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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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5:44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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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58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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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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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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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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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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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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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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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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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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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5:4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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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78326ab1-14b6-424a-ba9b-10476c4691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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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7:58│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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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041a7bf6-3382-40f5-be50-ad9fec41ce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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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5:42│中环海陆(301040):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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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
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31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
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兵,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连,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罗跃龙,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年复核 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罗跃龙和项目合伙人胡兵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
会计师李正连最近 3年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胡兵、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跃龙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现状和发展需要,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工作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情况等相关资料,
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充分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
。
(四)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399cabbc-acf7-4192-88c2-b92f4d2df6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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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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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
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6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月 2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1、议案 2 均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已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4
年 12 月 28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雨霏
电话号码:0512-56918180
传真号码:0512-58511337
电子邮箱:hl_zqb@hlduanjian.com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fcd1eb20-1d87-4c04-bfab-55e18dbb51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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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中环海陆(301040):公司章程(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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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公司章程(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0e8e61a3-c674-405e-b5c1-e0e1dfe0d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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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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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部分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92f4be22-cc4e-470f-9ac7-d4b0643b7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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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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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1、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并于 2024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3人,实到董事 3人。
3、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于劲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执业过
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募投项目进度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具体情况和研发实际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
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78404f16-5f54-43e6-ae7a-37c9645f8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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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07:5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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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 12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4年 12 月 14日至 2025年 6月 13 日),如再次
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5年 6 月 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
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202,858.49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 月1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 年 6 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
转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上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
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4年 12 月 13 日,公司满足“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鉴于“中陆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 6 年
的存续期届满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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