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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21(英诺激光)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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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21 英诺激光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03 19:26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6-02 21:00 │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9:02 │英诺激光(301021):英诺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9:02 │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1 18:00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19:04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 │公告(第二批次) │ ├─────────┼──────────────────────────────────────────────┤ │2026-04-26 16:08 │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6 16:06 │英诺激光(3010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5 00:43 │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 │2026-04-24 19:35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6-06-03 19:26│英诺激光(30102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2026-010),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3月4日至2026 年6月1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万股,不超过公司 1 当时扣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的0.01%。 截至2026年6月1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股份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占当前总 源 (元) (万股) 来股本2比例 股权激励授2026年3月4日至 张勇 予、集中竞 集中竞价 2026年3月5日 价买入 合计 59.75 / 0.9 0.0059% 0.9 0.0059%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公司当时总股本为 152,852,788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此处当时扣除回购后总股本为 152,199,68 8 股,以下同。 2公司当前总股本为 152,869,94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653,100 股。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 占当时总股 占当前总股 (万股) 本比例 股数(万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87 0.0384% 6.69 0.0438% 张勇 其中:无限售1.47 0.0096% 1.00 0.0065%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 0.0289% 5.69 0.0372% 注:1.张勇先生于2026年4月29日办理股权激励归属登记1.7153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第二批次)》(2026-0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股东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张勇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6f0e5bc2-82e6-4b70-b629-1b96f832c789.PDF ─────────┬──────────────────────────────────────────────── 2026-06-02 21:00│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本152,869,941股 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拟分派现金股利共计 15,221,684.10元(含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53,1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15,221,684.10 元/152,869,941股*10股=0.995727元。 3.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 一交易日收盘价-0.0995727元/股。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027)。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53,1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152,852,788 股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199,6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拟分派现金股利共 计15,219,968.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发布 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的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 )合计1.7153万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4月29日。公司总股本 由152,852,788股增加至152,869,941股。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53,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653,100股后的股本152,216,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51 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对涉及的有关事项的相关参数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涉及事项及相关参数如下: 1.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10=15,221,684.10 元/152,869,941股*10股=0.99572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权益分派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0.0995727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3.公司相关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经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继续作相应调整,即由9.14元/股调整为9 .04元/股。 4.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事项,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 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1.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 2. 咨询联系人:张勇。 3. 咨询电话:0755-86353200。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6763aad8-4fb4-483d-88f6-b26c9e10133d.PDF ─────────┬──────────────────────────────────────────────── 2026-05-18 19:02│英诺激光(301021):英诺激光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信格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英 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英诺激光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 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并公告。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开发布了《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及具 体操作流程,股东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年度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有权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登记办法、联系地址 、联系人等事项,同时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对有关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标段1栋A座11层01号如期召开,由贵公司 董事长ZHAO XIAOJIE主持。贵公司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 :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按照会议通知载明的召开时间、地点及程序进行,会议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英诺激光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英诺激光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 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结合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证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 性进行验证。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2人,代表股份62,636,692股,占英诺激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9 6%。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综上所述,英诺激光本次会议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的事项为英诺激光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本次会议经审议,依照《公司 章程》所规定的表决程序,表决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619,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 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619,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 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61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2%; 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弃权6,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4.《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619,6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9%; 反对1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5.《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2,618,99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 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弃权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本所指派律师与现场推举的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 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4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 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英诺激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英诺激光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6c51543-2657-4b63-8cfe-73904e3e58a0.PDF ─────────┬──────────────────────────────────────────────── 2026-05-18 19:02│英诺激光(301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诺激光”)董事会于 2026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 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智云城大厦(工业区)1 标段 1 栋 A 座11 层 01 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第三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ZHAO XIAOJIE 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其中 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 东授权委托代表 会议的股东 人数(人) 82 3 79 代表股份数(股) 62,636,692 62,333,692 303,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1.1496% 40.9506% 0.1991% 份总数的比例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持有的股份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其中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人数(人) 80 1 79 代表股份数(股) 303,100 100 303,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0.1991% 0.0001% 0.1991% 份总数的比例 3.公司全体董事、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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