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2 新柴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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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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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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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16:34│新柴股份(30103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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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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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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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格式》的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号)同意注册,
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283,400股,每股发行价 4.97 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299,608,498.00
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36,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263,608,498.00 元
于2021年 7月 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3,443,207.01元,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0,165,290.9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年 7月 19 日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79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2,071,276.46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6,270.15
减:支付项目支出 1,582,500.00
减:专户手续费支出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505,046.6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
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 2021年 7月 29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
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性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301040160018017148 活期户 505,046.61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412.95 万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 639.96 万元,共计 13,052.91 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浙江新柴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2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
设项目二期”“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 IV 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49.46 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9)等相关公告。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 505,046.61 元, 2024 年半年度末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余额合计为 505,046.61 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1a89c539-b3b2-45d4-8afb-b1f66015aa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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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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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956c5282-7816-468b-ab5c-ed41425c70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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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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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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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转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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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准确反映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4 年 1-3月
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3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
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4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等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认为对比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的计提情况,公司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且对公司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已计提
的信用减值损失部分符合转回条件,本着谨慎性原则,现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
值准备及对符合转回条件的信用减值损失进行转回。公司对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转回及核销等
情况如下所示:
(一)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情况
1、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明细如下表所示:
类别 信 用 减 值 一季度计提/收回/核销等情况 二季度计提/收回/核销等情况 信用减值期
年初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末余额
应收票据 151.11 11.67 136.57 299.35
应收账款 1,246.68 2,290.13 22.00 414.35 3,100.46
其他应收款 53.33 0.92 22.90 29.51
合计 1,451.12 2,301.80 0.92 22.00 136.57 437.25 - 3,429.32
(二) 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资产减值计提及转回的情况
1、确认方法
① 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长期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
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
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
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
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资产减值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资产减值 一季度计提/收回/核销等情况 二季度计提/收回/核销等情况 资产减值期
年初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末余额
存货 1,770.68 205.81 748.65 2,725.14
合计 1,770.68 205.81 - - 748.65 - - 2,725.14
三、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计提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及转回对公司半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
综上所示,公司第一季度信用减值计提 2,301.80 万元,收回或转回 0.92万元;第二季度信用减值计提 136.57万元,收回或转
回 437.25万元。公司第一季度资产减值计提 205.81万元,第二季度资产减值计提 748.65万元。前述合计将减少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利润总额共 2,954.66 万元。
四、关于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情况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转回及核销等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 2024 年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转回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b24eeb42-8487-4d93-9c7e-0830a7bb9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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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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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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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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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柴股份(301032):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9/1ca4b717-2e0f-4c57-8d18-c5ec7a37c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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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 00:00│新柴股份(301032):国信证券关于新柴股份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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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柴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英杰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星晨 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是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年5月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国九条” 深度解读、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及监管案例解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无 不适用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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