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4 霍普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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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7 │霍普股份(301024):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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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5:50 │霍普股份(3010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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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3 │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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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3 │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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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 │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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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 │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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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 │霍普股份(30102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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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 │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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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1 │霍普股份(301024):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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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 │霍普股份(301024):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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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6:07│霍普股份(301024):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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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1月 18日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司继成、李俊军、肖兰凤、苏州爱珀科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通科瑞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苏州爱珀科”)(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签订《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4
,500万元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获得标的公司 40.00%的股权,同时,业绩承诺方对标的公司 2023年至 2025年的业绩作出承诺。
因标的公司未完成 2023年度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以标的公司 24.0203%的股权对公司进行了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8)。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086号),标的公司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69.03万元,低于承诺净利润 2,500万元
,未完成业绩承诺,触发业绩补偿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增资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无偿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当期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当期实际扣非净利润数)
÷增资时每一注册资本价格÷注册资本=20.7197%。
三、业绩补偿事项进展情况
2025年 9月 12日,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了《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三)》”),具体情况如下:
1、各方确认,根据《增资协议》约定,全体业绩承诺方 2024年度业绩补偿金额为 2,330.9696 万元,应补偿注册资本为 345.3
288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20.7197%股权)。
2、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股权为 20.7197%标的公司股权(对应 345.3288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司继成向公司转让 8.8041%标的
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6.7353 万元);李俊军向公司转让 8.8041%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6.7353 万元);肖兰凤向公
司转让 3.1115%标的公司股权(对应注册资本51.8582万元)。
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 1,012.3340 1,012.3340 60.7400%
股份有限公司
2 苏州爱珀科智能科技合伙企业 400.0000 400.0000 24.0000%
(有限合伙)
3 司继成 118.2647 118.2647 7.0959%
4 李俊军 118.2647 118.2647 7.0959%
5 肖兰凤 17.8033 17.8033 1.0682%
合计 1,666.6667 1,666.6667 100.0000%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江苏爱珀科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82545377-c4e6-418d-a99e-c59579dca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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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5:50│霍普股份(30102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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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
、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融资租赁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股权质押、抵押担保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4月29日及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与该
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99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13219352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A-1255室(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龚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9日至2050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业设计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
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
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7,856.84 7,136.60
总负债 5,889.27 5,073.53
净资产 1,967.57 2,063.06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32.48 6,518.31
营业利润 -647.16 -725.83
净利润 -627.58 -675.45
注:以上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
债务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债权: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与借款人/债务人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11025051901的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玖佰玖拾万元整。
3、保证金额:990万元
4、保证方式: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
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
费等)。
6、保证期间: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议批准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90万元,占公司202
4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06%。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签署的《借款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b8761274-937d-4828-95a7-0521d6bbfd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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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3│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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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a05fd8e-5b7c-4f49-8511-3e22fc08c2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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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3│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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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c23f0d8-1d35-4d73-b684-3ff943434d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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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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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8月28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1689624-3688-4fe0-aecc-85d244fb0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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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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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5ae6453-133f-429c-be0f-e01899420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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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霍普股份(30102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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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c99d2a0-835b-41d8-9493-f5611aeaa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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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2│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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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5db80ad-deac-4abb-a69d-79018cad0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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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1│霍普股份(30102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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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俊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
方面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
意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28.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41288b5-c9f4-4e50-8177-01636ef995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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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霍普股份(301024):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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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e09271a-6958-40c8-9033-a17aab4f6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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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40│霍普股份(30102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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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沙辉女士召集并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编制
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b1a43c7-cc31-46ff-ba19-a66495f17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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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5:47│霍普股份(301024):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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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
出具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说明》。长江保荐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指定章睿先生、
王骞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长江保荐对此未尽事项继续
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王骞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长江保荐决定委派金挺先生(简历见附
件)接替王骞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章睿先生和金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对王骞先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aacd3c03-fea8-4c52-918b-c8a73a302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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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霍普股份(301024):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采购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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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合同为对阆苑新能源 200MW/400MWh 共享储能示范项目(EPC)(以下简称“阆苑储能项目”)所需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本合同的签署及执行有利于推动阆苑储能项目的实施和交付,预计将对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2、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各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3、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采购进度,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改变等因素的影
响,导致合同发生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嘉晖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晖”)前期取得的阆苑储能项目实施需要,天津嘉晖于近日
与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清能”)、上海思源输配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源工程”)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总价款合计为 2.32亿元。
本合同为日常经营采购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一)思源清能
1、企业名称:思源清能电气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672677110B
3、法定代表人:董增平
4、注册资本:66,612万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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