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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3(利和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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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0 17:34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2 17:02 │利和兴(3010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1 18:12 │利和兴(30101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进展公告 │ ├─────────┼──────────────────────────────────────────────┤ │2025-01-08 17:52 │利和兴(30101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 │2025-01-08 17:52 │利和兴(301013):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 ├─────────┼──────────────────────────────────────────────┤ │2025-01-08 17:52 │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31 18:54 │利和兴(3010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和兴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 │2024-12-25 17:42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0 17:06 │利和兴(301013):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4-12-13 18:20 │利和兴(301013):关于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公告 │ └─────────┴──────────────────────────────────────────────┘ ─────────┬──────────────────────────────────────────────── 2025-02-20 17:34│利和兴(301013):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 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4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 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 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 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申请了人民币柒仟万元整的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 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江门”)分别与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保证 责任。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利和兴江门 债权人:工商银行深圳龙华支行 债务人:利和兴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 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下同)租借合同以 及其他文件。 3、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柒仟万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①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 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 次日起三年。②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③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 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④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 三年。⑤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 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0/8d729513-0d6b-4b1f-bc45-9f74d7ae4f33.PDF ─────────┬──────────────────────────────────────────────── 2025-01-22 17:02│利和兴(301013):2024年度业绩预告 ─────────┴──────────────────────────────────────────────── 利和兴(301013):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3e06f366-4ae6-49ac-afc4-205470dc831a.PDF ─────────┬──────────────────────────────────────────────── 2025-01-21 18:12│利和兴(30101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 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 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孙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4MAEAC7GD4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 36 号 1 栋厂房自编 B 栋 1 层(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宋志会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1 月 21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三、备查文件 1、《孙公司登记通知书》; 2、《孙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a8c710d0-3cea-49f6-80cc-c70e99bc88ae.PDF ─────────┬──────────────────────────────────────────────── 2025-01-08 17:52│利和兴(301013):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产使用与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 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公司全资孙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2、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宋志会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自编厂房 B栋 1 层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租赁服务(不含 许可类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 告设计、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具体的孙公司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注册信息最终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系为了提高公司江门园区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效率,合理利用资源,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综合实 力,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 孙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存在一定的审批风险。孙公司成立后,在未来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 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 势及行业相关的政策导向,通过继续完善公司治理以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而做出的慎重决策,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7df83c45-7e57-4f19-af05-51870d17fd81.PDF ─────────┬──────────────────────────────────────────────── 2025-01-08 17:52│利和兴(301013):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公告 ─────────┴────────────────────────────────────────────────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相关合伙企业,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共同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 合伙人与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专业投资机构)、江门市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广东恒则利科技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则利”),并签署《恒则利合伙协议》。恒则利认缴出资总额为20,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 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为49.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023 年 12 月 27 日,恒则利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0)。 二、本次终止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情况及原因 自恒则利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以来,各合作方针对与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相关的产业进行了研究,对潜在项目进行了前期搜索 、调研和储备,但截至目前,恒则利尚未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业务。 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各合作方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经慎重考虑 并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并注销恒则利。 三、本次终止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则利各合伙人尚未实际出资,恒则利亦未实际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本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 销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终止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审议程序 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次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284b111d-5344-4691-be30-b7e79e7afce7.PDF ─────────┬──────────────────────────────────────────────── 2025-01-08 17:52│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 发出,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同步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其中董事邹高,独立董事郑晓曦、刘湘云、张志杰以视频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使用与管理效率,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江门)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利和荟商业管理(江门)有限公司(拟称,以下简称“利和荟江门”),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次投资完成后,利 和荟江门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目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结合各合作方的实际情况,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及管理成本 ,经慎重考虑并经各合作方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并注销相关合伙企业。 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发展战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并注销合伙企业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00b72110-dab3-4b80-ae4d-b3245086a347.PDF ─────────┬──────────────────────────────────────────────── 2024-12-31 18:54│利和兴(3010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和兴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利和兴(30101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和兴2024年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13d06999-e4d2-4d0d-8c04-e91769a5ab0e.PDF ─────────┬──────────────────────────────────────────────── 2024-12-25 17:42│利和兴(301013):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 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4 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 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 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使用期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 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容电子”)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利容电子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2024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7日。 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分别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连带 保证责任;利容电子少数股东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 月明女士无偿为利容电子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4MABTXADC19 住所 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 36 号 1 栋自编 A 栋 成立日期 2022 年 7 月 25 日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林宜潘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 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器仪 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 股东信息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持股 70% 陈巧辉持股 3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862.77 6,092.71 负债总额 5,583.97 5,796.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50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5,583.97 5,796.20 净资产 278.79 296.51 营业收入 3,369.03 3,934.42 利润总额 5.27 -155.20 净利润 -17.72 -118.67 四、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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