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38 深水规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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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 │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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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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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22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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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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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38 │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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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6 │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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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6 │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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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 │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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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 │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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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 │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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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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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并于2026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人数9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
秘书李战先生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评分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2024年度经营业绩实际情况等相关要求,公司20
24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考核评分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下设考核工作组组织完成。参与本次考核的高管总人数为5人,其
中“优秀”2人、“良好”1人、“称职”2人。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高管人员202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应用方案,该考核评价结
果应用于高管人员2024年年薪计算。
关联董事林杰、陈宝京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议案》。
公司对2026年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确认,董事会审议认为所有决议均得到有效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c7474b41-950d-4c7b-b211-8f1e897f2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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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6│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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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9),持有公司股份26,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1%)的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
)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692,400股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
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届
满的告知函》,获悉水规院投资于2026年7月7日和2026年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30,8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00%,持有公司股份从26,790,300股减少至24,5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2.01%减少至11.0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
(元/股) (万股) 本比例
(%)
深圳水规院 集中竞价 2026年 7月 7日、 19.59 223.08 1.00
投资股份有 交易 2026年 7月 8日
限公司
合计 223.08 1.00
注:(1)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发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含上市后转增股份);
(2)上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后得到的数值,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水规院 合计持有股份 2,679.03 12.01 2,455.95 11.01
投资股份有 其中:无限售 2,679.03 12.01 2,455.95 11.01
限公司 条件股份
有限售 0 0.00 0 0.00
条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减持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规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间届满的告知函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d2b0830-6623-4e08-8877-c219f80baa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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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7:22│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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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a8cfda6-1c16-4dcb-b4d8-5556b4053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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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6:22│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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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15:30-16:3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
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兼总经理林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战先生、财务负责人雷冬梅女士、独立
董事李志平先生、独立董事郭晋龙先生、独立董事曾繁军先生,具体以当天实际参会人员为准。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年 6月 30日 15:30-16:30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za9FyAkbM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
互动交流,并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
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郑金莉;
电话:0755-33181038;
传真:0755-36833307;
邮箱:ir@swpd.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0bde6b5a-01c0-434f-9fe7-66712057a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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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38│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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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
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总股本223,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共计分
配现金红利18,515,64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
经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3,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8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4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4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8*****712 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 08*****145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08*****032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5 08*****994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4日至登记日:2026年7月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深水规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
锁定期满后 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承
诺的减持价格与减持股份数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
2、咨询联系人:郑金莉
3、咨询电话:0755-33181038
4、传真电话:0755-36833307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21133bf-c76f-409a-a274-9061bb4250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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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6│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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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23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3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3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132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闻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862,59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股的 71.21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51,88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股的 23.2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06,975,7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 股的47.954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89,792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 股的 2.95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589,79
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股的 2.9540%。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93,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8%;反对 154,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2%;弃权 14,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21,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95%;反对 154,3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8%;弃权 14,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7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反对 17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3%;弃权 14,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4%;反对 171,9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99%;弃权 14,34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76,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7%;反对 161,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9%;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3,4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4%;反对 161,9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73%;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7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 154,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2%;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2,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79%;反对 154,3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8%;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61,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 176,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
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88,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440%;反对 176,9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58%;弃权 2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75,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1%;反对 154,3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2%;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2,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79%;反对 154,3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28%;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80,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2%;反对 17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5%;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07,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323%;反对 175,5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45%;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2%。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705,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2%;反对 151,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4%;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432,8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77%;反对 151,587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03%;弃权 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9%。
刘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642,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 18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2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69,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49%;反对 187,53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58%;弃权 3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威、蔡孟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c47e817-7a66-4e63-bacd-c4645cfa7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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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36│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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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50ba3b3-e100-4645-9688-878a1ae0a4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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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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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定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6,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递交的《深圳
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深圳市水务
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公
司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前述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
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3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其他说明
(1)议案 1.00-8.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0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6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00-18: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06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
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8:00之前送达公司 1006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金莉
联系电话:0755-33181038
传真:0755-36833307
邮箱:ir@swpd.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
06室
邮编:5181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10f57c09-7fa9-457f-bdd0-2942c02b7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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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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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人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方向。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治理,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向市场对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
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二)坚持合法合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福利、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要求,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分配工作。
(三)坚持激励约束并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考核密切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
降薪酬降,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坚持薪酬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 信息披露
公司应按照证券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情况,包括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及实际支付情况等。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
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
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结构与支付
第九条 薪酬总额决定机制
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要求,坚持效益导向与公平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实行“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的联动机制。在公司整体薪酬
总额预算框架内,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及增长幅度。公司依法依规规范内部分配秩序,调节不合理过高收入,实
现薪酬与责任、风险、贡献相匹配,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的津贴标准参考市场水平等因素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之日起执行,按季度发放。
(二)在公司担任管理职位的其他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情况,按照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薪酬福利制度
领取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支付
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具体根据国资监管政策等确定。
(一)基本年薪:根据岗位职责、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年薪:以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确定,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
年度报告披露和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后支付,并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经营业绩考核;绩效年薪中须设定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递延比例和递延期限应与业务风险存续情况相匹配,递延期限原则上不少于 3 年。递延部分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岗位的风险暴露
情况,在递延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或任期激励收入):实行锁定期管理,具体以公司审议批准的专项激励方案为准。其中,任期激励收入
须在任期考核结束后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亏损年度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核发
。
第四章 薪酬调整与追索扣回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
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规定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
长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因国家政策重大变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因素对本制度产生重大影响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提请修订本制
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法律法规或上市地监
管规则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acd23f2-c79c-4797-86f8-56bb4c3459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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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6:40│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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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并于2026年6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人数8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b05a1da-0e5a-4a6d-b909-13ea9ea69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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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深水规院(3010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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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dc8980-396b-456b-9214-85bb606e7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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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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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96a1e0-e37d-454e-8802-ddff14cca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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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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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4c41c0-efcc-440b-b769-24c9dc6b28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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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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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并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人数8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总结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对“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全过程、各
环节进行了系统复盘,重点核查了指标完成真实性、任务推进时效性,确保了评估的全面、客观、精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edfa6a-91f6-47b6-8e1e-a15af8498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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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1│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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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并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人数8人,由董事长朱闻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内容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总结,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李志
平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繁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与管理情况,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
事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总股本223,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8,515,640.00元(
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
控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2025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客观、全面地总结了公司2025年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评价工作,并对2026年
度内控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做出安排。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对公司2026年度重大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合理安排,有利于发挥内控体系应对
公司重大风险的防范作用。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当前宏观经济政策、行业状况等外部环境编制的《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生产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2025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出具的《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的议案》。依据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平、郭晋龙、曾繁军出具的《2025年
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认为:独立董事李志平、郭晋龙、曾繁军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报告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并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玮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止,高江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于鼓励创新并实施科技成果奖励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关于鼓励创新并实施科技成果奖励的管理办法》的内部评估与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
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d124b8-2df1-4186-b74c-2e3b85b251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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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0│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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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528 号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水规院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深水规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水规院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b2c217-c40a-4e3c-ad4a-c22d5bcf5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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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50│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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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5ccfe98-79fc-41a8-bc13-92295f791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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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9│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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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6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3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公司<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公司<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8.00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该事项无需审议。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4:00-18: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06室(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
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 18:00之前送达公司 1006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金莉
联系电话:0755-33181038
传真:0755-36833307
邮箱:ir@swpd.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
06室
邮编:5181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167577-3ba6-4bce-9480-06c15335f6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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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9│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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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 2023 年 3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负责任地开展工作,认真参与相关会议
,事前审阅会议材料、亲自出席会议、参与讨论、合理权衡、审慎投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志平,男,1964 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湖南大学城市交通规划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
程师。1991 年 6月至 1992年 8月担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工程师;1992 年 8月至 2005 年 1月,担任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
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5 年 1月至 2022 年 3月,担任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深城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1、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次董事会会议,均亲自出席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无异议,均投同
意票。
2、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次股东会会议,均按时出席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认真审阅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确保公司具体举措、发展质量指标符合公司战略定位,对战略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无异议,投赞成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与会计师年审团队、公司财务部人员交流研讨,及时了解定期报告中财务部分编制工作和公司审
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关注 2024 年度业绩扭亏为盈的原因、审计调整事项及产生原因,推进年审工作整体顺利开展。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
集体接待日活动等;积极参加年审沟通会议,认真听取会计师年审团队、公司财务部人员汇报 2024 年审工作事宜,进一步了解业绩
扭亏为盈的主要变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执行、年审工作进展,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董事会秘书与董事会办公室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认真准备会议
资料并及时准确送达,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安排,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相关事项。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及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与董
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及时获取决策所需的全面、准确信息,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水
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所有投资
者能够平等、及时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维护方面的监督职责。
3、本人始终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并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
动上参与回答了投资者关于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业务情况等问题,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计划情况并作出独立明确的专业判断。具体如下:
序 时间及会议 议案内容 意见 执行 披露情况
号 类型 情况
1 2025年 4月 8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 同意 已完成 /
日召开的第 的议案》
二届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客观作出专业判断,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上
市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更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推动公司高效稳健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在本人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汇报!
报告人:李志平
日期:2026 年 4月 28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4be6b8-2be4-4a68-96b7-9a769f7f3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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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9│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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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晋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d7e566-66e1-4037-ac04-0c20c1702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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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9│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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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繁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5fba7d-4270-4847-a4f4-7a7288623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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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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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2,711,618.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6,441,661.1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644,166.12元后,按
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2,821,903.56元。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223,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8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8,515,64
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13%。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8,515,640.00 15,787,200.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2,711,618.13 52,832,966.21 -29,664,846.73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4,709,566.11 38,251,999.90 38,561,233.81
营业收入(元) 783,821,317.76 854,725,052.02 769,042,698.3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79,244,513.8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72,821,903.5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302,84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5,293,245.8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4,302,84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1,522,799.82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05%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 ?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投资者回报,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关于利润分配政策
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不会影响公司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共享投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2024年度和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相关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以及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序 报表核算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号 金额(元) 占总资产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元) 比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0,077,876.71 5.92% - -
2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 - - - -
外)
3 债权投资 - - - -
4 其他债权投资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9,000.00 0.00% 59,000.00 0.00%
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7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 - - - -
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4a9ba8-c2a0-4e32-8505-7cbd11823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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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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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 2024年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
东海证券、 3月6日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在5%的范围内与
天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华仪电气承担连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带责任,天健已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按期履行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1
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王焕森 林振华 潘世玉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 2020年 2013年
何时开始从事 2004年 2014年 2008年
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天健执业 2019年 2024年 2013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 2024年 2025年 2025年
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近三年签署了深赛格、 近三年签署了深深房和 近三年签署振德医疗1家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深深房、宝明科技和深 深水规院2家上市公司的 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水规院4家上市公司的审 审计报告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 3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王焕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振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世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审计收费定价主要根据公司
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调研评价,于2026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
天健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
意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
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a4aea1-c29f-40ea-9117-f1beb618f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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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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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志平、郭晋龙、曾繁军先生提交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
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平、郭晋龙、曾繁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acc837-2272-4a9c-8e0d-501a8c53b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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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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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
25年度履职评价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1
(二)聘任程序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天健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025 年 5月 7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对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
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重要风险领域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经审核,天健
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一)评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审计团队的独立性、专业背景和知识水平进行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对公司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完成了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二)评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道德、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诚信状况、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持续关注审计人员的诚信
档案记录,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审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与天健签订的 2025 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 万元,内控审计
费用 15 万元),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及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四)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策略等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策略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
重大事项。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续聘的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健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998352-a7df-420f-99c7-f467e32f3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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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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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0c7bebd-5604-4320-8f81-7a1a2ecd7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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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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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162e32f-43be-4ea3-97b9-e121efbcd0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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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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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4359375-49c8-438d-b239-6fd3175a4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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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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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6e35711-cb2e-4135-899f-d570712dd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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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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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e5ae56-43d0-493e-b0be-2743cd7a2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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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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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cf1dca-49e7-4c2e-bc81-9a2bb9020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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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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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高江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江平先生因退休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高江平先生
原定任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高江平先生的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江平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江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高江平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
作交接。
高江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高江平先
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经公司股东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刘玮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刘玮先生任期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之日止。
刘玮先生当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高江平先生签署的《辞职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1830e31-a4ac-43e5-aceb-aa8be06de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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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9:36│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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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规院”“公司”或“发行人”)股份26,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2.01%)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规院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水
规院股份合计不超过6,692,400股,即不超过深水规院总股本的3%(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
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
月内,即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7月21日。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水规院投资出具的《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水规院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水规院投资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7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1%。其所持深水规
院股份已于2024年8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水规院投资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事宜须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深水规院首发前取得的股份及深水规院首发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公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自公
司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6,692,4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深水规院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不超过2,230,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461,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深水规院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
7、减持价格: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8、其他说明:水规院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水规院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也不由深
水规院回购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深水规院股份。
(2)本公司对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公司股票的价格在满足本公司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
前提下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且不得低于发行价。减持时,本公司将在减持前提前告知公司并通过公司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本公司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
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公告。在上述期间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本公司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本公司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则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水规院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意
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水规院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
和持续经营。
2、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水规院投资可能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
持计划。
3、水规院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
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水规院投资将严格遵守前述有关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股东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7cb58332-510b-4175-a4be-762e830de8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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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5:42│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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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6年3月22日届满,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相关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将延期进行,公司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推进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9616d84-32e3-45b9-82a6-9b84f0a02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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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0│深水规院(3010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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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4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 2026年 3 月 4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3月 4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1320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陈宝京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8,626,51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股的 71.10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合计为 135,541,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股的 60.75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23,084,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 股的10.348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53,71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3,080,000股的 2.8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3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353,71
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3,080,000股的 2.8482%。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5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反对 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8%;弃权 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9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82%;反对 56,8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40%;弃权 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3,08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6%;反对 5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7%;弃权 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58%;反对 50,6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4%;弃权 6,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
关联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5,482,50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8,5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3%;反对 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弃权 9,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29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25%;反对 45,90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4%;弃权 9,21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0%。
林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威、蔡孟娟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baa0acce-aba2-47a1-88ac-b7cbb4725e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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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8:30│深水规院(3010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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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25cffc42-659c-47b6-9244-0c5b2f8a6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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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8│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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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7a7091fc-6c8c-4316-bf10-eb67e7c4d4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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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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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cb517e75-f409-4ce0-aefd-214d75121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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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7│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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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更换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d3467ea4-8d09-4c45-8c49-620f00e135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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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6│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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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8cc4a7d0-795c-4690-aca4-1f218c560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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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5│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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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df11d93f-b364-4658-83f8-f555ecde8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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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8:55│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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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3c28037f-234a-4e1a-8c05-14673bbc2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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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8:18│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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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间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b7cc8734-9a03-4948-8505-2f36c60fd8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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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32│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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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ce0e379f-6a8e-48db-9f4e-dccaa36d4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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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32│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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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8/e15a7a23-6785-44f9-bd7c-35c9c4d502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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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34│深水规院(30103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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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8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12月 1日下午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320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非累积投票 √
有提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 非累积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
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的子议案数(6)
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非累积投票 √
议案》 提案
1.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1.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1.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 √
的议案》 提案
2、其他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 1.01-1.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3日(下午 14:00-18: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06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非自然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非自然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持股
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年 12月3日下午 18:00之前送达公司 1006
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验证入场,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蓉
联系电话:0755-33181038
传真:0755-36833307
邮箱:ir@swpd.cn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红木三街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 4栋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10楼 10
06室
邮编:5181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bde5b86d-f524-4048-93ea-24b21c726e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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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3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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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3152728e-e366-40d1-8fa3-ac1bb0f6d7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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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3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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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75edb649-7467-4ad9-a624-69657abe4b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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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3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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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e0cbc457-44ae-4868-b8b6-bf7490be9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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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9:3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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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深水规院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fbdfc756-5ac2-4725-8c05-4f36b98d107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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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深水规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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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549.PDF
─────────┬────────────────────────────────────────────────
2026-04-29│深水规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702.PDF
─────────┬────────────────────────────────────────────────
2025-10-30│深水规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0879.PDF
─────────┬────────────────────────────────────────────────
2025-08-29│深水规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1221.PDF
─────────┬────────────────────────────────────────────────
2025-04-29│深水规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1002.PDF
─────────┬────────────────────────────────────────────────
2025-04-17│深水规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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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7/1223113388.PDF
─────────┬────────────────────────────────────────────────
2024-10-26│深水规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932.PDF
─────────┬────────────────────────────────────────────────
2024-08-27│深水规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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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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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深水规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5600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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