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8 深水规院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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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3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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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3 │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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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3 │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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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2 │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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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2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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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1 │深水规院(30103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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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0 │深水规院(301038):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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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32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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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4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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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14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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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7 15:33│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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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或“发行人”)股份29,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3.00%)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水
规院股份合计不超过6,692,400股,即不超过深水规院总股本的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
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水规院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水规院投资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0%。其所持深水规
院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水规院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深水规院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深水规院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
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692,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深水规院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
7、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8、其他说明:水规院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水规院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也不由深
水规院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
(2)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
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低于发行价。减持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提前告知公司并通过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公告。在上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公司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水规院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
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水规院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2、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水规院投资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
3、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水规院投资将严格遵守前述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8/d4ba2014-5a49-42e5-b0d3-f28869c85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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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3│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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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5e34ef4-f53a-4c22-92b8-6f26c8f67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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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3│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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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a3864d1-fad7-40df-a2b6-a426462f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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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2│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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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4c09db5-d3ee-4211-a03e-46f832f227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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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2│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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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fb4497c3-b651-42f6-a03a-2d339b98e9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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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1│深水规院(30103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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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
中: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申请人民币3.5亿元、1年期综合授信,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2亿元、1年
期综合授信,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1年期综合授信,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亿元、1年期综合授信。
申请综合授信产品包括流贷、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等,具体授信额度、品种、利率、使用要求
、期限等以金融机构授信批复为准。银行授信批复后授权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授信条件择优确定授信银行并签订相
应的授信协议。同时,为充分发挥集团化融资优势,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具体使用条件、品种等授权公司
管理层具体实施。
取得上述银行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了融资,具体使用融资额度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需求来合理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c2aa6e3-200c-4f04-9803-a8ecbed48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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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0:30│深水规院(301038):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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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人数5人,由监事会主席黄立志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2025年(上半年)的议案》。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综合报告2025
年(上半年)》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25年上半年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工作及履职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49375e5-9c4d-41ff-8238-8cbf932d93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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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7:32│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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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水规院,证券代码:301038)于2025年7月29日
、7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通讯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拟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且未向第三方提供2025年半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
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d7617652-6851-4000-bce3-86bb3f2eec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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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20:2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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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水规院,证券代码:301038)于2025年7月23
日、7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
2、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4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3、截至2025年7月23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0.26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专
业技术服务业(M74)”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6.95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的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交易行为,交易风险较大,存在股价大幅上涨后回
落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3日、7月2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1日至7月24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通讯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市场对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工程关注度较高。公司主营业务是为水务工程提供勘测设计、规划咨询、项目运管等专业技
术服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甲级以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潮汐)专业乙级等相关资质
和业绩,可承接水电站相关业务。公司密切关注雅下水电站相关业务信息,目前未参与该工程建设;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8、截至2025年7月23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最新数据显示,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170.26倍,公司所属中上协行业分类“专
业技术服务业(M74)”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6.95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与同行业相比有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9、除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10、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拟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且未向第三方提供2025年半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
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的分析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c3626f01-8e10-47f9-bb43-a049545cce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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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 19:1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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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深水规院,证券代码:301038)于2025年7月18日
、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通讯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拟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目前相关编制工作正常进行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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