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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7(保立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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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37 保立佳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07 15:52 │保立佳(301037):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30 16:48 │保立佳(301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30 16:48 │保立佳(301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4 00:31 │保立佳(301037):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3 21:45 │保立佳(30103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3 21:45 │保立佳(30103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6-04-23 21:44 │保立佳(30103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3 21:44 │保立佳(3010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宫璇龙) │ ├─────────┼──────────────────────────────────────────────┤ │2026-04-23 21:44 │保立佳(30103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雷) │ ├─────────┼──────────────────────────────────────────────┤ │2026-04-23 21:44 │保立佳(301037):保立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2026-05-07 15:52│保立佳(301037):关于参加202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 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5月08日(星期五)至05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 过公司邮箱dongban@baolijia.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 年 4 月 24 日发布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 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参加 2026 年上海 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五)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文瑜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衍昊先生 财务总监:李文清先生 独立董事:卢雷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 05月15日(星期五)15:00-16:30,通 过 互 联 网 登 录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 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至 05 月14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 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 据 活 动 时 间 , 选 中 本 次 活 动 或 通 过 公 司 邮 箱dongban@baolijia.com.cn 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电话:021-31167902 邮箱:dongban@baolijia.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 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bd950bd-8848-4cd1-83a4-31f0275d8747.PDF ─────────┬──────────────────────────────────────────────── 2026-04-30 16:48│保立佳(301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4月 3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号公司 2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文瑜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前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杨惠静女士代为主 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4,743,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6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94,726,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6,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6,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3、公司董事长杨文瑜先生,董事宫璇龙先生、刘树国先生、卢雷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其余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34,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3%;弃权 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6834%;反对 5,9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33%;弃权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杨雯律师、丁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088609e-5830-4c9b-8007-b2011c5b524b.PDF ─────────┬──────────────────────────────────────────────── 2026-04-30 16:48│保立佳(301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 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 日召开的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3.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4.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 7.公司本次股东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其他会议文件。 本所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而提供的所有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文件是真实 、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并且一切 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上述签署文件或作出说明、陈述与确 认的主体均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同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披露。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涉及的相关法律 事项出具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2026年 4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上海保立佳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股东会通知》)。该《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方式和出席对象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30日(星期四)下午 15:00在上海市奉贤区泰日镇大叶公路 6828号公司 2楼会议室召 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杨惠静女士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30日 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会 议审议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20 人,代表股份 94,743,5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617%(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方式计算,下同)。其中: 1.根据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 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份 94,726,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49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名,代表股份 16,7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称“中小投资者”)共 17人,代 表股份 16,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 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 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4,734,2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2%;反对 5,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4.6834%;反对 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033%;弃权 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0ed0e72-81f3-428a-a384-04f3dd757308.PDF ─────────┬──────────────────────────────────────────────── 2026-04-24 00:31│保立佳(301037):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保立佳(301037):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ea491dd-d7d6-438b-b5a7-4d34abbec164.PDF ─────────┬──────────────────────────────────────────────── 2026-04-23 21:45│保立佳(30103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保立佳(30103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b63301f-8f67-461e-a99d-758878edf689.PDF ─────────┬──────────────────────────────────────────────── 2026-04-23 21:45│保立佳(30103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烟台富程 新材料有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在市场价格的基 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文瑜先生和杨惠静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 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 烟台富程新材料 销售原 参照市场 1,300 0 0 售原材料 有限公司 材料 价格或成 本价格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与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多尔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采购商品、支付电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4.28万元,其中采购商品 4.01万元、支付电费 0.27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相关交易金额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注: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烟台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股权转让自 2025年 5月 1日起不再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 曾用名:烟台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65719845Y 3、法定代表人:张志强 4、成立时间:2007年 08月 09日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住址:烟台开发区资源再生加工示范区 7、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溶剂型丙烯酸树脂。(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制造、加工:建筑涂料用粘合剂、涂料用助剂(不 含化学危险品);塑料编织袋、捆扎绳、废塑料、废包装的再生利用(不含旧自行车的收购、拼装和置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901.98万元,净资产为5,1 09.28万元,营业收入为 6,523.94万元,净利润为 378.55万元。 (二)关联关系 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烟台富程新材 料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向烟台富程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主要为公司批量向外采购的原材料,不存在无法向对方履约的情形;烟台富程新材料有 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 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方式协商确定,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业务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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