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19 宁波色母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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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2 │宁波色母(3010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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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2 │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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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宁波色母(301019):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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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宁波色母(3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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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宁波色母(3010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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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宁波色母(3010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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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3 │宁波色母(301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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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3 │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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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19 │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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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19 │宁波色母(3010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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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2│宁波色母(3010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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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5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公开发布了《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
,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14:00时在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任
卫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9人,代表股份66,763,314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1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66,742,512股,反对20,802股,弃权0股
,同意股份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8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所审议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a9a666f-06cc-4fe9-b617-c5b0f5571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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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12│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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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路投票的形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7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卫庆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66,763,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7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6人,代表股份 63,629,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7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3,134,04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9,156,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6,022,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 人,代表股份 3,134
,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9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董一平、蔡守华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742,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35,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8%;反对 20,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宁波色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宁波色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80feec43-3aec-43e1-812f-1e68494126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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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宁波色母(301019):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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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21db679c-bf13-48a2-965d-adfb863f9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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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宁波色母(30101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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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任卫庆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
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
投入,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共计 7,004.10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入,不含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和质
保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
,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月 17 日(星期三)14:0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d982e8ab-13de-4e62-9d7e-1ea7407912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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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宁波色母(3010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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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e8c51db-7da3-49af-ba2d-40ebdb072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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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宁波色母(3010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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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现将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股东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17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
: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17 日 9:15 至 2026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http://wltp.cninfo.
com.cn),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7、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编码一览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有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
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于 2026 年 6月 16 日下午 16:00 前送达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请寄至: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
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105,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5 日-6 月 16 日,上午 8∶00—11∶30,下午 14∶00—16∶45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
联系电话:0574-88393328
传真:0574-88393335
邮政编码:31510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 168 号董事会办公室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
联系电话:0574-88393328
传真:0574-88393335
邮政编码:31510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52b0d70-bcb8-4686-83c9-6d1077bb6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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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3│宁波色母(301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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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b472e67-cece-4bcd-8e01-6d248d67d6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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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3│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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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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