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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0(中环海陆)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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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5-04-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01 15:46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3月)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 │ ├─────────┼──────────────────────────────────────────────┤ │2025-04-01 00:00 │中环海陆(301040):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任海峙) │ └─────────┴──────────────────────────────────────────────┘ ─────────┬──────────────────────────────────────────────── 2025-04-01 15:4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转股期系为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8月 1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元/股,最新 转股价格为 31.76元/股。 2、2025年第一季度,共有 10张“中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1000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31股“中环海陆”股票(股 票代码:301040)。 3、截至 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3,599,710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359 ,971,000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 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年 2月 20日至 2028年 8月1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元/股,2023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2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中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1000元人民币(即 10 张),共计转换成“中环海陆”股票 31股;截至 2025年 3 月 31日,“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29,000 元人民币(即 290 张),累计转换“中环海陆”股票 907 股,“中陆转债”余额为 359 ,971,000 元人民币(即 3,599,710 张)。 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8,388,925 28.39 -22,620,300 5,768,625 5.7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8,388,925 28.39 -22,620,300 5,768,625 5.77 首发前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1,611,951 71.61 +22,620,331 94,232,282 94.23 三、总股本 100,000,876 100.00 +31 100,000,907 100.00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环海陆”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陆转债”债券持有人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19eaa7c2-1169-45f3-a684-28278a90a9f1.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5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下午 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3月 31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 :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978,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 1.978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41,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41.448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0.52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5298%。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2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298%。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闵平强先生、董事丁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张惠雅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 士、监事盛德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 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41,720,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58%,反对 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56%,弃权 18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2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353%,反对 73,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96%,弃权 18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4.755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1,613,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897%,反对 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2%,弃权 20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62%;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646%,反对 74,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040%,弃权 20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15%。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中第(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中 第(二)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过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朱咏妍、王丽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7fc94784-8637-4f8b-a23a-253a160c99b0.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5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 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 消部分议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说明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鉴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本次股东会暂取消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议案事项外,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方式、 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取消部分议案暨补 充通知的公告》的发布距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日期已达2个工作日。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剑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 0-1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7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41,978,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784%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5名,该等股 东持有公司股份41,44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48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29,85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52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529,8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8%。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无法到会的董事闵平强先生、丁勇先生、独立董事于劲松先生、张惠雅女士、厉治先生、监事会主席田燕女士、 监事盛德英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会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三)根据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表决进行清点,符合《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 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五)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b982986a-e05c-47eb-9ac7-3fc92fab8be9.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18997782-c77c-433d-9d96-7bc75ac32475.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3月) ─────────┴──────────────────────────────────────────────── 中环海陆(301040):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89594448-5b26-4b62-8e9f-502e7694288d.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 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任海峙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补选任海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 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69964323-0350-4d45-b9de-cb6efd93aa9c.PDF ─────────┬──────────────────────────────────────────────── 2025-04-01 00:00│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a975519c-f958-469b-ac32-949d076a8048.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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