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7 华蓝集团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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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30 │华蓝集团(301027):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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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30 │华蓝集团(301027):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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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9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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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7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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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6 │华蓝集团(30102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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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32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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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 │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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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 │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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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原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
│ │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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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 │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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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30│华蓝集团(301027):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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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9d6a91ed-a5cc-4c58-bfd2-f932f719b1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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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30│华蓝集团(301027):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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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5 年7 月 21 日在南宁市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6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欧阳东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2名,职工代表监事唐歌因个人原因请假。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
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d315b78e-1082-491f-870f-d3ddabeec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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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9│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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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8 月7日下午 14:30在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
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 7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7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7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年 8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
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
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 √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决 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6日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二)登记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 室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及代理
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
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5年 8月 6日 17:30前送达或发送至董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 室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30029。
邮箱地址:hldongban@163.com。
(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
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刘莎
会议联系电话:0771-5775576
会议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 号南国弈园 508室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30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cae31686-a04a-4027-b009-1374ec592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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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7│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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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0ac5a671-ac5d-47f6-b564-b3c32350ce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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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26│华蓝集团(301027):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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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21日在南宁市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材料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雷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后的后续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剩余募集资金的划转并对原项目募投资金账户进行销户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5年 8月 7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fdf2ffde-ded0-416e-bc23-84940610d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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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8:32│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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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
4)(以下统称“本次减持计划”),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47,325 股,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近日,公司收到王珍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珍女士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股份
(元/ 数 占目前总
股) (股) 股本比例
(%)
王珍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21日 18.80 47,325 0.0322
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减持预披 股数 占目前总
(股) 露时总股本 (股) 股本比例
比例(%) (%)
王珍 合计持有股份 189,300 0.1280 141,975 0.09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7,325 0.0320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975 0.0960 141,975 0.0966
注:2025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回购注销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1,14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7,861,140 股变更为 147,000,000 股,该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
。上述占减持预披露时总股本比例以147,861,140 股为基数计算,占目前总股本比例以 147,000,000 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本次减持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
致。
3、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等文件中对其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减持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高级管理人员王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b3d3cc79-c839-43d1-8e95-330cb9264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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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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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92a4f266-56db-4ad8-ae6c-7383d929c9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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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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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7093ec71-d987-47cb-9dba-11f566cf3b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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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14│华蓝集团(301027):关于原协议到期及部分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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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蓝集团”或“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
、邓勇杰、李嘉 10 人,于2024年 7月 14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一致同意在持有华蓝集团股份期间
,对华蓝集团重要事项的决策采取一致行动。该协议于2025年 7月 14日到期。公司于近日收到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
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出具的《关于原协议到期及股东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的通知函》,原协议到期后,何新、费
卫东、单梅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7人续签新的《一致行
动人协议》,继续通过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保持对公司的共同控制。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雷翔、
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10 人变更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莫海量、邓勇杰、李
嘉 7人。现公司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10 人,于 2024 年 7 月 14 日签订原协议,一致同
意在持有华蓝集团股份期间,在处理需要由华蓝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或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时,各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履
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7月 14 日(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一致行动人充分遵守原协议的相关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二、原协议到期情况
鉴于原协议于 2025年 7月 14日到期,原一致行动人经友好协商,何新、费卫东、单梅在原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协
议》,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 7人续签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何新、费卫东、单梅与雷翔等 7人不
再构成一致行动人。
经公司核查,在原协议到期后,何新、费卫东、单梅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应继续认定为雷翔等 7人的一致行动
人的情形。
三、本次签订的《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以下简称“各方”)签订了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
下:
1.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在处理需要由华蓝集团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或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时,各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
2.各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各方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行使华蓝集团股东权利(包括委托或接受委托行使股东权利时),特别是召集
权、提案权、表决权之前,应进行充分的协商、沟通,以保证顺利做出一致行动的决定;必要时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促使各方达成
采取一致行动的决定,各方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应根据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或相应行使其在华
蓝集团的股东权利。除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各方保证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参加华蓝集团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
按照各方事先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3.各方中担任华蓝集团董事的,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董事会相关决策过程中(包括委托或接受委托行使董事权利时)应采取一
致行动,行使董事权利。除审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在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表决时,各方应保证按照各方事先达成
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
4.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拟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向华蓝集团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时,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
得一致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华蓝集团股东会、董事会提出议案。
5.各方应就华蓝集团相关事项在华蓝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召开或需要行使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前充分沟通协商,就各方行使何种
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一致意见在华蓝集团股东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或其他股东/董事权利。如果本协议各
方进行反复沟通协商后,不能形成一致行动意见,各方应立即召开一致行动人会议,按照各方在华蓝集团的持股比例以少数服从多数
原则作出决议。在一致行动人会议上,各方应明确作出“同意”或“反对”的表决意见,“弃权”或未作出表决意见的,视为作出“
反对”表决意见。各方同意按照一致行动人会议决议的结果在华蓝集团股东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
6.本协议各方履行一致行动义务的期限(以下简称“履行期限”)自 2025年 7月 15日起至 2026年 7月 14日(十二个月)。
7.各方承诺:在履行期限内,各方转让各自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应在取得各方同意后再转让。
任何一方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或合同。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雷翔、赵成、吴广意、钟毅、何新、费卫东、单梅、莫海量、邓勇杰、李嘉及公司原实际控制
人之一覃洪兵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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