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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17(漱玉平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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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17 漱玉平民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7:02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9 16:42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暨业绩补偿情况进展的│ │ │公告 │ ├─────────┼──────────────────────────────────────────────┤ │2026-07-07 16:48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 ├─────────┼──────────────────────────────────────────────┤ │2026-07-06 15:40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15:40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6-26 16:22 │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23 16:00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2 15:40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4 19:36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2026-06-02 19:01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漱玉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7-15 17:0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 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控股股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东或第 比例 比例 充质 一大股 (%) (%) 押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李文杰 是 9,620,000 7.15 2.37 否 否 2026 年 7 办理解除 重庆国际信 个人融资 月 14 日 质押登记 托股份有限 手续之日 公司 合计 — 9,620,000 7.15 2.37 — — — — — — 注:1、截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最新总股本为 405,607,125 股,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以最新的总 股本为准;上述限售股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以上数据差异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李文杰先生与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漱玉锦云”)、济南漱玉通 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漱玉通成”)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李文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 量(股) 量(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押股份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比例 结、标记 比例 结数量 (%) 数量 (%) (股) (股) 李文杰 134,512,800 33.16 52,860,000 62,480,000 46.45 15.40 0 0.00 0 0.00 漱玉锦云 45,600,000 11.24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漱玉通成 31,050,700 7.66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211,163,500 52.06 52,860,000 62,480,000 29.59 15.40 — — — — 注:1、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6 年 7月 14 日股东名册为准。 2、上述限售股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杰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杰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变动及风险情况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868fc7c-0134-4995-ad75-65f17c8a9145.PDF ─────────┬──────────────────────────────────────────────── 2026-07-09 16:4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暨业绩补偿情况进展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漱玉”或“甲方 ”)于近日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抵押担保合同》《股权质押担保合同》并收到部分业绩补偿款,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齐河泰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漱玉与淮安市泰耀医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泰耀”)、吉林市景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吉林景耀”)、竹山雷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竹山雷驰”)、青岛春天之星大药房医 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大药房”)以及齐河泰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河泰耀”)和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天医药”)签署《重组收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青岛漱玉以不超过人民币2.88亿元收购吉林景耀、竹山雷 驰合计持有的齐河泰耀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春天医药80%股权。春天医药通过资产重组持有春天大药房注入的198家直营门店资产 及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齐河泰耀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该收购事项已于2021年10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现持有春天医药80%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业绩承诺及实现情况 (一)业绩承诺 乙方(淮安泰耀、吉林景耀、竹山雷驰、春天大药房)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各方确认,乙方就春天医药自2022年至2024年 期间(“业绩承诺期间”)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和不含税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以下考核业绩指标进行承诺。 单位:万元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净利润 不含税销售收入 2,564.44 39,000.00 3,092.50 46,800.00 3,733.74 56,160.00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议案》。根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业 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5]京会兴专字第 00470008 号),春天医药 2022-2024 年累计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149,354 .47万元,春天医药2022-2024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5,240.9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累计不含税销售收入完成率为 105.21%,完成情况高 于考核业绩指标的80%,完成了累计不含税销售收入业绩承诺指标;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净利润完成率为 55.81%,完成情况低于考核业 绩指标的 80%,未完成累计净利润业绩承诺指标。 鉴于业绩承诺人未实现承诺期的业绩承诺,根据《重组收购框架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应对青岛漱玉履行补偿义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公告》《关于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三、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内容及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近日,青岛漱玉与相关业绩承诺方签署了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抵押担保合同》《股权质押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诺主体变更 因原业绩承诺主体吉林景耀、竹山雷驰已办理注销登记;孙代勤系上述企业实际控制人,青岛春天之星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春天之星健康产业”)系孙代勤实际控制的公司,故原注销业绩承诺主体的业绩补偿义务由孙代勤、春天之星健康产 业承接。 (二)补偿金额 各方确认,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计算方式并结合业绩承诺期间春天医药经审计净利润和不含税销售收入等业绩数据,相关业绩承 诺方应对青岛漱玉履行补偿义务,淮安泰耀、春天大药房、孙代勤、春天之星健康产业应向青岛漱玉支付的现金补偿总额为人民币12 7,268,575.92 元。 (三)补偿金额支付安排 各方同意,剩余补偿金额分 5年支付,具体支付进度如下: 各方确认,现金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127,268,575.92 元。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相关业绩承诺方已向青岛漱玉支付人民币 10,000, 000.00 元,剩余未支付补偿款为人民币117,268,575.92 元。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剩余 2026 年度款项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32,000,000.0 0 元; 2028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32,000,000.00 元; 2029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32,000,000.00 元; 2030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人民币 11,268,575.92 元。 (四)其他约定 本协议系对《重组收购框架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条款的进一步明确及履约安排;本协议约定与《重组收购框架协议》不一致的, 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事项,仍按《重组收购框架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担保措施 青岛漱玉与春天之星健康产业签署《抵押担保合同》《股权质押担保合同》,约定由春天之星健康产业以其单独所有的房屋向业 绩补偿支付《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春天之星健康产业以其所持春天医药 20%股权向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项下 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业绩补偿支付协议的签署系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的结果,未改变业绩承诺应补偿金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根据进展情况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将根据业绩承诺补偿款收回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2、青岛漱玉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补偿支付《协议书》《抵押担保合同》《股权质押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84aeb54-c5cd-4df8-818c-25bccbffa3aa.PDF ─────────┬──────────────────────────────────────────────── 2026-07-07 16:48│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漱玉”) 于近日收到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一明”)相关业绩承诺方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196.40 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补偿情况概述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月 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00002382号),辽宁一明业绩承诺期内 营业收入合计完成率为 101.39%,净利润合计完成率为 84.91%。未实现业绩承诺。 鉴于业绩承诺人未实现承诺期的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应对辽宁漱玉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 为 196.4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二、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漱玉已全额收到相关业绩承诺方支付的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款196.40万元,业绩承诺方已 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的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b69dbd53-cdef-48ee-84fb-217f01e2b61a.PDF ─────────┬──────────────────────────────────────────────── 2026-07-06 15:4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5,412.17 万元。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6 年度担保 额度的议案》,该次追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4,712.17 万元。公司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可以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调剂以不跨过资产负债率 70%的标 准进行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20 26 年 2月 5日、2026 年 4月 29 日、2026 年 5月 2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追加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 公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淄博漱 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漱玉”)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全资子公司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三 联”),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总额 已使用担保 尚未使用担 本次调剂 调剂后担 调剂后可 度 额度 保额度 担保额度 保总额度 使用担保 额度 漱玉平民大 淄博漱玉平 1,000.00 0.00 1,000.00 -1,000.00 0.00 0.00 药房连锁股 民大药房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漱玉平民大 青岛三联大 1,000.00 1,000.00 0.00 +1,000.00 2,000.00 1,000.00 药房连锁股 药房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 注:淄博漱玉、青岛三联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青岛三联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业务,公司 为青岛三联的本次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提 供担保前,公司为青岛三联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扣除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包括: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提供43,818.67万元的担保,公 司为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27,780万元的担保,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提供2,70 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平民医药(福建)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福建省民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 担保,公司为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供6,4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枣庄)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为滨州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提供11,5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 玉医药物流(湖北)有限公司提供1,02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吉林)有限公司提供51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 流(辽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山东漱玉康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有 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54 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德州康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9,443.50万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01-25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龙山路16号 3、法定代表人:姜晓龙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零售等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31.14 2,254.40 负债总额 940.56 1,305.6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总额 940.56 1,305.61 净资产 890.58 948.80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 -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5.32 6,037.25 利润总额 -58.22 177.51 净利润 -58.22 140.83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青岛三联《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保证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 和其他相关费用。 7、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 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青岛三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前述公司经营 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4,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30%;本次担保 提供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15,268.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4.09%。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青岛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9f1ba2a-4a6d-4405-b361-5b8e4c9479eb.PDF ─────────┬──────────────────────────────────────────────── 2026-07-01 15:4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c76abef-aa3f-47fe-8089-c3f747926bd3.PDF ─────────┬──────────────────────────────────────────────── 2026-06-26 16:22│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be38cc5-2249-4d8d-b09d-92c9c9bbe2df.PDF ─────────┬──────────────────────────────────────────────── 2026-06-23 16:0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5,412.17 万元。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6 年度担保 额度的议案》,该次追加担保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64,712.17 万元。 其中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物流”)提供不超过 56,020.17 万元的担保额度。担 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1 日、2026 年 2月 5日 、2026 年 4月 2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追加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202 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山东物流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了《保理合同》,开展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900万元、8,500万元的两 笔商业保理业务,公司为山东物流的本次商业保理业务分别提供1,900万元、10,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提供担保前,公司为山东物流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29,718.67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担保余额为41,818.67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201.5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扣除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余额(包括: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提供41,818.67万元的担保,公 司为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27,780万元的担保,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提供2,70 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平民医药(福建)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福建省民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供1,800万元的 担保,公司为青岛春天之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供6,4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枣庄)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为滨州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东营益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提供11,5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 玉医药物流(湖北)有限公司提供1,02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吉林)有限公司提供51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 流(辽宁)有限公司提供4,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山东漱玉康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有 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漱玉医药物流(东营)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福建恒生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54 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青岛三联大药房有限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为德州康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200万元的担保),公司及 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3,443.5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12-25 2、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飞跃大道3218号 3、法定代表人:秦光霞 4、注册资本:42,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药品及健康相关商品的批发配送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9,777.14 286,439.77 负债总额 213,541.54 223,267.7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2,010.77 11,619.32 流动负债总额 205,354.08 216,923.28 净资产 66,235.61 63,171.97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 _ _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95,173.92 395,934.64 利润总额 4,088.15 5,855.69 净利润 3,063.64 4,333.92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8、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山东物流《保证合同》 1、债权人(受益人):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保证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让与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仟玖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让与人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付应收 账款的义务、让与人应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让与人应转付应收账款回收款的义务、让与人和/或债务人应支付保理费、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等。保证人在此同意,受益人、让与人及债务人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同意,可以对主合同的 任何条款,如让与人和/或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让与人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 益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保全保险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 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的期间。受益人同 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山东物流《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受益人):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2、保证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让与人):漱玉医药物流(山东)有限公司 4、担保主债权金额:人民币壹亿零贰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为让与人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偿付应收 账款的义务、让与人应转付应收账款回收款的义务、让与人应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让与人和/或债务人应支付保理费、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义务等。保证人在此同意,受益人、让与人及债务人无需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证人同意,可以对主合同的 任何条款,如让与人和/或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或其他条件进行变更或解除,保证人仍然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2)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让与人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 益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 损失。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均届满(以较晚者为准)之日起 满两年的期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山东物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支持其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前述公司经营 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对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64,712.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30%;本次担保 提供后,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11,268.6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22%。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签署的《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c6d95801-8fbb-417c-b22e-6363ec287c95.PDF ─────────┬──────────────────────────────────────────────── 2026-06-12 15:4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041b377-bdd8-49d4-b4d3-a401e036430e.PDF ─────────┬──────────────────────────────────────────────── 2026-06-04 19:36│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公司股东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漱玉锦云”)持有公司股份 45,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24% )。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6 月 29 日至 2026 年 9 月28 日),以集中竞价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共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168,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注:截至 2026 年 6 月 3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5,607,125 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漱玉锦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意向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漱玉锦云 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 45,600,000 11.24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合计 45,600,000 11.24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漱玉锦云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2,168,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不超过 4,056,07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8,112,14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29 日至 2026 年 9月 28 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漱玉锦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如下: 1、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发 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上述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企业亦将同等地遵守上述锁定承诺。 2、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且稳定地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本企业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企 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本企业如果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上市后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证券交易所允 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意向,则本企业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减持意向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的,违规 操作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 东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 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3、漱玉锦云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股 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漱玉锦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意向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ae26cb5d-320e-4c97-acbb-1e9255dfb37f.PDF ─────────┬──────────────────────────────────────────────── 2026-06-02 19:01│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漱玉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2、转股期限: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 3、暂停转股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6月3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869 号)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 8.00 亿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漱玉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72” ,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6月 21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 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转债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 日、2026 年 5月 27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漱玉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漱玉转债”将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月 3日(星期三)起恢复转 股,敬请公司可转债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67f5d3e-f12b-4773-bbae-cce57e8e6810.PDF ─────────┬──────────────────────────────────────────────── 2026-05-28 17:56│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bdcef6a-4120-43ce-9dad-669fc9cb8c49.PDF ─────────┬──────────────────────────────────────────────── 2026-05-27 18:20│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 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变化情况如下: (1)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自 2023 年 6月 21 日进入转股期,本次权益分派期间 ,漱玉转债已暂停转股。自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化,总股本由 405,607,059 股 变更为405,607,12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5,607,1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 股派 0.40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45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名称 1 03*****829 李文杰 2 03*****883 秦光霞 3 08*****159 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38 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724 江苏漱玉锦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 关条款,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14.95 元/股调整为 14.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 调整,调整后最低减持价格为 8.47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 56 号 咨询联系人:李强、綦妍荔 咨询电话、传真:0531-69957162 八、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40e4bb1-d767-43ee-a100-7c7f3bef636f.PDF ─────────┬──────────────────────────────────────────────── 2026-05-27 18:2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漱玉转债,债券代码:123172; 2、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14.95元/股; 3、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14.91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6月3日。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9号)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 2、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8.00 亿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1 月 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漱玉 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72”。 3、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6月 21 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 4、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漱玉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21.27 元/股;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漱玉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21.27 元/股调整为 21.1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2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 3月 6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漱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3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漱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漱玉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5.0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3 月 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向下修正漱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 于 2024 年 7月 9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漱玉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5.00元/股调整为 14.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7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7月 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可转债调整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 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 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漱玉转债”的转股 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漱玉转债”转股价格为 14.95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4.91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14.9 5-0.045=14.91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07cc2620-adea-4091-8e9d-3a2b3ac51648.PDF ─────────┬──────────────────────────────────────────────── 2026-05-26 19:04│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漱玉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 2、转股期限: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2月14日; 3、暂停转股期限:2026年5月27日至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日期: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869 号)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80,00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 8.00 亿元可转债已于 2023 年 1 月 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漱玉转债”、债券代码为“123172” ,转股期限为 2023 年 6月 21日至 2028 年 12 月 14 日。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实施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 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详见附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 ,自 2026 年 5 月 27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172;债券简称:漱玉转债)将暂停 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漱玉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5212e2d-2d7c-4cf8-a476-59f56f8b2594.PDF ─────────┬──────────────────────────────────────────────── 2026-05-20 19:00│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ba90641-1f77-4702-9fc9-37447406794e.PDF ─────────┬──────────────────────────────────────────────── 2026-05-20 19:00│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召开方式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2:30 在山东省济南市历 城区山大北路 5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李文杰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9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1,153,8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 247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72,53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7.191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9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620,4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05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017,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7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3,017,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4 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00,900,3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63,5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986%;反对 251,4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2%;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300,891,0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7%;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54,2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582%;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2%;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00,871,9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4%;反对 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8%;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35,1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53%;反对 27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52%;弃权 1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2,736,3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05%;反对26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3%;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36,3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805%;反对 268,9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83%;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51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李文杰、秦光霞、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漱玉通成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漱玉锦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22,732,8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3%;反对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5%;弃权 11,8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32 ,8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53%;反对 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35%;弃权 11,80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 李文杰、秦光霞、济南漱玉锦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漱玉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漱玉锦阳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300,875,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7%;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4%;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38,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918%;反对 26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70%;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追加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300,856,8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4%;反对 28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20,0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97%;反对 28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91%;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300,889,5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2%;反对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52,7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517%;反对 25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2%;弃权 1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 300,872,79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7%;反对26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弃权 11,8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2,7 35,99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787%;反对 26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00%;弃权 11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13%。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张璐律师、邓娟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 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8825f0ed-063c-4275-af81-5b63ad05fecb.PDF ─────────┬──────────────────────────────────────────────── 2026-05-20 19:00│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ff0b972-ef45-43a8-a05c-f6fda84c5bd8.PDF ─────────┬──────────────────────────────────────────────── 2026-05-20 19:00│漱玉平民(3010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漱玉平民(30101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7b80e4f-afde-4b0d-8d4e-b20e06cd2401.PDF ─────────┬──────────────────────────────────────────────── 2026-05-20 19:00│漱玉平民(301017):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人,其中董事李强先生、娄新珍女士,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李文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文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时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9a166b4b-d292-4976-a0cf-ef4040614966.PDF ─────────┬──────────────────────────────────────────────── 2026-05-12 15:44│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时及时归还至相 关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7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提 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4,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 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完毕,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a61f456-5956-43a1-bec4-c7f94bdb7e55.PDF ─────────┬──────────────────────────────────────────────── 2026-05-11 16:28│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并同时举办 2025 年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长李文 杰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强先生,财务总监胡钦宏先生,独立董事晏莉女士(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 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董秘邮箱 sypmdm@sypm.cn,公司将在本 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2e8f3e32-24cc-478c-8cf9-d7b39cd84a67.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情况的核查意 │见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平民 ”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辽宁一明”或“标 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召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漱玉拟购买辽宁一明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 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漱玉”)收购抚顺市联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抚顺联 妙”)持有的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一明”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 议》。根据审计和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 9,6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作价为 4,896.00 万 元,同时抚顺联妙(乙方)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业绩承诺。 上述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现持有辽宁一明 51%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3 年 8 月,辽宁漱玉(甲方)与抚顺联妙(乙方)、辽阳广迈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隋显波(丁方 1)、康琦(丁方 2)、辽宁一明(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乙方拟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及相关权益 转让给辽宁漱玉,同时乙方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业绩承诺。 (一)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4.1、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称:“承诺期”),乙方和丁方承诺应完成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目 标为: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7,000 万元,审计后净利润≥591.61 万元;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7,500 万元,审计后净利润≥709.57 万元; 4.2、业绩承诺考核办法 4.2.1、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销售额和净利润均累计考核,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后,由上市公司 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计,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业绩数与承诺 业绩数差异情况以审计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 4.2.2、若累计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计承诺期目标净利润数时,应补偿款的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应补 偿款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4.2.3、若累计承诺期审计后销售额低于前述承诺目标的,则甲方有权调减目标公司的估值并相应调整股权转让价款,调减估值 金额=9,600 万元*差异比例(差异比例=(承诺目标-实际完成的数据)/承诺目标),调减股权转让金额=调减估值金额*51%。 若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两年合计营业收入≥14500 万元,可视为承诺期每年均实现目标 营业收入,但不影响任一承诺年度净利润率考核。 4.3、甲方应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每个考核年度后 6 个月内进行审计,乙方和丁方对该审计结果认可,并同意按照该审计结果 对乙方和丁方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乙方、丙方、丁方和目标公司应予以配合。 4.4、净利润指标现金补偿:乙方、丁方应当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 2.2 款约定 的业绩补偿金额。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的 4 倍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4.5、销售额指标补偿方式:如目标公司未完成销售额承诺目标,甲方有权优先以当年及以后年度丙方应分红款项折抵补偿;如 不能以此方式进行补偿,则丁方应按照当年目标公司估值计算出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以其实际控制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中的部分股 权抵偿给甲方作为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382 号),辽宁一明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完成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实际数 预测数 完成率 营业收入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701.25 14,500.00 101.39% 净利润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04.78 1,301.18 84.91%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标的资产于 2023 年 8 月完成股权变更进入上市公司后,因辽宁省医保统筹政策落地实施,区域药店终端客流量有所下降,保 健品、中药饮片等重点盈利品类销售表现不及预期;同时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限价等行业监管政策持续推进,进一步压缩了整体盈利 空间;叠加商品体系调整、业务运营整合尚需适应周期,经营端存在一定过渡压力。公司虽通过调整商品品类结构、优化门店布局等 系列经营调整举措保障标的营业收入达成业绩承诺,2025 年净利润也超额完成对应业绩目标,但受前述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累 计净利润业绩承诺最终未能实现。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业绩承诺人未实现承诺期的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应对辽宁漱玉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 为 196.4 万元。本公司已将业绩补偿具体金额告知补偿义务人,并将督促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偿。 公司将会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七、东兴证券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查阅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382 号),对上述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辽宁一明业绩实 现金额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相关补偿义务人需要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1bd6c87-f70c-4f60-84e0-f906b4e2015d.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东兴证券关于漱玉平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东兴证券关于漱玉平民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15be68-0f32-4546-9ea8-175624924c43.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b43b31-3f90-4f27-a9fd-a1a4cabd2e94.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 ─────────┴────────────────────────────────────────────────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 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 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 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382 号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股份”)《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漱玉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管理层编制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 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管理层编制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日至 20 25年 12月 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业绩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漱玉股份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年 4月 27日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漱玉平民大药 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本 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标的公司简介 名称: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000MA7H2D8610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 2月 28日 法定代表人:牟旭峰 注册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南门街 18113-02-17二、三、四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检验检测 服务,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足浴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 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类租赁服务),卫生用杀虫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零售,母 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 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橡胶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茶具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 ,竹制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助动自行车、 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普宣传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普通货 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办公服务,打字复印,住房租赁,五金产品零售 ,鞋帽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收购情况 2023 年 8 月 2 日,本公司子公司辽宁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与抚顺市联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 方)、辽阳广迈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康琦(丁方 1)、隋显波(丁方 2)、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 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拟将其持有标的公司 51%的股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同时乙方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有一定的业绩承诺。 《股权转让协议》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款:3.1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目标公司 的整体估值为 9,600万元(大写:玖仟陆佰万元整),甲方受让目标公司 51%的股权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 4,896.00万元( 大写:肆仟捌佰玖拾陆万元整)。 三、业绩承诺及实际完成情况 1、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4.1 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称:“承诺期”),乙方和丁方承诺应完成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目标 为: 2024年 01月 0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7000万元,审计后净利润≥591.61万元; 2025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 7500万元,审计后净利润≥709.57万元; 4.2业绩承诺考核办法 4.2.1 2024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的销售额和净利润均累计考核,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后,由上市公司决定并 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计,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业绩数与承诺业绩数 差异情况以审计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 4.2.2若累计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计承诺期目标净利润数时,应补偿款的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应补偿 款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一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4.2.3若累计承诺期审计后销售额低于前述承诺目标的,则甲方有权调减目标公司的估值并相应调整股权转让价款,调减估值金 额=9,600 万元*差异比例(差异比例=(承诺目标-实际完成的数据)/承诺目标),调减股权转让金额=调减估值金额*51%。 若 2024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期间的审计后两年合计营业收入≥14500万元,可视为承诺期每年均实现目标营业收 入,但不影响任一承诺年度净利润率考核。 4.3甲方应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每个考核年度后 6个月内进行审计,乙方和丁方对该审计结果认可,并同意按照该审计结果对 乙方和丁方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乙方、丙方、丁方和目标公司应予以配合。 4.4净利润指标现金补偿:乙方、丁方应当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 4.2.2 款约定 的业绩补偿金额。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的 4倍向申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4.5销售额指标补偿方式:如目标公司未完成销售额承诺目标,甲方有权优先以当年及以后年度丙方应分红款项折抵补偿;如不 能以此方式进行补偿,则丁方应按照当年目标公司估值计算出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以其实际控制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中的部分股权 抵偿给甲方作为补偿。 2、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实际数 预测数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701.25 14,500.00 2024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04.78 1,301.18 完成率 101.39% 84.91% 三、本说明的批准 本说明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批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c3e1c6-c87b-4c7b-b329-ce9c412616f3.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dc0d32-f73c-4cdb-bc9a-e015d15211e9.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 地址( l o c a t i o 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 ,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字(2026)第 00000183号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漱玉股份”)2025 年 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漱玉股份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漱玉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0c6b2f-e08c-4b04-8f34-82d29292d4e3.PDF ─────────┬──────────────────────────────────────────────── 2026-04-28 19:25│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追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 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追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0a09eb-94c9-4859-ace8-ce38774b036e.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 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 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 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的议案》 6.00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追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8.00、9.00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5.00所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 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 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9:3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五)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 5日17:00点之前送达或邮件发送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56号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强 綦妍荔 电 话:0531-69957162 邮 编:250100 传真:0531-69957162 电子邮箱:sypmdm@sypm.cn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df4288-3971-4b74-ac38-1d9da5388a01.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经营运行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的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及其他《公司章 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任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协助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司其他薪酬、社保 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情况确定或调整,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独立 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薪酬根据其管理职能,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年度绩效完成情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在公司担任具 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未在 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岗位或职位的薪酬标准发放,不再按董事职位另 行发放薪酬。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 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一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 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第十二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含税薪酬。发放时其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因换届、改选、辞职等情况离任的,按其在该年度实际任期发放薪酬。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失职、渎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务舞弊、重大风险事件等,给公司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 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及个人业绩表现。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e848d3-dc53-4e94-892b-533bbe076dac.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振基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振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6154fd-3270-4a3c-9f8e-95fc94471a51.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晏莉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晏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394f21-7848-43c9-aa9e-0518ff4e8c4a.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明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41a3651-32e0-4ab2-a58a-5f378420d59f.PDF ─────────┬──────────────────────────────────────────────── 2026-04-28 19:24│漱玉平民(301017):公司章程 ─────────┴──────────────────────────────────────────────── 漱玉平民(301017):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40a06e-6803-48f2-8daf-94cc1deac44c.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审议程序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合并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4,232,787.07 元 ,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73,471,083.2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 分配利润为528,276,375.18 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38,638,849.63 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28,276,375.18 元。 截至 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5,607,059 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252,317.66 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4、2025 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 2025 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8,252,317.66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15.9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252,317.66 0.00 20,117,579.0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232,787.07 -188,810,298.33 133,057,978.40 (元) 研发投入(元)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元) 10,327,474,866.46 9,570,371,411.51 9,191,014,414.6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38,638,849.63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528,276,375.1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8,369,896.71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9,493,489.04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38,369,896.71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0.00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38,369,896.71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 年-20 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 施本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16,451,674.34 元、76,333,429.12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1.26%、0.81 %,均低于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 50%。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4d91a2d-fe28-4a24-8476-d02ee584c315.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含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 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 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 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 《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 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 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 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 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 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11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风险提示 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 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53736d-4d84-45a0-888b-61c2e5711731.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 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 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确认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秦光霞、李强已回避表决。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领取薪酬,不再 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 ,每年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 8万元(税前)。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指标,并结合 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确定。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 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公司拟定了 2026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2026 年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 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每年领取的津贴为人民币 8万元(税前)。除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享受公 司其他薪酬、社保或福利待遇等。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3)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岗位或职位的薪酬标准发放,不再按董事职位另 行发放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公司薪酬体系,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要素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 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 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指含税薪酬。发放时其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中因换届、改选、辞职等情况离任的,按其在该年度实际任期发放薪酬。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 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相抵触时,按届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 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dd33ab-13f3-4707-9c86-a069c5b9ec34.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漱玉平民”)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1月 31 日至 2023 年 2月 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 年 2月 10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 年 2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3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5、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 2024 年 2月 7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以 8.675 元/股的价格向 32名激励对象授 予 6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24 年 2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第二批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5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9、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0、2025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1、2025 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13、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下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 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基数年度 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3 年 25%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 70% 5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 110% 8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 A≧Am X=100% 度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 A<An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基数年度 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4 年 70% 5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110% 80%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 A≧Am X=100% 度净利润增长率(A) An≦A<Am X=A/Am A<An X=0%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1,904,618 .75 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和预 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董事会同意对本次 112 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激励 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和 28 名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44.7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结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2025 年度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业绩 考核指标,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本次 112 名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和 28 名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 144.7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44.7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原因及作废数量 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0ef83ec-d67b-4f10-8d3c-bd95d5813173.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84147d-acbc-4b0a-89d6-ff982c9f46a3.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865da8-e767-4b53-be40-db0668fa2517.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晏莉女士、李文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赵振基先生、晏莉女士、李文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ff215f-0890-4da8-9aba-c8d217d49bb8.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任非独立董事杨策先生已于2026 年 3月 27 日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提名岳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岳鹏先生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c37706-5a62-4bf3-a009-b5e286afc234.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公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召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辽宁漱玉拟购买辽宁一明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 漱玉平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漱玉”)收购抚顺市联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抚顺联妙”)持 有的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一明”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根 据审计和评估报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为9,600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作价为4,896.00万元,同时抚顺 联妙(乙方)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业绩承诺。 上述收购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现持有辽宁一明51%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收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3年8月,辽宁漱玉(甲方)与抚顺联妙(乙方)、辽阳广迈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隋显波(丁方1) 、康琦(丁方2)、辽宁一明(标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乙方拟将其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 辽宁漱玉,同时乙方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业绩承诺。 (一)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股权转让协议》第四条业绩承诺及估值调整: 4.1、自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称:“承诺期”),乙方和丁方承诺应完成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目 标为: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7,000 万元,审计后净利润≥591.61 万元;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营业收入≥7,500 万元,审计后净利润≥709.57 万元; 4.2、业绩承诺考核办法 4.2.1、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销售额和净利润均累计考核,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后,由上市公司 决定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进行审计,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业绩数与承诺 业绩数差异情况以审计报告载明的数据为准。 4.2.2、若累计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数小于累计承诺期目标净利润数时,应补偿款的具体补偿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应补 偿款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数-累计实际净利润数。4.2.3、若累计承诺期审计后销售额低于前述承诺目标的,则甲方有权调减目标公 司的估值并相应调整股权转让价款,调减估值金额=9,600 万元*差异比例(差异比例=(承诺目标-实际完成的数据)/承诺目标), 调减股权转让金额=调减估值金额*51%。若 202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审计后两年合计营业收入≥14500万 元,可视为承诺期每年均实现目标营业收入,但不影响任一承诺年度净利润率考核。4.3、甲方应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在每个考核年 度后 6个月内进行审计,乙方和丁方对该审计结果认可,并同意按照该审计结果对乙方和丁方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乙方、丙方、 丁方和目标公司应予以配合。 4.4、净利润指标现金补偿:乙方、丁方应当在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 4.2.2 款约 定的业绩补偿金额。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为计算基数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LPR)的 4倍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 4.5、销售额指标补偿方式:如目标公司未完成销售额承诺目标,甲方有权优先以当年及以后年度丙方应分红款项折抵补偿;如 不能以此方式进行补偿,则丁方应按照当年目标公司估值计算出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以其实际控制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中的部分股 权抵偿给甲方作为补偿。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2024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 2 月 31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6)第 00002382 号),辽宁一明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预测起始时间 预测终止时间 实际数 预测数 2024 年 1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4,701.25 14,500.00 2024 年 1月 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04.78 1,301.18 完成率 101.39% 84.91% 四、业绩承诺未实现的原因 标的资产于 2023 年 8月完成股权变更进入上市公司后,因辽宁省医保统筹政策落地实施,区域药店终端客流量有所下降,保健 品、中药饮片等重点盈利品类销售表现不及预期;同时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限价等行业监管政策持续推进,进一步压缩了整体盈利空 间;叠加商品体系调整、业务运营整合尚需适应周期,经营端存在一定过渡压力。公司虽通过调整商品品类结构、优化门店布局等系 列经营调整举措保障标的营业收入达成业绩承诺,2025年净利润也超额完成对应业绩目标,但受前述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累计净 利润业绩承诺最终未能实现。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业绩承诺人未实现承诺期的业绩承诺,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相关业绩承诺方应对辽宁漱玉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 为196.40万元。本公司已将业绩补偿具体金额告知补偿义务人,并将督促其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偿。 公司将会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会计师出具的审核报告;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3f4dff-8cc0-4cf2-b228-ed2b3fd2fdcc.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5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 测试,并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 年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 36,861,7 02.81 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 26,033,410.30 元,资产减值损失 10,828,292.51 元。 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 年年度计提金额(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032.3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4,292,759.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1,737,618.61 小计 26,033,410.3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10,828,292.51 小计 10,828,292.51 合 计 36,861,702.81 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 办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 失为存货跌价损失。 (一)金融资产减值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各金融资产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 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 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 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 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 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 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 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 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债务人预期表现 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 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 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 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 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 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 商业承兑汇票 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 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 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 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经济 组合 2:医保组合 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 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本公司应收款项账龄从发生日开始计算。 对应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 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以库存商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库存商品,按 照库存商品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销售的其他库存商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则合并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6,033,410.30 元及资产减值准备 10,828,292.51 元,计入公司 2025 年年度的损益,导致公司 2 025 年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 36,861,702.81元,考虑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25,390, 635.87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5,390,635.87 元。 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1584f7-f721-40c1-b1dd-e2ab3afe47d2.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作 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中兴华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 ,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 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 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 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蒲登溱,2017 年 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7 年 4 月开始在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及多家新 三板公司审计、大型国企审计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邱星,2021 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25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服务行业多年,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宇,2014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1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 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负责过多个上市公司审计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计和新三 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2次。54 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7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专业技术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中兴华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 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 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兴华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兴华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中兴华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与安排。 在审计过程中,中兴华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 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 租赁业务等。中兴华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兴华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项目现场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审计工作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兴华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 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八、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兴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 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较好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36d9bc5-9e64-49a1-bf99-510ad4da6a4b.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 议批准。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原因 2025 年 7月 8 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 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 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 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2025 年 12 月 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及会计处理实施问答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政策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上述新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cdb4440-c37d-4722-9b21-38cd0adb5e10.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 漱玉平民(301017):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ba7a4a-f7d3-417a-b9eb-268bf9da2015.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 1993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 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 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 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 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辽宁漱玉平民一明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2 月5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选聘程序合法合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第八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以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初步预审情况,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 进展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进展的汇报。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秉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了独立的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客观、完整、准确的审计报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812810d-b385-4367-8df2-4b04332edcd5.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b96f4f-c004-41bc-a954-dc452de517d0.PDF ─────────┬──────────────────────────────────────────────── 2026-04-28 19:22│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漱玉平民(301017):漱玉平民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6435e8-c920-412a-92bc-683aa5452ce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漱玉平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071.PDF ─────────┬──────────────────────────────────────────────── 2026-04-29│漱玉平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8084.PDF ─────────┬──────────────────────────────────────────────── 2025-10-29│漱玉平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312.PDF ─────────┬──────────────────────────────────────────────── 2025-08-29│漱玉平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4190.PDF ─────────┬──────────────────────────────────────────────── 2025-04-29│漱玉平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90807.PDF ─────────┬──────────────────────────────────────────────── 2025-04-29│漱玉平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90816.PDF ─────────┬──────────────────────────────────────────────── 2024-10-30│漱玉平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4357.PDF ─────────┬──────────────────────────────────────────────── 2024-08-30│漱玉平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3661.PDF ─────────┬──────────────────────────────────────────────── 2024-04-27│漱玉平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630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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