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3 利和兴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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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14 │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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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11 │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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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10 │利和兴(301013):关于新增关联方、新增2025年度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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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09 │利和兴(30101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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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26 │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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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0 │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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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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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利和兴(3010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
│ │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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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2 │利和兴(3010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
│ │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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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1 │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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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8:14│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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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利源兴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兴鑫”)核准迁入广
东省江门市,并对应修改了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且对应修改了利源兴鑫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源兴鑫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
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名称 深圳市利源兴鑫科技有限公司 江门市利源兴鑫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松元厦社区环 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 36号 1栋厂房自编 A栋 3
观中路 308 号立伟工业园厂房二 101 楼(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 林宜潘 钟诚诚
经营范围 工业机器人、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不 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含限制项目);电子产品、自动化产品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及相关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 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
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展经营活动)
活动)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江门市利源兴鑫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BXM50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江门市江海区龙湖路 36号 1栋厂房自编 A栋 3楼(一址多照)
法定代表人:钟诚诚
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 10月 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核准迁入通知书》;
2、《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6ad12d77-0d70-4ca6-a1b1-b5ab2f9ef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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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11│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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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e4a383db-40c5-4be8-9772-458ca1ff90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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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10│利和兴(301013):关于新增关联方、新增2025年度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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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关于新增关联方、新增2025年度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b490fb9d-f670-4e35-8081-d78ddf15e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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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19:09│利和兴(301013):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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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新增关联方、新增 2025年度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普通决议事
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议案 1.00,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将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中小投资
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投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11日(星期四)9: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包括: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本条所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股东单位的公章)。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2)。采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2月 11日 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娜
电话:0755-28191082-8019
传真:0755-28191082-8008
电子邮箱:ir@lihexing.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 385号汇德大厦 1号写字楼 21层,邮编:518131
5、其他事项
(1)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2)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c9fdc0d4-dca8-4191-8058-151e2f85b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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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4 17:26│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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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4/9e9341c1-93ed-49af-9160-bacdc0949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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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40│利和兴(301013):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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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和兴苏州”)根据
最新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调整了经营范围,并对应修改了利和兴苏州的公司章程。
一、本次主要变更事项
近日,利和兴苏州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
变更 变更前 变更后
事项
经营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
范围 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
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 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
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 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 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
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 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备修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变更后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名称:利和兴智能装备(苏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YX2RE1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七期 G3-1901-127单元
法定代表人:林宜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 8月 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d6ccba50-f272-4aab-8df6-790ebaf07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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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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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和兴(30101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5ca8db69-17b5-4bb0-9087-e3353ff5a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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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利和兴(3010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
│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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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利和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对利和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3号”《关于同意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
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957,176股,每股发行价格 8.72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33,970.6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897.1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73.5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6月 23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5-0002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开展,公司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了调整,缺口部分将由公
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7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
拟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进度
1 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17,546.58 17,704.02 注 1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95.27%
3 补充流动资金 5,794.11 5,794.11 100.00%
合计 28,073.52 28,007.23 -
注:智能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该项目实施期间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利息收入 157.44 万
元,该项目已结项。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
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当增加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审慎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优化成本结构,提高管理效率,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
适当降低或减少项目建设成本及相关费用支出,形成了一定募集资金节余。另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存款利息收入,进而
带来资金节余。为更加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含
额 金金额 利息)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32.83 4,509.10 485.32
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
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
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及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利和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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