至保
证人实际偿付日),且债权人有权自行决定保证人所支付的款项优先用于清偿何种债务。
3、如保证人未按前款规定的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逾期利息和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保证人承担。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合同金额合计为 59,886.9 万元,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49.93%,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序 被担保单位 债权人或出租人 最高担保金额
号
1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姜堰支行 20,000,000,00
2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姜堰支行 40,000,000,00
3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姜堰支行 10,000,000.00
4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姜堰支行 60,000,000.00
5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南京银行姜堰支行 10,000,000.00
6 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泰州分行 50,000,000.00
7 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02,869,000.00
8 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 106,000,000.00
限公司
合计 598,869,000.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32,673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27.24 %。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书》(编号:GCL26C004719001)
2、《担保确认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a007175-2acd-40db-867b-7c0057e765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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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9:02│扬电科技(301012):关于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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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9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78,406.48元
。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40
0元 。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利润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9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
0.4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878,406.48元。
2、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自分配方案披露至
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6,960,1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4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
2、除权日(除息日):2026年6月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11 四川汉唐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2 01*****014 程俊明
3 08*****997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8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4
000。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
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行为的,上
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
联系人:仇勤俭
电话:0523-88857775
传真:0523-8885777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d035bf0-8ffd-456b-b8c7-b093ec7006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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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5│扬电科技(30101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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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5月22日,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
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含未来
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提供担保
,担保授权有效期间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
,公司及子公司可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
度调剂,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
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以下担保合同:
1、公司与招商银行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300483号),
为江苏扬电精密导体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协议》(编号:2026年授字第210300483号,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苏银金租)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苏银(2026)高保字第0561号),为
四川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银金租之间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最高额度为叁亿零贰佰捌拾陆万玖仟圆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1 /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的公告》(2026-014)
三、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300483号)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保证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责任期间
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
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范围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四)保证范围:
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关
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苏银(2026)高保字第0561号)
保证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发生期间
债权人与承租人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 2027年8月22日 止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合同”)项
下形成的全部债权。
上述期限仅指融资租赁业务的发生期限,到期日不受期限约束。
第二条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与债权人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发生
2 /
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
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款项。
第三条保证最高额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不超过(币种)人民币叁亿零贰佰捌拾陆万玖仟圆整 (大写)。
保证人同意承租人在担保最高债权额范围内循环使用额度,且保证人在担保总额内仍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合同余额合计为 47,288.6 万元,占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39.4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25,670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21.40
%。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6年保字第210300483号)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苏银(2026)高保字第056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8d994423-a7bc-42fb-999a-119d692f1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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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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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d0f9e76-953a-4e38-92a0-486e05686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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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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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5时00分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汤雪梅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人,代表股份 73,231,7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1,895,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0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336,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 人,代表股份 1,915,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79,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1,336,2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2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
提案2.00 《关于<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2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
提案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22,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8%;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4%;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
提案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2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12%;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9%;反对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
提案5.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1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3,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0%;反对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
0%。
提案6.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19,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39%;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4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3,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40%;反对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8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74%。
提案7.00 《关于2026年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96,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5%;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32%;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74%。
提案8.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2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6%;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10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9%;反对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574%。
提案9.00 《关于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96,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5%;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46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32%;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9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5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ca6f72d-d237-48f6-bdde-620a9a40e5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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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7│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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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号
)批复,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9
0,190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20.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999,993.1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03,702,926.88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8月 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年 8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
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徐亦潇、吴熠昊
联系电话 021-23185918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012
注册资本 196,960,162.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法定代表人 汤雪梅
实际控制人 聂琨林
联系人 仇勤俭
联系电话 0523-8885777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并在创业板上市 2023年 8月 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
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其它中介机构
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股票上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
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件;
3、督导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4、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
5、督导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
6、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 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证监局和证券交 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易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 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
于 2025年 3月 14 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
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
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
2025 年 3 月 14 日合并交割日后,因保荐项目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
如下:(1)2025 年 5 月 23 日,因中鼎恒盛气
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通报批
评的纪律处分;(2)2025 年 7 月 14 日,因江
苏中润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警
示的自律监管措施;(3)2025 年 9 月 16 日,
因洛阳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报告事项 说明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被深交所采取口头
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1、尽职推荐阶段
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及时向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2、持续督导阶段
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
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尽职推荐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
调和核查工作。在保荐机构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出具有关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
件。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115,464,189.07 元。国泰海通将继续履
行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8a27b99-22e2-4e48-9293-8f8f5aca7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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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07│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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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efb508f-e943-4eeb-8ffe-fe7d93ed0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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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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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196,960,16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
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878,406.48 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2025 年度公司财务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92,488.51 元,母公
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8,243,108.23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 38,243,108.23 元为基数,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 3,824,310.82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
23,921,771.14 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7,003,159.89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23,921,771.14 元。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发展阶段情况,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本着回报股
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现拟定如下分配方案:
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96,960,162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人民币现金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7,878,406.48 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
公司总股本如在实施分配前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的分配比例。
4、2025 年度现金分红 7,878,406.48 元,2025 年回购股份注销金额为30,181,784.16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4 年实施的股份回购),二者合计 38,060,190.64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 96.8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878,406.48 19,977,387.86 14,068,643.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30,181,784.16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292,488.51 70,344,588.54 6,766,015.68
研发投入(元) 29,374,766.22 28,113,131.08 19,781,452.36
营业收入(元) 1,279,047,908.18 1,333,317,287.64 575,009,655.1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27,003,159.89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23,921,771.1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1,924,437.3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30,181,784.1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8,801,03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72,106,221.5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77,269,349.6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 2.42%
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
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股
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后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 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be337bd-d3bf-43b8-bf68-2dc7ccfbf9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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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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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0e177f6-8808-4ce3-a595-91ef25c58e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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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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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
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15:00-16:3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汤雪梅女士,总经理王玉楹先生、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仇勤俭先生。
(三)接入方式:投资者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
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
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a4e4a5-2395-4f1e-9677-70ae90ab8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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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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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
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测试
和评估,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
经过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准备8,290,158.48元,明细
如下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元)
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518,175.26
坏账损失 10,518,175.26
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228,016.78
其中:存货减值损失 -1,898,648.1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329,368.63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
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算,本年度公司冲回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0,518,175.26元,主要是坏账损失准备金。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
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算,本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28,016.78元,其中存货减值损失-1,898,648.15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29,368.63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 2025年度各项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8,290,158.48元,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5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利
润总额增加8,290,158.48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
报告中反映。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8,290,158.48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
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扬电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fe79609-eb1d-4fe4-85c4-f2d683984b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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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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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50b3f73-546a-4e22-94df-97037331a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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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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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bcfe0c8-eba4-419c-a602-5c1ed6199a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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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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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所”)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
“公司”)2025 年 12 月31 日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4月24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公证天业所出具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扬电科技2026年设立的孙公司汉云扬智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于2026年
2月开立1.2亿元定期存单,用于为广西胜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1.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
审批程序。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定期存单已解除质押。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
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二、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
段”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2)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
期后事项;……”。
扬电科技2026年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属于上述所指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期后事项。根据我们的职
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 2025 年度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
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充分披露了相关风险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此予以认可。董事会高度重视此事项对公司产
生的影响,将持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密切关注相关进展,
注意投资风险。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强调事项段所
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开展充分沟通。经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尊重公证天业所的独立专业判断,认可公司董事会就该非
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将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相关问题, 审计委员会对此表示同意。后续,审计委员会将
持续跟踪相关工作进展,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
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如下:
1、将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公司已成立以独立董事邓路为组长的专项核查小组,并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公司将责令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全面整改。要求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
2、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为了规范、健全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董事会,对违规担保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公告;同时计划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股东会补充审议。
3、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公司将深刻吸取教训,系统地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计划,加强对算力业务相关岗位人员的培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和相关部门、子公司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江苏扬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文件,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将要求各部门及子公司、孙公司
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汇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4、全面梳理公司内控制度,夯实内控制度有效执行
公司将对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内控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全面审查和修订,堵塞管理漏洞,明确各环节责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担保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设立专门的监督岗位或强化内部审计,定期对担保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对内控中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刻反思,特别是新开展业务,通过完善并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对外担保等内部
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并切实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
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b1d1be-9e7f-446d-bade-c9d9d08a92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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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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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江苏扬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
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
截至 2025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2人。
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
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公证天业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对公司 2025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核,公证天业认为公司相关的内
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
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相关服务合同或聘用合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年12月18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0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证天业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审计计划、审计重点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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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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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与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完成2025 年度各项工作。具体
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年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79,047,908.18 1,333,317,287.6 -4.07%
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292,488.51 70,344,588.54 -44.1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354,479.11 -116,045,756.50 263.1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95 0.3562 -43.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9% 6.22% -2.83%
1、公司 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7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9.25 万元,分别比去年下降 4.07%、44.14%;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89 亿元,与去年相比上升 263.17%;
3、每股收益 0.1995 元/股、与去年相比下降 43.99%。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9%,与去年相比下降 2.83 个百分点。
二、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公司始终将内部控制作为管理的核心,通过组织协调公司各部门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机制、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在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识别、评估及管理潜在风险,促进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升了经营效率与效果,确保了资产安全,保证
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而推动了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在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和 生产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建
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监督机制,有效降低了运营风险, 确保了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持续科技创新,提升产品质量
持续创新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源泉,公司重视产品研发,不断引进技术性人才,通过与高校研究所等进行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技
术创新能力,不断开发适应市场的产品,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公司新技术与新产品的研发和储备工作 稳步进行,公司在2025年度的
研发费用达到 2937.48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任务。
3、完善成本管控,提升经营效率
在成本管理方面,公司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成本管理体系。一是强化工艺技术改造的功能,不断优化产品设计图纸,降低产
品成本。二是在员工成长方面,持续地进行技能培训以及管理提升,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和损耗。三是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相
关部门密切关注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及时分析市场变化情况,并根据订单情况、库存情况,动态调整公司的供应策略。
4、加强市场队伍建设,创新销售合作模式
在销售队伍建设方面,公司不断招聘销售人才,优化销售员队伍结构。2025年紧紧把握国外电力设备市场需求良机,创新销售模
式,与欧洲大客户合资成立子公司,锁定欧洲市场订单,提升公司销售业绩。
三、2026年经营计划
1、加大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
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立项新的研发项目,重点加强对非晶变压器、硅钢变压器、干式变压器等产品的改进
力度,提高产品质量,满足市场的需求。加大电磁导线项目的投入,提升电磁线产品的盈利能力,提高产品利润。
2、加快销售队伍的建设
公司计划继续扩大公司销售队伍,拓宽销售渠道,加强终端资源掌控能力,积极提高一级市场的销售比例。紧紧把握国内外电力
设备投资增长的巨大契机,创新业务合作模式,扩大欧美市场的销售规模,努力提升出口销售比重。
3、加快新业务的发展
2025年公司成立子公司汉扬智能涉足算力业务的运营,2026年公司将在人力资源、资金、市场运营方面将加大算力业务的投入力
度,把握算力和电力的协同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的建设,完善现有的研发技术体系,建立更加精细化的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管理和研发团队的主观能
动性。通过提高员工待遇,提升企业知名度等方式,吸引外部人才加入,促进公司管理和研发水平的提高。
5、加强成本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将通过技术改进,优化业务流程,适时进行供应链的整合及布局。加深与核心供应商的合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的采购成
本。积极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和工艺创新,降低公司的制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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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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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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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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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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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7│扬电科技(301012):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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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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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扬电科技(3010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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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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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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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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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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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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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扬电科技(30101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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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 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江苏泰
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3 日、2026 年 4 月 23日以邮件、专人
送达等《公司章程》认可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补充通知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名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5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汤雪梅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6 年一季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杜朝运先生、郭民先生,现任独立董事邓路先生、肖延高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部分。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
关担保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 2025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计报告、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国泰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5602420-f8ab-4ee1-bf95-ae4bcd5ad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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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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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517c0f-d0dc-4d71-a618-b0e67a267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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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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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002a5b2-f94b-4b9b-94bb-9a2ab6a31f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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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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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6]E1253号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苏公 W[2026]A559 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扬电科技编制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扬电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扬电
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扬电科技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实施额外的审计程序。为
了更好地理解扬电科技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本专项说
明仅供扬电科技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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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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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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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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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对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6]E1251号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苏公 W[2026]A559 号)。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执业准则进行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
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现对发表上述审计意见
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14: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2.重要非调整事项”所述,扬电科技2026年设立的孙
公司汉云扬智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开立1.2亿元定期存单,用于为广西胜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1.2亿元银
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该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定期存单已解除质押。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
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
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也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二、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
段”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如下:……(2)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
期后事项;……”。
扬电科技2026年对外担保未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属于上述所指在财务报表日至审计报告日之间发生的重大期后事项。根据我们的职
业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该事项。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
加强调事项段,通过明确提供补充信息的方式,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的该事项。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扬电科技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上述强调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五、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扬电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240万元。扬电科技是以营利为目
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4,669.35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水平为240万元(取整)。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
册会计师无关。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26 年 4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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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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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扬电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2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90,190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 20.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9,999,993.10 元。2023 年 7月 12日公司收到主承销商国泰海通汇缴的募集资金 509,999,993.1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
0,000.00元后合计人民币 504,999,993.10元。另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合计1,297,066.22 元,实际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03,702,926.8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3〕3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0,370.29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7,046.8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6,061.0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41,500.00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229,500.00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573.83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存款利息(+) 710.5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手续费支出(-) 0.44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1,546.42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余额 12,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为募集资
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户性质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活期存款 461179491062 11,211,031.6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 活期存款 8110501012602293359 104,253,157.43
合计 115,464,189.07
(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3 年 7月,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姜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泰州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一。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金
额7,046.81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3]E1447号)。
(四)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
资产品,使用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2025年 8月 22日 2026年 3月 3日 30,600,000.00
公司姜堰支行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2025年 11月 7日 2026年 1月 8日 60,000,000.00
公司姜堰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2025年 8月 21日 2026年 2月 27日 29,400,000.00
公司姜堰支行
合计 120,000,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b05e1f1-3ee5-47af-af64-cf3000d84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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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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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8ced82-4742-4993-9350-8cdbf9898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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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国泰海通关于扬电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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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江苏
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
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20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扬电科技办公楼 3 楼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吴熠昊
(六)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扬电科技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新公司法相关内容,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
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757af2-efd1-4db8-bf2c-61ce465262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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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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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 INDUSTRIAS MECANOELECTRICAS FONTECHA YEBENES SL共同出资设立成立子公司伊美飞变压器(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伊美飞公司),根据伊美飞公司章程,其股东会决议事项需要经代表伊美飞公司表决权至少三分之二(2/3)的股东投赞成票通过
方为有效。公司持有伊美飞公司51%的股权,无法单独控制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未对其形成控制,伊美飞公司是公司的联营子公司,
公司与伊美飞公司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经营规划,公司出售产品给伊美飞公司,伊美飞公司出口到欧洲市场,达到公司开拓
和稳定欧洲市场的目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对与伊美飞公司2026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总金额为2.01亿元(不含税)。具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 联 交 关联交易定价 2025 年 实 截至披 2026年预计
易内容 原则 际发生额 露日已 金额(不含
发生金 税,万元)
额
向关联人出售 伊 美 飞 出 售 商 市场价格 5,142.60 1,866.62 20,000
商品、提供服 公司 品 、 提
务 供 燃 料
动力
关联租赁 伊 美 飞 资 市场价格 29.06 14.53 100
公司 产租赁
(二)上一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关联人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发 实际发 实 际 发 披露日期
易内容 生金 生金 生额占 生 额 与 及索引
额 额 同类业 预 计 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出售商品、 向关联人出 5,142.60 30,000 6.71% 17.14% 巨潮资讯网
提供燃料动 售商品、提 《关于 2025
力 供服务 年关联交易
预 计 的 公
告 》 编 号
资产租赁 关联租赁 29.06 28 100% 103.78% 2025-00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用) 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
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适用) 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一定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伊美飞变压器(江苏)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苏泰州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690号
(4)法定代表人:马婷君
(5)注册资本:200万欧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3月31日,伊美飞公司总资产为 6068.53万元,净资产为1456.49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
4724.88万元,2026年1-3月净利润为 -96.9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伊美飞公司51%的股权,无法单独控制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未达成控股,伊美飞公司是公司
的联营子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伊美飞公司依法成立,为公司的联营子公司,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公司对其履约能力
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以及提供房屋、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均
执行市场公允价,结算方式均采用现金、汇票、承兑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与关联方的该等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关联方法人签署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伊美飞公司出售产品及半成品,通过伊美飞公司出口到欧洲市场,达到公司开拓和稳定欧洲市场的目的,提高公司
出口产品收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成
果、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
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查意见: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
、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确认关联交易,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查意见;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2ca538-1ccd-4916-80ec-70e9a223c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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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关于确认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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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以全票同意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情况概述
为开展算力业务,2026年2月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汉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扬智能”)向合作方采购服务器,双方
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4.12亿元。同时,应合作方的要求,孙公司汉云扬智能科技(四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云扬)向合作方
指定第三方主体广西胜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胜坤新材料”)提供1.2亿元存单,由其用于质押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汉
云扬于2026年2月5日办理银行定期存单,金额1.2亿元,期限为2026年2月5日到2026年5月5日;同日,该存单提供给胜坤新材料质押
,开具等额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期限2026年2月5日到2026年5月5日。
截至2026年4月22日,经汉扬智能与合作方、胜坤新材料协商,汉云扬定期存单已解除质押,资金已经如数归集汉云扬账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胜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04-21
注册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68号南宁高新区软件园二期8号楼第二层203-A45号法定代表人:谭倩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初级农产品收购;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
;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及担保是为了公司算力业务的开拓,相当于采购服务器的预付款使用。由于服务器采购的
特殊性和供需关系紧张,公司因算力业务的开展需要而采取上述措施,用途具有合理性,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截至 2026 年4月22 日,该定期存单质押均已经解除完毕,相关担保事项已经解除,未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损失。目前,公司已
经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审议,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采用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方式主要用于公司算力业务开展。经公司及时自查,前述存单已经
全部解除质押,未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损失,未实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确认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
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3,00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10%。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第三方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697dba-3237-4618-b6ef-6632d84a4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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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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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b4c6e0-39b4-4815-b729-3d38708c7e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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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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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9f85b9b-c5b8-4665-b14e-f0b393ec1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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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5│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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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电科技(3010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deb7b3e-a09e-4e25-a05c-ad3cadc61a9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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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扬电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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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673.PDF
─────────┬────────────────────────────────────────────────
2026-04-28│扬电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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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684.PDF
─────────┬────────────────────────────────────────────────
2025-10-28│扬电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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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373.PDF
─────────┬────────────────────────────────────────────────
2025-08-26│扬电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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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2862.PDF
─────────┬────────────────────────────────────────────────
2025-04-22│扬电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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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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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扬电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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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4525.PDF
─────────┬────────────────────────────────────────────────
2024-10-29│扬电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810.PDF
─────────┬────────────────────────────────────────────────
2024-08-27│扬电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1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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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扬电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631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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