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8 东亚机械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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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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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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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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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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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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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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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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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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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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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的回馈投资者,增强投资者回报水
平,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实际情况,拟定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分红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情况
1、公司在 2024 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资金 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
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如进行分红,将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2、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27a0546-8d64-4a1b-a55e-f51d36486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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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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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63,044,883.21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304,488.
3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2,224,842.5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452,128,437.43 元。根据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以总股本 378,9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891,20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厦门
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f67635e-5840-4838-a932-34ba5c3840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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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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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 至15:00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被授
权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 102 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具体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
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
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
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
见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0 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1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志涌
电 话:0592-7395006
传 真:0592-7113277
邮 箱:stock.eami@jaguar-compressor.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19a35c4b-fabd-4697-b380-64757c442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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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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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姚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3e1db7b-97dd-43d8-8450-0e93ca783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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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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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1e7e6722-3bb0-44bf-a495-3a4544622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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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建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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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林建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21463d9-97a1-4ed5-abae-ae91afea5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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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中信证券关于东亚机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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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中信证券关于东亚机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5916c408-6719-4537-acfd-cbc758083f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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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机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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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机械(301028):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机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f5b81614-9d8a-47bc-86b3-06f2f7c52f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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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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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亚机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亚机械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东亚机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东亚机械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东亚机械公司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亚机械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85662c8-e44c-4753-8c5b-8b05516c4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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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东亚机械(301028):中信证券关于东亚机械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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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机械”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
亚机械《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控制活动(包
括人力资源、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业务外包、预算管理、研究与开发、关
联交易等)、风险识别与评估、信息传递与沟通(包括信息披露、内部信息传递)、持续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总额 5%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
总额 5%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3%<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总额 5%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3%<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
总额 5%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项目 缺陷影响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的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
总额 3%
涉及收入、利润的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
总额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发生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以下
特征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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