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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39(中集车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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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39 中集车辆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8 16:54 │中集车辆(301039):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08 16:54 │中集车辆(301039):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08 16:54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8-08 16:54 │中集车辆(301039):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7-15 20:48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7-10 16:20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6-12 18:24 │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2 18:22 │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1 20:12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2025-06-03 17:04 │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5-08-08 16:54│中集车辆(301039):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天飞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A股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A股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71f344d9-1c15-4952-9c88-9d5d4e3a58d7.PDF ─────────┬──────────────────────────────────────────────── 2025-08-08 16:54│中集车辆(301039):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5日以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于2025年8月8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贵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不超过63,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保本型银行理财等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要求的产品。单笔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兼CEO以及其授权人员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1abd4859-ee35-4c9a-9b22-c560840b7564.PDF ─────────┬──────────────────────────────────────────────── 2025-08-08 16:54│中集车辆(301039):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56e60fc6-a954-483c-a4e3-233506c3d2ef.PDF ─────────┬──────────────────────────────────────────────── 2025-08-08 16:54│中集车辆(301039):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集车辆(301039):使用部分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fa9d1f07-68df-4894-90b8-89fb051f0acc.PDF ─────────┬──────────────────────────────────────────────── 2025-07-15 20:48│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持股 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 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太富” )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12,000, 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64%。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受同一主体控 制,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2025年7月14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人民币元/股) (股) 上海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 8.32 5,264,165 0.28% 太富 大宗交易 2025年7月6日 7.61 1,000,000 0.05% 台州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14日 8.32 4,735,757 0.25% 太富 大宗交易 2025年7月6日 7.61 1,000,000 0.05% 合计 11,999,922 0.64%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区间 为人民币8.21元/股至人民币8.44元/股,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7.61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上海太富 合计持有股份 60,115,388 3.21% 53,851,223 2.87% 其中:无限售条 60,115,388 3.21% 53,851,223 2.8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台州太富 合计持有股份 58,484,205 3.12% 52,748,448 2.81% 其中:无限售条 58,484,205 3.12% 52,748,448 2.8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上海太 合计持有股份 118,599,593 6.33% 106,599,671 5.69% 富、台州 其中:无限售条 118,599,593 6.33% 106,599,671 5.69% 太富合计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本次减持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减持计划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 3、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 续经营。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太富与台州太富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c4471a12-1f42-4338-b0f0-4acdfbe046cb.PDF ─────────┬──────────────────────────────────────────────── 2025-07-10 16:20│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647eedea-bebd-4d41-b6fe-b7c9df9c7cb1.PDF ─────────┬──────────────────────────────────────────────── 2025-06-12 18:24│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cdc21fb5-d3a3-454e-9907-8e88912c586e.PDF ─────────┬──────────────────────────────────────────────── 2025-06-12 18:22│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 了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 》等规定,按照律师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贵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025 年 6 月 12 日 14:30,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 18 楼 1803 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贵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即 H 股退市股之登记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非登记股东需授权名义代理人参加现场投票(名义代理 人根据公司原 H 股上市相关管理规范、交易习惯认为有理由拒绝接受非登记股东投票权委托的,非登记股东无权以自己名义参加股 东会,亦无权以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电话及会议现场等任何形式行使投票权)。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信达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进行了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6 名,合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06,850,368 股。以上 A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进行有效表决的 A 股股东共 328 名,合计持有贵公司股份 89,093,532 股。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 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上市外资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1 名,合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7,190,600 股。以上非 上市外资股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资格由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贵公司予以认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335 名,合计持有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13,134,500 股,占贵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29632%。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上市外资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工作人员、信达律师 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度资金计划》(逐项审议)、《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 A 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调整投资计划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情况详见本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83e9ad52-fed7-403c-8e1e-a4be208e5b05.PDF ─────────┬──────────────────────────────────────────────── 2025-06-11 20:12│中集车辆(30103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太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台州太富”)的基金管理人均为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为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 和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均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权益的企业。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受同一主体控制, 为一致行动人。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太富持有本公司60,115,388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4.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1%;台州太富 持有本公司58,484,205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4.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合计持有本公司118,59 9,593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8.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3%。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海太 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 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64%。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 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53%;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A股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11%。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 函》,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1: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太富祥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名称 2: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台州太富祥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所持股份来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太富持有本公司 60,115,388 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 A 股 股本的 4.1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1%;台州太富持有本公司 58,484,205 股 A 股股份,占本公司 A 股股本的 4.02%,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3.1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合计持有本公司118,599,593股A股股份,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8.1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33%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退出需要 3、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方式: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 日) 合计减持本公司 A 股股份不超过12,0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4%。具体为: (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本公司 A 股股份不超过10,000,000 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53%,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 A 股股份不超过 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 公司总股本的 2%。 若此期间本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 (1)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 股 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对所持发行人 A 股股份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和承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况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 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海太富、台州太富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4、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0297a54c-375c-4a09-a923-a96e39fb6445.PDF ─────────┬──────────────────────────────────────────────── 2025-06-03 17:04│中集车辆(301039):2024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 日。 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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