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5-07-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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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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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58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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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8 │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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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6 │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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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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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2 │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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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2 │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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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5:42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全资子公司工商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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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2 │中环海陆(301040):中信建投关于中环海陆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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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7:52 │中环海陆(301040):中信建投关于中环海陆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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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5:4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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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转股期系为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8月 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元/股,最新
转股价格为 31.76元/股。
2、2025年第二季度,共有 0张“中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0 股“中环海陆”股票(股票代
码:301040)。
3、截至 2025年第二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3,599,710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359
,971,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 8月1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年 6月 28 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
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中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二季度,“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0元人民币(即 0 张),共计转换成“中环海陆”股票 0股;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29,000元人民币(即 290 张),累计转换“中环海陆”股票 907 股,“中陆转债”余额为359,971,0
00元人民币(即 3,599,710张)。
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8,625 5.77 0 5,768,625 5.7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768,625 5.77 0 5,768,625 5.77
首发前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32,282 94.23 0 94,232,282 94.23
三、总股本 100,000,907 100.00 0 100,000,907 100.00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环海陆”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陆转债”债券持有人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0a5db88f-4f5c-46ac-8744-19a52290a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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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0 18:58│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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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何雨霏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雨霏女士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离任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
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雨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何雨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其
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a18702f3-b498-4239-80f7-e6bf4d79b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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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8│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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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1a952581-090f-4eeb-beac-3b38a474eb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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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6│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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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eb6902a0-3ca5-4b59-8463-159cb0f33d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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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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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主体信用等级“A+”;评级展望:“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
本次主体信用等级“A+”;评级展望:“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 2022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债券简称: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报告
出具日期 2024 年 6 月 25 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 2025年 6月24 日出具了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本次评估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评级报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0a924d52-e478-48f7-92f3-7e8569c2c1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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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2│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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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5月 15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月 15日(星期四)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15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543,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
1.543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449,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41.4487%。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0.09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94
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0.0001%。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9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0.0944%。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丁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任海峙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士、监事盛德英女
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5,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349%,反对 18,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65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434,0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5%,反对 1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233%,反对 18,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767%,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527,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5%,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688%,反对 16,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31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朱咏妍、朱明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d121376b-d26d-4421-abd0-2e17a72ab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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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52│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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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张
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
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剑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上午9:15至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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