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5 润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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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7 15:36│润丰股份(30103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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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年 11月 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预计回购金额 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5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
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及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回购用途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 177,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6%
累计已回购金额 8,874,936.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49.72元/股~50.38元/股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6,5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 60.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及 2024年 11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2024-060)及《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6
4)。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7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50.3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9.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874,936.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a96d3c7f-47dd-43ae-8e71-ac0eaad82e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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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5:50│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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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91894506-26f4-4aee-95fa-0aecd84eb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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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7│润丰股份(3010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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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9537faff-e8ae-4eca-ab8b-6344332b0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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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7│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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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bd59e614-23a5-4535-907c-67df268b06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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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6│润丰股份(30103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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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包
含 3 名独立董事),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年 11 月 12 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 23.53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4.99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371770ac-ec49-4035-9665-1240e048f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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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5│润丰股份(30103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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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60566b9-5719-413d-8076-05ee8136a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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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5│润丰股份(30103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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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建国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监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45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 145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确定本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23.53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4.99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12b5a5c2-6024-472a-ade8-839e0a345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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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5│润丰股份(301035):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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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95a7a6fd-9270-42f3-9afb-f0ec3a80a4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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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20:35│润丰股份(301035):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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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47245be9-939e-4c7e-94d8-0ddb722b9a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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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54│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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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丰股份”)于 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针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4 月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计 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于
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5747d762-d43a-4c1a-9d39-2e41dd061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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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54│润丰股份(301035):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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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1月 12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2 日 9:15-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15
: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五区 5号楼30层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文才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19,755,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8.8611%。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4,911,23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41.236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04,844,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37.62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4 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0,547,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
0.96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共 94人,代表股份 30,547,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962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219,595,2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0%;反对 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 30,386,4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4%;反对 39,8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8%;弃权 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38%。
本议案已剔除应回避表决的网络投票关联股东 10 人合计 116,720 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219,595,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 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 30,386,3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1%;反对 39,8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8%;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本议案已剔除应回避表决的网络投票关联股东 10 人合计 116,720 股。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219,595,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9%;反对 3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1%;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赞成 30,386,3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1%;反对 39,80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08%;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141%。
本议案已剔除应回避表决的网络投票关联股东 10 人合计 116,72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允豪、马继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4a37455-7eaf-4449-9e1a-cf4e2a6396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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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9:54│润丰股份(30103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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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润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5a5a9318-ee5f-4ced-9ec5-67726e444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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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22│润丰股份(301035):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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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回购股份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57e20e64-838a-44f8-9e3d-cc3025cb8f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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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5:46│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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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潍
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4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
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2023 年 11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取得批复文件后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事宜,但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和发行时机等多方面原因,公
司未能在批复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该批复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d3c2cc6a-7a93-42ab-aa86-34a3bf495b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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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7:52│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
│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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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1cad60b7-2d1a-4c06-b65b-dfce7649bf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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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6:52│润丰股份(30103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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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
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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