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043 绿岛风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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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57 │绿岛风(3010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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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5 │绿岛风(30104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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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 │绿岛风(30104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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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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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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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绿岛风(30104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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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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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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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绿岛风(30104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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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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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16:57│绿岛风(3010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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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4c0dc8f7-7cc0-41a8-9e51-e859b7f8f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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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5│绿岛风(30104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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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8月 21日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
5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
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监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091b487-5560-4fcc-b90d-e18bccc63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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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绿岛风(30104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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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股东账户卡、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寄的方式登记(需在 2025年 9月 9日下午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法务部),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
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9月8日、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 15号
联系人:朱道、金圣涵 联系电话:0750-5605598
联系传真:0750-5415555 邮政编码:529200
联系邮箱:5605598@nedfon.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2、附件 3。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95df289-13ec-44c3-9e5f-bbf5e63cf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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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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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e7e1b7b-ffff-4665-86b8-f68db8b64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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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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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84d3c07-1ee0-47dd-ac2d-b30736a815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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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绿岛风(30104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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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2,648,291.95 元,实现母
公司净利润为 40,733,894.29元;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97,585,590.75元,母公司报表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 296,012,679.13元。公司已提足法定公积金,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本次不提取任意公积金。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利润分配依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 296,012,679.13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
)》等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定 2025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944.00万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
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944.00万元(含税),本次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净利润
(母公司报表口径)的比例为13.3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的匹配
公司基于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在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提出了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
四、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1日,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独
立董事认为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
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
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全体监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c5ab4a1-0f80-41cb-b452-04ceb87ca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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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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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414dadf-ab7b-4904-bdcf-ee3bdba5b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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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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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30104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c63c0d5-9155-4492-b9f1-3cc8c6a49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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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绿岛风(301043):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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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
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年 11月 25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
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346人,合伙人 32人,注册会计师 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 73人。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2,253.4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0,500.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619
.61万元。
2024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6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1);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审
计收费总额 3,933.60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1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合伙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
分、未被立案调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锋、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泽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定价是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
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6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合理公平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2025年度的
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该机构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在审计工作中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全面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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