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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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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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2024年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a09f51a4-8c2d-497b-b00e-2855c7402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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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中环海陆(30104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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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名,实际出席本次会
议的监事 3名,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继扬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8e2f0d28-8e02-4e66-bacf-250f382f7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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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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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4700cbc4-7148-4bac-aee0-29f03362fc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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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00:00│中环海陆(30104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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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月 12 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当出席本次会议的
董事 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名,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吴君三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状况,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e4cfa5ad-c4d3-43de-bfdb-e7bd25026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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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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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4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
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编码示例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8、议案 10 至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议案 3 至议案 9 已
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4、上述议案中,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其余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所有议案需要对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4
年 5 月 1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雨香
电话号码:0512-56918180
传真号码:0512-56918180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b8f7cb9f-d352-4e98-9665-f34c6bfe2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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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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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3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张 金 9 4 5 0 否 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
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3年 4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3年 4月 3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针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针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
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同意
独立意见。
5、2023年 10 月 24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6、2023年 12 月 14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发表同意
独立意见。
7、2023年 12 月 29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针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同
意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变更会计政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机构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
督,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提出了建议,对公司
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
事项, 认真查阅相关文件,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
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五、对公司调研情况
通过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
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重视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
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八、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本人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与经营成
果。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 年,本人对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 年,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认为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
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b1f66443-22b0-4ebc-be38-b0f354140c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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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中环海陆(30104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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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f15ccca4-1485-44e1-b7f5-604229016c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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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00:00│中环海陆(301040):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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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
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本人对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本人在 2023年度参会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范尧明 9 7 2 0 否 1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并就关键问题在
核查后,在董事会上就相关事项均投了赞成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形
2023年 4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二)发表同意独立意见的情形
1、2023年 4月 3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2、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针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3、2023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针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中环海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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