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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3(利和兴)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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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22 17:46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0 17:12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8 17:42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5 18:02 │利和兴(301013):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 │2026-06-05 18:02 │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8 17:16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2 18:32 │利和兴(30101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5-18 20:02 │利和兴(301013):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5-18 20:02 │利和兴(301013):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02 │利和兴(30101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6-22 17:46│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 超过 2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 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 2026年 5月 18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概述 近日,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容电子”)与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小担商业保理公司”)签订了《保理业务合同》,利容电子向中小担商业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约定将利容电子与买方基础交 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小担商业保理公司,本次保理融资额度的金额为3,000万元,保理融资额度的有效期为12个月。 为保障上述《保理业务合同》的顺利履行,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利容电子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与中 小担商业保理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利容 电子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4D154B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鸿荣源北站中心)B 栋 4607 成立日期 2018年 5月 9日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杰清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 风险管理平台的开发;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许可经营项目:企业信用征 集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利容电子(江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4MABTXADC19 住所 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 36号 1栋自编 A栋 成立日期 2022年 7月 25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林宜潘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 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 表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信息 利和兴电子元器件(江门)有限公司持股 70%,陈巧辉持股 3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37.08 7,161.80 负债总额 6,898.34 6,872.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480.00 3,480.00 流动负债总额 6,898.34 6,872.21 净资产 538.74 289.59 营业收入 4,408.05 13,179.94 利润总额 249.15 -90.08 净利润 249.15 -73.27 四、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利和兴、林宜潘、黄月明、利容电子少数股东及其关联方 保理申请人:利容电子 保理商:中小担商业保理公司 2、主合同:保理业务合同及其项下的所有单笔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笔保理融资确认书)、保理商与保理申请人签署的《 监管协议》。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多笔债务的,则每笔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笔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5、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愿意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向保理商提供担保,并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买 方及保理申请人未清偿保理商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应付款项、保理融资款、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保理管理费、回购 价款及主合同项下应向保理商支付的所有款项);保理商垫付的以及保理商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下同)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 107,24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为 161.01%;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30,013.3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5.06%,系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相 互之间提供的融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 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保理业务合同》; 2、《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d735a2a-fc7e-4fce-a202-e65bab1f1537.PDF ─────────┬──────────────────────────────────────────────── 2026-06-10 17:12│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和兴”)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拟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含金融服务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亿元人民 币的综合融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为融资项下所发生的债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的担保,担保总额度预计不 超过 20亿元人民币;并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为前述融资事项无偿提供关联担保。 上述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使用期 限内均可循环使用。具体的融资及担保金额、担保方式、融资形式等以最终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或合同为准。在上述融资额度 及担保额度内的单笔融资及担保事项不再单独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 资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和 2026年 5月 18日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1)。 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申请了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授 信额度,授信期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8年6月9日。 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宜潘先生、黄月明女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前述融资无偿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林宜潘先生及黄月明女士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及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议、审批程序。 三、担保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相关主体 保证人:林宜潘、黄月明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前海分行 债务人:利和兴 2、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专属条款第二条确定的担保债权确定期间内签署的授信合同、借款合 同、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等文件及其修 订或补充等文件。 3、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2026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2026年年初至披露日,林宜潘先生和黄月明女士除在 公司领薪、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无偿提供担保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a341475-097a-4e8d-9dd1-a1956de3618f.PDF ─────────┬──────────────────────────────────────────────── 2026-06-08 17:42│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eb58fc2c-9b1f-4b32-b04e-84531d4e19b9.PDF ─────────┬──────────────────────────────────────────────── 2026-06-05 18:02│利和兴(301013):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告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与深圳市欧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公司” 或“联合竞买方”)作为联合竞买申请人联合竞买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A912-0637 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实际出 让文件为准)。公司取得前述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拟在该地块上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暂定名,以有 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 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具体投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投资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土地竞买、投资项目建设、签署相关协议等所有具体事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 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联合竞买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深圳市欧盛自动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98569757K 法定代表人 唐山 成立日期 2014年 7月 23日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香社区广场路 50 号新浦科技园 101 经营范围 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综合解决方案的设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 及配件、仪器仪表研究、开发、销售及技术成果转让;精密电子产品模具的 技术开发、设计和服务;通讯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电 器机械及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信息系统 运行维护服务;餐饮管理。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 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 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业自动化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设备 及配件、数控装备及配件的生产及销售。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2、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5%以上的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欧盛聚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5346% 林惠婷 14.25% 赖答 12.0234% 王成文 10.1531% 项阳 7.25% 唐山 7.125% 刘会龙 7% 公司与欧盛公司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政策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企业,具备竞买人 主体资格。公司与欧盛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仅作为联合竞买申请人参与联合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按规 划各自建设,各担费用。 三、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6]31号),公司拟联合竞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A912-0637号地块 2、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3、土地面积:24,039.64㎡ 4、建筑面积:101,250万㎡ 5、挂牌起始价:3,733万元人民币 6、竞买保证金:750万元人民币 7、土地使用年限:30年 上述土地由公司和联合竞买方各占 50%产权,竞买土地所需资金按各方实际价格分别出资。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 用年限等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 公司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其他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半导体及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基地(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4、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建筑工程、装修款、设备购置费等) 5、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体投资总额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研发生产基地,公司目前在深圳本地的生产制造、研发等场地均 为租赁,本次投资建设基地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本次 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建项目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投资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 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需要与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 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 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 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仅是在目前条件下的计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 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资。 4、本次投资是基于目前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和技术变化及公司经营管 理、业务拓展等内外部因素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公司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5、本次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c7a0defa-debe-41cd-88a3-43526d7174c9.PDF ─────────┬──────────────────────────────────────────────── 2026-06-05 18:02│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1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 出,于 2026年 6月 5日在公司汇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宜潘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 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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