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1 英诺激光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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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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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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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
│ │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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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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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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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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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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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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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
│ │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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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 │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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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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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
议案,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调整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 6月 12日至 2023年 6月 21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告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6 月 22 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5.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6.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7.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4年 6月 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8.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获授人员中 21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归属,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
84,000 股进行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9
1.98%,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7,867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鉴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31名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
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83股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489,950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489,950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
理。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bf68b192-6792-40fe-956a-e72f6afb4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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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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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09832a2a-de51-4449-826c-068b6eda4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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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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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b9e554d0-a24f-4ed5-9b7f-1bed73d7eb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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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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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bf7757ca-415d-4870-baa9-f0386b446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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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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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37eed005-1ca6-4ef0-9710-2606f02cb2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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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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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5255d2ec-ece2-41bb-b398-cdd3b96c5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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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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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553ce13f-004d-4c58-a324-b68936bb0e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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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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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512dbeb7-e10a-4f82-8e5d-a8cb225ea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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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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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4cad2ddd-4561-4334-8220-422a2ae891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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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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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12月 13日通过微信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人数
7人。其中,董事 ZHAO XIAOJIE、侯丹、LIN DEJIAO、代明华、王涛、刘雪明共 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 ZHAO XIAOJIE 主持,公司监事张原、余国英、申乐,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2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 名激励对象弃权,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84,000 股进行作废处理;鉴于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触
发值,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1.98%,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67,867 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 31名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其
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完全归属,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83股进行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
计作废 489,950 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86
)。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 ZHAO XIAOJIE 、LIN DEJIAO、陈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64.045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67名激
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中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87)。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关联董事 ZHAO XIAOJIE 、LIN DEJIAO、陈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规范公司运作,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对《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17543286-1f50-4da6-97ff-b1fbb5a4c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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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00│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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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1d069a17-7c41-4b16-a68d-43c954d0a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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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6:50│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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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95b51f6e-5b1a-467e-9213-f6d5b550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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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8:24│英诺激光(301021):关于参与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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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周四)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
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c0ce00e1-3f02-4952-9b3d-651294e994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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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17│英诺激光(301021):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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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 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审计客户所在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
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该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
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
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4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2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梁粱,2007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9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6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
执业,2024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千,2022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 年 11 月
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18 年 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 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1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8万元。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
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
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年报审计费用 100万元,本期年报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对大华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在查阅其所有的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和相关信息后,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审计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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