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6 双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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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19:42│双乐股份(301036):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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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同赢投资”)、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赢投资”)、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双赢投资”)、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享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公司股份4,555,6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56%)的股东同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05%)的股东共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5%)的股东双赢投资和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05%)的股东共享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
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6%。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同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555,67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6%;共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双赢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4.05%;共享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49,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和共享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平台人员自身的资金需求
。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和共享投资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0,0
00 股,占公司总股本1.6%。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
.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为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共4名股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减持相关承诺事项如下:
(一)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股东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6个月。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公司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
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
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4)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同意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
、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
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此前已作出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
5、双乐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汉洲为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控股股东杨汉洲与同
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共享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6、杨汉洲先生直接持股的部分及通过同赢投资、双赢投资、共赢投资和共享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7、公司董事潘向武通过同赢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杨汉栋通过共赢投资、共享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同赢投资、共赢投资、双赢投资和共享投资平台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
作出的承诺。
8、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相应承诺,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d0d4e3bc-1a56-476e-9ce8-15df17db5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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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5:42│双乐股份(301036):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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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 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向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泰兴”)
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双乐泰兴的注册资本由 6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双乐泰兴 100%
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10 月 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8)。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双乐泰兴近日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取得泰兴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677043782N
名称: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汉功
经营范围:颜料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和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
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 6月 30日
营业期限:2008年 6月 30日至 2058年 6月 29日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疏港路 18号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bc41c257-20a6-4c08-912e-c8e79f8fc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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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5:42│双乐股份(30103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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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 10月 22日召开 20
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23 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取得泰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114265267XQ
名称: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杨汉洲
经营范围:铬黄、锌黄、酞菁、钼铬红、偶氮颜料、涂料、橡胶、塑料、硫酸铵、氰尿酸制造;科技开发服务;化工原料(不含
化学危险品)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
器仪表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生物质燃料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4年 11月 28日
住所: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号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a7e25052-0e22-4193-b9cf-cd2b6c58f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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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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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10ba400-8c02-43c8-86bf-069f5399a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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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双乐股份(301036):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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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23 日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泰州市兴化
市戴南镇长安中路公司 16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建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听取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a5d59737-1793-4644-9d5b-4e000dd0bd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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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双乐股份(301036):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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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泰州
市兴化市戴南镇长安中路公司 16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
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汉洲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总经理 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 2024 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为 2024 年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的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 2024 年第三季度主要工作。全体董事一致审
议通过《总经理 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d6545dac-963f-4c0e-a85a-dd0de3946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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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00:00│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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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abd3dc54-86f3-413d-a0c6-ac1cee8ef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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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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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c5174090-e47e-430b-ad33-a7d1cd853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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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双乐股份(301036):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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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双乐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2162732e-9ae8-425f-8fa3-4ad9e5b711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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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18:02│双乐股份(301036):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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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 月 18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年 8月 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以总股本 1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利 3元(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
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2.
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
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10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10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1 泰州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 08*****853 泰州共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08*****854 泰州双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4 08*****855 泰州共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10 月 8日至登记日:2024年 10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
。
七、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人民路 958号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杨正峰
3、咨询电话:0523-83764960
4、传真电话:0523-83764089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98c60009-2c7d-4f9a-bbe7-ebf00c2867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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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双乐股份(30103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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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股份(301036):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007cbe7f-81f8-40c2-a976-9352f79d4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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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双乐股份(301036):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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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公司定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0月 8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汉洲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函》,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
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临时提案提出日,杨汉洲先生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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