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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0(*ST仕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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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30 *ST仕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3 19:03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6 18:02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公告 │ ├─────────┼──────────────────────────────────────────────┤ │2026-06-26 17:24 │*ST仕净(301030):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26 17:24 │*ST仕净(30103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 │2026-06-15 18:28 │*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对下属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 │2026-06-15 18:28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 ├─────────┼──────────────────────────────────────────────┤ │2026-06-05 19:38 │*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 │2026-06-01 18:27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7 17:22 │*ST仕净(301030):关于终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公告 │ ├─────────┼──────────────────────────────────────────────┤ │2026-05-25 20:38 │*ST仕净(3010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03 19:03│*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3.1 条及第 9.4 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 10.4.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 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三、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进行深刻反思与全面复盘。为切实消除相关风险隐患,公司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缺陷事项逐一 落实整改,全力争取尽早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针对舜天信诚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成立了以董事长为主导的专项核查小组、全面梳理并核实存在 争议的项目,特别是应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目前公司正逐一核实相关资产真实性、准确性及可收回性,完成账务梳理、数据校 核、资料归档及不合规账务调整工作,从源头解决本次非标审计涉及的财务问题。 2、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公司持续开展内部控制的全面自查与优化工作,梳理关键业务流程、识别控制薄弱环节,有序推进原有 内控制度的补充、修订工作,不断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细化业务操作标准,持续搭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管控严密、运行高效的内 控与风险管理体系。3、公司正集中优质资源重点布局氨回收技术领域,全力推进该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与市场化推广。通过拓展商业 化应用场景、对接产业资源、推进项目落地与订单拓展,加快核心技术产业化进程。同时持续迭代核心技术、优化商业模式,培育稳 定可持续的盈利增长点,有效改善公司经营基本面,全面修复持续经营能力。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第 10.4.4条的规定,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提示相关 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a40bb09-b465-4864-8bfc-2207e2476221.PDF ─────────┬──────────────────────────────────────────────── 2026-06-26 18:02│*ST仕净(30103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公告 ─────────┴────────────────────────────────────────────────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7e6a1bb-99b5-473c-8850-fa4817e304ab.PDF ─────────┬──────────────────────────────────────────────── 2026-06-26 17:24│*ST仕净(301030):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2026-027),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已经披露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 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如果会计差错更正具有广泛性影响或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 表进行全面审计并出具新的审计报告;除上述情况外,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仅对更正事项执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如果公司 对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但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公布之日起两 个月内完成披露,因此公司原计划在该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 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正在积极配合并全力推进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核查工作。由于此次核查所涉及的工作复 杂、工作量较大,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预计将于 2026年 8月 31日前完成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及专项鉴证报告的披露工 作。 公司相关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1ec9d64-fead-40b5-9489-5510b7ef9e0d.PDF ─────────┬──────────────────────────────────────────────── 2026-06-26 17:24│*ST仕净(30103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 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 )涉诉金额合计约为11,222.02万元人民币,其中未结诉讼金额为6492.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3.89%。具体 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54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其中,公 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53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 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b3c45f8-9e06-4824-8f5b-a0c54af78132.PDF ─────────┬──────────────────────────────────────────────── 2026-06-15 18:28│*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对下属子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仕净”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 光能”)于2026年6月9日收到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 ),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 号),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 2、仕净光能为*ST仕净下属子公司,仕净光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续能否进入重整程序、能否重整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的概述 公司接到仕净光能通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 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同日,仕净光能收到宁国市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 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时管理人。主要内容如下: (一)预重整申请简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老矿街道新城一巷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5MAC2G9G55N 申请事由:申请人鑫馥玮公司以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通过重整盘活,仍可继续运营产生收益,具 有极高的重整价值,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出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的申请。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月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兴盛路 法定代表人:刘太玉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 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 电子元器件销售;玻璃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 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法院送达《决定书》及《通知书》时间 决定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时间:2026年6月9日 (三)《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6年5月29日,徐州鑫馥玮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馥玮公司”)向本院递交申请,以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仕净光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可能性为由,向本院申 请对仕净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依法告知仕净公司,仕净光能对鑫馥玮公司申请的预重整无异议。 …… 本院认为,仕净光能系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破产适格主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仕净光能属于光伏产业且目 前还在生产经营中,而光伏产业是清洁能源产业,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具备一定的重整价值,符合预重整条件。同时,仕净公司住 所地、经营地均在安徽省宁国市,故本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对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 本决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四)《通知书》主要内容 “2026年6月9日,本院裁定受理安徽仕净光能科技有限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临 时管理人。 在预重整期间,你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材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如实向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六、不得清偿债务,但为企业继续营业、维持其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清偿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除外; 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法院受理仕净光能预重整的影响 仕净光能为*ST仕净下属子公司。仕净光能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 基础工作,有利于仕净光能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 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若重整得以成功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其资产负债结构 。 仕净光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经营管理工作,公司也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宁国市人民法院决定对仕净光能进行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仕净光能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仕净光能能否被法院受理 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 2、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6)皖1881破申1号) 2、《通知书》((2026)皖1881破申1-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7515d5d1-71a4-4aa4-9b14-8878cce52ffa.PDF ─────────┬──────────────────────────────────────────────── 2026-06-15 18:28│*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2026年 6月 5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出具《决定书》[(2026)苏 05 破申 18号之一],指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的《关于 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2、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 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 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 30日内(截止日期为 2026年 7月 9日,含当日),根据《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 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财产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 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报债权是债权人在预重整程序中得以行使各项权利的前提及基础,未在前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在预重整期间参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债权申报平台形式,不 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应通过“破栗子”进行线上申报。现场接待点不作为债权申报地点,债权人无须前往临时管理人联系地址 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指引》请前往“破栗子”微信公众号查阅、下载或通过本公告附件获取。为提高债权申报和审核的效率,保障债权人 合法权益,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申报的具体规范并及时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临时管理人有权要求债权人补充债权申报材料,直至满足审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债权申报材料,临时管理人有权在编制债权表时 不予以登记。 二、临时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网络申报平台:https://console.polz.cn/declare_login?id=294169 联系人:刘律师、赵律师 联系电话:13585601738、13656214359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号 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拨打临时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 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材料。 三、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1、若后续仕净科技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预重整阶段已向临时管理人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 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在预重整阶段作出的对债权 审查结论无异议、同意相关议案、决议、方案等事项的意思表示,在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后继续有效。未在预重整程序中申报 债权的债权人可在重整程序中依法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2、如未来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在重 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确认债权的依据。如相关材料需进行补正、修改,债权人需根据重整程序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补正、修改 。对于在预重整期间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破产重整受理日。 3、本通知不视为临时管理人出具给债权人的法律意见,不视为临时管理人或公司向债权人作出任何形式的承诺,不构成对无效 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4、如预重整期间需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 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若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重整工作。如果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 资产负债结构。如果公司重整失败,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则公司股 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a4769c85-8a20-49dc-b0e5-46706412b808.PDF ─────────┬──────────────────────────────────────────────── 2026-06-05 19:38│*ST仕净(301030):关于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 一、法院受理预重整申请的概述 2026年 4月 27日,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债务人”)收到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送达的《 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 院”或“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法院决定对债务人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 如下: 2026 年 5月 8日,债权人常熟山木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对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务人苏州仕净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进入预重整。 本院认为,债务人系上市公司,为有效识别债务人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本院决定对债务人 启动预重整。 在预重整期间,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配合临时管理人调查,如实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勤勉经营管理,妥善维护企业资产价值; (四)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对财产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五)如实向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披露与重整有关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做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六)不得清偿债务,但为企业继续营业、维持其营运价值所必要的支出、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七)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八)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制作预重整方案; (九)完成与预重整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基本情况 根据《决定书》[(2026)苏 05破申 18号之一],苏州中院指定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临时管 理人相关情况如下: 1、临时管理人成员: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制作相关报告; (二)监督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监督债务人充分披露企业信息; (四)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 (五)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制作预重整方案; (六)通过召开债务人及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参加的会议,或者书面方式征集对预重整方案的意见; (七)定期向人民法院报告预重整工作进展,遇有对各方主体利益影响重大的事项,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 (八)人民法院认为临时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债权人沟通等基础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 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协商,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公司重整事项的意见和态度,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 后续重整工作进程、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 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积 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四、风险提示 1、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程序是为了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提高后续重 整工作推进效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 2、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 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 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 05破申 18号《决定书》; 2、苏州中院送达的(2026)苏 05破申 18号之一《决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9ec2462-f414-49be-a29d-e13bc00f1c44.PDF ─────────┬──────────────────────────────────────────────── 2026-06-01 18:27│*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 10.3.1 条及第 9.4 条的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5月 6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 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第 10.4.4 条的规定,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 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 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三、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进行深刻反思与全面复盘。为切实消除相关风险隐患,公司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有关缺陷事项逐一 落实整改,全力争取尽早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风险警示。截至目前,公司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针对舜天信诚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成立了以董事长为主导的专项核查小组、全面梳理并核实存在 争议的项目,特别是应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 2、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公司董事会将牵头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制定系统性、根源性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 成时限,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3、鉴于电池片业务大额亏损及环保板块基本停滞的状况,公司目前对严重拖累业绩的电池片制造业务进行停工。同时,集中资 源于具备技术或市场优势的细分领域,重点推广的氨回收技术规模化应用,以寻求业务突破。 三、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条、第 10.4.4条的规定,在股 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个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和提示相关 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7ef5e5e-901f-44cd-b3fd-a109acf897de.PDF ─────────┬──────────────────────────────────────────────── 2026-05-27 17:22│*ST仕净(301030):关于终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朱叶女士的通知,基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 约处置的事项一直未有进展,因此朱叶女士、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终止 本次协转。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仕净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叶女士(以下简称“出让方”“转让方 ”或“乙方”)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与北京天蝎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或“天蝎座 32号私募基金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国际信托”、“质权人”或“丙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且 质押给山东国际信托的 10,099,76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 5.02%)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质权方的部分股票质押融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9月 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违约处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53)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天蝎座 32号私募基金与朱叶、山东国际信托尚未办理相关股份转让手续。 三、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四 、 其他说明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事宜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86d9c492-0934-4d5d-9ed6-8e4c96068c56.PDF ─────────┬──────────────────────────────────────────────── 2026-05-25 20:38│*ST仕净(30103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8: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5日,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58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65,660,4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2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0,846,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9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0人,代表股份24,814,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5人,代表股份5,573,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65,9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9人,代表股份5,573,1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3%。 公司部分董事通过视频出席本次股东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旸律师、李紫竹律师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4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6%;反对19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962%;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1%;反对194,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94%;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292%。 2.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53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10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546%;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20%;反对101,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8%;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163%。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7%;反对14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09%;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3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07%;反对14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30%;弃权2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163%。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11,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01%;反对24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76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2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245%;反对247,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61%;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395%。 5.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87%;反对17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67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5,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038%;反对175,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7%;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395%。 6.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65,41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08%;反对24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5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501%;反对24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05%;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395%。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旸、李紫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由此 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2666cf01-3f1f-4bba-9465-949827e635d2.PDF ─────────┬──────────────────────────────────────────────── 2026-05-25 20:38│*ST仕净(30103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 21-26楼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 行见证,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愿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 相关法律事项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6年 4月 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投票方式、召开日期、时间及地 点、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全 体股东。 3.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18:45 在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 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内容,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 (2)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15-9:25,9 :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5 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 本所律师根据 2026 年 5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股东名册》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账户登记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等,对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 资格进行了验证。 据统计,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9名,代表股份 40,846,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964%。 除上述股东以外,以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等。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0人,代表股份 24,814,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0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的 资格,其身份已由身份验证机构负责验证。 3.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相同,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上述审议事 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且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 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向公司提供 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446,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746%;反对 19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2962%;弃权1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2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59,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6.1661%;反对 194,4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3.4894%;弃权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92%。 2.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535,7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100%;反对 101,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1546%;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8,4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7.7620%;反对 101,5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8218%;弃权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4163%。 3.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49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437%;反对 145,0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2209%;弃权2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3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38,96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6.9807%;反对 145,0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2.6030%;弃权 23,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4163%。 4.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411,0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201%;反对 247,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3765%;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3,7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5245%;反对 247,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4.4361%;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395%。 5. 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482,3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7287%;反对 175,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2679%;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95,0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6.8038%;反对 175,9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3.1567%;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395%。 6. 审议并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418,0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6308%;反对 240,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数的 0.3659%;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30,7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6501%;反对 240,2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4.3105%;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39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 效。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获得有效通过。本次股东会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及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见证。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由本所见证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03a08d6-f8db-4b32-92d9-0becf162f133.PDF ─────────┬──────────────────────────────────────────────── 2026-05-20 00:00│*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 │告 ─────────┴──────────────────────────────────────────────── *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170e13d-f469-4d4a-8e8c-9c5e12ced94d.PDF ─────────┬──────────────────────────────────────────────── 2026-05-20 00:00│*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797c1bf-0fe3-4363-9218-ba543928a1d6.PDF ─────────┬──────────────────────────────────────────────── 2026-05-20 00:00│*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85b578a-0b08-4c08-95ba-2cb163d70963.PDF ─────────┬──────────────────────────────────────────────── 2026-05-20 00:00│*ST仕净(301030):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仕净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对仕净科技进行了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时间:2026年 5月 7日 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本次培训重点对 2025年受到深交所监管措施的十九个案例进行讲解,案例主要涉及定期报告、业绩信息披露违规、财务事项违 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权益变动违规、募集资金使用违规、交易和关联交易违规、未履行承诺及其他违规事项等原因受到交易所或 证监局的监管措施。 三、培训总结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仕净科技参训人员认真学习并充分沟通,积极配合。参与培训人员均进行了认真深入学习,对 于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相关 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规范操作意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6aa3ad4-547e-45bf-b038-3804870ffa2a.PDF ─────────┬──────────────────────────────────────────────── 2026-05-20 00:00│*ST仕净(30103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02026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并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 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242b3eb-8a33-4d6e-aa26-2d74656d4294.PDF ─────────┬──────────────────────────────────────────────── 2026-05-18 17:57│*ST仕净(301030):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6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 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 者查阅。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仕宏先生、独立董事冯会、董事会秘书杨宝龙先生、保荐代表人万晓乐先生。具体以当 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5月 25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8c77691-3b65-4e7b-b895-4f9ff30c1a37.PDF ─────────┬──────────────────────────────────────────────── 2026-05-15 17:27│*ST仕净(301030):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 披露标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含过去十二个月前发生但近期已结案的诉讼 )涉诉金额合计约为11,060.90万元人民币,未结诉讼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3.66%。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 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上述案件共86起,涉及应收账款的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租赁合同纠纷等。其中 ,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共计85起。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通过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加强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确保经营 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促进公司经营业绩的达成;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起诉方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 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 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ded57f0-bfbc-436d-b03a-6e1bb07fbdd2.PDF ─────────┬──────────────────────────────────────────────── 2026-05-11 18:44│*ST仕净(301030):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 ─────────┴──────────────────────────────────────────────── *ST仕净(301030):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专项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c09ba169-d071-4f96-a9e2-d679a3b449e3.PDF ─────────┬──────────────────────────────────────────────── 2026-05-11 18:44│*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进展暨收到法院送达预重整证据材料等文件的公告 ─────────┴──────────────────────────────────────────────── *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进展暨收到法院送达预重整证据材料等文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938c7620-c0a3-437c-990f-fa131185bd36.PDF ─────────┬──────────────────────────────────────────────── 2026-05-08 17:52│*ST仕净(30103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徐小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小怗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及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徐小怗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徐小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徐小怗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徐小怗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的独立董事选举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小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徐小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徐小怗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1510537-c93a-4d12-a4f7-43a47024fb21.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为真实反映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项资产 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同时对因债务人已注 销或无法履约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予以核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及商誉等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损失, 共计提减值损失827,435,290.07 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522,636,038.56 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04,799,251.51元,具体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22,636,038.56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8,501,549.0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07,963,019.9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3,828,530.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04,799,251.51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09,711,414.44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912,162.93 合计 827,435,290.07 2、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 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 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 ·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其他企业客户 C、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组合 1:应收关联方 · 合同资产组合 2:应收其他企业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 ·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备用金 ·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其他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 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二、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应收账款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 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应收账款 2025年 12月 31日账面价值 1,986,451,745.35 2025年 12月 31日资产可收回金额 1,986,451,745.35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 坏账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款项发生的个别特殊 事项,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 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对于划分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 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2025年度计提金额 507,963,019.97 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 于账面原值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827,435,290.07元,将减少报告期内利润总额827,435,290.07 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827,435,290.07元。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 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8ff8896-8235-419c-9ee3-e00e53c8e5de.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 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于 2020年 12月 3日成立,总部设在山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 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于 2020年 12月 3日成立,总部设在山东, 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1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5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9人。舜天信诚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7,042.81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30.69万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256.1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主要行业(食品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35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2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2026 年 3月16日召开的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舜天信诚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舜天信诚舜天 信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舜天信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舜天信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舜天信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 2月 26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舜天信诚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2026年 2月 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审计前沟通,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方法、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的专项沟通,对会 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 行了沟通。 (四)2024年 4月 2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舜天信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514b8be-6c80-4102-8e0e-4de47f22ce2d.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作为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师。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 舜天信诚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舜天信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现将 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舜天信诚”)于 2020年 12月 3日成立,总部设在山东,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 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21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5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19人。舜天信诚 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7,042.81万元(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30.69万元( 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256.1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主要行业(食品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235万元。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舜天信诚合伙人,从业 21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 2003年 10月,加入舜天信诚 18年。近三年签 署过一家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在安:从业 23 年,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 2004 年 12月,加入舜天信诚 1年,近三年无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蔡颖: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专业技术咨询),2019年开始在舜 天信诚执业,近三年负责过多个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及上市公司年审项目的质量复核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舜天信诚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舜天信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 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 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忠军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监督 管理措施、除此以外,其他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督措施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期 型 1 王忠军 2026年2月9 行政监管措 中国证券监督 因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 日 施 管理委员会上 限公司2022年、2023年年 海监管局 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 业中风险评估方面及实 质性方面与其他方面的 问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质量管理水平 舜天信诚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 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对于年度审计工作中项目组遇到的重点难点的技术问题,项目组会及时对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舜天信诚内部的专业技术部及时确 认,高效率的解决公司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项目组严格执行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确保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对公司年度审计事项中不存在 专业意见的分歧,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具了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舜天信诚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舜天信诚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 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 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舜天信诚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舜天信诚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舜天信诚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 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营业收入、存货、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预付账款、期间费用、预计负债、合 并报表与关联方交易等。同时舜天信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 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舜天信诚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舜天信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 持。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舜天信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上年度末舜天信诚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 178.5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945.02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购买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 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45c476-4abc-410e-b72d-ce86068d18f1.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苏州仕净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 份”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鲁舜审字[2026]第 0402号。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舜天信诚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审计范围受限 舜天信诚认为其首次接受委托对仕净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存在如下限制: 1、应收账款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仕净科技合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29,508.13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9,137.04 万元。我们对 仕净科技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相关应收账款回函比例较低。我们亦无法进一步执行访谈、实地核查等替代程序,以证实应收账款余额 的真实性。 2、资产减值 我们未能对仕净科技 2025年计提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审计报告日 ,仕净科技管理层仍未能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估值的报告等资料。 3、存货 公司于资阳投入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该项存货账面价值6.70亿元。该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已陷于停顿,到 位的设备已被封存。由于我们在现场仅能观察到车间内的管道安装及室外工程情况,无法对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动力站、楼顶部的 废气系统等存货执行监盘程序。由于未能以上执行监盘程序,我们无法确定该项存货的价值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以及无法确定由于 外购存货所对应的应付账款发生的合理性。我们按照审计计划对公司投入的宁国二期机电建设项目执行监盘审计程序。该项存货账面 价值 4.92亿元。经现场盘点,实盘数量及价值与账面记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来确定账面价值的合理性 。 (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电池片业务为大额经营亏损,环保板块除少量运维性质的业务收入外,基本停滞;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72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50 亿元,负债高于资产;由于诉讼导致大部分银行被冻结,公司的诉讼较多,但在报告期末没有预 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与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仕净科技存在多个不确定性事项,这些不确定性事项之间 存在相互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及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舜天信诚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 重、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消除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及其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 (一)针对审计范围受限及资产减值问题的措施: 1.成立专项核查工作组:董事会将牵头成立由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内审部门及外聘专业顾问组成的专项核查工作组,全面梳 理并核实存在争议的资产与负债项目,特别是应收账款、存货及固定资产。 2.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及的存货、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问题,公司承诺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第三方 资产评估机构,对资阳高效太阳能电池片项目、宁国二期机电建设项目等相关资产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 、审慎地调整相关会计处理,确保资产价值的公允反映。相关评估报告及调整情况将及时对外披露。 3.加强应收账款清收与管理:对于回函比例低的应收账款,公司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清收小组、加大催收力度、梳理合同与 交付凭证、必要时启动法律诉讼等方式,核实款项真实性并积极回收。同时,将全面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完善信用政策与内部控制流 程,防止新增异常应收款项。 (二)针对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问题的措施: 1.推动业务重组与战略聚焦:鉴于电池片业务大额亏损及环保板块基本停滞的状况,董事会将重新评估并制定清晰的业务发展战 略。计划对严重拖累业绩的电池片制造业务进行剥离、关停或寻求战略合作,以止血减亏。同时,集中资源于具备技术或市场优势的 细分领域,寻求业务突破。 2.积极化解债务与诉讼风险:公司将与主要债权人(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协商债务重组方案,如展期、降 息、债转股等,以缓解短期偿债压力,争取银行账户解冻,恢复基本融资功能。同时,成立法务专项小组,全面梳理未决诉讼,在专 业法律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计提预计负债,并积极应对、妥善解决相关诉讼案件。 3.寻求股东支持与资本运作:为改善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将积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潜在战略投 资者沟通,探讨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注资、资产注入、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补充公司资本金,优化资本结构,从根本 上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提升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水平: 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深刻反思导致本次审计意见的内控缺陷,全面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各项经济业务记录真实、准确、 完整。 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履职能力,强化对重点业务、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与审计。 确保与年审会计师的充分、有效沟通,全面配合其审计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避免再次出现审计范围受限的情况。 董事会将切实推进上述措施的落实,并定期评估进展与效果。公司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 投资者通报相关风险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4a4dfcc-29ca-401d-a0d2-9bfa2a116b9b.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舜天信诚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一、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出 具 无 法 表 示 意 见涉 及 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鲁舜证审字[2026]第 0006 号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所接受委托,业已完成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出具鲁舜审字[2026]第 0402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一)无法表示意见: 1.审计范围受限 我们系首次接受委托对仕净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我们在审计中存在如下限制: (1)应收账款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仕净科技合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129,508.13 万元,计提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69,137.04 万元。我们 对仕净科技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相关应收账款回函比例较低。我们亦无法进一步执行访谈、实地核查等替代程序,以证实应收账款余 额的真实性。 (2)资产减值 我们未能对仕净科技 2025 年计提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截至本审计报告日 ,仕净科技管理层仍未能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公司上述资产进行估值的报告等资料。 (3)存货 公司于资阳投入了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制造基地项目,该项存货账面价值 6.70 亿元。该项目受市场环境影响,已陷于停顿, 到位的设备已被封存。由于我们在现场仅能观察到车间内的管道安装及室外工程情况,无法对电气系统、空调系统、动力站、楼顶部 的废气系统等存货执行监盘程序。由于未能以上执行监盘程序,我们无法确定该项存货的价值与会计记录是否一致。以及无法确定由 于外购存货所对应的应付账款发生的合理性。我们按照审计计划对公司投入的宁国二期机电建设项目执行监盘审计程序。该项存货存 货账面价值 4.92亿元。经现场盘点,实盘数量及价值与账面记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未能获取充分、恰当的证据来确定账面价值的 合理性。 2、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报告期内电池片业务为大额经营亏损,环保板块除少量运维性质的业务收入外,基本停滞;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72 亿元、股东权益合计为-2.50 亿元,负债高于资产;由于诉讼导致大部分银行被冻结,公司的诉讼较多,但在报告期末没有预 计负债。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实与诉讼相关的预计负债。仕净科技存在多个不确定性事项,这些不确定性事项之间 存在相互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执行仕净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 要性》,仕净科技近三年利润波动较大且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故我们初步确定以仕净科技近三年税前利润平均数取绝对值最为选取 的基准。将该标准乘以 0.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层次的在重要性水平为 1900 万元。 (二)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2019 年 2 月 20日修订)规定,根据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包括下列方面:(一)不限于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二)虽然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但这些要素、账户或项目是或可能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 (三)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我们无法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仕净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因此, 我们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仕净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的原因如下: 如上所述,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涉及的资产负债表科目为“生产成本、应付账款、留存收益科目,金额重大,且其不仅对财务 报表的特定账户产生影响,并且存货对利润表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应交税金等项目均有重大影响,该事项导致我们对这些项目也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 影响重大而广泛。该项目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当与披露相关时,产生的影响会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至关重要。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以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由于未能就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未能就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这些事项对报告期内仕净科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可能的影响金额。 五、使用受限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仅供仕净科技为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无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0265fff-22b2-4be6-a356-eb9b4ce6fbf5.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64d99b5-f0fc-4fc5-9633-145690306ddd.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冯会、徐小 怗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冯会、徐小怗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 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ba44873-ed96-4f08-9e57-1b211887a97c.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报告-徐小怗 ─────────┴──────────────────────────────────────────────── 本人徐小怗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 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1、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3、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4、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6、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上述所列任一种情形。 前述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 业务往来,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 大事项;任职,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及此前年度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 注上述自查事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5d6b7ce-f377-48b2-9cb5-881116502ff9.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5af1cf2-099c-4b0d-8e6a-c194f8d23cf1.PDF ─────────┬──────────────────────────────────────────────── 2026-04-30 00:02│仕净科技(301030):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报告-冯会 ─────────┴──────────────────────────────────────────────── 本人冯会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责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1、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3、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处任职。 4、本人及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5、本人不属于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6、本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处任职。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上述所列任一种情形。 前述所称主要社会关系,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大 业务往来,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重 大事项;任职,指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及此前年度均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 注上述自查事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b23da8-d569-44be-a74a-5af22842e552.PDF ─────────┬──────────────────────────────────────────────── 2026-04-30 00:01│仕净科技(301030):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 苏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 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主要原因及主要内容 经公司自查,前期部分项目收入确认、坏账计提,存货与应付账款计量、存货和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计提、股权激励事项等 存在会计差错,具体影响前期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成本、管理费用、未分配利润等科 目,具体对 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及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影响情况如下: 项 目 2024 年末/2024 年 2024 年末/2024 年 调整金额 度调整后余额 度调整前余额 应收账款 2,105,894,006.10 2,021,308,262.94 -84,585,743.16 其他应收款 181,381,046.47 134,743,554.58 -46,637,491.89 存货 2,151,231,200.57 2,567,959,050.35 416,727,849.78 合同资产 102,974,573.58 101,108,353.83 -1,866,219.75 其他流动资产 375,002,185.27 378,686,359.36 3,684,174.09 固定资产 1,225,174,507.99 1,427,944,966.33 202,770,458.34 在建工程 546,840,247.10 596,840,247.10 5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519,304.99 181,663,735.98 -3,855,569.01 应付账款 2,016,888,372.69 2,368,883,928.35 351,995,555.66 未分配利润 -363,273,665.11 -248,279,998.24 114,993,666.87 营业收入 2,041,039,936.75 2,053,924,957.45 12,885,020.70 营业成本 2,386,248,831.94 2,323,367,257.18 -62,881,574.76 管理费用 188,713,203.13 239,183,161.46 50,469,958.33 财务费用 114,893,387.22 116,104,750.65 1,211,363.43 信用减值损失 -45,388,623.63 -143,233,294.98 -97,844,671.35 资产减值损失 -199,885,617.48 -50,477,988.50 149,407,628.98 以上为初步核查结果,后续详细核查后予以确认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 及相关披露》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引 以为戒,通过加强内控等手段,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以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目前尚未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更正事项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一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更正后的财务报表、相关附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本 次更正事项出具相关意见的披露。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 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同意对涉及的以前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五、其他情况说明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对 2023-2024年 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的更正工作,在本公告之日起 2个月内完成披露。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致以诚挚的歉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e42ac93-50b8-424c-9187-67f1ac4fbb78.PDF ─────────┬──────────────────────────────────────────────── 2026-04-30 00:01│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报告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4694a03-1fb2-44be-a301-9e6d1d1fb963.PDF ─────────┬──────────────────────────────────────────────── 2026-04-30 00:01│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b799609-52bb-4588-82f4-0771ff6f56c3.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5,527,804.31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712,758,925.55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03,082,246.83 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1,787,534.16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和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 求,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42,978,906.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345,527,804.31 -847,141,635.76 216,647,244.84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77,285,002.05 161,369,554.78 154,255,570.63 营业收入(元) 616,224,091.90 2,041,039,936.75 3,442,722,245.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703,082,246.8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81,787,534.1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978,906.6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58,674,065.0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2,978,906.6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92,910,127.4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92%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不适用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年度发生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为了满足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ba43af8-4d1e-4cfb-9dc9-3b872f625777.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一天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经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为《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同时触及上述多项风险警示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6年 4月 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6年 5月 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仕净科技”变更为“*ST仕净”,股票代码仍为 “301030”; 4、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2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仕净科技”变更为“*ST仕净” 3、股票代码仍为:301030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6、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并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条第一款 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见的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切实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1、公司将着力完善战略规划,积极增强业务发展动力。充分发挥在光伏工艺废气治理领域的技术积累,加速向半导体、汽车涂 装、医药化工等高端制造行业渗透。同时,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业务模式与策略,围绕经营目标推进资产结构优化,积极寻求新的 业绩增长点。 2、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致力于改善现金流。公司将向第三方借款,确保公司有充足的资金流,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发 展提供坚实保障。 3、为了公司长远发展,公司积极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为公司长远的资金需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0.3.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或者追 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 10.3.7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 2026年度报告披露后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9578288 3、电子信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 4、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19be3c0-9f7d-441a-ad73-0065b68fbb8e.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仕净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5日 18: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 包含 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提案 6.00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董事会将在年度股东会会议上就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各位 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及《2025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25日上午 9: 00至 11:3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3:3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 om)。 3、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太平街道金瑞路 58号公司会议室。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3:30,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5、现场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 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 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③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 法人证券 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 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 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ad.baolong.yang@sz-sjef.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 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6)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公司董事会秘书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 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 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86022c9-e7e2-4505-a50f-a0844de11015.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仕净科技(301030):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ff4e09d-be99-4239-a8a9-6de2cd746f93.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小怗)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小怗,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徐小怗,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年 12月出生,1980年 7月至1985年 2月,就职于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1985年 3月至 2019年 12月,就职于南京市环保局。2025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1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 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自 2025年 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2次,本人 均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3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次,本人亲自出席 1 次。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 度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未主持并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 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 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未主持召开相关会议。 需要说明的是,本人任职时间较短(2025年 9月起),且公司存在未及时支付薪酬的情形,客观上限缩了本人投入履职的时间和 精力。本人已就此与公司进行沟通。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召开时 本人尚未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该会议。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9月至 12 月),由于本人系中途任职,时间较短,同时公司存在未及时充分安排以及未及时兑现相应承诺 的情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履职的主动性,但是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初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务状况。20 25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外,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充分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 司的规范经营及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 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 时刻 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关对外担保、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等 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 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并就《2025 年度报告》中涉及的 合法合规性问题咨询专业人员,相关意见建议已形成《履职意见书》,递交公司董事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 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促进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f95f6e-9c7d-4ba0-8c63-83cec1972a35.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明)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建明,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刘建明,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法律专家人士。1996 年 3 月至 2002 年 3 月,就职 于苏州兆丰律师事务所;2002年至 2014 年,任职上海建纬(苏州)律师事务所;2014 年至今,就职于江苏双泽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24年 11月至 2025年 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1、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 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8次,实际参与表决 8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相关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4次,亲自出席股东会 4次。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任职期间,主持并召开 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选任职资格进行了审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相关人选的当选条件、选任 程序进行了核查,以保障相关人选的选定符合相关规则和企业发展的需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规则和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 工作。 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监督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积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经认真审 议,公司本次终止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经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策,相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详实地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概况和财 务状况。2025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外,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利 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及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并得到了贯彻执行。 此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时刻关 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运行状态,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续聘审计机构、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 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以及投资者调研档案等,促进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对待所有 股东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学习,进一步了解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 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其中《关于公司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关联董事董仕宏、张世忠回避表决。以赞成票 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非 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 5月 23日召开了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在 2025年 4月 7日、8月 21日、9月 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第七次、第九次会议和 2025年第二次、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补选独立董事、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 本人认真研究与核实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在了解相关人选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 ,认为上述人选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的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四、其他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4、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5、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在 2025年任期内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化运营、树立诚 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的履职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06ca634-d093-4425-94b3-9888a1c0788e.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仕净科技(3010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0915b46-0999-4129-8703-745fd3700a18.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会)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冯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27eddd8-6054-4e98-9901-3d4c5f3a1c16.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关于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对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 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期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历史情况 前期,公司与期初余额相关的采购循环、生产循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销售循环的内控存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形,无法 合理保证期初相关数据及采购、生产业务流程控制的有效性。 2、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前述历史内部控制失效问题虽已开展专项整改,但原来存在的重大缺陷,我们判断在采购循环、生产循 环及存货管理中仍然存在,并且企业没有采取措施消除前期内控导致的重大错报。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仕净科技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审计 中,年审会计师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2026 年 4 月 28 日对仕 净科技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二、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及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舜天信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尊重舜天信诚的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舜天 信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识别出上述重 大缺陷,并将其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并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应对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管理 层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舜天信诚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一致认为:审计委员会尊重舜天信诚的独立判断, 并高度重视舜天信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针对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所涉及的事项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 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舜天信诚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尊重,并高度重视舜天信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否定 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针对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全体 独立董事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c490331-0972-49d6-929a-68eb4170f267.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308be99-6ca3-4e3a-a687-09ff56806a0f.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 审计机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页 码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1-2 二、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计报告 鲁舜证审字[2026]第 0005号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 6年 4月 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鲁舜审字[2026]第 0402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仕净科技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仕净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仕净科技 2025年度财务报 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更好地理解仕净科 技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己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仕净科技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3765498-429a-4612-ab61-f1b5b8da2473.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审计机构: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鲁舜专审字[2026]第 0094号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 净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仕净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期初相关内部控制缺陷历史情况 前期,公司与期初余额相关的采购循环、生产循环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销售循环的内控存在内部控制运行失效的情形,无法 合理保证期初相关数据及采购、生产业务流程控制的有效性。 2、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前述历史内部控制失效问题虽已开展专项整改,但原来存在的重大缺陷,我们判断在采购循环、生产循 环及存货管理中仍然存在,并且企业没有采取措施消除前期内控导致的重大错报。 上述重大缺陷未包含在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在仕净科技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审 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6年 4月 28日对仕净科技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 生影响。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由于存在上述重大缺陷及其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仕净科技于2025年 12月 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f9dda62-9ef7-41e6-a9bd-cbbd80a66adc.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 ”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仕净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2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45,28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66元/股,实 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999,986.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55,446.0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10,944,540.0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15日到位,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3月 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审亚太验字(2023)000020号)。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因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补充流动 资金的款项暂存募集资金账户中无法转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已被《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甲方,于 2023年 4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上述银行统称“乙方”)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及各方严格按照三 方监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 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使 用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所有募投项目均达到可使用状态,结余资金均为利息收入, 已作为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使 用 。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已按规定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流动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不适用。 七、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鲁舜证审字[2026]第0003号),认为:仕净科技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仕净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转入监管账户后严格执 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仕净科技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b5a6862-c905-450b-a74d-edea83c3f7d3.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一、专项审核报告 二、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号汇源大厦 708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 关于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鲁舜证审字[2026]第 0004号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净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 6年 4月 28日出具了报告号为鲁舜审字[2026]第 0402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仕净 科技编制的《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年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仕净科 技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仕净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仕净科技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仕净科技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仕净科技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汇总表应当与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039bae5-0672-4f82-95fc-d0e0a7da3dfa.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仕净科技(3010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ccbeb16-c4c4-4424-92d7-49d7ab7a3737.PDF ─────────┬──────────────────────────────────────────────── 2026-04-30 00:00│仕净科技(3010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仕净科技(3010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f93c8d6-bb4c-439c-bdda-63282fd917f5.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仕净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8782.PDF ─────────┬──────────────────────────────────────────────── 2026-04-30│仕净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8793.PDF ─────────┬──────────────────────────────────────────────── 2025-10-27│仕净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143.PDF ─────────┬──────────────────────────────────────────────── 2025-08-29│仕净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3459.PDF ─────────┬──────────────────────────────────────────────── 2025-04-29│仕净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8505.PDF ─────────┬──────────────────────────────────────────────── 2025-04-28│仕净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22722.PDF ─────────┬──────────────────────────────────────────────── 2024-10-29│仕净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1260.PDF ─────────┬──────────────────────────────────────────────── 2024-08-29│仕净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4912.PDF ─────────┬──────────────────────────────────────────────── 2024-04-26│仕净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305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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