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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0(中环海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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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30 00:00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1-16 16:0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6-01-07 16:42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6-01-05 15:52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12-29 17:04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9 17:04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 │ ├─────────┼──────────────────────────────────────────────┤ │2025-12-29 17:04 │中环海陆(3010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2-29 17:04 │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 │ ├─────────┼──────────────────────────────────────────────┤ │2025-12-29 17:04 │中环海陆(30104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 │2025-11-10 18:32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1-30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23185c28-7008-4a9a-8fb7-2550fff33893.PDF ─────────┬──────────────────────────────────────────────── 2026-01-16 16:0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的《关于变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原指派谢顺利先生和徐小新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 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谢顺利先生工作调整原因,将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后续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委派 保荐代表人盛遇宗先生接替谢顺利先生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小新先 生和盛遇宗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谢顺利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410287f1-a28f-4d41-aba2-86afa22b930f.PDF ─────────┬──────────────────────────────────────────────── 2026-01-07 16:42│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 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关于变更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胡兵先生和李正连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 注册会计师李正连先生已离职,为按时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现委派胡兵先生和唐奇庆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 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 0家上市公司。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相关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659bb298-0aab-4068-b07f-65886cec4361.PDF ─────────┬──────────────────────────────────────────────── 2026-01-05 15:52│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转股期为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8 月 1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为 31.76 元/股。 2、2025 年第四季度,共有 20 张“中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2,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62 股“中环海陆”股票 (股票代码:301040)。3、截至 2025 年第四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3,599,670 张,剩余可 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359,967,0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月1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 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中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四季度,“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2,000 元人民币(即 20 张),共计转换成“中环海陆”股票 62 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33,000 元人民币(即 330 张),累计转换“中环海陆”股票 1,031 股,“中陆转债” 余额为 359,967,000 元人民币(即 3,599,670 张)。 公司 2025 年第四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8,625 5.77 0 5,768,625 5.7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768,625 5.77 0 5,768,625 5.77 首发前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32,344 94.23 62 94,232,406 94.23 三、总股本 100,000,969 100.00 62 100,001,031 100.00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环海陆”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陆转债”债券持有人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7c9adcb3-0450-45cc-9c39-32985945dcc4.PDF ─────────┬──────────────────────────────────────────────── 2025-12-29 17:04│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9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 董事 6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名,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 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治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 公司重新论证分析,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 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上述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不 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在董事会的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b887c9fb-9d91-4ef9-9bab-755b38486a51.PDF ─────────┬──────────────────────────────────────────────── 2025-12-29 17:0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 ─────────┴────────────────────────────────────────────────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1ee1dc28-6f86-4d8e-8ad4-0770eb38a204.PDF ─────────┬──────────────────────────────────────────────── 2025-12-29 17:04│中环海陆(3010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第七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 规定。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 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 ,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离职生效后,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 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建议、移交在公司任职期间取得的公司全部文件、印章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资料或财产。董事会秘书应当负 责监督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交接并进行相应记录,交接记录需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合理期限内 仍然有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在任 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其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 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人员履行承诺。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履行所作出的承诺。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 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法律、法规或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的文件或其他资料。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 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 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董事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称“内”均含本数,“超过”均不含本数。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对本制度的修订,由 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5effc029-f5b3-4ff8-82d5-e462b88c779b.PDF ─────────┬──────────────────────────────────────────────── 2025-12-29 17:04│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 ─────────┴──────────────────────────────────────────────── 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d75f73fd-4dba-47af-929c-af64497d4c55.PDF ─────────┬──────────────────────────────────────────────── 2025-12-29 17:04│中环海陆(30104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中环海陆(30104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37ba7b9a-ac4b-44f0-bd05-4efe25b877ad.PDF ─────────┬──────────────────────────────────────────────── 2025-11-10 18:32│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5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 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了有关现金管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序 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账 号 1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 8112001032400909609 股份有限公司 2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 8010188826660 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园 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收益类 金额 购买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资金来源 型 (万元) 收益率 中信银行张 通知存款 保本固 6,000.00 2025/11/5 七天通知 0.75% 闲置募集 家港支行 定收益 资金 张家港农村 通知存款 保本固 900.00 2025/11/10 七天通知 0.75% 闲置募集 商业银行股 定收益 资金 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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