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8 申菱环境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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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 │申菱环境(30101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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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 │申菱环境(301018):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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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 │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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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 │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菱投资、崔颖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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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 │申菱环境(301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
│ │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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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6 │申菱环境(301018):中信建投关于申菱环境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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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41 │申菱环境(301018):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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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40 │申菱环境(30101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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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40 │申菱环境(301018):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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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39 │申菱环境(301018):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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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申菱环境(301018):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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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证券
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
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
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 8 号广东申菱环境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崔颖琦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4 年 12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21 人,代表股份 175,210,508 股,占贵公司股份总数的 65.855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75,188,808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876%;反对2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0115%;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9%。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e34b0fdf-d7c4-41d3-acd6-34ed28355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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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6│申菱环境(301018):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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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机械装备园兴隆十路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5,210,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8556%。
2、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4,84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1
67%。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1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
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 1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9,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175,188,80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876%;反对 20,1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15%;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 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273%;反对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9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330%。
表决结果: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30299263-6575-490a-9ca6-af4612d00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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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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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16008214-73e8-4a0f-b3f9-68de67a573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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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菱投资、崔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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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申菱投资、崔颖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1f39b6bd-99e4-449d-b4ea-23fc44d17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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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8│申菱环境(301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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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63280b2a-b2a3-43ff-943f-20bbab4a2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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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19:26│申菱环境(301018):中信建投关于申菱环境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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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菱环境(301018):中信建投关于申菱环境2024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6203dda1-2f17-4ab4-8129-b4d643f07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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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41│申菱环境(301018):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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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
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6 日通过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
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人数 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崔颖琦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已经满足一定业务需求,为提高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拟结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注销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2a634dc3-8e94-43ce-99ae-7908c1941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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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 19:40│申菱环境(301018):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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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菱环境”
、“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申菱环境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38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4,570,02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2.56元,共计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81.44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352,465.69 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88,647,51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67,989.51 61,800.00
2 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 23,046.30 17,064.75
合计 91,035.81 78,864.75
二、 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存储方式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30139192 60,936,626.27 活期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司佛山北滘支行 00109744
合计 60,936,626.27 -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6,283.52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6.04 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6,349.56 万元。
四、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项目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71,811,302.43 元,截至 2024年 11 月 30 日,实际投资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
金 113,096,555.07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0,936,626.27 元(其中节余募集资金 58,714,747.36 元,银行存款利息 2,223,229
.32 元,累计手续费支出 1,350.41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投资项目名 募集资金承诺 累积投资金额 项目节余资金 累计利息收 累计手 募集资金账户
称 投资总额 入净额 续费支 余额
出
专业特种环 171,811,302.43 113,096,555.07 58,714,747.36 2,223,229.32 1,350.41 60,936,626.27
境系统研发
制造基地项
目(二期)
注:上述募集资金均按总额进行统计,包含需要置换的前期投入、发行费用等;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
合同尾款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由于募投项目对应下游市场竞争加剧,在该项目进展程度已经满足一定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本着
对投资者负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谨慎合理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拟对该项目提前结项。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
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和付款进度,合理配置资源,最大限度节约了项目资金。
3、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法合规合理地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4、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部分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主要原因系该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
较长,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含支付该募投项目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
五、本次拟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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