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28 鼎熔岩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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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10 │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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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06 │东亚机械(301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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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06 │东亚机械(301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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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6 │东亚机械(30102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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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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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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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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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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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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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4 │东亚机械(301028):对外担保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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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6:10│东亚机械(301028):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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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文名称由“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鼎熔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XIAMENEAST ASIA MACHINERY INDUSTRIAL CO., LTD.”变更为“XIAMEN DINGRONGYANTECHNOLOGY
CO., LTD.”。
2、公司证券简称由“东亚机械”变更为“鼎熔岩”,启用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6日(星期一)。
3、公司证券代码“301028”保持不变。
一、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6年 1月 15
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情况如下:
拟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中文全称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全称 XIAMEN EAST ASIA MACHINERY XIAMEN DINGRONGYAN TECHNOLOGY
INDUSTRIAL CO., LTD. CO., LTD.
中文证券简称 东亚机械 鼎熔岩
公司英文简称 EAMI DINGRONGYAN
证券代码 301028(不变)
二、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1、公司深耕压缩机行业三十多年,已发展成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聚焦主业,深耕行业,推动自动化生产和现代化管理的
水平不断提升,并持续投入研发,逐步由传统制造型企业向智能制造型企业转型,公司产品已覆盖新能源汽车、光伏、半导体、锂电
、航空航天等前沿科技行业。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契合公司业务发展和产业布局优化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
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准确反映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同时,伴随新厂房即将投入使用,公司将以全新形象来面向市场。变更后的公司
名称与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旗下现有品牌“捷豹”与原有公司名称不一致,品牌整体形象缺乏协同性。同时,公司名称中的“东亚机械”,地域与
行业属性特征显著,在品牌传播中易与其他包含“东亚”字样的同类企业产生混淆。从商标注册角度,“东亚机械”在公司业务及其
他类别中均易出现近似冲突,不利于商标的延展和扩充,形成品牌发展瓶颈,限制了品牌的差异化发展与业务范围的拓展。相较之下
,新公司名称中的“鼎熔岩”作为独创词汇,不属于行业通用术语、常见词汇,具有极强的固有显著性,可有效突破原有名称在地域
和行业层面的局限,为品牌注入更高的辨识度与想象空间。
公司目前已将“鼎熔岩”商标提交注册,注册进展顺利。公司变更名称后,未来公司将以“鼎熔岩”作为主品牌进行重点打造,
实现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的统一,从而强化市场认知,形成更具凝聚力的品牌形象。这种一致性不仅有助于提升品牌识别效率,并且
为品牌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证券代码“301028”保持不变。公司证券简称由“东
亚机械”变更为“鼎熔岩”,启用时间为 2026 年1月 26日(星期一)。
2、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属于品牌形象升级行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
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的法律主体、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签署的合同、债权债务等不受名
称变更的影响,仍将按相关约定的内容履行。同时,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涉及公司名称的,后续均做相应修改。
四、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00896X6
名称:厦门鼎熔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法人商事主体【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韩萤焕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捌仟肆佰零肆万玖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号
成立日期:1991年 01月 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风机、风扇制造;发电机及发电
机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润滑油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变更简称(含全称)申请表;
2、变更公司名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3c49dd5f-426d-402a-8923-7c5539cbd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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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06│东亚机械(301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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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15日(星期四)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15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9:15至 15:00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611 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 102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萤焕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8,510,700 股
,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77,201,4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2.178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09,300股,占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09,3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09,3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04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0%;反对 4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1%;弃权 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571%;反对 468,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596%;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3%。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7%;反对 4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0%;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22%;反对 467,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290%;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8,0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7%;反对 4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0%;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822%;反对 467,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7290%;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翁晓健、韩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297875cc-8258-4588-9680-7adbe7be8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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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7:06│东亚机械(301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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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翁晓健律
师、韩宇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24SH7200146/JW/kw/cm/D19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之
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5日下午 14: 30在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 61
1号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号办公楼 102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
月 15日上午 9: 15至 9: 25, 9: 30至 11: 30, 下午 13: 00至 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年 1月 15日 9: 15至 15:
00期间的任何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16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8,510,7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94%。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24SH7200146/JW/kw/cm/D19 2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
决结果。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040,1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0%; 反对 468,2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弃权 2,4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78,036,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7%; 反对 467,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弃权 6,4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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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278,036,5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7%; 反对 467,8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 弃权 6,4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公告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46/JW/kw/cm/D19 4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
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翁晓健 律师
韩 宇 律师
二○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24SH7200146/JW/kw/cm/D19 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9e9ee239-2995-4c23-bd86-b0a2fcabc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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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46│东亚机械(301028):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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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12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2月 2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萤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独立董事林建章先生、独立董事林建宗先生、独立董事沈志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属于品牌形象升级行为,符
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 12月)》《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
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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