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7 华蓝集团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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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30 │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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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30 │华蓝集团(301027):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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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8:42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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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8 │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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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8 │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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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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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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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 │华蓝集团(301027):内部审计办法(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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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 │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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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 │华蓝集团(30102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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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30│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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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月湾路 1号南国弈园 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雷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784,98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054%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4,083,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186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70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
9192%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9,391,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89% 。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69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97%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 8,70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2%
。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4,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3,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30%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4,6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9%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03% ;反对 7,7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弃权 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77%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4,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73% 。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4,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1%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373%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3,2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4%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79%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4%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7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 7,7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575% 。
2.06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2,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8%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575%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2,3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06% ;反对 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7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8% ;反对 7,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575% 。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1,8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4%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7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 ;反对 8,6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6% ;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479% 。
2.09 关于修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774,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 ;反对 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38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4% ;反对 7,7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266%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罗丽蓉、罗贝尔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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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30│华蓝集团(301027):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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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蓝集团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57a8f87f-d335-4420-a458-17989d9fa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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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 18:42│华蓝集团(301027):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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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
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019.56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6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
239.2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6,064.50万元;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作为第三人与协助履行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15.8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
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鉴于诉讼、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
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判决及执行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
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c21f588-b6ef-4b61-a589-e4f6a7479f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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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8│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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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26b0daf-8039-4782-b239-e42ab3160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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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8│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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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19592d2-c267-4c4e-b80e-bcc552444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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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华蓝集团(301027):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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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蓝集团(301027):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000aa43-a582-4e00-9c99-788bc47b01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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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07│华蓝集团(301027):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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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会计政
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的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 年半年度(1-6 月)计提各项减值
准备共计40,426,052.50 元,转回 1,111,048.00 元,核销 621,787.29 元。减值准备计提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核销 其 期末余额
他
其他应收款 13,379,713.56 -62,050.80 70,000.00 13,247,662.76
坏账损失
应收票据坏 26,350.00 -26,350.00 0.00
账损失
应收账款坏 382,938,056.08 37,325,179.59 1,111,048.00 551,787.29 418,600,400.38
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 30,424,177.44 3,189,273.71 33,613,451.15
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 9,117,756.19 9,117,756.19
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 208,733.36 208,733.36
失
合计 436,094,786.63 40,426,052.50 1,111,048.00 621,787.29 - 474,788,003.84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
(一)其他应收款减值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
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
(二)应收票据减值
1、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
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
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 收 银 行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承兑汇票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 收 商 业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承兑汇票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
(三)应收账款减值
公司对应收账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在整个存续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并范围 合并范围内关联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内关联方 方具有相似的风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往来组合 险特征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合同资产减值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考虑所有合理
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五)固定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
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六)商誉减值
公司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对包括商誉的相关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
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超过净利润 30%的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
到 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 1,000 万元的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
单位:元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2025 年 6月 30 日账面价值 729,649,878.78
2025 年 6 月 30 日资产可收 729,649,878.78
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计算过程 提坏账准备。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款项
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或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
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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