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3 迈普医学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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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4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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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20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公司首发前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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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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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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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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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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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履职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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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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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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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 │迈普医学(301033):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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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54│迈普医学(301033):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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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2日(星期五)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 袁玉宇先生
董事、总经理 王建华先生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骆雅红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龙小燕女士
职工董事 林洁芬女士
独立董事 袁若宾先生
(具体出席人员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C7Ew9IU5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165e737-50b1-4581-8c89-d14a2fc297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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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20:20│迈普医学(301033):关于公司首发前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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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发前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发前股东国寿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成达”或“本企业
”)持有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01,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6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9001%)。
国寿成达系 2016 年 12 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基金编号为 SN4372。
国寿成达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1,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69%(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900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盈”)持有公司股份 3,916,24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0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8620%)。
深圳凯盈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74%(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449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国寿成达、深圳凯盈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国寿成达 首发前股东 601,358 0.8969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深圳凯盈 5%以上股东 3,916,249 5.8408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注 1:上述持股比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67,049,620 股(含回购股份)为计算基准。
注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241,783 股,国寿成达所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0.9001%
。深圳凯盈所持股份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5.8620%。
二、 国寿成达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三)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601,35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8969%(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0.9001%),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七) 自公司上市后,国寿成达不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 深圳凯盈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二)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公司股份
(三)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474%(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0.4490%),若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转让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
(七) 深圳凯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
情形。
四、 国寿成达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国寿成达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签署的《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其就持股及减持意
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
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间、
卖出数量、卖出方式、信息披露等规定,以及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
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
3、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公司具体情况而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披露。采
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4、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
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国寿成达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五、 深圳凯盈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深圳凯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持
股及减持意向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
遵守上述承诺。
2、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本公司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
下,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
自动适用更新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因违反承诺转让股份所取得的收益无条件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
均有权代表发行人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凯盈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六、 相关风险提示
(一)国寿成达、深圳凯盈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
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国寿成达、深圳凯盈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进行。
(三)国寿成达、深圳凯盈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国寿成达、深圳凯盈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其承诺内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七、 备查文件
国寿成达、深圳凯盈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11f928f5-5ecd-4055-92dd-cbbf0c87ae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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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迈普医学(301033):关于收到深交所恢复审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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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广州泽新医疗
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易创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0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易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易介医疗”)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完成对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的更新工作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提交恢复审核申请,深交所同意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
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c57f60b-a3df-4860-a7ca-3f47986c0e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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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迈普医学(30103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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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执行。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6]25015080015 号《审计报告》,2025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
3,901,999.6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1,390,199.9
6元,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07,048,093.53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20,241,094.17 元。根
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07,048,093.53 元。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本方案公告之日,以公司总股本 67,049,620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 241,783 股回购股份后的 66,807
,837 股股份为基数,预计本次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46,765,485.90 元(含税)。
3、如在本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内,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而发生变化的,公司
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2025 年度内,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0元。
综 上 ,公 司 2025 年 度 现金 分 红 和 股份 回 购 金额 共 计46,765,485.90 元,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
1.34%。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765,485.90 39,700,158.60 26,284,18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13,128,438.52 78,854,230.23 40,877,390.16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50,185,513.30 34,852,812.61 41,721,209.59
营业收入(元) 368,830,564.59 278,442,127.39 230,869,676.5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20,241,094.17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07,048,093.53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2,749,824.9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77,620,019.64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12,749,824.9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26,759,535.50
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4.43%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 否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方案严
格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及正式实施日期仍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2ed5832-af56-493b-bbfe-3d1eb7d59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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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迈普医学(30103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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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
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
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
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以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d31dc9-0613-40ce-ae6f-a6a57d1e3d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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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17│迈普医学(30103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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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州迈普再
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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