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1 英诺激光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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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17:52│英诺激光(3010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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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4cfdfcfc-ae1c-4269-b9e6-7c1d635357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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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21:06│英诺激光(30102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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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533eaa66-ac96-463b-bf0a-b42def9bda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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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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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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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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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杂志、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不实报道,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二)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三)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
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由董
事会秘书担任组长。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信息),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
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负责每日舆情监控;
(二)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三)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四)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五)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六)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博客、微博、问答、论坛、贴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八条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事业部及业务单元设舆情信息报告人,负责监控媒体发布的与其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
,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公司舆情工作组组长,并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第九条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事业部及业务单元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漏报。
第十条 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企业良
好的社会及品牌形象。
第十二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舆情信息报告人知悉各类舆情信息时,要快速反映给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调查、核实、确认之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报告:
1.如为一般舆情,应及时组织处理;
2.如为重大舆情,应向董事会报告,必要时向证监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三条 各类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各类舆情被主要财经媒体报道、转载,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主动自查,及时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并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必要时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
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
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三)结合法规,按照有关披露的规定等,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并制定恢复管理计划的实施,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公司在危机中的应
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与前述舆情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此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
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
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行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
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b793fe9b-60ec-4ef9-81a4-5ea05802d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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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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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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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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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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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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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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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关于举办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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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定于 2024年 11月 1日
(星期五) 15:00-17:00在“价值在线”( www.ir-online.cn)举办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广大投资
者进行详细的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ZHAO XIAOJIE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陈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勇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酌情进行调整。
二、业绩说明会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如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方式一:登录网址https://eseb.cn/1iNUAfN7p2E;
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广大投资者并切实提高本次业绩说明会交流质量,现就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公开征集问
题。投资者可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5:00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6c0243da-be1e-4a18-92d3-feba9840e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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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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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8f110b08-8a5d-4616-b0b4-67e52e4fcc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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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6:5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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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合伙份额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f7406a78-3322-466a-8a0a-9600b74ce2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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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6:5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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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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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30 20:42│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合伙份额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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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合伙份额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444cbd0b-b86d-4f0a-91e0-a70b693c0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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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17:48│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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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3c6cc992-2c93-4d5f-b43f-57c3288e3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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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 17:02│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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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9/ec6c91ef-30e9-4f7d-88c4-4e46061b6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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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16:50│英诺激光(301021):长城证券关于英诺激光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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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长城证券关于英诺激光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3/0698b58a-ed20-4b93-84b4-7eb522d2f0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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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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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5afcf7a1-6752-445d-b359-b4a2e2953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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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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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
中,董事侯丹、LIN DEJIAO、王涛、刘雪明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监事张原、余国英、申乐,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管理募
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
本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全票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4-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以
及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减值迹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得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以及合理。本着谨慎性原则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共计7,858,824.82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4)。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8/d9ea021d-1a47-489b-916d-2b741aab7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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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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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3a3741ae-ade8-4969-8b67-e2a45ba56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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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 00:00│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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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59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46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9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01.65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46.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
已于
2021年6月30日划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
]000452号)对上述募集到账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总额260,156,308.80元,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234,032,245.97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入26,124,062.83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51,326,133.6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减:购买定期存款余额
减: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减:项目结束节余资金转入流动资金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308,463,526.3
248,236,208.8
11,920,100.0
-
-
3,367,008.88
6,385,925.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51,326,133.6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7月22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和平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湾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22日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圳湾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于2024年1月16日与英诺光伏设备(江苏)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无异常履行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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