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0 中环海陆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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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5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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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5 │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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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04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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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0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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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 │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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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 │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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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 │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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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2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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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2 │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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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6 │中环海陆(301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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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5│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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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7月 14 日,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情形,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5 日至 2027 年 1月 14 日),如再
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7年 1月 15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
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9,202,858.49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月1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 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
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
高者。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 2026 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
的情形,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
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董
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5 日至 2027 年 1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7 年 1 月 15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
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32efe17-a572-4569-a5bd-e1962fba7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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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05│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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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以书面和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到
董事 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的
情形,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股价走势等诸多因素,以及对
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且在董事
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7月 15 日至 2027 年 1 月 14 日),如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7 年1 月 15 日起算,若再次触发“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690a000-db89-46d8-8d86-532c6da88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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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7:0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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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2、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3、转股价格:31.76 元/股
4、转股期限: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月 11 日
5、自 2026 年 6月 24 日至 2026 年 7月 7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触发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月1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 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或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媒体条件的
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
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
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 年 7 月 7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中陆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31.76 元
/股的 85%,即 27.00 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中陆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252127ad-8833-45f2-bea2-d96b21105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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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00│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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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6e909a2-8398-47ac-b463-56a180dc2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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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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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cc96a0ba-2068-446c-a9ac-85e0c81a2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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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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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主体信用等级“A+”;评级展望:“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
本次主体信用等级“A+”;评级展望:“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A+”。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 2022 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进行了跟踪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陆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报告
出具日期 2025 年 6 月 24 日。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
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中陆转债”债券
信用等级为“A+”。本次评估结果较上次没有变化。
评级报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券 2026 年跟踪评级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6be8a7b8-27f5-4487-bf33-fcd1c25b48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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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 18:20│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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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a1d00f25-4b56-42a8-a649-e35b2976d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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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2│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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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张家港
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
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
根据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剑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38,602,3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0
2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5名,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8,448,9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48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4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4%。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153,40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4%。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等,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
有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形式逐项表决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
(三)根据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对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进行
清点,符合《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
果进行了单独统计。
(五)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统计结果并经本所律师的见证,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9347d574-85fa-4026-a075-516ba28d4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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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7:52│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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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8,602,3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8.602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8,448,9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38.4486%。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5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153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5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
153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0.0000%。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15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 0.1534%。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68%,反对 7,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68%,反对 7,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68%,反对 7,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4%,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507%,反对 10,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93%,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5,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9%,反对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68%,反对 7,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32%,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494,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4%,反对 1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6%,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831%,反对 1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69%,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601,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81%,反对 1,0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9%,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594,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反对 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4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804%,反对 7,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196%,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8,60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1%,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1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70%,反对 1,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30%,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曹宗盛、朱明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a13325f-e234-44b9-8faf-48655670e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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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6│中环海陆(301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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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fd0e3fc-f6ac-4cb2-a6fb-564c573195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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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6│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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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db04eb4-e121-494f-9f0f-1b932b6c09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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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7:22│中环海陆(301040):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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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26年 4月 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f3a0d1-2d99-4d7d-9152-63fc312a1b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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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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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44.17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644.53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董事
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fff36a2-a54c-4dd7-9b00-0a5df47b91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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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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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2025 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详情如下:
类 别 项 目 本期发生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67.25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312.5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6.43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791.95
合 计 -2,178.19
注: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票据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
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2、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
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融资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4、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
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
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
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
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
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
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78.1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2,178.19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
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核销坏账总金额及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资产管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共计538.79万元。
2025 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详情如下:
项 目 核销金额(万元)
本年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538.79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
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
六、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可以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同
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董事会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a3b1f57-f482-4f56-90ea-cff18ba097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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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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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
审计机构期间,已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 万元,中
环海陆同行业上市公司(金属制品业)审计客户家数 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目前尚未使
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次, 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次、
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兵,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
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
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2家上市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蔡素华,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复核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胡兵、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奇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蔡素华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收费 7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8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
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友好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情况依据市场行情、签订合同以及工作情况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中审众环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
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f27d78c-85a9-4ab3-a9bc-4db74474c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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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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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630ec6b-87f9-4c84-bb7b-c14fd68f77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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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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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
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
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 万元,中
环海陆同行业上市公司(金属制品业)审计客户家数 4家。二、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监督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
求,具备年度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
2、2026 年 1 月至 2026 年 4 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召开了三次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
,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人员安排、审计进展、关键事项、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
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审计
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严格履行了核查任务。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进
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审计机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的监督职责。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dfa7c24-ff67-4e3f-8caa-fa233bf47b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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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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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9ffb7db-aecb-4433-a1b0-0c0112b681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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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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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3bc845-823f-4727-a92a-fa0962ff1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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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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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7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5 号》(以下简称“会计类 5号”),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关于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相关
规定给予进一步的处理意见。会计类第 5号明确,企业发行可转债时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满足递延所得税负债豁免确认条件,应就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其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后续计量时,随着可转换债券金融负债成分相关折价的摊销,相
关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第 5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4年 12月 31日 2024年 1月 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权益工具
6,670,849.44
-14,949,787.59
10,195,526.56
-14,949,787.59
盈余公积 127,273.72 127,273.72
未分配利润 8,151,664.43 4,626,987.31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利润表项目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 2024年度
-3,524,677.1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0c3b7a8-97c4-448f-9503-9bddd3d50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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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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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公司运营,推动
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主营业务情况
中环海陆是一家专业从事工业金属锻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深耕锻造行业多年,
在锻造、热处理、机加工和检测等生产环节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制造经验和工艺技术优势,具备了大型、异形、高端、大规模工业金
属锻件生产能力。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轴承锻件、法兰锻件、齿圈锻件及其他各类工业金属锻件,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关键基础部件,广泛应用
于风电、工程机械、矿山机械、核电等多个行业领域。
二、2025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次会议,审议了 35 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1 第四届董 2025年3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事会第六 14 日 (2)《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2 第四届董 2025年3月 (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事会第七 31 日 (2)《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
案》
3 第四届董 2025年4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事会第八 21 日
次会议
4 第四届董 2025年4月 (1)《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事会第九 23 日 (2)《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3)《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7)《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5 第四届董 2025年7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事会第十 4 日 (2)《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次会议 案》
(3)《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6 第四届董 2025年7月 (1)《关于不向下修正“中陆转债”转股价格的
事会第十 11 日 议案》
一次会议
7 第四届董 2025年8月 (1)《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事会第十 25 日 议案》
二次会议 (2)《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8 第四届董 2025 年 10 (1)《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事会第十 月 23 日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三次会议 案》
9 第四届董 2025 年 12 (1)《关于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事会第十 月 29 日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延期的议
四次会议 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股东会 4次,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全面执行了股东会决议的全部事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分别召开 1 次、3 次、0次和 3次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性的建议,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
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
动易平台、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有效地增进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
三、董事会 2026 年工作重点
1、加强合规运作,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2、继续加大海外市场开发,提高海外市场份额
公司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拥抱海外市场,加强与海外客户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海外市场占有率。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
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的优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实现管理效率的提升,从而实现降本增效。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78b1366-5a3e-4e22-a258-ec4d6a2974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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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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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2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已于2026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4244bb5-8b0c-4a77-b6d1-21f2bd707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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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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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
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经核算,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 年
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的内
容。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内部董事、外部聘任董事和独立董事
2、适用期限: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3、薪酬标准:
(1)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综合评估。
(2)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3)公司内部董事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4)独立董事在公司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领取绩效薪酬。津贴具体标准根据市场情况、双方意愿等确定,不与公司经营绩
效挂钩。本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拟为每人 8万元/年(税前)。
(5)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及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6)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享有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3、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情况核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综合评估确认。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向独立董事另行发放薪酬;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2)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
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款项等个人应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023e796-e2ec-4a6c-9936-8508cd57db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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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关于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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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8 日(星期五)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
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
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剑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钟宇先生,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5 月 8日 14: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
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
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4228004-c95a-4187-b5d9-cebfc7882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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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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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7a0f396-b34f-459b-911b-862c9c752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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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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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b174cc-073b-4359-9721-36ba22fb02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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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6│中环海陆(30104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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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2 日以书面、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6人,实
到董事 6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长吴剑先生代表公司董事会所作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总结了董事会 2025 年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决策方面
的工作。同时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海峙、田庭峰、厉治先生(离任)、于劲松先生(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各位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之一为: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
计机构的资格,签字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客观、独立、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较好地
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张家港中环海陆高
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披露的薪酬
真实,其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
等因素,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状况,2026 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以上授信额
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为一年,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综
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1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核查并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26 年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29c4865-cf81-4f11-acf7-ec3e5115c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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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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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4279522-6198-432f-89bf-f53548c72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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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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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环审字(2026)1100045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众环审字(2026)1100045 号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中环海陆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环海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环海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ee777e-44ea-4818-a97b-77ef0bb2b7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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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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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097 号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
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
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
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中环海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中环海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
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
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8b8b86f-0725-454d-a9f3-337d2e279f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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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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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098 号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中环海陆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中环海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环海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6f0385d7-ae3a-4195-a498-bb4e9bddc7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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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中信建投关于中环海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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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信建投关于中环海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0375895-fe14-4c6f-99b4-11d2bacd17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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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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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099 号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
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
,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中环海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
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中环海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
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
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
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以及扣除后营业收入金额的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表应当与已审的
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核查报告仅供中环海陆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c0ec103-cddf-4b4b-99b5-34ec6f4e2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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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6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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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6,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4)向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5)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6)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7)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8)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9)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10)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和利率等具体条款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其他说明
获得上述综合授信后,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融资,融资用途为支付货款及企业日常经营支出,以主营业务销
售收入及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履行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2、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3c7f8e3-41a8-482b-ba80-46612d8dd7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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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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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77e4c72-a2c8-4e39-92bd-f667aece4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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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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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eb1dc88-08c9-4444-97c0-fd3c64c30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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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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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7.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2、上述议案 1至议案 9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所有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在 2026
年 5 月 1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函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
原件。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5、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宇
电话号码:0512-56918180
传真号码:0512-58511337
电子邮箱:hl_zqb@hlduanjian.com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华山路公司证券部
(2)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d0494c8-ec3c-4392-9b5e-43704b453b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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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厉治(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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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厉治,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厉治先生:1982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法国居留权,硕士学位,毕业于南京理工大学和法国杜埃高等矿业大学。曾就
职于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现就职于佳倍字节(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2024 年 9月至 2025 年 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6 6 0 0 4 4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1 1 0 0 3 3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
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
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
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
、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且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我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
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
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公正客观,圆满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认为,本次聘请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 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厉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e3dea89-d3e3-4361-ba43-792122bcf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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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海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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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任海峙,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任海峙女士: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 年 8月至今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任职,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2016 年 4月至 2022 年 4月,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月至 2025 年 2月,任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 3月至 2025 年 9月,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月至 2025 年 9月,任南模生物(688265)
独立董事;2020 年 9月至今,任格力博(301260)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7 7 0 0 2 2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3 3 1 1 0 0 4 4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
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
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
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
、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且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我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
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
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公正客观,圆满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认为,本次聘请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 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任海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0cf164-0e44-43c8-982d-c18983679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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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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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
海峙女士和田庭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和田庭峰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2f566ac-26ad-43df-b188-9a69c3ae94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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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劲松(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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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劲松,作为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我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劲松先生:196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就职于中航工
业第 613 研究所。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检测与自动化工程系系主任;2024 年 9月至 2025 年 7月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我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6 6 0 0 4 4
我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1 1 1 1 3 3 1 1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我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息披露和依法
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的违规事项,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
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深了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
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
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为我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
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
、监督和管理职能,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员购买了董监高责任险。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且未对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报告期内,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我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
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
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和能力,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方面均
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同时,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公正客观,圆满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认为,本次聘请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因此,我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 总体评价
2025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
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于劲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ace46e-9ec0-4221-bbc9-58acddaf9e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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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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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0cd4cf8-8639-4dc7-8031-3451d41b4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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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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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庭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33f16d-1fe0-4f23-97d7-2b5dac12ca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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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18│中环海陆(301040):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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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陆转债”(债券代码:123155)转股期为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8 月 11 日;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
最新转股价格为 31.76 元/股。
2、2026 年第一季度,共有 5 张“中陆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 500 元人民币),合计转成 15 股“中环海陆”股票(
股票代码:301040)。
3、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为 3,599,665 张,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为 3
59,966,500 元人民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
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 号《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海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
,6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不含税)的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 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中陆转债”、债券代码为
“123155”。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1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 2023 年 2月 20 日至 2028 年 8月11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中陆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1.80 元/股,2023 年 6月 28日,因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2 年度权益分派,“中陆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 31.80 元/股调整为 31.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关于因 2022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二、“中陆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 年第一季度,“中陆转债”因转股减少 500 元人民币(即 5张),共计转换成“中环海陆”股票 15 股;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中陆转债”因转股累计减少 33,500 元人民币(即 335 张),累计转换“中环海陆”股票 1,046 股,“中陆转债”余
额为 359,966,500 元人民币(即 3,599,665 张)。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5,768,625 5.77 -131,719 5,636,906 5.64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5,768,625 5.77 -131,719 5,636,906 5.64
首发前限售股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32,406 94.23 131,734 94,364,140 94.36
三、总股本 100,001,031 100.00 15 100,001,046 100.00
三、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5691818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6年 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环海陆”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6年 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中陆转债”债券持有人明细数据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17b1124-e0a2-4645-b814-dbb5d06d26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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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7:3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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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daf90f91-9777-47ca-a173-f90ccbcd5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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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01│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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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 年 2月 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2026 年 3月9 日至 2026 年 3 月 11 日期间,江苏江海机械
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江苏江海机 集中竞价 2026/3/9 36.737 1,000,000 1.00%
械有限公司 交易
大宗交易 2026/3/10 ~ 33.4391 2,000,000 2.00%
2026/3/11
合 计 3,000,000 3.00%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江苏江海机 合计持有股份 11,358,092 11.36% 8,358,092 8.36%
械有限公司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11,358,092 11.36% 8,358,092 8.36%
通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 0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2、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74eb65c-4327-470d-83e4-8d92fc3b7b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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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01│中环海陆(3010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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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环海陆
股票代码:3010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园路 3号
通讯地址: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园路 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股份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 3月 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海陆”、“公司”、“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环海陆拥有权益的
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在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环海陆、上市公司、公司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第 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园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 闵平强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25150239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普通机械及专用设备、纺织机械、冶金设备、印染设备、后整
理设备、渔网机械、工程机械、电气控制设备设计、制造、加
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1996-02-07 至 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中环海陆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中环海陆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6 年 3月 9日至 2026 年 3月 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3,000
,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 11,358,092 股减少
至 8,358,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11.36%减少至8.3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
江苏江海 集中竞价 2026 年 3月 9日 36.737 1,000,000 1.00%
机械有限 大宗交易 2026 年 3 月 10 日 32.78 61,500 0.0615%
公司 大宗交易 2026 年 3 月 11 日 33.46 1,938,500 1.9385%
合计 3,000,000 3.0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11,358,092 11.36% 8,358,092 8.36%
合计 11,358,092 11.36% 8,358,092 8.36%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
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中环海陆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5、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闵平强
签署日期: 2026年 3月 13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fc1c73d2-c0c8-4fa0-88a7-fae70da5d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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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01│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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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4f060dd-1d2b-45a3-8b64-2119b9540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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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16│中环海陆(30104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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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3月 1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的告
知函》,获悉其在 2026 年 3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本次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
住 所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区)南园路 3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3月 9日
权益变动过程 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月 9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
计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本次权益变动
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1.36%减少至 10.36%,股份变
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 中环海陆 股票代码 301040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100.00 1.00
合计 100.00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多选)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35.8092 11.36 1,035.80 10.36
92
其中:无限售条件 1,135.8092 11.36 1,035.80 10.36
股份 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中环海陆于 2026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上股东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约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11.3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通过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
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2%。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是□ 否√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江苏江海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 1%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ce9d4f43-eb7c-4c9c-badc-0e38eab86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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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26│中环海陆(301040):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中环海陆2025年业绩预计亏损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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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海陆(301040):中证鹏元关于关注中环海陆2025年业绩预计亏损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1a7e7309-15a6-4b15-9a8a-415663f631f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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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中环海陆: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8103.PDF
─────────┬────────────────────────────────────────────────
2026-04-23│中环海陆: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215.PDF
─────────┬────────────────────────────────────────────────
2025-10-24│中环海陆: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688.PDF
─────────┬────────────────────────────────────────────────
2025-08-26│中环海陆: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281.PDF
─────────┬────────────────────────────────────────────────
2025-04-24│中环海陆: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6819.PDF
─────────┬────────────────────────────────────────────────
2025-04-24│中环海陆: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6800.PDF
─────────┬────────────────────────────────────────────────
2024-10-24│中环海陆: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790.PDF
─────────┬────────────────────────────────────────────────
2024-08-27│中环海陆: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7877.PDF
─────────┬────────────────────────────────────────────────
2024-04-25│中环海陆: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0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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