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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8(深水规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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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38 深水规院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9 00:00│深水规院(301038):2024年一季度报告 ─────────┴──────────────────────────────────────────────── 深水规院(301038):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aa8546da-4944-4b96-8ee7-fc2306d72070.PDF ─────────┬──────────────────────────────────────────────── 2024-04-29 00:00│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4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3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金额为-27,684, 947.58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2024年一季度计提减值金额(元)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624,236.18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281,960.04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657,723.86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7,060,711.40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7,060,711.40 合计 -27,684,947.5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期公司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2. 应收票据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可收回金额 期末减值准备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000 10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 - -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 年初应收票据减值准备余额为0.00元,本期计提0.00元,计入当期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 内容 组合 1(账龄组合)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 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 信息,确定减值准备 组合 2(并表关联方组合)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不计提减值准备 2.本期末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 项目 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12.02 1-2年 24.88 2-3年 34.08 3-4年 45.20 4-5年 61.08 5年以上 100.00 3.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明细 (1)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可收回金额 期末减值准备余额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 45,222,853.17 28,000,989.94 17,221,863.23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45,222,853.17 28,000,989.94 17,221,863.23 组合2(并表关联方组合) - - - 合计 45,222,853.17 28,000,989.94 17,221,863.23 (2)组合1(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期末减值准备余额 1年以内 1,208,417.28 12.02 145,251.76 1-2年 1,349,561.62 24.88 335,770.93 2-3年 23,485,749.77 34.08 8,003,943.52 3-4年 18,751,336.40 45.20 8,475,604.05 4-5年 427,788.10 61.08 261,292.97 5年以上 - 100.00 - 合计 45,222,853.17 17,221,863.23 年初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18,503,823.27元,本期计提-1,281,960.04元,计入当期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三)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 合 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保证金、押金、备用金 15.00% 50.00% 100.00% 代垫及暂付款 20.00% 50.00% 100.00% 2.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元 项目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期初减值准备余额 3,321,856.50 973,916.54 4,295,773.04 其中:本期转入第二阶段 本期转入第三阶段 本期转回第二阶段 本期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657,723.86 657,723.86 本期转回 期末减值准备余额 3,979,580.36 973,916.54 4,953,496.90 年初其他应收账款减值准备余额为 4,295,773.04 元,本期计提 657,723.86 元,计入当期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四)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确定方法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与应收账款一样的方法确定减值准备金额。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参照应收账款对应账龄的预期信用损失 率。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末可收回金额 期末减值准备 余额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15,219,795.85 5,499,999.99 9,719,795.86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1,255,906,992.95 827,784,226.46 428,122,766.49 其中:组合1(账龄组合) 1,255,906,992.95 827,784,226.46 428,122,766.49 组合2(并表关联方组合) - - - 合计 1,271,126,788.800 833,284,226.450 437,842,562.350 年初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 464,903,273.75 元,本期计提-27,060,711.40 元,计入当期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项目。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转回、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7,684,947.580 元,相应增加公司2024 年一季度利润总额 27,684,947.580 元。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仅为按相关政策进行的预估计提,相关的收款权利并未随之减少或灭失,不会对公司运营资金及现金流产生影响, 而且本期未发生实际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88081a21-424d-41db-8551-cdb2535e737f.PDF ─────────┬──────────────────────────────────────────────── 2024-04-18 00:00│深水规院(30103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仁忠 ─────────┴────────────────────────────────────────────────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因任期届满本人已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下仅作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 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任职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3 月 22 日)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仁忠,195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990 年 10 月毕 业法国 Franche-Comte 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局),担任信 息中心主任、副局长;2017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担任教授。2018 年 12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1、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2 次,均认真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 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2、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次,1 次由于工作出差原因请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内审部门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年度报告中的财务部分编制工作 ,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提出建 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和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通过查阅资料、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 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报告期内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 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公司聘任高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独立的专业判断, 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及会议 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3 年 1 月 30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同意 日召开的第一届 券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 2 2023 年 3 月 2 日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同意 召开的第一届董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事会第三十一次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 会议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在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3 年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本人已于 2023 年 3月 22 日正式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谨对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汇报! 报告人:郭仁忠 日期:2024 年 4 月 1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34163cb5-9892-4f4b-a9c3-07a3c59a0b75.PDF ─────────┬──────────────────────────────────────────────── 2024-04-18 00:00│深水规院(301038):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专项审核报告 汇总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 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600015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或“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 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 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深水规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 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深水规院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肖文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灵玲 中国·武汉 2024年4月17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75d9884f-71fe-42ab-86ec-913abfeeed3b.PDF ─────────┬──────────────────────────────────────────────── 2024-04-18 00:00│深水规院(301038):国信证券关于深水规院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 院”、“公司”)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慎地核查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访谈公司相关人员,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 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6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3,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 4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4,793,460.51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60001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299.67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79.10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21 年 7 月 26 日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220,44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 26,415,094.35 2021 年 7 月 26 日募集资金实际入账金额: 194,024,905.6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2,818,608.00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 10,413,520.56 减:支付总部建设项目投入 122,740,798.00 减:支付发行相关费用 8,817,924.58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银行手续费净额 556,987.92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9,791,042.43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 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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