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301013(利和兴)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4 16:15│利和兴(301013):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6:00 至 17:00 举办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 登陆“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 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宜潘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朝阳先生,财务总监贺美华女士,独立董事郑晓 曦先生,保荐代表人汤泽骏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c0c9b5d2-4012-4068-804e-faa87e031a47.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清利-已离任) ─────────┴──────────────────────────────────────────────── 利和兴(301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清利-已离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f759e26-c926-494e-98d9-b61b2ebd7fa2.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中的作用,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被收购时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但是遇有紧急事由时,可以 口头、电话、邮件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 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 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形式,也可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会议所审议事项; (四)独立董事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五)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六)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确认 。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第十五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 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 责保存。 第四章 履职保障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 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出席专门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不得少于”“至少”都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5dfcf59b-b1af-4686-8c82-438d9759672a.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湘云) ─────────┴──────────────────────────────────────────────── 利和兴(30101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湘云)。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6cc605a-dea1-4d0b-85a3-56601ac5403b.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公司章程(2024年4月) ─────────┴──────────────────────────────────────────────── 利和兴(301013):公司章程(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f112a865-f151-4492-896e-169a0409bd48.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和兴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 │查意见 ─────────┴──────────────────────────────────────────────── 利和兴(3010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和兴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6a4796d-881f-46fc-8ce0-aabd7ee589a9.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733,973.71 元,其 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193,994.1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12,201,074.12 元,其中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67,587,881.7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 12,201,074.12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和未来的资金 使用需求及规划,在兼顾公司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金分红政策应当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盈利水平、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等因素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未实现盈利,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为了保障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 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 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董事会拟定的《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f5a32f64-5936-4ba1-95b6-67f27ed0eca3.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定于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 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 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何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写字楼 21 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 提案 1.00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 的议案》 8.00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 √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3) 11.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11.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11.03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1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 √ 案登记的议案》 13.00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14.00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 7.00、10.00、11.02、12.0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与议案 8.00、9.00、14.00 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上述议案 8.00,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中 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已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9: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写字楼 21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 电话:0755-28191082-8019 传真:0755-28191082-8008 电子邮箱:ir@lihex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 号汇德大厦 1 号写字楼 21 层,邮编:518131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769e9018-24fc-4487-875e-16a93522fa39.PDF ─────────┬──────────────────────────────────────────────── 2024-04-24 00:00│利和兴(301013):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 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等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2023 年 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2,506,820.09 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6,660,802.63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156,153.0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92,971.85 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 11,677.71 二、资产减值损失 15,846,017.46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29,732.86 存货跌价准备 15,716,284.60 合计 32,506,820.09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