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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3(绿岛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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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043 绿岛风 更新日期:2025-10-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6 17:16 │绿岛风(301043):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5-09-24 16:16 │绿岛风(301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9-16 16:37 │绿岛风(301043):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9-15 15:57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12 18:29 │绿岛风(30104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29 │绿岛风(30104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3 16:57 │绿岛风(3010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7 16:45 │绿岛风(30104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8-27 16:44 │绿岛风(30104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7 16:43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9-26 17:16│绿岛风(301043):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振中投资”)计划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6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 2025年 9月 26日,公司收到振中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中投资本次的减持计 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振中投资 集中竞价 公司首次公开 2025.09.23 46.97 680,000 1.00 交易 发行前股份 ~2025.09.2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振中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4,375,000 6.43 3,695,000 5.43 其中:无限售条 4,375,000 6.43 3,695,000 5.4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振中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数量在其预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其 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振中投资已正常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4、振中投资本次减持完毕后持有公司股份 3,69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3%,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完毕后 ,公司控股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振中投资、李振中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 72.61%变为 71.61%,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振中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8326af21-62ac-44b4-91f3-c14b921a87ea.PDF ─────────┬──────────────────────────────────────────────── 2025-09-24 16:16│绿岛风(301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绿岛风(30104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1fc2a55e-01a1-462d-9c86-32fe1b3debc6.PDF ─────────┬──────────────────────────────────────────────── 2025-09-16 16:37│绿岛风(301043):关于参加2025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广东证监局、广东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9日(星期五)15:3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清泉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朱道先生、独立董事许迎丰 先生、独立董事张楚华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中报业绩、投资者回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 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d6ba4d31-9371-4e19-9e95-0ff02dd0990c.PDF ─────────┬──────────────────────────────────────────────── 2025-09-15 15:57│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9月 12 日召开的 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68,000, 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44.00 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8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5.2 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6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0 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2 03*****418 李清泉 3 08*****852 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176 孙振德 5 03*****261 李振中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15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股东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李清泉、台山市振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振中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6.75元/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历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上述股东承诺的最 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23.72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 咨询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咨询电话:0750-5605598 传真电话:0750-5415555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e501535-3b18-4665-b32e-dbaa14fb8e96.PDF ─────────┬──────────────────────────────────────────────── 2025-09-12 18:29│绿岛风(30104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2日 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清泉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5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49,462,3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72.73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4名,代表股份 49,37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 610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 2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8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8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或代理人)共 21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8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1284%。 5、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5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034%;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9%;弃权 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674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81%;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常梦、胡文华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10885324-2307-42c1-80ae-a30ed2b427f0.PDF ─────────┬──────────────────────────────────────────────── 2025-09-12 18:29│绿岛风(30104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岛风”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出席绿岛风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 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 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绿岛风董事会根据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绿岛风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媒体发布了《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 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绿岛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 14:30在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5年 9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绿岛风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绿 岛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绿岛风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 验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名称(或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均为 2025 年 9月 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绿岛风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49,375,000股,占绿岛风股 份总数的 72.6103%。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数87,300股,占 绿岛风股份总数的0.1284%。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 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绿岛风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 股东符合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和绿岛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两名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绿岛风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绿岛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5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6%;反对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 059%;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5%。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0034%;反对 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3219%;弃权 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747%。 2、审议《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45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1%;反对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 005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781%;反对 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3.3219%;弃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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